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建築師考試資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建築師考試資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建築師考試資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建築師考試資格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

  • 建築師考試資格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2 2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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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週末,有位朋友傳來一份考選部的公文,詢問我的意見。
     
    公文主旨是這樣寫的:
    「配合雙語國家政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將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有關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考試增列通過英語文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請於3月22日前惠示卓見,俾研議後續修正考試規則事宜,請查照。」
     
    也就是說,考選部規劃,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要先通過英語文檢定,才能報名考試。
     
    於是,不是公文受文者的我,也趕在3月22日(就是今天)考選部來立法院的機會,提出我的意見:
     
    我反對為英語而英語。因為這樣的作法不僅不當,還很可能違憲。
     
    大法官在司法院釋字第750號和第682號解釋,都清楚地表示,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權,除保障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權利外,亦包含人民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之權利。對於參加考試資格或考試方法之規定,性質上如屬應考試權及工作權之限制,自應符合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等憲法原則。
     
    「雙語國家政策」是限制人民基本權的正當理由嗎?當然不是。
     
    我們首先該問的是:不動產估價師、建築師、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等工作,是不是和英文能力有關,甚至以「英文達到一定程度」為必要條件?
     
    如果一些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專業能力和英文沒有關聯(甚至可能執業十幾年都沒用到英文),那麼強力要求人家英文聽讀甚至說寫到一定程度以上,完全就違反了比例原則裡面的適當性原則。
     
    當然,這個政策的問題面向還很多。包括為什麼非得事先通過英語文檢定(而不是國考時一併考英文)、要哪一個檢定,以及應語文檢定和學歷功能重疊(還是專科大學英文都是假的,應該撤銷學位?)。
     
    可惜質詢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我只來得及和考選部長分享一個消息:
     
    傳訊息給我的人剛好是位律師,除了未來可能要增加的英語文檢定以外,應該完全符合不動產經紀人和地政士的應考資格。
     
    他表示,如果因為沒有通過英語文檢定,一報名就被刷掉,只好為了考試權和工作權,打一場憲法訴訟了。

  • 建築師考試資格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8 08: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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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與人文

    師法自然 知易行難?

    郭瓊瑩

    社子島開發引發很多爭議。圖/台北市政府提供

    教師節到了,除了師鐸獎外,似乎國人對此節日之意義已不太在乎了。曾經問學生除了體制上之老師外,碰到問題時找誰解惑?多數答案居然是「Google」,看來機器快取代有生命的「老師」了。

    當然「三人行,必有我師焉」,得以當楷模者與年齡、職業均無關。又因制度關係,凡要取得「師」之資格者,如「醫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均要透過考試認證方能取得資格,這些均有一定的專業與技術。無形間也形塑成一種專業之特權與排他性,亦即未有認證資格者即無法定身分,「教師」亦然。認證、升等均需要論文與績效點數,惟最重要的核心宗旨—傳道、授業、解惑之使命與品格似乎已難以量化了。

    而就社會體制與公共政策面,亦同樣落入一種迷失—「官大學問大」,愈是位高權重者愈忘了自己也有不懂的地方,「不恥下問」何其難!也因此許多決策短視近利。天體運行之規律,山川土地之變遷,蟲鳴鳥叫之聲息……難以被為政者關注到,更難以「貨幣化」其價值。

    明知大自然之力量無窮與無常,而「人定勝天」之意識獨占了決策取向,河川截彎取直、填海造陸、以攔砂壩來抑制土石流……下游丟下愈多消波塊,因上游沙源不足,沙丘流失、海岸後退、防風林弱化甚而消失……。而投擲下的巨額公共建設費均是納稅者的血汗錢,經常瞬間為大海吞噬無蹤。

    我們以為得以「治」山「防」洪,因此拚命以工程建設治之,「山」如何被「治」? 「水」如何被「防」?山林永續仰賴生態系平衡,不順其能量流法則,以工程思維來治理此經數百萬年地殼運動形成的「山」,就自然史來看只是治標而已。大禹治水已教導我們是「疏導」而非「防堵」,惟四千多年後我們依然相信可以把社子島填土築堤,創造更高經濟價值,卻忘了問蒼天可否破堤還河?而與水共生之生活形態更期待決策者不恥下問「專家」,以智慧開創另類宜居樂園。此並非不可為,只是決策圈太窄了。

    民以食為天,在承平年代「食」不是問題,而遇到病毒大流行、鎖國封城後,可曾思量過糧食安全呢?我們的糧食自給率約卅%,但農地不斷釋出重劃成不可耕地,卻又未思及在地生產新農業之未來。國土不留白、城市不留白,連我們的生活與思緒也不留白……

    當面對這一切未知正常化(New Abnormal)後,如何再深切省思向大自然學習?

    (作者為文化大學景觀學系主任)

  • 建築師考試資格 在 葉慶元律師(葉狀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16 12:50:52
    有 198 人按讚

    #針眨時弊

    如何扭轉目前重大工程崇洋媚外,臺灣建築師淪為外國建築師下手的現狀?這篇專文提出了一些解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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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競圖評審委員應該嚴格把關,審視參賽的設計是否真的表現出台灣的核心價值、是不是真的為台灣量身打造。

    第二,每位開業建築師都是通過國家考試的,競圖辦法的參賽條件應該廢除「業績資格」,改以降低競圖初賽的成本、廣納創意為原則,讓建築師用基本的構想及方案設計參加初賽,而不用花數十萬到數百萬元製作3D模型、動畫和透視圖。

    第三,各級政府的大型公共工程設計費,應該從現行的4~5%,提高到10%以上,達到「國際競圖」的水準,才能激發更多台灣年輕建築師參加競圖,拿出優質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