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工作權保障範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工作權保障範圍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工作權保障範圍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in32207 (TingTing)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請教法緒1題時間T...

工作權保障範圍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2項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違反依照第76條第2款規定,可以裁罰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以按次連續處罰。 也就是說,媒合兩個台灣人結婚,可以收費;但如果是媒合台灣人跟外籍新娘或新郎,就不能請求或期約報酬。 這樣的規定,有沒有違憲呢?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之保障範圍?
(A)選擇在住宅區開咖啡店之自由
(B)公務人員選擇分發單位之自由
(C)執業藥師在多處藥局、醫療院所兼差之自由
(D)公費醫學生畢業違約拒絕在偏鄉服務之自由

解答(B)

以(D)來說,公費醫學生不願意在偏鄉服務,他有工作權保障的職業選擇權,所以可以選擇違約,就直接罰錢而不去偏鄉服務。

同理來說,公務員雖係考試分數依據選填志願分發不能選擇,但他不是也可以選擇不要去的自由?

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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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135: 你說的沒錯啊 不過文不對題 你那樣說的話 07/12 12:54
online135: B要變成 公務人員拒絕報到分發單位的自由 07/12 12:55
aleventy: 可以不要去報到啊,高普雙榜的人都會寫自願放棄資格的 07/12 13:10
aleventy: 申請書,放棄其中一個 07/12 13:10
mainjoey: 通常公費生不去偏鄉要賠錢 公務員拒絕服務不用 程度有差 07/12 20:35
HtcNewOne: 都說依大法官解釋了 有相關案例的才有 不用擴張解釋 07/13 00:58
HtcNewOne: 個人看法是這樣._. 07/13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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