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工地臨時工勞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工地臨時工勞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工地臨時工勞保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 職災保障單獨立法、職災權益全面保障!💖 「遇到職災而沒有保險」的情形,往往都是發生在最基層的勞工身上,今天「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遇到職災而沒有保險」的窘境,將不再發生!這部法從行政院送達立法院後,我馬上連續二週安排議程審查,未來勞工發生職災...
工地臨時工勞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
職災保障單獨立法、職災權益全面保障!💖
「遇到職災而沒有保險」的情形,往往都是發生在最基層的勞工身上,今天「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遇到職災而沒有保險」的窘境,將不再發生!這部法從行政院送達立法院後,我馬上連續二週安排議程審查,未來勞工發生職災事故時,所有勞工都在保障範圍、全面保障👍
我在2016年再度擔任立委前,我有一位助理的母親,她的雇主沒有幫她投保勞保而發生工安意外,她這場意外罹難,事故發生後沒有職災的保障。2019年,有位族人在憲兵隊大樓拆除工程工作,遭推土機輾斃,在政府工程工作,也同樣面臨遇到事故而沒有勞保的情形。2020年,有位族人在工地擔任的「臨時工」,因拆除鐵皮而高空跌落摔傷,到現在仍然還是住院中,同樣也是沒有職災保障。
上面這些情形,是我協助許多勞工遇到職災的其中幾個案例,因為事故意外而離開的勞工,只有微薄的喪葬補助。傷勢嚴重而長時間住院的,則因為收入中斷,家庭經濟陷入危機。這部法通過之後,遇事故而不幸罹難的勞工,家屬可以領取45個月投保薪資的給付,因職災而傷病的勞工,有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年金等保障,讓遇到事故的家庭,仍有一定的收入維持家庭經濟。
過去「遇到職災而沒有勞保」的情形,他們的工作型態,普遍是社會基層的勞工,在他們遇到職災而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的時候,卻沒有任何社會保險制度可以扶助他們、幫忙他們!這是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未來不論任何工作型態,全部納入職災保障範圍,讓我們遇到職災的勞工可以減輕負擔,中斷收入之際也可以無後顧之憂。💖
工地臨時工勞保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年11起下水道重大工安意外:人命誰來重視?工程第一線怎麼看?】
去年12月,高雄市鹽埕區一處公路正進行下水道清淤工程。一名外包工人進入五公尺深的涵洞後,因有毒氣體昏迷,同事看見不對勁,急忙跳下去救援,兩人雙雙昏倒,4個小時後被救起,已宣告不治……。
光是去年,全台就發生了11起和下水道有關的重大工安意外;一次事故,就是數個家庭的破碎。中央和地方政府說,SOP、職安訓練都做了;也正在研擬新法,將外包臨時工納入勞保,發生職災時能獲得保障;但實際走進工程現場,仍能發現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其實職安訓練不一定真的會做,要看工程大小。」
「許多施工人員經濟狀況較緊縮,加上薪資也談不上豐厚,繳錢納(勞)保形成負擔。」
「工地現場的職業安全能否落實周全,大多時候仍端看老闆的良心。」
「你說人命無價?這是沒辦法的……」
走訪工人、監工和下水道工程相關公務員們,他們提供了許多不同觀點。工程的實作現場,和現行制度的距離在哪裡?除了修新法,政府還有其他施力點嗎?
#報導者 #下水道 #工安 #職安 #職災 #工人
工地臨時工勞保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時我們會不經意說出:你手殘嗎?
但這對某些人來說,可能很難笑。
我們在去年接到一個裝潢工人的陳情,他因為同事操作器具不慎、掉落的機具硬生生的切到他的手,導致神經切斷,差點截肢,雖然後來有救回來,但是基本上已經無法作工。
生活因此陷入困境,還需要額外負擔龐大的醫療費用;
這本來是一個單純的職災案件,但他卻遲遲拿不到他應有的賠償費用,why?
因為,他沒有保勞保。
🙈🙈🙈
臨時工的雇主,可能是無法負擔的工頭。
在我深入了解之後發現,原來他背後的僱傭關係非常複雜,他是透過一名認識的工頭,接洽到這份工作,然後在這個工作現場還有另一個工作場所負責人,然後,還有一個是這個工程案的實際統包,而這三個人,都宣稱他們不具備雇主責任,雖然他們都表達他們願意盡量"幫忙"這位陳情人。
後來,我們研究相關法規,發現《職災勞工保護法》,可以保護「不確定雇主、沒有勞保的勞工*」
可是,卻要等到「雇主確定不賠償」,職災保護法中,由政府協助的職災補助才能啟動 …
這位陳情人 #現在 #馬上 就有各種用錢需求了,但他在法規上,卻還是無法透過職災勞工保護法得到即時救援。
原因是,如果未投勞保的勞工,要適用職災勞工保護法,他必須等到「確定雇主無法給付,才得以適用」。
所以,這個陳情人他必須「找到可以負責的雇主」且「確定無法給付」才能適用,而這個陳情人此時已經退無可退了...
💦💦💦
為何需要一部 #職災保險法?
全台有五成勞工職災死亡發生在營造業,但現行法規僅明定五人以上事業單位需強制納保,像這樣的工地雇用關係,只要一出事,不僅是危害勞工安全,更可能連帶影響到整個家庭。
所以,我們才會需要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此次修法將職災保險的部分單獨立法,內容包含職災認識、職災預防及職災後重建的部分,也 #明定四人以下微型公司也須強制納保,並研議較為簡便的納保措施,提供給不是在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或因故沒有加入工會的勞工可以自行加保。
若是勞工受僱的(登記有案)事業單位沒有幫勞工加保,還是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效力是從到職日(上工日)起算,與雇主是否申報無關,仍可依相關規定請領職災給付。
關於職災保險法的立法重點,我先不贅述,有興趣的朋友,我把連結放在留言中。
透過這個立法,希望確實可以處理勞工因故未被納保的權益保障,另外是,協助主動投保的雇主,分攤職災發生時的補償風險;對於勞資雙方,都提供更有保障的職災保險設計。
🗣職災保險法,其實最早在2014/11行政院就已經有草案送入立院審查,但經過第八屆、第九屆立委任期,都沒有在立院三讀通過;這一次,行政院再把新的版本送入立院,希望能有個好的結果!
*我最近透過人力公司的朋友了解,才發現,很多做按日計酬的工人,他們之所以需要領現金的工作,也不想加勞保,是有很多的「個人因素」。這個現象既然存在,就必須被務實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