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張曼娟爭議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張曼娟爭議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inmim (攜手共舞ꨩ站內KingofPop標題Re: [情報] 張曼娟的文章...時間Tu...
從善如流來修文(剛學會)
各位版友好,小弟潛水多時,惟因認證一直未通過而無法發表自己的看法;但在昨天看
了張曼娟的文章、看到此版被指為肅殺的一言堂、又歷經了留言被張氏河蟹,終於按捺
不住,向友人借了帳號,希望能讓人看看不同於“一言堂”的觀點。若有人對在下觀點
有不滿或批評,請發表於板上或PTT私人帳號Marain的信箱,必定虛心接受指教;若嫌
太長end或不諳技巧沒有上色也請見諒,但有些話真的不吐不快。在下為文時,純就張
氏該文中所給予之印象進行論述及批評,至於張氏本人人格針砭或其學術成就高低,完
全無加以論斷之意圖,合先敘明。
對張曼娟<未成年事務所/活成笑話,死成神話>一文觀後評論(或稱之為感想?)
本文為了集中焦點以明確指出張氏輕率撰文之過,主要就張氏在資訊不完全的前提下,
是否有資格對他人「自我決定(自我/種族認同)」與「任何形式的自我改變(整鼻、下巴
、皮膚變白)」存有因果關係為公開發表感想或評論,進行評論,而這部份就是張氏文
中最大的爭議所在,張氏及其徒眾無法透過將批評者打入偏執歌迷以迴避問題、轉移焦
點。
張曼娟以假客觀中立引述媒體謠言,導入其個人強勢主觀印象的第二段,讓讀者瞭解其
文筆確實較一般八卦記者更為優越。張氏雖然形式上沒有直接認同媒體對於Michael
Jackson(以下簡稱MJ)的不實負面報導,但非常有技巧地先鋪排其個人先入為主的負面印
象,以致在文章前半段充斥著媒體長期以來抹黑MJ的言論(原文第二段及第三段負面印象
設問);另一方面,卻僅僅以「誠心誠意地為行善而努力」含糊不清地草草帶過MJ在慈善
捐助、關懷弱勢及族群和諧,甚至讓長期處於鐵幕中的中東歐人民有認識新世界觀的機
會等不可抹滅的貢獻;而所用「神話」一詞,更可謂想暗示讀者MJ的貢獻有被誇大之嫌
──縱然我們都知道他不是神,也不是神話,僅僅是有目共睹、貨真價實的慈善實踐者
。此部份並非張氏文章主要為人詬病處,故點到為止。
變白是因白斑症及治療所致、而非具目的性人為結果,一個普通的非裔血統人患此症都
會面臨受質疑的痛苦,何況全球知名的MJ;另方面,雖然MJ有對鼻部及下巴作整型手術
,但有何依據可論斷係出於「自我/種族認同」問題?不論小範圍或大範圍的整型手術,
受術者一定有其個人因素,此因素從醫療必要以至出於愛美天性都有可能;若受術者並
未以整型為手段遂行傷害或詐害別人,他人絕無非難或肆意公開評論之正當性!更何況
,這個「他人」永遠不可能有堅實的依據宣稱自己的看法是正確的(當然,若這個「他人
」是人家肚子裡的蛔蟲則不在此限)。假設張曼娟的毫無論理的結論言之成理,豈非等同
說整型的韓國藝人都不想當韓國/朝鮮族人、割雙眼皮戴假睫毛的女孩認同駱駝不認同人
類?其荒謬不證自明。
如果硬要扯到自我/族群認同這個自我決定的高度敏感問題,至少應先嘗試客觀界定:什
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時空環境背景、哪方面、什麼程度的自我外型調整,才“可能”是出
於自我/族群認同因素,否則純粹空汎論斷,除了是對他人人格極度不尊重的負面示範外
,實在比小學生的作文高明不到哪去,更缺乏一個公眾人物發言應有的負責態度。
整型手術施術部位有鼻部、眼部、頰部、頷部、唇部、皮膚 胸部、腰部、腿部、甚至陰
部等等;為大眾所知的手術有隆鼻、造鼻、拉皮、豐唇、豐/縮胸、腰腿抽脂等美容項目
,也有顱顏重建、唇顎裂修補、植皮、義乳等醫療項目,亦有具爭議的變性手術;受術者
可能是燒燙傷患者、意外或天生顏面傷殘者、篤信面相想改運者、想抓住青春年華者、肢
體有殘缺或異於常人者、切除乳房之乳癌患者、性別認同障礙者等等;總之族繁不及備載
。
當具有一般智識之人仔細思考所有的可能性之後,只能得到一個結論:除非受術者本人明
講,否則他人無從論斷其受術係出於何因。最多,他人也只能在有充分資訊的前提下,判
斷「最有可能」出於何因──但在倫理上永遠不能、也沒資格下定論;此即張氏在文中所
犯錯誤之一。
MJ第一次整鼻部是因為79年跳舞摔斷鼻子,惟以本人狹隘的審美觀來看,不得不說真的
比79年前帥太多了。須知MJ是藝人,而世界上主流審美觀是高鼻樑,此其一;一個歷經童
星轉大人乾尬期的20歲年輕「藝人」,既因傷不得不重建鼻部,將鼻骨重建較高挺、符合
藝能界美感,可謂合情入理無可厚非,此其二。以上兩點,左看右看橫看豎看,都跟自我
/種族認同扯不上邊。至於再之後的鼻部手術,不論是出於庸醫誤人或MJ個人審美觀或其
他原因,亦顯無依據可謂與自我/種族認同有關。至於下巴修出同林青霞般的小溝,也難
和自我/族群認同扯上邊,應該僅是其個人喜好,若硬扯MJ是因為想當白人才修下巴,那
我說是想學林青霞難道不對?
張氏身為多數人知悉之專業寫稿人,除有將自己對MJ刻板偏見透過高超寫作技巧暗示讀者
之嫌外,就整型行為是否涉及自我/種族認同這般應高度尊重他人人格之議題,似亦未謹慎
求證、只為得出此為求對題應景而對題應景的結論。再者,並未考慮到出於各種原因而整
型或自我改變的讀者心情感受;又試想,如同張曼娟這般不瞭解他人而妄斷的態度,是否
亦可能在無形中影響整型者週遭的讀者,而使更多人被曲解誤會、飽受委屈苦痛?
最後,我只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張曼娟:張女士,妳是否只花了打字及寄mail的時間就賺到
這筆稿費?
後記:(看完yixxxx聯繫後代po內容及留言被河蟹後)
「公正、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人、不要輕率評斷」是一項難能可貴的美德,即使是文筆最好
、名氣最大的人都未必擁有。
歌迷及批評張氏者縱然就MJ的名譽保護並無法律上適格地位,但張氏不尊重他人人格及淺
薄妄斷的態度實在令人難以茍同,須知涉及自我/種族/族群認同這類非常核心的自我決定
議題,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惟一旦公開發表,則應如履薄冰、避免流於偏見和人
格詆毀,否則對社會傷害不可謂不大──特別是發言者還是個名人的情形;張氏的發言,
除了仗著MJ再也不能說話而吃往生者豆腐外,更形同以自我認同障礙之名貶低所有因各種
原因整型或作改變者、灌輸讀者改變外型或既存自我者是逃避真我悲劇中的懦夫的謬誤觀
點!
任何公開撰文者都不能主張自己真意外於文義所指涉,否則無異承認自己不具公開發表文
章的資格,且一個辭不達意者,又如何說服他人後來的辯解是「真意=表達內容」?暫從
BBS站(PTT)網友代為發表張曼娟自我辯解之內容以觀,可見張氏為求從魯莽不負責的言論
窘境中狡脫,不惜押上文壇聲譽,效法無恥政客避重就輕、閃鑠言詞,甚至將投稿至報章
之文稱為「非公開」性質之「個人感想」。
縱然應待張氏正式回應後方得評論,惟已發表於聯合報之文稿,再明確不過地透露出:張
氏並未說明如何得出MJ有自我/種族認同問題之結論;而縱觀其言論,似乎在告訴讀者:
發表「感想」而非「評論」(感想和評論實質上的差別在哪?)可以天馬行空、不用先認知
事實、不用交待來龍去脈。其實如果要求文對題,大可自己杜撰事例,實在不必要硬拉時
下熱門話題來現世打嘴。
不為死者為生者,試想,有多少讀者可能被張氏妄斷的態度影響無意中成為妄斷者、接著
又有多少人會因為這種妄斷的態度受曲解誤會、而生活在痛苦中?他們的委屈或許有得雪
的一天,但其中所經歷的痛苦卻是永不可逆。
張氏之過不在草率消費MJ,而是間接教導讀者在面對高度人格尊重的議題時,只要托言
「發表個人感想」,縱其內容如同兒戲童言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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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