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工作簽約違約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工作簽約違約金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工作簽約違約金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anlwc (伊恩)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想離職但不想付違約金!時間Thu Apr 2...

工作簽約違約金 在 娘娘不要走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21 15:35:37

就在昨天 戴胖去了中國法院👩‍⚖️ 因為她哥收到了一張傳票,樂觀的我們第一個念頭是太棒了可以參觀法院了!趕快組團一起去☺️ 被告的原因很搞笑,因為4年前戴胖的哥(以下簡稱戴哥)剛來上海時和一家電信公司簽wifi合約,但因為簽約後不管幾個工程師來調整,他們就是收不到任何Wifi訊號😣 最後就不了了之...


事實經過:

如題,雖然這樣的標題會讓人覺得我是個擺爛的員工!但我現在真的想直接表達我的感受


先貼我的工作合約給大家看

重點在第四項!

合約書

X事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與立契約人Y(以下簡稱乙方)
同意訂立如下條款,遵守履行。
1、 乙方於2017年3月9日起至2019年 3月8日止,接受甲方企畫與攝影一職,
本公司薪資為32000,因乙方簽定本約,故三個月後月薪調整為35000元整,
自2017年6月10日起月薪調整為 35000元整。
乙方享有勞健保與6%勞退金以及管理辦法中之所有福利。
2、 乙方同意於任職上班期間所拍攝與企畫之影片、照片與故事,其著作財產權全部
讓與給甲方。
三、 乙方知悉並同意於服務期間及離職後,遵守保密約款如下:
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依保密約款負保密責任,對於乙方於受僱期間所知悉
或接觸甲方依約對第三者負保密義務之機密資訊,亦同。雙方已明悉保密約款之
規定(如下)同意遵守之:本合約所指之「機密資訊」係指乙方於受僱期間內,
因使用甲方之設備、資源或因職務關係,直接或間接收受、接觸、知悉、構思、
創作或開發之資料及資訊,或標示「極機密」、「機密」、「密」字或其他類似
文字或經宣示為機密者,不論其是否以書面為之、是否已完成,亦不問是否可申
請、登記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乙方對於甲方之機密資訊應保持其機密性,
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或依乙方職務之正當履行、不得交付、告知、移轉、email
或以任何方式洩漏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亦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用或使用之,
離職後亦同。乙方於本合約終止後,不得利用甲方之機密資訊,為自己或第三人,
從事或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之業務,如有違反或為防止乙方違反時,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四、 若乙方任意離職,未工作至約滿日,則乙方將支付甲方2.5個月薪資,作為人員
培訓之教育費用。
五、 合約期滿,若乙方要離職,須在離職前1個月提前告知,並交接兩週,始完成離
職手續,否則視同未離職員工。

想離職原因

1、老闆晚上不睡覺,假日不休息,喜歡傳訊息提醒員工做事!

2、老闆脾氣很差,常常溝通到一半就暴走掛電話!

3、其餘還有很多原因,或許大部分的老闆都是這樣吧?!






問題:

現在想離職,但當初一時昏腦,簽訂了這樣的合約,在網路上也看了很多資料,所以發現
或許有不付違約金之可能!

1、第四點的違約金是用來支付下一位的人員培訓,但事實上我任職的時候根本沒有經培
訓!

2、按照網路上的違約金糾紛來看,很多最後的賠償是依工作年資,按比例賠償!

3、第三點我自己的疑問..既然還在試用期,老闆既然有權利可以決定你的去留與否,那
員工是否也有對等之權利可以以不適應為緣由而離職,不用負擔違約金呢?

我真的覺得心力憔悴....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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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1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92702478.A.AEE.html
access: 不賠,等對方提告再賠就好 04/20 23:42
access: 就算要賠也不會是全額04/20 23:42
amudi: 光第一點根本與勞基法牴觸無效...04/20 23:42
請問是培訓那一點嗎?感恩!
C13H16ClNO: 還有這種事 離職得倒賠薪水的?!04/20 23:45
查了很多,好像越來越流行..
而且我們公司真的有人賠了...
OrzOGC: 不用賠,等他告,還是不用賠04/20 23:47
哈哈,想確保一下呀!感恩
※ 編輯: ianlwc (219.84.11.32), 04/20/2017 23:50:07
deeping774: 簽約多看多想吧 難保下次不會上來抱怨04/20 23:58

真的..不過當初跟老闆談的真的挺開心..沒想到..
linlinjiang: 公司告的話法官會請公司提出該服務年限訂立的合理性04/21 00:00
linlinjiang: 及必要性理由,若理由受法院接受,亦可請求法院酌減04/21 00:00
linlinjiang: 金額04/21 00:00
。當初口頭告知因為有為期一年的計畫,所以才會衍生出合約金的部分,但紙本沒寫到!
※ 編輯: ianlwc (219.84.11.32), 04/21/2017 00:08:33
linlinjiang: 若定型化契約與法律抵觸則無效,但台灣目前還沒有明04/21 00:05
linlinjiang: 訂禁止最低服務年限的要求,所以判決仍以各個案情形04/21 00:05
linlinjiang: 分別作判斷04/21 00:05
感謝!很詳細的解釋!
※ 編輯: ianlwc (219.84.11.32), 04/21/2017 00:12:01
linlinjiang: 合理性、必要性的定義 網路上有 你可以參考 04/21 00:11
dss: 先叫對方拿出明確的培訓事項(上課,專訓等)再來說教育費用zz 04/21 00:36
dss: 部份垃圾資方最愛拿這種嚇新人 你真賠錢他還倒賺 根本畜生04/21 00:38
louis10452: 只要跟法律抵觸,就無效了 04/21 00:53
sazabijiang: 但是這合約看不出來跟哪一條法律牴觸?04/21 01:15
sazabijiang: 看了一些案例,多半是上法院後酌減,但這條款沒有04/21 01:15
sazabijiang: 太誇張(綁十年、賠十個月..),很難完全不賠 04/21 01:16
sazabijiang: 你去問台北市勞工局,他會告訴你說自由意識下簽署的04/21 01:16
sazabijiang: 合約書原則上有效,實務上則是要等公司上法院告你後04/21 01:16
sazabijiang: 看法官怎麼判。有的大公司會讓法務發存證信函甚至上 04/21 01:17
sazabijiang: 法院,一來是殺雞儆猴,二來反正法務閒閒沒事當練兵04/21 01:17
sazabijiang: 或者反過來說,因為你提前終止合約,所以要返還每個04/21 01:18
sazabijiang: 月的三千元,這樣你ok嗎? 04/21 01:18
sazabijiang: (就好像綁電信約買手機,不能手機拿走後又要求無償 04/21 01:18
sazabijiang: 解約不退補助金..) 04/21 01:19
sazabijiang: 至於晚上跟假日的簡訊,你可以已讀不回,或者跟老闆 04/21 01:20
sazabijiang: 確認他是否要你晚上或假日加班,那加班費要給。04/21 01:20
sazabijiang: 至於勞基法沒有所謂的試用期,不管對於雇主或員工都 04/21 01:22
sazabijiang: 一樣。但如果合約上明載試用期勞工可無償離職,那就 04/21 01:22
sazabijiang: 是對你的保障(但通常大概不會這樣寫..) 04/21 01:22
roder: 沒有上到2.5個月 不可能要求你賠這麼多04/21 01:25
roder: 按比例的話頂多0.1個月 不過還要對方舉證有培訓等費用04/21 01:26
joichi: 上勞動局問問 04/21 03:43
mailee: 依勞基法為主,建議你打去問 04/21 07:25
lalalahu: 推s大詳細見解04/21 07:39
Sex5F: 代表這約有作用了:恐嚇用,哈哈 04/21 08:16
leavefly: 完全不用付也是有..但通常訴訟會多少賠一些..04/21 08:23
leavefly: 還不如多蒐集老闆違法事證作為到時調解的籌碼比較實際04/21 08:24
g8429310: 也認為只會酌減 就看公司會不會動作 04/21 09:14
ChuehLiu: 打電話到勞工局問會快一點,我之前有朋友也碰過,搬勞04/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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