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強制執行費用 退 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強制執行費用 退 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強制執行費用 退 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強制執行費用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165的網紅吳玉琴,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115-1完成三讀(後附條文),扣押所得上限不得逾三分之一。 強制執行法扣押債務人所得計算方法 @現行:扣除債務人生活所必須後之所得。(122) @新增:最高不得超過所得三分之一。(115-1)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強制執行法122條修正案...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20的網紅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

強制執行費用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1:14:04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7/31-08/06一周大事〕 ⁡ #政時事 ⁡ ❶為歷史負責 澳洲「被偷走的一代」終獲國賠 ⁡ 澳洲自1905年開始推行同化政策,強制將原住民與托雷斯海峽群島上的兒童帶離原生家庭,交給白人寄養家庭或是政府機構照顧。 ⁡ 這項政策一直到1970年代才告一段落,估計有超過10...

強制執行費用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戒癮治療,等同觀察勒戒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將毒品分成四級,其中施用第一、二級毒品,有刑罰。常見的第一級毒品如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大麻。至於K他命成分的毒品則列第三級,單純施用只有行政罰。 今天最高法院刑事庭透過徵詢程序,做成一個關於戒癮治療跟觀察勒戒的統一見解。 1️⃣觀...

強制執行費用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6-21 14:35:12

【@businessfocus.io】英國擬修WFH常態化 英前首相警告:近600萬白領崗位恐流失海外 . 新冠肺炎疫情陰影籠罩全球已近一年半,期間亦推動居家辦公成為工作新常態。《英國郵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政府擬修改法例正式授予數百萬員工居家辦公的權利,在計劃修改的條例下,僱主若無法提供正當理由不...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13 12:44:22
    有 41 人按讚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115-1完成三讀(後附條文),扣押所得上限不得逾三分之一。
    強制執行法扣押債務人所得計算方法
    @現行:扣除債務人生活所必須後之所得。(122)
    @新增:最高不得超過所得三分之一。(115-1)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強制執行法122條修正案,明確定義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計算基準為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如債務人有扶養親屬,也可以比照此倍數及扶養義務比例加計其生活所必需費用。122條的修法讓所得較低並有扶養親屬的債務人,減輕許多負擔。
    但對於單身,或沒有須扶養親屬的債務人,確實造成有些債務人被扣押金額比未修法前的三分之一還多。
    根據計算,非六都沒須扶養親屬債務人,所得只要超過2萬3千元,就會被扣超過三分之一。這些人並非高所得者。
    周春米委員所提115條之1修正後,讓法院在裁定債權扣押命令時,對於生活較困難的債務人,除了可以透過122條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金額之外;最高也僅能以債務人所得三分之一為上限,這個規定補強並解決當時122條修正案的漏洞。
    謝謝本院委員的支持,讓我們一起建構一個讓債務人可以喘息,他們的基本生活得以延續的社會。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108年5月10號三讀通過條文,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
    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前項情形,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扣押範圍之比例限制。但應預留債務人生活費用,不予扣押。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前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現行條文)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準用前項計算基準,並按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定期數額。
    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但應酌留債務人及其扶養之共同生活親屬生活費用。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5-09 08:00:00
    有 0 人按讚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115-1完成三讀(後附條文),扣押所得上限不得逾三分之一。
    強制執行法扣押債務人所得計算方法
    @現行:扣除債務人生活所必須後之所得。(122)
    @新增:最高不得超過所得三分之一。(115-1)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強制執行法122條修正案,明確定義債務人”生活所必需”的計算基準為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如債務人有扶養親屬,也可以比照此倍數及扶養義務比例加計其生活所必需費用。122條的修法讓所得較低並有扶養親屬的債務人,減輕許多負擔。
    但對於單身,或沒有須扶養親屬的債務人,確實造成有些債務人被扣押金額比未修法前的三分之一還多。
    根據計算,非六都沒須扶養親屬債務人,所得只要超過2萬3千元,就會被扣超過三分之一。這些人並非高所得者。
    周春米委員所提115條之1修正後,讓法院在裁定債權扣押命令時,對於生活較困難的債務人,除了可以透過122條保留其生活所必需的金額之外;最高也僅能以債務人所得三分之一為上限,這個規定補強並解決當時122條修正案的漏洞。
    謝謝本院委員的支持,讓我們一起建構一個讓債務人可以喘息,他們的基本生活得以延續的社會。
    全體債務人注意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108年5月10號三讀通過條文,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
    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前項情形,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扣押範圍之比例限制。但應預留債務人生活費用,不予扣押。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前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現行條文)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準用前項計算基準,並按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定期數額。
    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但應酌留債務人及其扶養之共同生活親屬生活費用。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26 10:43:45
    有 7 人按讚

    全體債務人注意‼

    去年強制執行122條修法後,被多扣薪的事有解了。

    由周春米委員所提強制執行法115條之1,已經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完成審查,本會期三讀指日可待。

    由本席推動通過的強制執行法第122條,在去年五月完成修法的時候確實對較低所得且有較多被扶養親屬的債務人減輕許多負擔,法院在計算扣押金額時也比較有所依據。

    但對於單身,或沒有須扶養親屬的債務人,確實有可能比以前扣押1/3還多,這些人並非高所得者。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住台灣省的縣市,收入24,000,原扣8,000元,修法後扣9,135。計算起來只要債務人所得超過22,297,就會被扣比以前多。《最低生活費(108年度),台灣省12,388(*1.2=14,865);台北市16,580(*1.2=19,896)》

    這就是新制施行後,各國會辦公室陸續接獲許多陳情案的問題所在。

    所以這次非常感謝周春米委員的提案,法院在裁定債權扣押命令時,除依據第122條之規定斟酌數額外,最高不得超過收入的1/3。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修正通過條文(108042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會通過,增列第二項及第三項)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對於下列債權發扣押命令之範圍,不得逾各期給付數額三分之一:
    一、自然人因提供勞務而獲得之繼續性報酬債權。
    二、以維持債務人或其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為目的之繼續性給付債權。
    前項情形,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得不受扣押範圍之比例限制。但應預留債務人生活費用,不予扣押。
    第一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十五條之一,(原條文)
     對於薪資或其他繼續性給付之債權所為強制執行,於債權人之債權額及強制執行費用額之範圍內,其效力及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
    前項債務人於扣押後應受及增加之給付,執行法院得以命令移轉於債權人。但債務人喪失其權利或第三人喪失支付能力時,債權人債權未受清償部分,移轉命令失其效力,得聲請繼續執行。並免徵執行費。

    ✅強制執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現行條文)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福利津貼、社會救助或補助,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依法領取之社會保險給付或其對於第三人之債權,係維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生活所必需,不得為強制執行。
    債務人生活所必需,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布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二倍計算其數額,並應斟酌債務人之其他財產。
    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所必需,準用前項計算基準,並按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定期數額。
    執行法院斟酌債務人與債權人生活狀況及其他情事,認有失公平者,不受前三項規定之限制。但應酌留債務人及其扶養之共同生活親屬生活費用。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艾蛙媽 VS. 達樂哥Aiwa Hu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6-20 03:55:53

    「房地合一稅2.0」新法剖析懶人包看這邊!房仲不能說的秘密。投資客要拋售嗎?! Ft. 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房地合一稅 #短期交易 #投資客
    -
    本篇影片是我們聚餐時的訪談,背景雜音多,敬請包含!以房仲和投資者的角色來做意見交流~~~我覺得含金量很高!而且非常實用,所以將影片分享給大家!
    -
    訪談主角:
    專營商用不動產
    大管家房屋
    商仲達人小紀0985008928
    店面出租【歡迎屋主委託】
    展店規劃【歡迎業者委託】
    苓業國際 執行動力288期、Eagle領袖行動學院104期、精英會學院2004期
    實踐家 Money&You631期
    粉絲專業請搜尋:台中商仲達人小紀
    -
    一、房地合一是什麼?
    房地合一為2016年上路的房地交易新稅制,與作為「持有稅」的房屋稅不同,性質屬交易稅,出售房地才須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凡2016年後取得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
    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在於,需就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為更健全的稅制設計,並自有一套適用稅率規定,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二、房地合一2.0版與1.0版差異為何?
    房地合一1.0版上路5年多,因應資金寬鬆氛圍下快速升溫的房市,2.0版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前後差異有4大重點。
    1.拉長「短期交易」重稅期:由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2.提高境內企業稅率:由原本出售房地一律課20%,改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3.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僅2至3年情況下,效果等於一網打盡,只要轉賣預售屋獲利,就得負擔35%或45% 稅負。
    4.補足1.0版避稅漏洞: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若超過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得納入2.0版課稅,防堵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
    並訂定計算稅額時可減除的「土地漲價總數額」上限,及明訂未能提供費用證明文件情形,只能以成交價3%作為費用,上限新台幣30萬,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三、房地合一2.0版的適用範圍、上路時程?
    2.0版適用範圍與1.0版一致,為2016年後取得房地,不過在上路日、也就是今年7月1日後出售案件,才須以2.0版課稅,若在7月前賣屋,仍可適用1.0版規定。2016年後取得、先前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四、房地合一2.0主要影響對象為何?對自住族是否有影響?
    2.0版修法重點在打擊短期炒作獲利者,一般買房後長期持有的自住族,不受影響;若為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出售,稅率僅10%,並有免稅額度400萬元。假設是因故需於同年買賣預售屋,只要沒獲利,也不會被課以重稅。
    五、是否有特定出售房地情形,可排除適用「短期交易」重稅?
    為避免傷及無辜,設有多項排除條款,例如個人、企業若因財政部公告的「非自願因素」出售持有期間5年以內房地,或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5年內出售,均可適用20%稅率。
    至於何謂「非自願因素」,現行僅就個人訂有6種排除情形,如因調職或非自願離職賣屋、無力償債遭強制執行房地、需出售房地負擔醫藥費等,後續財政部將針對企業、預售屋特性,訂定排除情形並對外公告。
    此外,為避免影響房屋供給、都更進程,放寬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首次出售房地,以及個人、營利事業參與都更或危老分回房地,在5年內第一次移轉登記,也可適用較低的20%稅率課徵。
    六、房地合一2.0上路後,是否會產生稅損?
    財政部評估,上路初期,交易量將下滑,造成所得稅淨稅損4.74億元,其中企業部分因稅率提高,營所稅將微增0.71億元,個人綜所稅則有稅損5.45億元;但以中長期觀察,稅收將緩步回升。
    資料來源: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090133.aspx



    ❤ 艾蛙的社群 / 歡迎追蹤 ❤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aiwa_hu/​​​...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aiwa.vs.doll...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c/AiwaHualwa1...
    My Blog:http://alwa1919.pixnet.net/blog​​​​​​...
    Website:https://www.aiwamkt.com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3-20 11:21:00

    法務部和衛福部目前都有辦理性犯罪者的刑後強制治療工作,兩個主管機關在外聘專業人員執行諮商、治療、輔導、評估等處遇上,存在蠻大的費用落差,衛福部的支付標準,醫生一小時 3,125 元、心理師跟社工是一小時 2,000 元,並且有額外的 25% 報告作業加成;法務部的費用支給表,醫師一小時 1,205 元,心理師和社工師一小時 850 元。
    若以台中監獄培德醫院,以及台中監獄的大肚山莊來看,兩者都在同一棟建築物內,只不過大肚山莊的主管單位是衛福部,而培德醫院的主管單位是法務部矯正署。但在去年底釋字第 799 號解釋做出後,大法官認為「強制治療之處所應與執行刑罰之監獄有明顯區隔」,也因為這樣的要求,衛福部和法務部必須積極應對收治場所的問題。
    以經費來比較,以2018年12月的履勘資料來看,培德醫院一年的經費約略300多萬、容額二十床,大肚山莊是1800萬、容額三十二床。兩邊因主管機關不同,能分配的預算也不同,因此人員待遇也不一樣。以再犯率來看,培德醫院2018年的再犯率約為 8%上下。我們觀察這兩處比較,衛福部負責的大肚山莊,收治處所空間寬敞,草屯療養院治療團隊具司法精神醫學專業人員,並針對性侵害加害人設計諸多治療方案,自 2015 年 5 月 6 日開辦迄今再犯人數為 0,資源及成效均較培德醫院為佳。
    可以理解預算有限,但費用差距過高,對專業人員來說是缺乏誘因的,性犯罪者的強制治療可以說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矯正性侵害加害人的行為、並預防再犯,對社會安全具重大影響,希望法務部可以主動爭取調高費用。此外,大肚山莊租約到期,也想請教是否有做後續的遷出安置規劃?因為要收治這個性犯罪者,未來也有要建置司法精神醫院的規劃,但坦白講選址可能要花一段時間,現在是否有規劃,這兩個單位人員要慢慢遷出,現在法務部跟衛福部的收治人員,其實地點都在台中監獄裡面,而強制治療以及刑罰處罰應當是不同的。
    首先,相關單位同意刑後強制治療工作待遇的落差,會再對這樣的落差待遇努力爭取平衡。另外,就遷出的問題,大法官的解釋目前給予三年的時間緩衝,但這問題的確不容易,長久以來一直無法順利解決,因為要設性侵害強制治療的醫療處所,民眾比較容易覺得反感,所以才暫時又放回監獄內。
    我們可以理解這樣的壓力和困難處,那就實務實際上來看,這三年內的新收的個案,和目前的個案要如何處理?這都必須面對,並準備好收治單位戒護人力和安全措施的因應。
    對於司法精神醫院的議題我很關心,因為這是社會安全網很重要的機制,對於社會大眾的焦慮和需要溝通了解的部分,我希望相關單位及早開始因應處理,也希望主管機關能給出具體的報告,社區的日常安全、司法精神醫院的目標,大家一起來努力!

    2021-03-15,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 蔡清祥部長。
    ===============================
    【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訂閱3Q的Podcast → 3Q陳柏惟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3QTan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s://statebuilding.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tatebuilding.tw/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s://statebuilding.tw/#support

  • 強制執行費用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2-26 13:03:04

    今年 12 月 31 日下午司法院大法官即將針對「性侵犯強制治療」宣示解釋是否違憲,無論釋憲結果如何,我希望相關部會都已做好相應的準備。而因為本次釋憲的結果也和未來保安處分修法的方向有關,我也想在此就現行監護處分的執行,討論一下實務上會遇到的困難。

    保安處放的制度需要通盤檢討
    一般來說,精神病患者不論有無犯罪,理論上都要接受治療,但病患要接受治療到什麼程度,那治療病患究竟是誰的責任?聽到病人多數人都會覺得是醫生,但如果他有犯罪的狀況,主管機關應該是法務部、或者是法院。
    過去曾發生過的案例,包括患者在強制就醫過程中攻擊警察、或在火車上和列車長爭執,結果警察被刺傷過世,對社會大眾來說這都會覺得很不公平、很不捨。除了牢獄的處分外,患者應該也要接受保安的處分,但現行保安處分的執行上也遇到一些困難。
    像高雄凱旋醫院是台灣第一個有司法精神病床的醫院,收治很多病患,但曾發生醫事人員遭受恐嚇,甚至轉院的病患寫信威脅醫生、或是在院內發生衝突的,也有的評估報告建議病患不能繼續留在這裡,但最後無法變更執行處所,只能繼續留在那裡治療。

    責任都在醫事人員身上
    這等於我們把入監服刑的壓力,包含醫療的責任,全部放在醫事人員這方身上,部分犯罪者,也因為無法負擔醫療費用,變成醫院自己想辦法負擔。
    我在這會期也提出了《保安處分執行法》的修正草案,希望未來的條文能包含幾個重點 :
    1) 提供執行彈性:檢察機關成立評估小組,經評估、鑑定後由檢察官按受處分人情形,指定其中一款或數款執行方式。比如這間醫院真的不適合患者了,是否有個評估的機制,能讓患者轉換。
    2) 評估續執行否:由評估小組每年鑑定、評估繼續執行或變更受處分人監護處分執行方式之必要。
    3) 復歸社區銜接:檢察機關應於監護處分執行結束前 2 個月,召集受處分人戶籍所在地網絡單位,召開社區處遇銜接會議。
    4) 補足戒護人力:由法務部於監護處分執行機構派駐戒護人力;另由檢察機關監視受處分者之社區行動。這某種程度來說,已進入民防或社區鄰里之間的守望相助了,當然最重要的是把戒護的人力補足。
    5) 執行所需費用:執行監護處分所需費用,由法務部編列預算支應。支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由法務部會同衛生福利部定之。以及包括健保還有住院所需的相關費用,希望可以透過立法,讓行政部門一起來補全這個部分。
    希望未來類似狀況的新聞可以越來越少,減緩社會大眾的焦慮,補全我們的社會安全網!3Q!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法務部 蔡清祥部長。
    ===============================
    【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訂閱3Q的Podcast → 3Q陳柏惟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3QTan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s://statebuilding.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tatebuilding.tw/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s://statebuilding.tw/#sup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