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山坡地承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山坡地承租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山坡地承租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山坡地承租產品中有4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陳明文,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林班地承租戶將獲得筍災救助| 今年前五個月,台灣因為天旱,至使許多農作生長受到影響,我們嘉義縣竹筍地也因天旱的關係而發不出來,目前為止,大概只有往年二至三成的量,已經嚴重影響我們農民的收益。 雖然農糧署在6/2公告對嘉義縣筍災進行救助,但是這個公告適用的對象只有在農地種植的筍農,卻不包含 #林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

  • 山坡地承租 在 陳明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8 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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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班地承租戶將獲得筍災救助|

    今年前五個月,台灣因為天旱,至使許多農作生長受到影響,我們嘉義縣竹筍地也因天旱的關係而發不出來,目前為止,大概只有往年二至三成的量,已經嚴重影響我們農民的收益。
    雖然農糧署在6/2公告對嘉義縣筍災進行救助,但是這個公告適用的對象只有在農地種植的筍農,卻不包含 #林班地 的筍農,引發了很大的疑問和反彈。

    大家都知道,我們嘉義縣幾個山區鄉鎮,包括阿里山、梅山鄉、番路鄉、竹崎鄉、大埔鄉,甚至是中埔鄉都有林班地的分布,6/2這個公告一出來,幾個鄉的林班地承租戶,感到難以接受,認為政府對天然災害的救助,存在一國兩制。

    我們服務處當天接到了許多林班地承租戶陳情電話,就實際深入的去尋求問題所在;發現到,林班地筍災無法獲得救助,是因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的 #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框架造成的。

    依該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的規定,土地使用不得違反法令,農糧署救助的是「農作物」的災損,而林班地的竹筍若將之定位成農作物,則會有山坡地超限利用的問題,也就是說,以農糧署的救助角度看,可能就存在違反法令的情況,所以農糧署的救助範圍只限於農地的筍災,不及於林班地;林務局依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公告的林業損失救助表內,也只有「竹材」而不及竹筍,以致於也無法獲從林務局獲得救助。

    我認為,竹木也是林務局允許重植的作物,林班地承租戶只要是合法使用土地没有違規,那他們的使用權和所生的財產,就應該受到保護及保障。所以我6/3就積極聯絡協調農糧署及林務局兩個單位,因為林班地屬林務局管轄,最後取得這問題由林務局主責的共識。而林務局也非常迅速進行內部討論,研議出處理方案,並立即著手提出救助辦法第六條附表的修正,以森林副產物把竹筍納入林業損失的項目之一,修正草案今天正準備送農委會核定,農委會正式核定後,這次的災損救助就可以適用了。

    我想在這裡要對林務局,這次能夠快速的接受本人建議,作出正面回應民意,保障承租戶權益的決定,表示肯定,也代我們眾多的林班地農民,向林務局表示謝意;這其實是政府和人民共贏的例子。

    今天我邀集林務局、縣府一起到番路來會勘,只是擇一處代表,除了要讓林務局實地瞭解災損情形外,主要也是要讓我們林班地承租戶的農民安心,也要提醒大家,要把受損情形報給鄉公所,才能讓林班地的竹筍災損救助,能儘快的依程序來進行,讓我們林班地的農民可以彌補部分損失,維持基本的生活。

  • 山坡地承租 在 高雄市議員【 李亞築 】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1 13: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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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業旱災配套措施 🌱

    🏜 高溫乾旱荔枝農損現金救助 🏜

    今年春季降雨不理想,高雄水情嚴峻,影響到大高雄農作物成長與收成。截至4月28日,本市各公所速報農業旱災災損為荔枝、青梅及茶樹等,被害面積共1,254.73公頃。累計損失金額初估為5,363萬1千元。荔枝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並於4月28日公告,自4月29日起至5月10日止(假日不休息)受理農民申報,協助農民減輕損失。

    市府農業局提醒,請本市種植荔枝且受災損失達2成以上之農友,務必於5月10日前(假日照常受理申請),持身分證、印章、農會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相關文件,儘速向土地所在區公所申辦3-4月高溫乾旱荔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另本市梅及茶受災損失2成以上之農友,本市現金救助受理至4月30日,儘速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辦,市府也會儘速勘查辦理相關作業,協助農民復耕復建;需低利貸款者請至當地農會辦理申請,減輕農民損失。

    ㄧ、救助項目:荔枝
    二、受理地點:區公所農業課
    三、受理時間:110年4月29日至110年5月10日
    四、申請應備資料:
    (一)身分證丶印章及農會存摺。
    (二)地籍登記謄本及地籍圖(可至農會申請)。
    (三)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直系親屬除外),請檢具耕作同意書(本所備有耕作同意書)。
    (四)林業用地及暫未編定土地不得申請。
    五、救助項目及額度如下:
    (一)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90,000元/公頃。
    (二)黑葉荔枝:60,000元/公頃。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

    💧 農業抗旱設施補助💧

    ㄧ、農戶申請補助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處各工作站提出申請:
    (一)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影本、印章。
    (二) 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三) 地籍圖謄本乙份。
    (四) 所補助之設施應申請容許使用者,應檢附容許使用同意文件;土地非屬申請人單獨所有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施設之證明文件。
    (五) 承租國(公)有地及台糖土地者,承租人應檢附租賃契約書影印本。
    (六)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切結書。
    (七) 推廣管路灌溉設施補助規劃委託書。
    (八) 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空白者,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屬「農業區」。

    二、申請補助設施之土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 不符合推廣管路灌溉作業要點第三點至第五點規定之一。
    (二) 所灌溉土地曾接受本要點補助管路灌溉設施。但符合第十一點規定再次申請補助者,不在此限。
    (三) 申請土地位於行水區者(指河川堤防外之農地)。
    (四) 所灌溉土地種植檳榔、荖花及荖葉之作物。
    (五) 所灌溉土地位於超限利用情形之山坡地、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所稱造林地,或都市計畫保護區內依法不得供農作使用之範圍內。
    (六) 所灌溉土地以休閒農場或露營區之方式經營。
    (七) 未依規劃書施設完成;或未經申請而施設完成管路灌溉設施。
    (八) 申請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本處之現地勘查或系統功能測試,或未提供必要之協助。

    三、注意事項:
    (一) 補助款使用轉帳及匯款方式,手續費由補助款內扣。
    (二) 工作站派員前往會勘時,請與規畫人員討論灌溉形式、田間配置、使用材質等事項。
    (三) 收到本處預算書後,其內容若有不明之處,請洽各工作站規劃人員。
    (四) 經審查同意補助者,自行政處分送達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前點第四款至第六款或第八款、經廢止容許使用、拆除部分或全部等上述之情形。

    #李亞築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 山坡地承租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8 1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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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到哪了?

    區長答覆,去年由於水利局還在進行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今年才會交由公所處理,而目前社福館的招標資訊已公開上網,預算為一億一百多萬左右,順利的話可望下個月可以動工。

    另外,智翔也建議,事先來規劃非固定設施的預算經費,避免完工後才來規劃,讓市民使用上無法一次到位,區長也回覆,非固定設施會與民政局討論後,決定要採買哪些項目再來編列預算。

    綜上所述,也請公所再提供相關預算的列表,由於社福館為多功能使用,包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等會使用到的設施、設備,都將其列表整理,以便後續討論。

    #桃園區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

    繼續追蹤場館租借的問題,目前租借系統上,以桃園區為例,仍有一些場館無法租借,過去會期質詢時,區公所曾提到,與部分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的還在持續溝通中,想請教公所後續進度為何? 是否有成果了?

    區長說明,桃園區的場館為26座,扣除沒有建照的中山、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另外尚未開放的有會稽、龍崗、同安三處,原因在於設有照護或關懷據點,本身開班的數量也多,無法插入是民租借的時段。

    智翔認為除建照問題外,本身使用與活動頻繁的場館與是否開放租借應不構成衝突,若有照護或關懷據點使用,也可以提早在系統中預定,或顯示已使用,請公所來改善看看。

    再者,是方便市民租借的介面與流程調整,這點智翔之前也建議民政局、資科局改善,包含線上付款的功能;而目前尚未看到場地租借有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公所研議建立租借前後的SOP,讓承租者與管理者有所依據。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BN4tt-5LPF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 山坡地承租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28 17:00:16

    【智翔的議會質詢-十二區區公所(4/28)】

    #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

    位於大有梯田公園旁的民富社福館新建工程,在2018舉辦地方說明會時,承諾2019年開工;也於2019年市政會議時,表示預計2021年,也就是今年五月可以完工,但直至今日,社福館目前的現況是尚未動工,所以想請教桃園區區長,目前進度到哪了?

    區長答覆,去年由於水利局還在進行山坡地的水土保持,今年才會交由公所處理,而目前社福館的招標資訊已公開上網,預算為一億一百多萬左右,順利的話可望下個月可以動工。

    另外,智翔也建議,事先來規劃非固定設施的預算經費,避免完工後才來規劃,讓市民使用上無法一次到位,區長也回覆,非固定設施會與民政局討論後,決定要採買哪些項目再來編列預算。

    綜上所述,也請公所再提供相關預算的列表,由於社福館為多功能使用,包括民政局、教育局、社會局等會使用到的設施、設備,都將其列表整理,以便後續討論。

    #桃園區市民活動中心場地租借

    繼續追蹤場館租借的問題,目前租借系統上,以桃園區為例,仍有一些場館無法租借,過去會期質詢時,區公所曾提到,與部分里辦公室、社區發展協會的還在持續溝通中,想請教公所後續進度為何? 是否有成果了?

    區長說明,桃園區的場館為26座,扣除沒有建照的中山、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另外尚未開放的有會稽、龍崗、同安三處,原因在於設有照護或關懷據點,本身開班的數量也多,無法插入是民租借的時段。

    智翔認為除建照問題外,本身使用與活動頻繁的場館與是否開放租借應不構成衝突,若有照護或關懷據點使用,也可以提早在系統中預定,或顯示已使用,請公所來改善看看。

    再者,是方便市民租借的介面與流程調整,這點智翔之前也建議民政局、資科局改善,包含線上付款的功能;而目前尚未看到場地租借有明確的規範出來,請公所研議建立租借前後的SOP,讓承租者與管理者有所依據。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BN4tt-5LPFg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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