[爆卦]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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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NOWnews 今日新聞 修憲論壇開始前,讓你第一次修憲就上手 ———— 1947 年南京,中華民國憲法正式頒布。 如今已經施行超過七十年,近年從十八歲公民權到廢除考監,大家開始越來越體認到,這部憲法中不少陳舊不合時宜的部分,都需要修正並凝聚社會共識來重新建構。 在此時特別需要重新探討的,是對於...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9)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林佳龍委員針對投票日的差異對投票行為的影響,質詢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林佳龍委員提出,若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中有關總統當選後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條款修正案無法通過,不妨提請大法官解釋,就法理上解釋不得罷免的規定是否適用於連任者,劉副主委認為林佳龍委員的建議不失為可行辦法,若立...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7:46:09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人民的意志? #走入歷史的國民大會 〕   上週我們的 #罷免制度面面觀 專題有提到,我國史上被罷免的最高層級官員是1954年時任副總統李宗仁被國民大會罷免,相信有許多壯士們對於國民大會這個組織感到陌生。  究竟什麼是國民大會呢?今天就帶大家一探究竟這個曾經在憲...

  •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03 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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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news 今日新聞 修憲論壇開始前,讓你第一次修憲就上手
    ————
    1947 年南京,中華民國憲法正式頒布。

    如今已經施行超過七十年,近年從十八歲公民權到廢除考監,大家開始越來越體認到,這部憲法中不少陳舊不合時宜的部分,都需要修正並凝聚社會共識來重新建構。

    在此時特別需要重新探討的,是對於年輕世代來說,這部憲法代表什麼?年輕世代想要的憲法,是蘊含什麼內容的憲法?



    ❐ 難得大家有共識的十八歲公民權

    你是否曾經好奇,為什麼 18 歲可以投公投,但卻不能投選舉?

    這源自於憲法的規定,讓我國公民要滿 20 歲才能選舉。

    然後這規定真的是合理的嗎?

    你要投票給政治人物,要滿 20 歲;成為民法上完整的人,要滿 20 歲。

    而在刑法上要負完全責任、當兵、投公投、抽煙、喝酒、去夜店,通通只要滿 18 歲。

    到這裡聰明的你應該已發現,大部分用來判斷「成年」歲數都是「18 歲」。只有民法的成人、選舉權是 20 歲,那為什麼民法以及選舉權要等到 20 歲?



    ❐ 從我國獨創到爭議屢起,考監到底該不該廢除?

    由孫中山創立的五權分立中的考試院及監察院,起初是為了將大多民主國家中,屬於立法機關的糾舉調查權,和行政機關的考試權獨立出來,以避免有一方權限過大而無法制衡。

    但到了今日,廢除監察院和考試院的聲音不斷被提起,究竟是出了哪些問題呢?

    首先監察院時常為人詬病的部分,是行使職權的成效沒有有效檢視監督的完整制度,且調查的成本往往所費不貲;另外監察委員是由總統府負責提名,也因此常常被認為是酬庸的職位,進而讓公正性受到懷疑。

    而考試院的爭議,在於與公務員培養相關的四大內容,包括教育、考試、訓練、任用,被拆分成行政院和考試院分別負責,前者執掌教育,後者負責考試、訓練與任用。

    批評者便主張彼此息息相關的四大內容,不應該分別由兩個院來負責。也有學者指出,負責處理公務員職權的考試院,真的有必要要用憲政機關的角色來做嗎?

    立法院前陣子也宣布,成立「修憲委員會」,將開始進行修憲工程

    而一向重視修憲議題的《NOWnews 今日新聞》,亦決定在今年12/10舉辦修憲論壇,並邀請重要政界代表、專家學者與學生領袖,共同為台灣憲改找出路,匯聚專家學者的意見,討論如何修出一部最適合我們的憲法,同時讓青年領袖發聲,尋求符合青年公民希望的憲政未來。

    而在本次修憲論壇開始前,你知道憲法要怎麼修嗎?



    ❐ 超級高的門檻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規定,如果要修憲,要先由 1/4 的立法委員提議,並在 3/4 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委員 3/4 決議後提出憲法修正案,並且在公告半年後,由選舉人投票複決,同意票過總額半數就會通過。

    看起來很複雜嗎?我們來算個數學題:

    目前第 10 屆立法院有 113 席立法委員,因此在提議階段,必須有 29 名立法委員提議,85 名立法委員出席,出席的其中 64 位同意,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而公告半年後的複決,根據中選會的資料,2020 年的選舉人數一共有 19,311,105 人,如果要通過修憲案,必須得到至少 966 萬張同意票。

    2020 年總統大選,順利連任的蔡英文總統總共得到 817 萬票,還是比修憲門檻少了超過 100 萬票。這也代表著,修憲門檻之高,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 以前怎麼修?

    根據憲法本文規定,憲法修正案由 3/4 以上的立法委員提出,並由國民大會複決。

    目前的《憲法增修條文》是 2004 年第 7 次修憲的版本。過去 7 次修憲分別發生在 1990、1991、1994、1996、1999、2000、2005 年。

    其中比較有趣的是 1999 年第 5 次修憲,變更了國民大會的選舉制度,然而修憲的結果卻是將現任的第 3 屆國民大會及第 4 屆立法委員的任期延長到 2002 年 6 月 30 日。其中,第 3 屆國大延長的任期超過 2 年,被批評為國大代表自肥。

    修憲案後來引發輿論譁然,當時的國民大會多數黨國民黨在輿論壓力下,開除議長蘇南成黨籍,並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修憲案聲請大法官解釋。後來,大法官作出 499 號解釋,認為本次修憲有重大瑕疵,宣告修憲案失效。

    後來,第 3 屆國大進行第 6 次修憲的時候,「自廢武功」將國民大會虛級化,變更為「任務型國大」,只有在立法院提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正副總統彈劾案時才會選出國民大會代表,並複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議決正副總統彈劾案,任期 1 個月。

    2004 年,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並在 2005 年選出任務型國大,而這次修憲正式廢除國民大會,本屆國大也成為唯一一屆「任務型國大」。第 7 次修憲修正了這些事項:

    1⃣️ 立法委員席次從 225 席減半為 113 席。
    2⃣️ 立法委員任期從 3 年延長到 4 年。
    3⃣️ 立法委員選舉改成單一選區兩票制。
    4⃣️ 廢除國民大會。立法院提出的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改由公民複決
    5⃣️ 立法院提出的總統副總統彈劾案,改由大法官審理。

    而這次修憲,也成了目前憲法的樣貌。

    這些龐大卻又將影響年輕世代深遠的修憲議題,在12/10號舉行的修憲論壇中,將有最詳盡的討論。
    ——
    #法律白話文運動 #NOWnews #修憲論壇

  •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03 18:02:35
    有 76 人按讚

    【修憲公投本週五將進行聽證!】

    立法院於今年成立修憲委員會,將針對18歲公民權等憲改議題進行討論,而在憲改的議題上,綠黨主張台灣目前的憲法有許多問題需要通盤檢討,例如國家正常化、環境權入憲、增設原住民專章、廢除考監兩院等,並且認為國家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與政府間的社會契約,人民卻沒有直接進行修憲的權利,作為民主的台灣,這樣的法律限制實為1種缺憾。

    因此綠黨於今年率先將其中1個憲改的訴求以公投的形式推進,提出:
    「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增列條文:第十屆立法委員應於2022年5月20日前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程序,送交全國公民投票複決」的提案。

    此提案的兩個目的為「 #拒絕統一、 #還權於民」,希望把握憲法時刻,從憲法上徹底切斷與中國(PRC)的關係,讓台灣往國家正常化邁進;另外在現行的制度下,人民並無直接修憲的權利,綠黨也希望以本提案作為一個嘗試,透過間接的方式取回人民修憲的權利。

    修憲公投目前已經通過第一階段的連署門檻,中選會即將在本週五(12/4)早上10點舉行聽證會,就提案的內容進行審查,到時將於中選會的網站上進行直播,歡迎所有關注憲改議題的朋友與綠黨一起參與修憲公投的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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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4 16: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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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會空轉12次 藍綠別再打假球!】

    藍綠應該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而非只是聯手演戲欺騙台灣人!
     
    國民黨持續杯葛議事,不讓行政院長蘇貞昌上台進行施政報告,高虹安委員批評藍綠「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別再繼續打假球!
     
    民眾黨團有近50個法案通過等著進院會做宣讀,才能在這個會期有進展,其中包括最低工資法和私校退場條例的草案,以及老人福利法、土石採取法、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正案等等,這些都是攸關民生的重要法案,卻因為藍綠各自的政治盤算遲遲無法進行審查,這是人民所不樂見。
     
    民進黨團在面對這次的杯葛展現出前所未見的「溫柔」,先前面對監委人事案,藍綠甚至爆發衝突,難道國民黨團現在真的用如此輕鬆的方式,就可以杯葛議會十二次,這不是打假球什麼是打假球。
     
    我們從上個會期以來,是最早倡議「十八歲公民權」議題的,綠營側翼粉專近日卻攻擊因為民眾黨不簽「不復議同意書」,導致無法修法,但其實是立法院長應召集修憲委員會,並選出召委,才能真正進行討論,我們呼籲藍綠應為放任立院的空轉負責,否則這會期的成績將會是零。
     
    目前修憲程序非常困難,要有四分之一的立法委員提案、四分之三的出席、四分之三的通過,公告半年後,進行全國民眾的複決,張其祿委員表示:「目前公投已經跟大選脫鉤,所以如果真的要做,時間將會在110年8月28日,但看來不會完成,因為現在這個會期什麼都還沒有做。」這又是另一個樣態的打假球。
     
    我們非常務實地提出了「修憲的第一哩路」,也就是要修正公投法第23條,因為「十八歲公民權」若要在2024年真的能夠落實,應將修憲複決案綁111年九合一大選,以利國民踴躍參與憲法改革,讓憲法改革及直接民權得以落實,昨日(23)已送出提案,今日將列進程序委員會。
     
    既然現在是立法院的會期,就相當於是在開學後的學期中,應該要好好寫作業,而不是等到寒暑假的時候再來補課,民進黨團想要用加開臨時會的方式來解決,這並不是正確的程序,應該是要在會期當中,透過院會和委員會盡量完成實質審查,這才是立法院的職責所在!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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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bit.ly/36udSKP

  •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一案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05-10 11:52:47

    今(9)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林佳龍委員針對投票日的差異對投票行為的影響,質詢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林佳龍委員提出,若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中有關總統當選後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條款修正案無法通過,不妨提請大法官解釋,就法理上解釋不得罷免的規定是否適用於連任者,劉副主委認為林佳龍委員的建議不失為可行辦法,若立院認為這屬於憲法層次的問題,他個人同意可交由大法官進行憲法解釋,以釐清爭議。
    林佳龍委員表示,投票日與投票行為、階級偏差、地域效應或年齡分布有一定的關聯性,建議中選會可以從意向調查著手,以了解受訪者因投票日的不同所可能產生的投票行為差異,包括外出工作者,無法周休二日等因素,都應納入變項考量。對許多基層、弱勢的民眾而言,週六若去投票,不僅當日得請假,連當月的全勤獎金可能全泡湯了,投票意願自然大大降低。又如台北市的選民結構以軍公教居多,但其他縣市的個別差異甚大,林佳龍建議中選會應該尋覓各縣市不同背景的人進行科學調查,取得樣本,以找出制度上的偏差效應,亦即藉由民調或專案研究,作為未來中選會決策的參考。劉副主委當場承諾會朝這方向試試看。
    林佳龍委員認為有關正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上任一年內不得罷免的條款,按理應不適用於連任者,而且憲法並未限制總統當選後在一定期限內不得罷免。林佳龍進一步指出,在實務上會出現三種狀況,第一,在連任者的第一任最後一年期間,立委根本無心、無力行使罷免權,由於總統和立委同日選舉,舊立委任期止於2月1日,立委不可能在自己競選連任的同時,又推動罷免總統,畢竟由提案罷免到提請公民投票複決,需要長達半年的時間運作。第二,新立委上任後,即使想行使權利罷免舊任總統,但其任期止於520,選務工作曠日廢時,恐難以在520前完成罷免工作。第三,就算罷免案成功,但舊任總統在520卸任,新任總統業已就職,萬一新任總統又為連任者,罷免案究竟有無效力?因此,林佳龍委員主張總統當選後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條款,應該不能涵蓋連任的總統。
    劉副主委表示,罷免權的使用在每個國家的狀況不一,只要立法院有共識,並據以訂出法律,中選會一定會配合執行。林佳龍委員則提出另一個解決方式,即提請大法官解釋,就法理上解釋總統當選後在一年內不得罷免的規定是否適用於連任者。劉副主委回應林佳龍委員的建議倒不失為可行辦法,若立院認為這屬於憲法層次的問題,他個人同意可交由大法官進行憲法解釋,以釐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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