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張哲嘉醫師精神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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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哲嘉醫師精神科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01 09: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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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與惡的距離 - 法理情的判斷依據

    在2019年7月,鐵路警察局警李承翰晚上在自強號列車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姓凶嫌持刀刺傷、臟器外露,在擔憂車上乘客受到波及後,仍努力壓制兇嫌,經送醫急救,隔天上午宣告不治,全國一片譁然。

    而鄭嫌2020年4月30日因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

    一時之間,各種聲音與不同角度的探討蜂擁而上,許多言論間彼此爭鋒相對,我也在第一時間收到上百則訊息希望我能夠探討這起事件與判決,為了能夠全面且完善的將整起事件給完整寫出,這篇文章特別請教了我的好朋友,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林京鴻律師,跟我討論不同面向的想法。

    警察單位 -

    警察單位身為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執行的過程中必須面對各方壓力,以台灣目前的司法環境,警察的配槍基本上可說是裝飾,非到必要與生命危急關頭都不能使用,且第一槍還得對空鳴槍示警,但在處理糾紛時,根本無法預料兇嫌會使用何者武器,特別是距離7公尺以內,槍械的反映絕對比不上刀械。

    警察值勤相當辛苦,不只每日得面對生命的壓迫,面臨到許多刁民更有可能被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在種種的原因之下,今天一名優秀的警界同仁在執行的過程中受到殺害,台灣法律竟然判處無罪,對警察同仁的士氣是一大打擊。

    受害者家屬

    仍記得最後的一通電話中還提醒著他要注意安全,沒想到再次接到電話時卻是天人永隔,警察是充滿危險的工作,更也是台灣維持秩序的核心,身為家眷的他們當然也是提心吊膽,今天當自己的家人離去時,再多的慰問金補助款都於事無補,都換不回至親的親人回來,如今只能依靠司法來讓兇手受到應盡的懲處,兇手無罪的同時也代表著自己的家人是無辜犧牲,卻找不到對此負責的人。

    法官

    一名有崇高理想且公正的法官,判決的依據必須根據法源來做判決定讞,不應因社會大眾的關注程度,以及社會輿論風向來改變判決結果,而這次判決的結果主要是以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作為依據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第2項則規定顯著降低時,得減輕其刑。(修法前的條文,是用心神喪失與精神耗弱)」

    法官根據法條,根據專業醫療團隊的檢驗報告作出判決。

    精神科醫師

    一、被告自90年起,開始前往奇美醫院精神科門診,並於99年被醫生診斷罹有思覺失調症,而後於106年2月3日看診後即失聯。奇美醫院表示,病患罹患此疾病必須終身服藥控制症狀,停藥將導致病情惡化。可見被告患有思覺失調症,為有精神障礙之人。

    二、案發當下精神疾病已發作:

    被告於案發前2日思覺失調症已發作,妄想遭朋友設計要和被告女兒一起謀害被告,以詐領保險金,被告並於案發當天搭乘火車前,陸續前往2處派出所、臺南市政府社會局、保險公司、議員服務處等地,四處陳述有人要殺他以牟取保險金,希望解除保險契約等語。但被告認為這些單位無法解決其問題,故最後搭火車北上,進而發生本件憾事。

    三、案發當下妄想有人害他:

    被告妄想其被跟蹤、手機被監控,故刻意閃避行蹤,先自臺南火車站南下前往高雄新左營站,再自該站搭乘臺鐵152車次自強號欲前往臺北,行為異常。嗣被告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足認被告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之員警。

    四、醫師診斷後認為「被告情緒激躁不安,自言自語,思考不合邏輯,答非所問,被害妄想,關係妄想,現實感不佳,缺乏病識感,給予抗精神病藥物,情緒穩定劑,病患持續接受門診治療,情緒改善,言談較為切題,但被害妄想仍存在,甚至談及妄想內容時,情緒會突然失控,病患目前精神症狀仍明顯須接受完善精神醫療照護」。足證被告行為時,確實患有思覺失調症,且處於發病狀態。

    五、精神鑑定犯案當下處於急性發病:

    將被告送至臺中榮總嘉義分院為精神鑑定,亦認:被告行為時,處於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故其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已達刑法第19條第1 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之程度。而鑑定醫師嗣後亦到本院證稱:思覺失調症病人需要終身服藥控制,停藥2年內,幾乎100%會發病,而案發時被告處於急性狀態妄想,加上智力退化理解力差,所以被告已喪失辨識能力。綜上,本院認被告行為時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無法依據對於周遭之辨識而為行為,故被告於行為時具有刑法第19條第1 項之情形,依法應為無罪之判決。

    醫院根據其專業,對被告當下的情況做出專業診斷判決。

    法律並非是自然界用來規範人類的束縛,而是人類發展的過程中,不斷的修正來試圖做到最貼近人類生活狀態的當下,而這個過程是不斷地滾動式修正的,正因如此,法律也從最早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時代,不斷的進步,但法律從來判決的就不是非黑即白的正義,而是一種邏輯與哲學的思辨。

    就如同名譽損害與言論自由,本身是種互斥的價值觀,如何從中畫出一條界線,而這條界線我們就稱之為法條,所以當台灣過去的立法機構對於法條三讀通過後,法官便依據法條來做出判決,如果社會大眾認為這條法條已經不合時宜,自然可以聯繫立法委員做出修正。

    今天台灣發生如此憾事,沒有人願意看到這種結果,英勇的警察犧牲,法院作出判決,判決的依據來自於法條與醫療團隊的檢驗報告,做出一審的無罪判決,並且強制送醫五年,這個判決不是將兇嫌無罪釋放,而是在他生病的狀態下做出不對的事情,應該治療其心理疾病,並且加以管束以免造成社會的緊張。

    最後還有些話想說,我哥哥就是思覺失調患者,他過去從未傷害過人,最後卻因不想造成任何的負擔,決定離開了這個世界,我很懊悔也很傷痛,當時沒有好好的多聆聽他的訴求。

    他常告訴我,這個社會對於心理疾病患者相當不友善,今天當他疾病復發時,他自己也無法控制自己,更不清楚自己做了甚麼,而後的懊悔與心理苛責,更是壓得他喘不過氣,一旦他在生活上、工作上、感情上遇到任何情況,向對方表明他罹患心理疾病時,仍可明顯感受到不信任與質疑。

    「現在裝病就能殺人無罪嗎?」
    「精神病都是騙人的脫罪之詞。」
    「只有不知足才會有憂鬱症。」
    「想開點就好,情緒低落都是自找的。」

    有太多太多的言語,都在不斷的刺痛受傷的人,沒有人願意生病,許多人與其家屬也很努力的讓它們恢復到正常的生活軌跡,就像我們過去的台灣戲劇中「我們與惡的距離」裡面的應思聰,哭著倒在姐姐的懷裡吶喊著:「為什麼是我?為什麼只有我有這樣的疾病?」

    我想這也是許多心理疾病患者心中不斷對自己的吶喊與苛責。

    我無法決定每個人看事物的想法與觀點,這也是我粉專至今正巧日更經營15個月以來,我無法下結論的文章內容,但我更期盼這個社會可以多一點理解、關懷、溝通、擁抱彼此,而不是用著各式的仇恨言論來攻擊彼此。

    這篇文章也將會是第一篇,全部留言不回覆的一篇,我歡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表達不同立場與看法,台灣的民眾在看待這件事情的同時,也很急迫需要一個情緒的出口,我不預設立場,也不干預表達,只希望在溝通的過程中,能夠聆聽與你不同立場的聲音,並且思考立場為何。

    學會思辨問題,才能學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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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 NPA 署長室

  • 張哲嘉醫師精神科 在 一級嘴砲技術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30 17:32:07
    有 462 人按讚

    去年7月,一名25歲的鐵路警察被逃票的鄭姓男子持刀殺害,今天,這個姓鄭的因被鑑定有精神疾病而獲判無罪。
     
    判定鄭姓殺人犯有精神疾病的是「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的醫師「沈正哲」,我想,沈醫師的門診以後可要大排長龍了。
     
    --新聞摘要--
     
    (三立新聞)法官在審理時,曾傳喚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出庭作證,與公訴檢察官一來一往,沈正哲認為專業遭受質疑,甚至當庭說出「不受尊重」、「污辱專業」雙方當時在法庭上,火藥味相當濃厚。
     
    (東森新聞)李承瀚的爸爸透露,精神鑑定的醫師很囂張,曾表示自己是權威,「你們要鑑定幾次都是我在鑑定」,讓家屬聽了相當難受。
     
    #台鐵 #榮總 #嘉義 #殺人犯
     
    (圖片來源:警政署署長室)

  • 張哲嘉醫師精神科 在 指傳媒 Fingermedi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31 16: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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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各界賢達對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提出呼籲】

    【特派記者游勝鈞/專題報導】2020年1月31日於臺大校友會館,由高明見(臺大醫院名譽教授、臺灣醫事聯盟協會理事長、前立法委員)、陳履安(曾任國科會主委、國防部長、監察院長)、楊寧蓀(美國密西根大學生化遺傳學博士、臺灣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前農業生物科技研究所所長)、馬辛一(國防醫學院外科學科教授、三軍總醫院神經外科部科主任、社團法人臺灣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董保城(東吳大學副校長、前考選部長)、黃德北(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左翼聯盟秘書長)、蘇偉碩(高雄榮總臺南分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朱高正(德國波昂大學法哲學博士、前立法委員)、林正杰(前立法委員)、張俊宏(前立法委員)、謝啟大(前立法委員)、范國棟(臺灣麻醉醫學會專科醫師)、王文宗(財團法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顏坤泉(左翼聯盟召集人)、鍾秀梅(《新國際》社長)、王麗萍(前立委)、范國光(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設計學研究所教授)、范振國(社會再生文教基金會執行、何步正(《新大學》總編輯)、陳復(國立東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潘朝陽(臺灣師大東亞學系榮退暨兼任教授)、楊祖珺(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系教授)、楊熊端(兩岸女性學術沙龍創辦人)、鍾喬(左翼聯盟監委召集人、差事劇團團長)、舒詩偉(《青芽兒》主編)、殷必雄(左翼聯盟黨員)、劉怡芳(社會人士)、張昱珍(社會人士)、盧思岳(臺灣社區重建協會理事長)、習賢德(輔仁大學前傳播學院行政副院長)、龍應達(前國大代表)、劉虛心(退休銀行財務長),陳讚煌(海洋大學退休教授)、黃晴琦(城鄉保護基金會、中華國家法治改造協會理事長)、吳永毅(臺南藝術大學教授、前總務長)、徐綽(耶魯大學生物學博士,前杜邦公司農業產品研發研究員),夏林清(輔仁大學退休教授、北師大教育學部特聘教授)、鄭村棋(人民民主黨召集人、社運人士、政治評論者)、袁孔琪(人民民主黨鏟土豪行動召集人)、景鴻鑫(成功大學航太系教授)、吳昆財(嘉義大學歷史系教授)、林深靖(《新國際》召集人)、凌子婷(精鼎公關董事長)、白先慎(美國休士頓大學教授、美國華人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邵子平(德國科隆大學法學博士、聯合國人力資源部資深工作人員)、董彬彬(左翼聯盟中央委員)、劉沅(資訊業退休人士)、林子文(新海瓦斯工會顧問、左翼聯盟副秘書長)、呂德明(中興紡織企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傅鴻達(桃市新世紀愛鄉協會理事長)、劉芳萍(桃市新世紀愛鄉協會獨任調解人、左翼聯盟中央委員)、關皚麗(前神經外科醫學會理事長,現任國際外科醫學會總會理事長)、王孝慈(臺北市生物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鼎殷(醫師、奧微健康國際集團執行長)、程樹德(陽明大學微生物及免疫研究所退休人士)、潘毓剛(美國波士頓學院退休教授、全美華人協會前總會會長)、黃人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退休教授)...等,發起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呼籲。
      記者會出席人員有:高明見醫師(臺大醫院名譽教授、臺灣醫事聯盟協會理事長、前立法委員)、楊寧蓀教授(美國密西根大學生化遺傳學博士、臺灣大學生物科技研究所教授、中央研究院前農業生物科技研究所所長)、黃德北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左翼聯盟秘書長)、蘇偉碩醫師(高雄榮總臺南分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林深靖(「新國際社會理論與實踐中心」召集人)。
      記者會上提出呼籲:對於武漢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我們深切關注,祈願在大陸的臺商和眷屬以及所有大陸同胞早日度過難關,對於在第一線抗疫的醫護人員,我們更要致上最高的敬意。我們呼籲臺灣人民共體時艱,除了做好防疫準備之外,也能夠藉此機會表達我們的關心與善意,發揮大愛大悲之情懷,分擔苦難,助人助己,給予大陸人民必要的幫助。我們也呼籲執政當局能夠敬畏果報,勿出惡言,勿彰敵意,為兩岸之間必要物資之輸運以及防疫人員之來往,開啟方便之門,以助防疫工作之合作與進展。
      為了強化防疫工作,讓疫情早日得到控制,讓眾生免除恐懼,提出呼籲:1、由於臺灣、大陸、香港、澳門四地在2003年均有防治SARS 的豐富經驗,建議共同規劃召開四地共同參與的會議,讓醫療專家和防疫學者得以交換經驗,共謀良方。曾經任職於臺大醫院,也曾經擔任立法委員的高明見醫師,他在17年前的SARS 防治工作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我們建議由他擔任召集人,儘快召開四地防疫會議。2、對於在武漢第一線的醫護人員,我們表達最高敬意,也希望他們能夠獲得良好的自我防護,以利於濟世救人。就我們所知,武漢醫療院所亟需充分的連身隔離衣和醫療用口罩,而臺灣各大醫院目前均有庫存,由於醫療用隔離衣和口罩均有保存期限,一旦過期,即是作廢。我們認為,救人如救火,防疫作戰刻不容緩,建議臺灣各大醫院清點庫存,除了必要的存量之外,建議將即期的醫療用連身防護衣和口罩捐出,彙整後緊急送往武漢。3、臺灣的不織布工業十分發達,在國際上居於領先地位,我們建議「臺灣區不織布工業同業公會」能夠在此緊急時刻,加強會員工廠之間的組織協作,擴大生產,以保障民間和醫療單位都能夠得到口罩和防護器材的充分供應。4、我們呼籲同胞們加強自我健康管理,勤洗手,多戴口罩,出外注重包溫保暖,加強周邊環境衛生;室內有空調設備者,保持室溫在攝氏20度以上,讓空氣充分流通,並積極配合各部門的防疫工作,不恐慌,不傳謠言,照顧自己,善待他人,讓疫情早日過去,讓整個社會重新獲得健康與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