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律師事務所統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律師事務所統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律師事務所統編產品中有10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生命中的陽光>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下篇) 受訪者:陳鄭權/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昨天我訪問了板橋 #皇家傳承牛肉麵 的老闆陳家斌,#丁怡銘 到現在從來沒有跟真正的受害者陳家斌本人道歉,一個字都沒有。 雖然陳家斌已經不是那麼在乎這件事了,但做錯事要跟當事人道歉的基本道德到哪裡去了,丁怡銘早上起床拿去回收了嗎?不道歉也就算了,當初大家是因為你聲稱負起政治責任,才會讓這個又打統編,...
「律師事務所統編」的推薦目錄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奶媽 Naima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13:05:33
【正文開始前x澄清】 有網友跟我說,有人冒充我在Dcard回應(但我覺得語氣一點也不像,而且我文筆的幽默大家應該可以區分出來吧XD 呃,本人聲明,我是老人,沒有Dcard帳號;我只有PTT 名稱是CharlesJD 而且我從不在論壇上跟別人戰(因為我真的沒時間看😭😭 - - - #正文開始...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奶媽 Naima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18:53
【美國大法官 RBG :聲名狼籍的背後,藏著美麗無畏的傳奇】 2020年太不平靜,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簡稱 #RBG)日前過世了,享年87歲。 RBG是美國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終生推動性別平權,被視為「具有歷史地位」的法學家。...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08:54:20
勇氣需要的並不是大聲嘶吼,而是沈穩的堅持。 . Courage is not a proof of strength, but an act of persistence. . 永不妥協 (Erin Brockovich), 2000 . #解憂電影院 No.379 . 讀者來信,節錄如下: . ...
-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23 21:26:38昨天我訪問了板橋 #皇家傳承牛肉麵 的老闆陳家斌,#丁怡銘 到現在從來沒有跟真正的受害者陳家斌本人道歉,一個字都沒有。
雖然陳家斌已經不是那麼在乎這件事了,但做錯事要跟當事人道歉的基本道德到哪裡去了,丁怡銘早上起床拿去回收了嗎?不道歉也就算了,當初大家是因為你聲稱負起政治責任,才會讓這個又打統編,又抹黑民間單位,又領公家薪水幫助政黨鬥爭的,而且還從來沒跟對方道過歉的人下台,才這麼了結了這個政治危機。
結果大家這才發現你說的都是假的,甚麼下台是假的,甚麼道歉是假的,甚麼負起政治責任是假的,那請問對民眾而言是不是被騙了,全國民眾都被騙了,你是當自己是白癡,還是當大家都是白癡呢?
更重要的是,你覺得眾人皆曰可殺,貞昌伸手拉他回來任官,那麼就算是隻狗也知道該效忠給飯吃的那隻手,這就是 #蘇貞昌 的手啊!那麼你覺得一個文官效忠的不是國家,而是蘇貞昌的手,這樣是正常而且正確的體制嗎?蘇貞昌要他咬誰,他一定就咬誰,還能有第二句話嗎?
至於我國到底為什麼派了一個對台灣沒有忠誠度只會偏袒日本的非專業外交官 #謝長廷 去日本,這除了丟台灣人的臉之外,我只能說決策者大概覺得在日本丟臉就是佔便宜吧,但事實上日本人從來沒有瞧得起對他們卑躬屈膝的外國人啊!他臉書還寫【我的確有說我們的核能廠的含氚廢水也是排入海洋,若核能廠沒有排放含氚廢水,我願意承擔法律責任。】,這種律師的狗屁話術到底是哪來的自信可以讓一般人理解的? @謝長廷 讀的六法全書是被狗啃過嗎?有甚麼法律責任是你不願意負擔就可以不用負責的?當大家都白癡嗎?
更重要的是,你當初講的是【其實我們的核一核二廠過去也曾有發生儲存燃料棒水池的廢水未處理就排放入海,引發秘雕魚的爭議】,秘雕魚根本是因為水溫過高的關係,你說是因為沒處裡排放入海的關係,這不就是謝小夫最擅長的問a答b嗎?還要詭辯甚麼東西啦!這種連忠誠測考大概都不會過的外交官不如送給日本資源回收算了~~~只怕他們不要啊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加入YT會員按鈕】 https://reurl.cc/raleRb
【訂閱YT頻道按鈕】 https://reurl.cc/Q3k0g9
購買朱大衣服傳送門: https://shop.lucifer.tw/ -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4-11 21:43:01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要知道民進黨內部風向必看的一集又來了,大風向家 #吳子嘉 董事長來啦!最近六大派圍攻 #蘇貞昌 怎麼都動不了他呢?到底如何?!
最近太魯閣號的悲劇令人鼻酸,但蘇貞昌為什麼好像不為所動,最怪異的就是不要說甚麼辭職負起政治責任,連道歉負起政治責任都不用,我仔細查了一下總統和行政院長除了說不要懷疑改革決心之外,沒有一個人說對不起我們有錯我們疏失這是人禍,是有律師教他們一道歉就要國賠嗎?不然世界上哪有這麼硬的執政黨和政治人物啊?國家有五十個人因為可以避免的人禍過世,外交部大肆宣傳世界有多少人國家跟我國弔唁,總統府小編十天之後就覺得沒事了發文跟大家講觸及下降請加我line,蘇貞昌則是推卸責任說甚麼台鐵總體檢報告根本不需要我核定,但他就是沒核定啊!
這次政治波瀾中,蘇貞昌是不是吃了無敵星星,難道他現在的權力已經穩到沒有人動得了他嗎?一個本來大家以為已經日暮西山的老政客,現在卻變成鐵打不動的一方霸主,吳董做的民調裡面蘇貞昌還是持續高漲,難道蘇貞昌現在已經真的不動如山,準備一路走向總統稱霸之路了嗎?
還有林佳龍的辭呈一直握在貞昌手上批也不批到底是為了甚麼啊?是準備要千刀萬剮正國會的少主之後,趁機廢掉整個正國會力量嗎?可是交通部政策轄下各門各派又還在慰留部長慰留個不停,到底最後林佳龍會何去何從呢?
最後還是談談 #疫苗 啊,之前威風八面說bnt好友善願意跟我們主動銷售疫苗的說法又被上海復星說願意出貨給台灣的說法蓋過去了,AZ現在來了一堆即期品,台灣民眾施打的意願又不高,這下可要怎麼辦才好啊?!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加入YT會員按鈕】 https://reurl.cc/raleRb
【訂閱YT頻道按鈕】 https://reurl.cc/Q3k0g9
購買朱大衣服傳送門: https://shop.lucifer.tw/ -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1-25 16:15:13本集主題:「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介紹
訪問作者: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作者介紹: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請大家支持,我全部六個粉絲頁
李基銘主持人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lee
李基銘的亂亂分享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happy
李基銘的影音頻道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video
漢聲廣播電台「fb新鮮事」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vhbn
漢聲廣播電台「快樂玩童軍」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scout
漢聲廣播電台「生活有意思」節目粉絲頁:https://www.facebook.com/voh.life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生命中的陽光>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下篇)
受訪者:陳鄭權/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陳鄭權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35歲就當上國大代表,擔任修憲召集人、大法官任命同意前審查會委員,代表主席團主席等。他的成功戰績是協助李登輝修憲廢除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推動人民直選:「那些國代說:『麵包很香、糖果很甜,我幫你吃』,這邏輯不對啊。」他透露,其實問題都在權力分贓,老國代甚至都能分一個房子,可見這個位置有多豐厚的利潤,在李登輝與他的努力下,最終修憲成功、改成公民直接投票,人人都有一票、票票平等,這同時象徵台灣已經有獨立主權。
不做高官重臣,大隱於市讓人民託付
陳鄭權的優秀表現,令桃園縣長劉邦友有意延攬成為縣府幕僚、李登輝更提名他做監察委員,但都遭陳鄭權婉拒,因陳鄭權認為,當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律師更重要,他說,有律師頭銜、有當過國大代表的經驗,不是用來炫耀或謀權謀財,更可以幫助擴張視野與人際關係,服務接觸基層人民。
陳鄭權談到近來發生的半導體業搶人大戰,他認為政府超前部署戰略護國神山產業,可惜沒有好好留住人才、資金,像因為「反送中」情況有意遷居來台的香港移民,過來又遭台灣政府刁難,是很可惜的機會。其實人才匱乏情況不僅在半導體業,現在各行業都缺工,建築業也在搶人,可是找不到工作的人還是很多,一般老百姓生活不見改善;所以台灣表面經濟繁榮,只有炒股票的發財。
陳鄭權希望,可以找到台灣下一座護國神山,尤其台灣地理位置好,位於亞太樞紐,是世界各國的貨運客運、飛機修理中繼站,更可吸引國際企業來這裡駐點,例如20年前就開始推動的「桃園航空城計畫」,除了帶動當地建設,台商也不必戒慎恐懼找西進、南向機會,但因為政府的鎖國政策與不積極態度,台灣另一座護國神山計畫被耽擱到現在。
願用一己之力為台灣外交突圍
經過多年積累,如今陳鄭權是社會、經濟地位高的成功人士,在談到未來他還想進一步拓展的領域,他希望為台灣的外交貢獻力量。陳鄭權說,台灣有良好法治規範,民主自由、經濟發達,可惜因特別的國際地位,這些優點經常受到壓抑,陳鄭權要用自己的力量讓世界看到台灣的好!因此他在媒體活躍地發表演說、參加評論,也主動擔任世界陳氏宗親總會理事長。
陳鄭權經常帶領台灣的陳氏宗親到世界各國去訪問,宣揚國家的興盛及民主法治,並數度組團到中國大陸各地去訪問、與各地的陳氏宗親交流,且廣邀世界各地的陳氏宗親請到台灣來訪問,這五年來數次組團到香港、菲律賓、馬來西亞,中國大陸河南、湖北武漢、江蘇、福建、平潭等地訪問祭祖謁祖和表演,交流熱絡;若陳氏宗親來台,他一定熱忱接待,讓親朋好友感受台灣的幸福、人民的和善。陳鄭權的作法,除了受到世界各地宗族的肯定,也希望這份熱情能為國家外交困境突圍、進一步擴展台灣的國際關係。
(全篇完。上篇刊登於7/19)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更多生命中陽光的故事:
https://new.lilac.org.tw/category/生命中的陽光/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早報:東京奧運村內首現兩運動員感染2019冠狀病毒】https://bit.ly/3zadX3l
剛剛過去的週末,世界發生了什麼:
1. 2020東京奧運會即將於本週五開幕。東京奧組委昨日發布消息指,入住東京晴海奧運村的兩名海外運動員對2019冠狀病毒檢測呈陽性。這是奧運村內首次有運動員染疫。
2. 美國17歲女子網球新秀科里·高夫(Coco Gauff)發推宣布,她檢測出感染2019冠狀病毒,將因此錯過東京奧運會。
3. 南非方面確認,該國參加東京奧運會的足球隊中三人檢測出對2019冠狀病毒呈陽性,包括兩名球員和一名官員。依照賽程,本週四南非足球隊將挑戰東道主日本隊。
4. 廣島前市長秋葉忠利在網上徵集簽名,呼籲8月6日上午8點15分,即廣島市原子彈爆炸時刻,奧運比賽場館內舉行默哀。國際奧組委主席巴赫上週五曾訪問廣島。
5. 德國西部遭持續罕見暴雨釀成洪災,已造成德國和比利時至少188人死亡。瑞士、盧森堡和荷蘭亦受到影響。
6. 南非上週騷亂已造成212人死亡。總統拉馬福薩(Cyril Ramaphosa)週日(曼德拉生日)參加了騷亂過後的清理活動,並警告要繼續加強防範,避免後續種族衝突。
7. 北韓官媒《勞動新聞》刊文警告年輕人不得使用南韓俚語,要講北韓標準語言。例如「歐巴」原意為哥哥,近年也被用來指代男朋友。
8. 法國康城影展落下帷幕,來自香港的作品《天下烏鴉》獲得短片金棕櫚獎,這也是香港影片首次獲得金棕櫚獎。該片導演和編劇是正在紐約大學電影學院就讀的唐藝。
9. 中國內地明星吳亦凡被指控灌酒、誘騙多名年輕女性發生性關係,包括至少三名未成年人。相關指控一週多前出現後,吳亦凡委託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曾於7月8日發表聲明,否認指控。近日事件不斷發酵,週末引爆內地網絡。有商家已宣布與吳亦凡解除一切合作。吳亦凡週一上午發微博回應,否認指控。
============================
💪在媒體生存環境愈加惡劣的當下,我們更需要你 #付費支持我們,助力我們產出更多優質深度內容
#端Plus會員計劃:https://bit.ly/2UL1Tqt
#加入會員:http://bit.ly/2wVfM6g
#學生方案:https://bit.ly/3bUODnu
#端傳媒 #早報 #晚報 #WhatsNews
律師事務所統編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你們知道什麼是「#以原就被」嗎?
-
嗨🙋🏻♀️大家今天過得好嗎?
小編今天不算好,一早就氣氣氣😤
還記得前幾天的網拍血汗淚嗎?
現在已經到要拿亂槍掃射覺得恨的程度了😡
雖然說我錢是已經在拿回來的途中(還被扣手續費ㄎㄅ啊,但還沒成功退貨😑
各種聯繫被各種推託叫我自己協商😕
試著協商,不過賣家就是講話很G8一直在那邊說要告我說要去金門告我說提告人哪提告就是哪個法院😏
可是賣家,你知道不是說你在哪提告就是哪個法院見,#你知道以原就被嗎?
小編覺得呢,如果想要用一些聽起來很厲害的話來威脅別人要求別人做什麼事,應該要先搞清楚狀況,不然真的是會笑出來😆
比如說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我就會勸大家不要用,只會讓人覺得電視電影看太多,來跟我一起唸出來~
#沒有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這件事。
好啦,說這麼多,下面就來告訴大家什麼是以原就被原則。
━
在講以原就被原則前要先跟大家說,法律訴訟其實是有分類的,不是說我喊告要告就隨便找個法院告。
我們的法律訴訟呢主要分成三大類,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以及行政訴訟,根據不同的爭議或對象來適用不同法規。
🔹而以原就被在民事訴訟就有規定喔!
「#以原就被原則」是指,提起民事訴訟,須向被告住所地(戶籍地)的法院提出,訴訟的管轄法院是原告必須配合被告,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這樣應該很清楚明白,沒有什麼我到金門告你就金門法院見這件事吧?
但相信大家也會有點好奇,全部都是這樣嗎?不是喔!還有一些例外規定!
有一些類型的訴訟設有專屬管轄的規定,就是某些類型的訴訟有規定要去哪裡的法院告,不然就不理你。舉幾個比較常見的(你們也知道法律條文那麼多~)
➀因為不動產的物權或分割或經界涉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➁因為侵權行為涉訟:除了以原就被,也可以由行為地的法院管轄。
➂因為業務涉訟:如果對方有設立事務所或營業所而且和涉訟業務有關,也可以由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➃因為繼承事件涉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管轄。
另外還有,如果當事人雙方有約定好管轄法院,法規也沒有特別說這種訴訟給誰管,那就是以雙方約好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囉!
(就是簽合約的時候會有一條雙方同意以台灣哪里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這樣大家有比較理解嗎?還沒結束,接下來還有呢~
-
🔹前面提到民事訴訟是以原就被,那刑事訴訟呢?
刑事訴訟的規定是由犯罪地或被告的住居所或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並且所在地是以起訴時為準。
就是說,假設我住台北但在苗栗犯罪,你去苗栗或台北法院告我都可以這樣,台北或苗栗法院都可以審~
🔸那還有一個問題,如果是刑事網路犯罪呢?
憤怒的小編當然是已經找好判決啦!我們的臺灣高等法院98年上易字第2415號刑事判決這樣說(請見圖三~7,左下角有標➀➁➂➃➄的那5張):
網路壓縮機關或人間的距離、擴大生存領域,產生虛擬的空間,因此網路犯罪地的認定和傳統不同,目前尚無定論,如果採廣義說就變成只要某地藉由電腦聯繫該網頁,就幾乎全世界都有可能成為犯罪地,阿不就所有法院都有管轄權?當事人及法院該何去何從?但採狹義說,又太僵化變成主機設置的位置?可是我們又沒有設置網路管轄法院,那好像採折衷說比較好,讓我們來尊重刑事訴訟法,不過法院在決定有沒有管轄權的時候,應該要斟酌具體個案的事實,比如說有沒有其他實際交易地之類的,如果對管轄權有爭議,那就由被告的住所所在地或是「明確的犯罪所在地」法院來管轄比較好。
說了一大圈其實就是說,網路無遠弗屆不好認定犯罪地,我們會尊重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的判斷,但如果說要稍稍給個標準,由被告的住所所在地或是明確沒有爭議的犯罪所在地法院來管ʙᴇᴛᴛᴇʀ
簡言之,也算是以原就被(?)
-
🔹那行政訴訟呢?
行政訴訟原則上也是採「以原就被原則」。
原告起訴時,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以保護被告利益,避免原告濫訴。
好像有點鬼打牆?別這樣想,因為會有例外呀~
比如說:
➀因為不動產徵收、徵用或撥用涉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➁因為交通裁決事件涉訟:也可以由原告住居所、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法院管轄。
不過要特別提醒的是,前面的民事訴訟可以雙方合意決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是,沒錯就是但是,行政訴訟是沒有這件事的喔!
━
講到這邊大家應該都有聽懂吧?我們下次見囉~
希望下次我就已經沒有網拍爛事囉
#爛事就是我的養分
━━━━━━━━━━━━━━━━━━━━━━━━
《#民事訴訟法》第1條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被告在中華民國現無住所或住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之居所,視為其住所;無居所或居所不明者,以其在中華民國最後之住所,視為其住所。
在外國享有治外法權之中華民國人,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定管轄法院者,以中央政府所在地視為其住所地。
《#刑事訴訟法》第5條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行政訴訟法》第13條
對於公法人之訴訟,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對於外國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在中華民國之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網拍 #網購 #貓 #catmemes #catlover #ilovecat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