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勞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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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古惑伙記賤老闆 第七集 2018年11月16日 主持: 大肥 , 238 第一節: 勞保難買,法例規定,行業高危,保險天價 https://youtu.be/EDrNnydDROY 第二節: 打架衝突,黑工自殘,工傷要賠,律師知法犯法 https://youtu.be/s05MQssWHyc ...

律師勞保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42:07

- 這個雖然是老掉牙的議題了 但今天下午又宣布警戒延長到7/12,就先來插播這則提醒一下大家,雖然說這個消息,對於大部份人來說真的是哀鴻遍野,但在目前疫苗接種率還是很低的情況下,我想為了以策安全再延長還是很有必要性的,大家再努力多撐一下💪 🔸那目前大多數事業單位都是採無薪假或輪流上班、居家上班,若...

  • 律師勞保 在 移居台灣 真實生活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1 2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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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月文章

    一直以為台灣可以守得住呢次疫情,點知5月中起一下爆得咁勵害,警戒令下分店幾乎停業三個月,雖然8月中已經全部正常營運,但街上人流依然寥寥可數,其實同停業冇咩分別。

    台北店係首衝影響最大,因配合旺季,每年4月開始員工會由三名增至五名,而當中會有兩名正職及三名兼職(時薪員工)。

    里奧叔叔(Edward)保留兩名正職同事放有薪假由5月中至6月底,但時薪員工只好先行資遣,以為可以頂到正職同事既人工不變。但最後疫情繼續升溫,7-8月仍要停業的情況下亦只好以停薪留職安排。

    而台中及高雄同事都有類似安排,好彩大家都明白目前處境,放假、減班、停薪都少不免

    台灣勞基法比香港勞工法例難搞,好多時都會有意想不到的問題發生,少少野做錯就比人罰錢,為安全不犯法起見,好多公司都會以年費(大約3-5萬台幣)聘請律師當法律顧問,而服務範圍多數是面對勞基法和顧客問題,當然 與員工保持良好溝通和商討比一切都重要,對簿公堂還是可免則免。

    好多人會話,轉戰網購可以嗎?

    唉…消費需求大減轉去邊度戰都係一樣,做咗十幾年生意真係從來未遇過咁壞既情況,呢幾個月每日返到公司都係與同事你眼望我眼,等運到😅 而生意最好嘅公司,應該只有Uber eat & Food panda

    政府推出舒困

    當然冇人想拿到舒困金,因為要生意下跌超過一半先拿到以每名正職員工4萬的補助,咁政府到底用咩標淮嚟分別兼職同埋正職呢?

    今次就以4月30日入職而且有投正職勞保作標淮,亦即係話有D為咗慳錢而冇幫員工投勞保嘅公司就拿唔到舒困金,勞資法亦有規定,不論正職與兼職,上班第一日就需要投保,否則犯法。

    里奧台北、台中、高雄合共正職員工10名,其他都係時薪員工,每名正職4萬都有40萬,咁緊係要申請啦,文件齊全的話好快就批出,前後大約只用左2星期。

    打開銀行戶口一睇…What ? 點解得8萬既?

    當時心情沉咗一沉,原來係人事部同事處理投保時經網上投保,正職員工及時薪員工上的選項誤將8名正職填了時薪員工。

    大家諗下當時里奧係咩心情?想痛駡一頓呢個同事嗎?(絕對想)
    但發脾氣又有咩用呢,炒咗呢位同事亦無補於事,最後只好與經勞保局,經濟局溝通解釋,寫十封八封email解釋一下,希望有彎轉啦。

    搞咗成個月,到今日都依然未搞掂,到有結果時再同大家分享。

    而呢位人事部嘅同事可能怕我追佢承擔責任(其實邊有得追,只能怪自己管理不善)一出事就話家人送佢去美國打疫苗要辭職,所以話呢,有乜野比有父蔭更幸福。

    台灣政府下個月又推消費卷啦,相信一定對消費市場有幫助,但都要疫情真正減退先啦,呢方面我對政府仍然有信心的。

    #台灣做生意話難唔難
    #真係要係台灣認真做過幾年生意先講自己有經驗
    #台灣人事VS香港人事

    #移民台灣
    #投資移民
    #日希移民

  • 律師勞保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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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時報 第110期(2021,8)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許育典教授針對司法院就原住民持槍枝狩獵遭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而引起社會諸多議論的釋憲案,作成之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從原住民族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究竟是個人權或是集體權等憲法角度深入析論,值得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林秀雄教授撰文分析法院判決來回更審之民事事件,釐清遺贈與贈與之性質是否相同及得否類推適用撤銷贈與之規定等重要觀念。游進發教授以最高法院最近判決為例從法條邏輯結構出發,闡述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因果關係之內涵。徐婉寧教授以一則網路媒體披露後受矚目與討論之行政法院判決,撰文深入剖析一名臺南地區長者於夜班下班通勤途中前往吃鹹粥當早餐之行為,是否為「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而符合勞保條例授權訂定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規定:勞工上下班途中於適當時間在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遭遇通勤災害,應視為職業災害之情形?此外,周振鋒教授則撰文分析如何判斷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利益衝突時,有無公司法第178條規定不得加入表決之情形。

      刑法部分,張天一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撰文在檢視銀行法第29條之1「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中,有關「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要件之認定標準。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吳巡龍檢察官撰寫的「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黃珮禎法官執筆的「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司律評台欄位中邱忠義法官的「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張哲倫律師的「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的法律小品,施慶堂檢察官的「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楊智守法官「賠償與量刑的算計」,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內容

    【裁判時報】
    ℹ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作為文化集體權──評釋字第803號解釋的釋憲同理心/許育典

    ℹ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

    ℹ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游進發

    ℹ臺南長者通勤途中吃鹹粥當早餐是日常生活所必需?──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50號判決/徐婉寧

    ℹ法人股東及其代表人董事之競業禁止與利益衝突之判斷──評臺灣高等法院107年度上字第465號民事判決/周振鋒

    ℹ對銀行法上「準違法收受存款罪」之再檢視──兼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403號判決及其歷審判決/張天一

    【月旦時論】
    🔸民代收賄「職務上行為」之判斷標準/吳巡龍

    🔸國民法官法模擬法庭觀察筆記──從國民法官面之觀察/黃珮禎

    【司律評台】
    ✒論賄賂罪「對價關係」之判斷基準/邱忠義

    ✒專利貢獻度對損害賠償界定之影響──兼評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判決/張哲倫

    【實務法學】
    🔸民事法類
    民法第18條之人格權侵害除去請求權,無消滅時效適用(106台上2677)/曾品傑

    【法苑、法觀】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施慶堂

    ◼賠償與量刑的算計/楊智守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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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勞保 在 劉哥的律師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1 0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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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可不可以以勞工請假為由來調整勞保投保薪資的等級呢?>

    國魚是複試康(foxkkon)的員工,
    月薪新台幣四萬元(勞保投保等級12級),
    但因為一次出遊的意外導致國魚必須向公司請假一個月,
    好好在家養傷,
    複試康的老闆郭凍也准許國魚以減薪的方式休假一個月,
    但是郭凍卻將國魚的投保薪資調整為第10級,
    國魚得知後非常不爽,
    向劉哥請教郭凍這樣的做法究竟合不合法。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https://www.bli.gov.tw/0005475.html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
    ☎️諮詢電話:(02)2393-3003
    📱諮詢Line:https://line.me/ti/p/vqq5kMPr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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