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居住為何需要正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居住為何需要正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居住為何需要正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產品中有40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柯市長,數字魔術師是你?五萬戶目標執行到底還在不在?】 . 這是我在今年4月質詢台北市都發局黃局長的圖表,從台北市自己的數據可以看出來,柯市長八年任內,累積規劃的12200戶社宅中,有10006戶是林洲民前局長規劃的,光林洲民前局長一個人就規劃總量的82%。 . 從數據也可很明顯看到,柯市長至今自...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地方稅務局(3/30)】 #增設電梯免房屋稅 桃園市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電梯需求,在去年開始,自2015/7/1後自家增設電梯可免課徵房屋稅,所以智翔今天首先想確認,2015年7月以前增設的電梯是否還在課房屋稅? 地稅局的回覆為是,所以智翔想建議,高齡化社會的需求不僅限於某個年...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祖寧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14:20:49

趙斗淳案,一件深深地影響了南韓社會的真實案件 / 祖寧關注這個案件已經滿多年了,所以從有接觸韓影之後,就有在觀察韓國影視會怎麼去處理這個真實案件的改編。貼文中列舉了五部作品的改編內容,我自己最喜歡的還是《Law School》,當然其他部也都有其效果與目的,只是對我來說《LS》選了一個最實際的探討。...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何志偉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2-15 16:32:34

立委何志偉挑戰柯文哲社會住宅政策最大的未爆彈 志偉為了爭取台北市民的權利,這次要挑戰的是柯文哲市長的社會住宅政策。柯市長最近一直希望中央訂出一個社會住宅的價格標準而已,但事實上在住宅法的規定中,這是興建單位,也就是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制定的。如果柯文哲市長要負起地方父母官的責任,其實由台北市政府直接...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焦糖綠玫瑰 caramelgree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21:40:14

【🔥為了下一代請幫我轉分享🙏🙏🙏 #教育撞利益!當政府帶頭忽視 我們還能給孩子什麼美學想像?】 💢台藝大正在使用的教學空間要被土地開發了😠 -- 當家長在討論孩子該學哪項才藝,期待他們未來成為頗具盛名的藝術家時,此刻,臺灣藝術大學突然收到內政部告知,說正在規劃臺藝的第二校區為「社會住宅」,此未經討論...

  •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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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市長,數字魔術師是你?五萬戶目標執行到底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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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我在今年4月質詢台北市都發局黃局長的圖表,從台北市自己的數據可以看出來,柯市長八年任內,累積規劃的12200戶社宅中,有10006戶是林洲民前局長規劃的,光林洲民前局長一個人就規劃總量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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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數據也可很明顯看到,柯市長至今自豪全台最多「興建中的北市社宅數」,其實多是林洲民前局長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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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政策,若要知道是否為市長意志,就要看政策執行效果,若市長意志很明確,即使局長換人,通常也不會落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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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明顯的,林洲民前局長「被離職」後,北市府只規劃了2194戶社宅,只有林洲民前局長量能的20%,甚至比郝龍斌前市長規劃的3561戶還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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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五萬戶,是柯市長自己的政見,就算無法八年完成,但至少五萬戶不要下修。但從「北市歷年預算編列社宅戶數」即可明顯發現,沒有林洲民前局長,恐怕根本無法維持今日柯市長強調「一萬戶興建中」的執行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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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為何會憂心忡忡,就是因為我看到林洲民前局長離開市府後,北市社宅規劃戶數根本比郝龍斌時期還要少,這要怎麼讓人相信,五萬戶目標會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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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上,原本2019年時計算社宅施工速率,台北市社宅蓋完五萬戶大約要22年,但2021年依照新數據重新計算,由於柯市長第二任規劃數落差太大,現在最樂觀也要再延長至2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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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柯市長,昨天只會在防疫記者會上當數字魔術師,不敢講自己立下的五萬戶目標還存不存在,要不要下修,也不敢講絕大多數興建中的一萬戶社宅,是他第一任期內林洲民前局長的規劃,第二任後,社宅規劃比郝龍斌前市長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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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為什麼會有被騙的感覺,因為我在還未選上議員前,就和許多年輕人一樣,一直很關心社宅的問題,世界其他國家如美國、日本、澳洲、韓國、荷蘭等國都有這樣保障居住權的福利政策,因此柯市長的八年五萬戶計畫,我很認同,我也知道,這個政策是2014年他和居住正義相關NGO團體討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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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甚至在2019年也曾私下拜訪林洲民前局長,當時他也給我看了八年五萬戶的具體社宅規劃,市府照計畫應可竭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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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我擔任議員後,則一直和柯市長談到社宅進度,請他千萬不能放棄蓋五萬戶社宅,就算他卸任,都還是要建立制度讓下任市長蓋下去,過去柯市長在質詢台上,總是會認真聽我建議,也會說他不會放棄蓋五萬戶,會想看看怎麼加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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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今年的柯市長,已經變成,當我提起五萬戶目標,或第二任規劃數明顯過低、速度又變更慢等問題時,他只會說怎麼可能數字一定有錯,或叫他的政黨團隊瘋狂罵我其心可議,或當媒體提問時,自溺於自己 (第一任內)蓋很多、嘲諷全台灣縣市都比不上台北市、沒人可以批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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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五萬戶社宅確實跳票,是事實,五萬戶目標消失、八年恐怕連一半都沒達到,是事實,柯市長第二任規劃數比不上第一任,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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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市長當初對於年輕人的承諾、好好的政策,最終只剩下玩數字話術,在台上嬉笑怒罵政治口水,真的覺得,好景不常,「市」風日下,令人失望。

    附註:
    所有數據都是都發局自己的數字。紅色匡起來是北市府編列預算所規劃的社宅戶數,柯市長上任真的能編列的預算,是從2016年開始,2015年以前,是郝龍斌前市長編列規劃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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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我對居住正義的質詢:
    公共住宅應落實保護弱勢的初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jH025EEys0
    22年五萬戶社宅問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abbLXnf1Qs
    社宅要降租且服務真正需要的年輕族群
    https://reurl.cc/AR8l3p
    公宅政策應建立在具體數據之上
    https://reurl.cc/Krjo9R
    社宅承諾八年五萬戶不只早已跳票,更是徹底縮水
    https://reurl.cc/EZzvQA
    社宅應持續規劃、永續發展
    https://reurl.cc/q18qKD
    囤房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V_2eTfEvY
    房屋稅制改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yiB6X0CtLc
    降低房價所得比
    https://reurl.cc/mv9QkG

  •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5 13:58:38
    有 20 人按讚

    110年8月15日中林村台農敦親睦鄰溝通會第7次
    開直播
    https://fb.watch/7oqUG86Zp1/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33500270033781&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水保局中林村做水土保持結論不經過私人土地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571298774036613/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35315586518918&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中林村台灣農林公司水保局要花800萬施做水土保持工程,有經過私人土地,村莊的人反對,水不需要經過村內,希望排水問題。就直接在台灣農林的土地上做處理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集合地點: 中林村话動中心(屏東縣內埔鄉912中林村聯通街415號會勘台灣農林公司
    接到台灣農林公司的電話,不履行4月12號談好談件,要為中林村的村民移3支電線桿,並提醒我,要我控制好。大公司沒有企業形象,社會責任,欺負弱勢小村莊,財團有錢有勢就可以這麼的說話不算話
    4月12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5887883151315272
    4月12台灣農林現場會勘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66092873441191&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2月25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1s/4986039731470420/

    會後第五次開會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273190864343708/

    相片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posts/2762108230768792/?sfnsn=mo

    說明:
    1.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敦親睦鄰已舉辦
    第4次溝通協調會,台灣農林公司只到場三次,中林
    村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司的開發案,造成當
    地居民的困擾與災害未見改善,期盼現場會勘,查看
    問題的癥結出在哪裡?
    2.邀請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村長暨當地居民10位進場會勘。
    110年2月1日(週一)下午2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第四次台農敦親睦鄰說明會,台灣農林公司今天沒有派人來開會,中林村總共有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可種植受到困擾災害,農林公司都沒有表態改善輕看中林村村民的感受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四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下午2時
    二、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紀錄:許美智
    六、主席及與會人員報告:台灣農林代表未出席,蔣議員及村民皆感訝異及不受尊重,深表遺憾,蔣議員宣布大家繼續開會。
    七、提案討論:
    (一)、村民建議1米寬、1米深排水溝請加寬加深為4米寬4米深,尚未改善。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

    (二)、排水溝雜草與淤泥於3月雇工怪手整理清除,至11月卻以農藥噴灑雜草一次,恐有汙染地下水源之慮,排水溝污泥及雜草請定期清理。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要求積極改善,請葉科長嚴謹督導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排水設施保持暢通,定期清理並請水土保持義務人每年於汛期前後加強巡視維護周遭水土保持設施。

    (三)、茶園用藥內容及使用方式暨噴灑農藥時間以文字書面寄達中林村辦公處,林主任允諾下次噴灑農藥時將行文,尚未發公文。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第三次會議林主任報告農藥內容屬商業機密,不便提供資料,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認為村民有健康疑慮?請台農公司負擔全年檢驗水質費用一萬四千元,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向公司反應處理情形。

    (四)、109年5月27日開會,林主任允諾公司全額負擔向台電申請遷移4根電線桿,尚未遷移。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台電龍泉所魯所長報告迄今未收到台農公司遷移4根電線桿申請書,俟下次會議由台灣農林代表報告遷移電線桿申請進度。

    (五)、109年2月18日說明會,來村長提到屏科大教授現場共同會勘,建議排水溝須施作全段擋土牆,以保護居民財產生命安全,現仍維持2出水口處2小段擋土牆。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村民一致強烈要求,建造中林段全段安全工法擋土牆,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現場會勘369巷12之1號住家後方臨出水口處及縱向碎石道路附近適當位置待設置紐澤西護欄急迫性(目前只設置警示燈)許宅住家安全受到極大威脅,村莊東邊10公尺緩衝綠帶及邊坡穩定設施請儘速設置並注意防火、防災(坡地防災)以減緩對村莊衝擊,預防擾鄰、損鄰情形發生,中林段開發案,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影響很大,原先地貌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及環保廁所和縱向路寬4米碎石路、出水口暨約30根直立電線桿等擾鄰設施,尤其約30根電線桿方向直衝民宅、村莊,電線桿離許宅住家只約5公尺距離,為何作如此不合理設計?為何不採原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整排設計,電線桿一般設置於路旁,很少、幾乎沒有設置在住宅、村莊後方,村民擔心村莊風水會被破壞,住家、村莊會很不平安,心理壓力很大,從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受委託規畫水保技師(机霆維技師)、縣府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至核定的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到此不合理設計(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為何設施這麼接近民宅?)這將對許宅生命財產受到極大嚴重威脅,如何補救改善?請水保委員提供專業意見(屏科大水保系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學術地位崇高)及縣府水利處官員行政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以保障許宅住戶生存權(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生存權應予保障),許宅後方原先地貌可欣賞到大武山天然美景,現在卻出現約30 根電線桿煞氣很重、路寬4米縱向狹長碎石路、縱向狹長加蓋水溝、出水口等嫌惡設施,嚴重影響到許宅住戶居住正義和景觀正義跟生活品質(露天蓄水池噪音、灌溉機房低頻噪音、重機械車輛行經引起揚塵、噪音、每逢雷雨季節,老埤農場是有名落雷區,電線桿離民宅區太近,住戶及村民電器用品容易被損壞,住戶生命財產大受威脅等),又滯洪池附近3戶民宅後方被整地開挖3公尺深,若遇天災(颱風、豪大雨、地震)住戶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從台農山坡地開發申請農業發展經營計畫,種植高經濟淺根茶葉農作物,將山坡地整成平地,做智慧茶園,採機械式耕作,原先地形、地貌已被大幅改變(中林段部分50年以上樹木遭剷除,對水土保持將造成不利影響,尤其中林段新設約8條縱向加蓋排水溝、路寬4米碎石路,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易直衝入庄,村民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開發案開挖整地需保留幾成地貌?才能保護臨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又全國最大平地智慧茶園(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開發案竟免環境影響評估,恐有過度開發或不當開發問題,每遇風災、雨災就會造成鄰近居民生命財產巨大損失,台農公司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於開工前為何不事先至中林村召開說明會?展現大財團敦親睦鄰溝通誠意。

    (六)、中林段尾端朝元禪寺附近排水設施易產生淹水情形,109年5月22日豪大雨,附近農民農田淹水嚴重,農作物遭受嚴重損失及農機具嚴重浸水及附近居民住家損失嚴重,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一再強調只要淹水入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完全由台農公司負責損害賠償並積極改善水保設施,林主任允諾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賠償標準,村民希望以現金賠償(一分地賠償一萬或二萬元現金)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七)、中林村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建議中林段尾端須儘速設溢洪道,以解決現有淹水問題,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有聽到中林村民心聲,積極向水保局台南分局大力爭取到約700萬元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並由水利工程科約於109年10月底完成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至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村民認為公部門(屏東縣政府水利處)積極改善處理中林大排第二期排水問題,請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儘速處理做好開發案中林段永久水保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相關法律嚴謹督導及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作好行政指導(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保育國土,涵養水源,避免災害產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中林段沉沙滯洪池太靠近民宅,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水位溢滿,造成鄰近3住戶心裡很大恐慌,黃子珉鄉代請台農積極解決沉沙滯洪池安全設施問題,台農後續有舖設部分水泥,待積極改善加強保護安全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謝先生請教葉科長有關須從中林沉沙滯洪池附近90度經台灣農林土地將水引排,避免附近住戶淹水情形再次發生改善進度,葉科長表示因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須經過台農公司私有土地做箱涵將水引排,需台農公司同意施工,村民強烈要求,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並請負責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共同會勘(借重水保委員專業意見,做好水保工程),待加強保護安全設施工程請儘速施工以保障鄰近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

    (九)、陳情人許小姐建議台農開發案已進入永久水保設施工程,是否請蔣議員、來村長、縣府葉科長、台農屏東分公司、水保技師、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及水保局李鎮洋局長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民600戶,1775人口,免於淹水恐懼及避免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水土保持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嚴謹督導台農公司中林段(下游排水)水土保持工程,加強設施維護管理並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會勘,以加強保護、保障下游居民(中林村)生命財產安全。

    (十)、台農代表林主任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代表報告公司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十一)、請縣府葉科長積極督導沉沙滯洪池、朝元禪寺附近水保設施工程,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造成村民財產嚴重損失歷史重演。
    結論: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台農開發案中林段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中林村正面臨的議題(村莊生存權)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關心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有關,呼籲台農公司正視企業社會責任。

    (十二)、臨時動議:蔣議員謝謝葉科長盡最大的努力,向水保局台南分局爭取到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經費並已完工,村民生活不好,精神有壓力,無法安居樂業,政府有責任(政府的存在,不就是要創造更適宜人民居住的幸福環境嗎?若連基本「生存權」的正義都無法做到,那人民還要政府何用?)台農公司看不起議員,不尊重中林村民,對議員及村莊、村民很不禮貌,這麼重要溝通協調會議竟然未指派代表出席,似乎沒打算與中林村民做好鄰居誠意,也未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為保障中林村600戶1775人生命財產安全,蔣議員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安排邀請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屏科大水保審查教授(水保審查委員)、水保監造技師、中林村長、中林村村民約10人於2月25日(周四)下午2點於中林村活動中心集合一起前往台農開發案中林段現場會勘水土保持工程,請葉科長攜帶水保計畫書,因人數限制無法進場會勘村民,可由村長帶頭安排在外面聲援關心,一起督促台農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守護家園,中林村民訴求很簡單,不要淹水、不要土石流、不要缺水,能永久安居樂業,也祝福台農公司種茶成功,與中林村民一起做好鄰居,共存共榮。第五次敦親睦鄰說明會預定3月18日(週四)下午2點開會,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看台農公司有沒有誠意改善,請台灣農林公司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尤其中林段沉沙滯洪池臨近3戶民宅改善工程)及儘速遷移4根電線桿(台農公司全額負擔)暨訂定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淹水釀災,災害賠償標準並負擔簡易自來水檢驗費用一年一萬四千元費用(因台農公司不便提供使用噴灑農藥資料,村民有健康疑慮),若未獲善意積極改善,村民不排除於4月15日(週四)前往台農屏東分公司封路抗議並邀請媒體記者一起關心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若台農屏東分公司ㄧ直態度消極,誠意不足,後續將前往台農台北總公司及屏東縣政府陳情抗議,爭取中林村民生存權,蔣議員也感謝自由時報羅記者此次與會採訪關心。

    散會:下午4點30分
    紀錄:許美智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上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2月1日直播影片
    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點辦理中林公司現勘地點中林村辦公室
    台灣農林開直播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963875433662937&id=100001215589335&sfnsn=mo&d=n&vh=e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963870370330110&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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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2 13: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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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_2021-08-02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 (2)日舉行「時力回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周年」記者會,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揭牌成立,迄今屆滿一年,時代力量於記者會上 ,除肯定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也對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幾點呼籲。

    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委員首先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獨立機關,雖然目前雖是置於監察院下,但在定位上是總統府核發關防,得對外行文。此外,立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其中第二條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有對侵害人權或歧視事件進行調查、研究檢討國家人權政策政策、重要人權議題提出專案報告、提出年度國家人權狀況報告、提出人權相關修憲、立法及修法建議、推廣人權教育、評估政府機關所提的人權公約相關國家報告等職責內容。

    但從目前七月的預算執行率可以看出,總預算數是1億1,842萬元,截至目前簽准執行數是4,907萬元,已核銷經費是589萬元。這些費用主要用於包含年度外文翻譯開口契約、NPM及漁工專業論壇、人權國際研討會、紀錄片錄製剪輯開口契約、教材開發及合作案、文宣印製周年成果等教育推廣品等,也包含受害人協助675萬、防制酷刑訪視費用205萬、人權教育專書100行動聯盟98萬、桌遊設計開發案81萬等使用,以及簽核中的防疫與人權委託研究案、青年居住正義委託研究案經費625萬元,賸餘數高達5,170萬元。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於本年7月7日提供的業務計畫經費執行情形資料顯示,預算執行率僅46%,實在不盡理想。

    另外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六月底為止,人權保障及促進業務的執行情形,辦理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與交流,共計32場,其餘的研處專案案、系統性訪查的研究、以及防制酷刑的訪查都還在進行中。時代力量認為,推動及深化人權教育固然重要,但成立獨立國家級的人權委員會,其最重要的職務是解決傳統權力分立制度所無法回應的複雜人權問題,例如了解全國普遍性的人權狀況,或是制度性、系統性的人權侵害。時代力量更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除了推動人權教育之外,其他的法定職責也應並進,進快提出相關的人權專案報告,與系統性訪查的研究報告,及國家人權年度報告,進而推動政府改變,讓台灣成為一個落實人權保障,更具公平正義的國家。

    接著,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呼籲,監察院應盡快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立法院也應該盡速排審相關法案,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好好做事。日前,監察院的院長同時也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主任委員陳菊說道,​​​​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兩大核心工作,是​​建構​​保障人權系統以及人權教育與促進。但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來看,成立一年至今完成最多的是人權教育、研討及交流。人權教育的深化固然重要,但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九項職權,都應同時併進。

    舉例來說,修憲案受到高度的關注,立法院也有多項修憲案提案,更有不少委員提案與人權相關。依照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可以依據國際人權的標準針對國內憲法及法令作有系統之研究,提出必要及可行修憲、立法及修法之建議。尤其台灣這十幾年來陸續將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甚至舉辦過多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引進國際人權標準,是很重要的憲法基本權利的修正參考。在立院已經有眾多的修憲案,現在也正是修憲的關鍵時刻,期許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能針對修憲案提出建議。

    從國家人權委員會的業務執行成果的失衡以及預算執行率低落來看,更凸顯職權行使法的重要性。遺憾的是,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至今一年,其職權行使法仍付之闕如。職權行使法除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法源與方法外,也在定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責在重視整體國家人權狀況的監測、發現系統性、結構性的人權侵害問題。對此,時代力量黨團已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提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強調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獨立地位,明定職責。

    因此時代力量黨團也呼籲,監察院應儘速重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沒有職權行使法是不能讓國家人權委員會好好做事。如果監察院遲遲不送案,也希望立法院可以盡快排案審理。別讓國家人權委員會繼續下一個無「法」獨立運轉,好好做事的周年。

    最後,黨團總召邱顯智委員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民間團體、人士奔走20餘年,總算於監察院內設立,且有監察院組織法,裡面規定了9款職權,迄今竟仍無職權行使法。去年監察院曾提出過職權行使法,時力黨團亦曾提出職權行使法草案,欲審查時,才經過一個早上,監察院就自主撤回職權行使法草案,若他們認為草案不妥,撤回後應盡速修正再為提出,為何至今仍無法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掛牌一年,預算編列一億多,執行率竟連一半都不到,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狀況,難道台灣就如此歌舞昇平、沒有人權迫害或系統性和結構性的壓迫?機構內皆無性侵案、排擠、霸凌、歧視嗎?好不容易奔走成立了人權機構,難道都只要進行人權教育就足夠了嗎?

    呼應國家人權委員會,我們也曾提出過成立 #立法院人權委員會,立法院也應肩負對接修法的重要任務,時力黨團呼籲立法院各黨團應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符合「巴黎原則」的人權機構,其職責包含檢討法律是否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因此必須與立法機關密切討論立法、修法的考量並提出建議。

    所以根據「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包含依據國際人權標準,提出立法和修法的建議,自然也應該和立法機關保持密切的關係。

    其實,在2012年在賽爾維亞通過的「貝爾格勒原則」就呼籲各國國會,應該要和國家人權機構加強互動,並且就合作基礎,建立正式的架構,進一步來討論相關議題。

    就此部分,時代力量黨團已經在第二會期提案要求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並經院會決議送交黨團協商,我們也會在下會期開議後,盡快與民進黨團一起召集協商,能夠建議立法院開始研議設立人權委員會,成立人權審議機制。

    回應稍早國家人權委員會所召開的成立一周年記者會,我們肯認且支持國家人權委員會在人權保障及促進上有其必要性,因我國是一個威權體制所轉型的國家,我們的民主才三十年,有許多關於自由、民主、法治的部分,仍有其改善空間。

    總結前面兩位委員所述,揭牌至今已經一周年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相關業務執行率低,與其職權行使習習相關的重要法律「職權行使法」仍未通過有很大的關聯,監察院組織法§2明定國家人權委員會有9大項職掌。

    而在今天稍早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召開成立周年的記者會中,有提到人權委員會過去一年所做的工作成果,有提到普及及推動人權意識與觀念,提到國家人權報告及參與釋憲案,但我要提醒國家人權委員會,依照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能做的不僅於此。我先舉出兩個簡單的例子:在反服貿學運過程中,2014年3月23日所發生的行政院鎮壓行動,對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打學生的警察到現在都找不到,卻遲遲都沒看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開啟調查。還有,現行集會遊行法對人權保障不足的檢討,是多年來無論在立法院或在民間,無論是時力黨團或執政黨的諸多委員,以及許多專家學者,都有提出應修法的呼籲,改成從集會遊行權出發,轉型成集會遊行保障法。然而,這也未見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修法的建議。當然,還有許多攸關人權的議題跟案子,仍等待人權委員會能依職權進行處理。

    監察院如果以時力黨團在第九屆通過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三讀時,曾提出半年內修正監察法的附帶決議為由,認為不需要提出職權行使法,而是應該依立法院決議提出監察法的修正草案,那監察院就搞錯了,該決議的內容是要因應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立,順勢要求在未廢除監察院前,應該就受理申訴、限期完成調查、調查結果及訪視結果應予公開等監察院本就已在進行的業務,但於監察法上未有具體規範的部分。也就是說,當初本黨團提這個附帶決議,所要求的內容,實質上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無關,而是要處理監察院於尚未廢除前,法規範空洞的問題。

    此外,執政黨也有多位委員,無論在第九屆討論組織法時,或從第八屆迄今為止,也都有提出應該要有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的發言及提案,而時力黨團也肯認並支持這樣的主張。

    最後時力黨團再次呼籲,就算監察院堅持要把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的規定修在監察法中也沒關係,真正的重點是,無論是積極訂立職權行使法或折衷修在監察法之中,該要具體明確化的是在無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行使職權的前提下,讓委員會的委員們能夠依法落實組織法第二條的職權,讓國家人權委員會落實設立的功能及初衷。

  •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3-30 17:00:15

    【智翔的議會質詢-地方稅務局(3/30)】

    #增設電梯免房屋稅

    桃園市為因應高齡化社會的電梯需求,在去年開始,自2015/7/1後自家增設電梯可免課徵房屋稅,所以智翔今天首先想確認,2015年7月以前增設的電梯是否還在課房屋稅?

    地稅局的回覆為是,所以智翔想建議,高齡化社會的需求不僅限於某個年限後,若要友善使用族群,應統一標準來免稅。

    原因在於,現行房屋稅把電梯設備視為「提高房屋附加價值」稅源,以致對裝設電梯的房子評價加成,這稅制制定原則在現今高齡化社會並不恰當,應該轉為鼓勵而不是懲罰。

    #房屋稅條例修法

    現行桃園市對於建商餘屋的房屋稅率皆為2.4%(非自住單一稅率),且無寬限期,對比台北市自第三年起開始調整,桃園市是否可以研擬相關辦法,以階梯式調整稅率,例如前三年給予優惠,之後再調整比2.4%更高,給予建商更多的意願與囤房壓力,也能讓售價更貼近行情。

    地稅局表示,非自住稅率目前法定1.5%-3.6%,若要從自治條例修法著手,作為執行單位一定會配合,但智翔認為地方稅務局在居住正義議題上,能有更大的貢獻。

    #包租代管優惠

    台北市政府日前訂定,配合「包租代管」政策的房東可減免地價稅、房屋稅40%,且有金額上限不得超過一萬元的排富條款。

    而桃園的「包租代管」政策,目前給予參與計劃的租屋服務事業者稅賦減免、修繕補助、保險補助及專業管理等優惠,但沒有針對將住宅交由代管業者的相關優惠,也就是房東若將住宅交給「包租代管」,誘因似乎不大?

    對此地稅局也說明,其實六都也觀望多年,目前正在看台北市的立法進度為何,也提到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與鄭市長的態度不一致。

    智翔可以理解桃園市若要跟進做法需要時間,但未來空屋一定會成為重要的議題,期許地稅局能持續與內政部溝通,為桃園找出一個健全租屋市場的解方。

  •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10-21 14:31:04

    1.行政院推動廢止《印花稅法》列為優先法案,原因無他,即是因今年五月蘇貞昌院長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早餐會」時許下的承諾。縱使全台22個縣市皆「表示反對」,廢除印花稅仍拍板定案。

    ➡️對比先前我質詢關於是否贊成由中央訂定囤房稅的立場時,財政部蘇建榮部長不願表態,認為「應尊重地方縣市政府」的表現,大老闆在行政院與財政部心中的份量可見一斑。

    2.從工商大老們的反應看來,廢除印花稅後,受益大戶是誰昭然若揭。但財政部官員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沒有特別統計印花稅繳稅大戶的類型」。這麼重要的政策,竟然是用如此草率的態度,根本是金權政治凌駕一切。

    ➡️我旋即出示相關資料,根據統計2018年全年印花稅的實徵數為121.47億,其中台北市實徵49.6億,占全體稅收約近一半。然而,以台北市徵收印花稅的來源來看,期分別來自金融業占30.8%、保險業占19.9%、營建業等占18.8%,「金融地產財金幫」占印花稅收來源將近七成。明明就有統計,財政部卻不願誠實公布,到底是為了誰在遮掩?

    3.財政部官員針對新加坡的印花稅制度發表了《新加坡運用印花稅抑制房地產價格》的文章,顯示新加坡運用政策工具積極因應高房價的問題。

    ➡️兩相對照下,我國的行政部門竟因為大老闆的一句話,便匆匆決定廢止。面對我的質疑,蘇部長開始跳針。問題是,財政部官員耗費國家資源進行研究,也得到應該參考以抑制炒作的結論,但政府卻無積極作為。

    沒想到,無法清楚說出針對高房價的問題,財政部究竟有什麼實際作為的蘇部長,竟然大言不慚地表示目前房價漲幅「已相對和緩」,完全無視台北房價所得比高居全球第二、全台房價居高不下、年輕人難以成家的痛苦。面對大老闆的要求使命必達,卻對攸關年輕人與下一代未來的關鍵問題不敢表態,令人失望透頂。

    4.慶富獵雷艦弊案造成公股行庫嚴重的虧損,事發後我不斷追蹤各公股行庫追償的情形,然而:

    ➡️今年五月第一銀行回覆追回「52,000元」,至今沒有再增加。

    ⛔️慶富集團另一個超貸弊案慶陽海科館案,虧空金額超過4億,追償的情形:
    ➡️今年一月土地銀行回覆受償「11,136元」,至今同樣沒有再增加。

    另外,此案唯一的擔保物「地上權」,當初鑑價7,800萬,土銀卻遲遲不願進行拍賣,也不敢回應當初是否涉及鑑價不實。

    放款時讓陳慶男父子拚命從國庫搬錢,事發後卻是如此怠惰的追償態度,公股銀行真的有把納稅人的血汗錢當一回事嗎?

    ⛔️附註:

    【囤房稅】

    2019-10-16 【居住正義改革聯盟】成立記者會新聞稿
    https://reurl.cc/VaL95R

    2019-10-3 財政委員會:高儲蓄與高負債:不同世代的兩個世界
    https://reurl.cc/XXEzWg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https://reurl.cc/gv20oV

    2019-9-21 房市是經濟火車頭嗎?
    https://reurl.cc/nVEaQD

    2019-9-19 【國昌報告:The KC Report】S2EP.2 邁向居住正義:解開禁錮年輕世代的枷鎖
    https://youtu.be/wUr4iN2QXRk

    2019-9-15 推動囤房稅、明天正式提案
    https://reurl.cc/Gko87y

    2019-9-4 「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直播
    https://reurl.cc/Rd1Z0G

    2019-7-20 台灣的下一步光點華山場:「臺灣如何拼經濟」
    https://reurl.cc/31L2aR

    【土銀慶富海科館聯貸案】

    2019-10-19 民脂民膏可以這樣亂搞嗎?
    https://reurl.cc/72kak9

    2019-03-04 財政委員會:菸捐濫用貪污 海科館聯貸弊案
    https://reurl.cc/oD7j0V

    2019-2-26 沈睡數年的基隆海科館弊案
    https://reurl.cc/Oj46A

    2019-2-18 淘空5億看不到1根柱子、請馬吳面對海科館爛帳
    https://ppt.cc/fDmi9x

    2017-12-13 財政委員會:慶富弊案,請金管會究責到底
    https://ppt.cc/fvtpkx

    2017-12-06 監察院糾正報告,沒有處理的問題
    https://ppt.cc/f450Jx

    2017-12-04 財政委員會:慶富弊案的董事責任追究
    https://ppt.cc/f8M5ux

    2017-11-01 財政委員會:土銀縱容陳慶男由海科館聯貸案搬錢
    https://ppt.cc/f6FdFx

    2017-10-27 「慶富集團2015早出包!銀行為何2016閉眼放款?」記者會
    https://ppt.cc/fesijx

    【一銀慶富聯貸案】

    2019-4-15 財政委員會:第一銀廖燦昌剛上任就違法 金管會要棄守立場嗎?
    https://reurl.cc/W85rD

    2019-4-8 財政委員會:慶富聯貸上百億損失未解 背棄專業、趨炎附勢的董事長回來了
    https://reurl.cc/jr21p

    2019-4-8 為何讓廖燦昌接任第一金董事長?
    https://reurl.cc/K88qp

    2018-3-14 財政委員會:政商勾結、人民買單
    https://reurl.cc/1Q19Gp

    2017-12-04 財政委員會:慶富弊案的董事責任追究
    https://ppt.cc/f8M5ux

    2017-10-19 財政及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
    https://ppt.cc/f1kFEx

    2017-10-18 財政委員會質詢
    https://ppt.cc/fCNKdx

  • 居住為何需要正義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6-07 16:27:47

    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在午休。

    2. 弱勢青年雖買不起房子,可申請租屋補貼,但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從98年中核定戶佔計畫戶數比例數據,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68%,租金補貼卻只有40%,部長知道原因為何嗎?即便房東願意提供證明,大多也會要求租屋族負擔多出來的稅金,這樣對租屋族真的有幫助嗎?兩年後,租屋族能繼續「安心持家」嗎?

    ※98年度辦理情形

    3. 我知道營建署還有另一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但是100年度「青年安新成家方案」經費預算有24億7000萬,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卻只有13億,請問部長,難道剛成家的青年家庭戶數,有比其他種類的家庭戶數多嗎?為何經費分配會如此失衡?(花在青年家庭的經費遠遠高於他兒少婦老殘家庭)

    4. 更何況兩個方案竟然都將40歲以下在外打拼的單身青年排除在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有單身歧視?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未來是否還會繼續蓋合宜住宅? →3月29日委員在內政質詢,李鴻源部長表示政府蓋房子來賣,是不正確的做法。

    ※中央除了制定法規和初五塊地外,在社會住宅的腳色為何?

    →目前規劃的住宅子法,缺少最源頭的「興辦誘因」。

    5. 除了這些可以自己在住屋市場購屋、租屋的民眾可能有經濟壓力困難,需要政府協助外,部長,你知道社會上還有一群弱勢,是根本就無法自行在住屋市場租到房子的,你知道有幾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等社會弱勢家庭嗎?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6. 在法人成立之前,現在的五處社會住宅,主責單位是誰?是誰負責規劃、管理?管理規劃丟給地方,中央只負責出地?

    地方只想如何做出成果,方案內容可以妥協,像台北市郝市長主推青年公營住宅,有風聲說弱勢保障可能只有5%(35戶)(10%:70戶),甚至有可能沒有,完全違反住宅法第三條「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身為中央主關機關該不該處面進行糾正嗎?

    從五都選舉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除了這五處連動工都還沒動工的社會住宅基地外,根本就看不到你們有在規畫其他的社會住宅,大家心知肚明,這五處是首批社會住宅,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批社會住宅,你們根本沒有心要推動社會住宅,連弱勢保障比例都可以用「住宅法修正通過在五處規劃之前,所以不在規範內」,這種理由來規避保障弱勢10%。

    所以李部長就是用這種推拖拉的態度在實踐馬英九總的「居住正義」!根本是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台北市:主力推青年公營住宅,弱勢僅保障5% (或沒有)

    →新北市:以青年為主,透過BOT招標,妥協業者利潤需求,失去社會住宅精神。

    7. 光是弱勢保障比例,地方都可以這樣規避妥協,難道中央推出一個新的政策都不用負全盤規劃之責任?像是制定如社會住宅的運作經費財源、興辦誘因、土地租金租期、融資等相關辦法?在年底住宅法施行前,內政部會部會來研議相關子法?

    →目前都沒有看到,若有在研議,請本周內將研議進度送至本辦公室。

    奢侈稅讓受薪階級,買房好奢侈!青年安心成家一跳再跳,青年好傷心!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內政部缺乏擔當,政策失去保障弱勢居住權益的政策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