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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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78例本土案例、6人死亡;三級警戒延長或解除?明將決定朝「全國方向一致」;7月起開放至第8類疫苗施打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立陶宛贈2萬劑AZ疫苗9月抵台,指揮中心表達萬分感謝】 台灣今(22)日新增78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病例、6例死亡、1例境...

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0:30:10

《805號解釋:少年事件的被害人,沒有到庭陳述意見的權利嗎?》 1️⃣案例事實 一位未成年少女被三名少年用Line散布裸照,少女的家長知道後,對三位少年提起告訴,警察將三名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在少年法庭法官調查後,對其中兩位少年裁定應予訓誡;另外一位少年查無實據不付審理。少女的家長對法官的裁定提起...

  • 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22 1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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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78例本土案例、6人死亡;三級警戒延長或解除?明將決定朝「全國方向一致」;7月起開放至第8類疫苗施打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立陶宛贈2萬劑AZ疫苗9月抵台,指揮中心表達萬分感謝】
     
    台灣今(22)日新增78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病例、6例死亡、1例境外移入。近日疫情較穩定,三級警戒原預計到6月28日,是否會持續或逐步步解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會朝向「全國方向一致,不個別降級」來考量,詳細內容將在明天(23日)報告。
     
    指揮中心今也新增疫苗施打對象,7月起將疫苗接種順序開放到第八順位,包括65歲到74歲長者;處理遺體的殯葬人員列入第二類優先施打對象;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則新增為第五類;第七類施打對象新增最多,包括第一線郵務人員、媒體第一線採訪人員、托育機構等人員。另外在疫情熱區的北北基桃,計程車司機、貨運司機、超商店員、市場攤商、雙北保母也將列入施打名單之中。
     
    今天立陶宛經濟與創新部長Ausrine Armonaite在推特上宣布,為了報答台灣在去年初提供10萬枚口罩,將會提供台灣2萬劑AZ疫苗,預計9月抵達。指揮中心回覆:「萬分感謝與感動。謝謝這位距離台灣那麼遠的朋友,在自己仍有疫情之下,仍願意提供疫苗與台灣一起共同抗疫,指揮中心代表全台人民,對立陶宛說聲謝謝!」
     
    ■指揮中心明日將公布6月28日是否會如期解封
     
    今日新增78名案例中,以新北市43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25例,南投縣3例,基隆市2例,苗栗縣、彰化縣、桃園市、台中市及新竹縣各1例。此外,今日新增的78例個案中,有2例是北農攤商,士林護理之家則沒有新增案例。
     
    陳時中表示,目前指揮中心有持續針對每個縣市進行疫情監測,並分成低、中、高風險等級,雙北仍是高風險,中高風險為基隆、桃園、苗栗、彰化,而台中本週已降到中風險。他表示,會綜合各縣市與專家意見,了解哪些限制可以放寬,如何維持口罩、社交距離,以及人流的管理,目前已有幾個方向,各部會評估中,明天會一起公告。
     
    為了防範Delta印度變種病毒株的來襲,指揮中心今日宣布,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以及國外入境者,都須在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的前1天進行公費PCR採檢,每日約需增加採檢1,000人左右。
     
    ■確診後死亡6人略降,但疫苗接種後死亡35人仍高
     
    今日的確診後死亡個案也是首度下降到個位數。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今天6例死亡個案,年齡介於50多歲至8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9日至6月19日、確診日介於5月28日至6月21日,死亡日則介於6月17至21日,都有慢性病史。羅一鈞說,死亡個案中有2人是士林某護理之家的住民,是昨日已公布該護理之家47人確診、3人死亡中的2人。
     
    在今日之前,每日確診死亡個案數都多達雙位數,更不時傳出發病後快速死亡的個案。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日前表示,這些是非典型的個案,應該要進行病理解剖才能了解,但他也坦言,現階段難以進行。
     
    事實上,2003年SARS流行期間,台大曾為了解疾病的病程,就針對首名確診的勤姓台商進行活體肺部切片,如今我們對COVID-19雖已知較多,但對於死因仍有不了解之處,是否會再進行病理解剖?對此,張上淳回應,病患死亡之後,由病理解剖來判斷是否有感染以外的原因,確實很有幫助,但這需要家屬同意解剖,「初期個案很突然,也分散在不同醫院,沒辦法事前取得家屬同意。現在許多(個案)也都已經火化,所以確實看到的都是不完整的資料,很難判斷死因,因此會嘗試蒐集死者過去幾個月的就醫紀錄,尋找相關原因,」
     
    此外,接種疫苗後死亡的人數還是居高不下,昨日再新增35人死亡。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接種後死亡個案分別為16名女性、19名男性,年齡介於40多歲至90多歲,其中25人為75歲以上,50歲以下共3人,個案皆在接種當天到7天內死亡。
     
    莊人祥說,現階段已經解剖16例,其中15例與心血管慢性病相關,1例為吸入食物窒息,另外有3例死亡個案為50歲以下:
     
    ●一名40多歲男性,患有思覺失調症、缺鐵性貧血,6月16日接種疫苗,2天後發燒,次日清晨無法叫醒,送院急救無效,到院前死亡,PCR陰性,家屬已同意解剖。
    ●一名40多歲男性,患小腦性麻痺疾病,為護理之家住民長期臥床,6月16日接種,19日清晨發現無呼吸心跳,到院前死亡,也會進行相驗。
    ●一名50多歲女性,6月16日接種疫苗,晚班工作結束回家後,洗澡時暈厥,送院急救開刀仍不治,死因爲顱內動脈破裂出血。
     
    近期接種後死亡個案頻傳,指揮中心對於疫苗接種後不良事件追蹤通報是否有詳細數據?莊人祥表示,只要有不良事件通報,衛生單位就會跟家屬取得聯繫並做後續追蹤,若有住院,衛生單位也會追蹤到出院;若家屬申請救助,就會索取後續相關資料以供委員會審查,因此個案追蹤時間依個案狀況而有所不同,但至少都會追蹤到病情告一段落為止。
     
    ■7月起,疫苗接種順序開放到第八順位,新增處理遺體殯葬人員、郵差、市場攤商等對象
     
    目前全台疫苗接種率約7%,陳時中表示,自7月1日起,國內的疫苗接種對象,不限廠牌將擴增到第八類族群。除了八類優先對象外,已完成第一劑疫苗者也可以依照建議第二劑的接種時間,以同廠牌的疫苗完成接種。八類優先對象包括:
     
    ●第一類:醫事人員、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
    ●第二類:中央、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第三類: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第四類: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
    ●第五類: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照護者;居家式、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洗腎患者
    ●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及孕婦
    ●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第八類:65至74歲長者
     
    新竹市今日在市立體育館內對孕婦施打疫苗,孕婦可當場選擇AZ或莫德納廠牌疫苗。市府昨先通知了340名孕婦,今日則有242人前來接種,許多陪伴的伴侶則在看台上關心。指揮中心表示目前莫德納只開放到一到三類,但孕婦可考量胎兒健康與多重狀況,選擇疫苗廠牌,不在類別所限,建議孕婦可在接種前與醫師討論。
     
    《報導者》日前於「送行者的防疫告白──我們維護確診死者最後尊嚴,卻深陷感染風險」一文(https://bit.ly/3gAWjOK)中提及遺體處理人員的染疫風險,今日指揮中心也將第一線處理大體的殯葬人員列入第二類對象優先施打;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則在第五類;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接種對象包含考試工作人員、幼兒園、國小安親班教育人員、軍人、國安文職人員、高鐵、台鐵、油氣水電、通訊基礎設備人員、第一線採訪媒體、全國第一線郵務人員、科學園區運作防疫人員、托育人員、機構、早療托育機構人員、戶政系統機房人員。
     
    在疫情熱區的北北基桃,計程車司機、外送員、國道客運司機、貨運司機、批發市場攤商、屠宰場工作人員、傳統市場攤商、賣場收銀人員、雙北地區的保母,也列在第七類對象。
     
    莊人祥表示,這些職業別並非所有的民眾都可以接種,而是真的在第一線有接觸風險,經過主管單位造冊後的對象才能接種。陳時中補充,幼兒園等老師列入優先對象,是因為18歲以下兒童、青少年還不能接種疫苗,因此老師要保護好自己,也避免將病毒傳染給兒童;至於高中職以下教師,因為目前暑假期間不會有接觸,因此沒有在第一波施打對象中。
     
    陳時中表示,這些是中央控管、造冊人數的部分,預計下週會將首批美國捐贈的110萬劑莫德納疫苗完成檢驗封緘,並依三項原則分配給地方政府:
     
    ●各縣市第五類族群尚未接種的人數
    ●各縣市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的人數
    ●各縣市65歲至74歲的長者以30%的人數分配
     
    ■台北市對上萬名各類批發市場人員施打疫苗、街友也首列入接種對象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後稱北農)自5月14日爆發首例個案,至今已有47人確診,今日也新增了2名確診者。雙北的果菜市場今日擴大篩檢,台北市快篩造冊人數達1,028人,新北市截至下午2點也快篩了3,076人。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從今天開始,預計每天都能做千人篩檢,並透過採檢陰性後接種疫苗的「暴力性處理法」,嘗試用疫苗圍堵疫情。
     
    柯文哲今日在記者會中表示,北農屬於複雜案例,因為過去疫調都採戶籍方式進行,但北農有來自各縣市的人半夜在市場聚集,此波確診者實際設籍在台北市的不到一半。昨日已先針對北農員工367人進行快篩,結果都是陰性,接下來會再進行PCR檢測,若陰性則將接種疫苗。
     
    柯文哲也表示,目前AZ疫苗還有剩餘,台北市除了北農以外,其他大型批發市場,包括花卉、漁產、農產、畜產等公司共1,0540人,也應在最短時間內接種疫苗。
     
    《報導者》曾在「疫苗怎麼排序才符全體利益?英美不只機制透明,還要提出證據取信於民」一文(https://bit.ly/3wNe6J7)中提及疫苗應優先施打街友,台北市則首見將700名街友列為新增施打對象,可於23日預約,並於24日在信義國中,由北醫人員協助接種。
     
    ■AZ與莫德納疫苗目前仍不建議混打
     
    明天(23日)起,5月9日以前已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民眾,可以預約下一劑疫苗。但第一劑接種AZ或莫德納疫苗者,第二劑能否選擇其他廠牌?台大兒童醫院院長、台灣感染症名譽理事長黃立民今日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目前國際研究認為,第一針接種腺病毒疫苗(即AZ疫苗),第二針若接種mRNA疫苗,效果會比原來接種兩劑同廠牌疫苗來得好,更可以激起體內的抗體,但第一劑必須要接種AZ疫苗,第二劑再接種其他廠牌才行;mRNA疫苗第一劑接種後效果不算太好,必須要接種同廠牌的第二劑才能把免疫效果拉上來,如果換成其他疫苗,效果就不夠強。
     
    不過指揮中心目前仍不建議混打,張上淳表示,因為國際上第一劑接種AZ疫苗後,第二劑都是改打輝瑞疫苗,雖然輝瑞疫苗跟莫德納屬於同一個平台(mRNA),也確實看到效果不錯,但畢竟是兩支不同的疫苗,專家小組決議認為,希望有其他佐證的資料,再來核准通過。
     
    (文/陳潔 ;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陳曉威、許𦱀倩、林彥廷)
     
    【評論:疫苗怎麼排序才符全體利益?英美不只機制透明,還要提出證據取信於民】https://bit.ly/3wNe6J7
    【送行者的防疫告白──我們維護確診死者最後尊嚴,卻深陷感染風險】https://bit.ly/3gAWjOK
    【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AZ疫苗 #莫德納疫苗 #三級警戒 #立陶宛 #殯葬人員 #孕婦 #街友 #北農

  • 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19 1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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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滿12歲的小小犯罪人 不再移送法辦?『子不教,父之過』!

    從今天起(2020年6月19日)未滿12歲兒童犯罪,將不進入司法程序,不會送到少年法庭審理,簡單說,不論未滿12歲兒童觸犯重大竊盜、性方面的犯罪…等,警察也不能將他『移送法辦』,要由學校、社區及家長處理。少年事件法的修正引發了不小的震撼。

    然而有一件事大家要特別注意,『父母』的責任少不了!兒童犯法『賠償』跑不掉。

    從官方統計數字來看,未滿12歲兒童觸犯的犯罪排名:1.竊盜罪2.妨害性自主3.傷害罪,尤其是妨害性自主的犯罪會讓被害人產生極大『精神上痛苦』,這種痛苦遠比竊盜來得深,少年事件法修正後會讓大多數人認為,犯罪的人沒有接受法律的制裁,這是無法接受的狀況。

    其實,對於這些事件造成被害者的痛苦,現在可以依據民法侵權行為的規定,對這個『行為人』(兒童)以及他的父母提出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雖然父母親並不是『犯罪者』,但是在法律上有保護教養的責任,如果沒有盡到法律『監督』的責任,父母親要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並非無法可管。

    舉個例子來說:小一學生因為好奇,對一位在公車上睡著的女同學『上下其手』。雖然這個兒童不必走『刑事司法程序』,但是仍要走『民事司法程序』賠償,正義會在『民事賠償』中伸張。對於法律的修正,我相信民事法庭的法官判決賠償的金額,相類似案件應該會比修法前還要高。

    法律修正是要提醒我們,孩子的是非對錯不是讓司法『教出來』的,也不能完全靠學校的老師,我們希望孩子能夠走在正道上,是要靠父母用心思去『教導』、『克服』的。

    如果父母都盡了全心去『監督』仍然發生遺憾的事情,也不要對自己或孩子失去信心!如果藉此讓他面對『認錯』的人生功課,也讓他未來不再犯大錯,何嘗不是孩子未來生命的養分呢?

    歡迎分享
    #平安的人生
    #少年事件處理法
    #12歲以下兒童犯罪
    (圖中照片與本文案例無關)

  • 少年事件處理法案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0 15:49:44
    有 290 人按讚

    【警職法講義索取與使用說明】

    新北警告知,我的2018年新北警職法講義已經全局各單位都以公文傳送了,有不少所長都已經將檔案放到所內群組,如果沒有看到的請向自己的主管要。
    請新北警的警職人員們不要再丟粉專訊息索取了,我們不是警察,沒空一一盤查警員證(盤查不成當然也不能踹頭)。
    至於警專學生想要的,可以向畢業在新北警服務的學長要;外縣市警職人員想要的,可以向在新北警服務的朋友或是透過單位向新北法制室要。

    有收到講義的人,只要有第一線實務經驗的,一定能很清楚地發現,開頭是以國家地理的影片讓大家思考程序的意義,再切入憲法與大法官解釋。但接在理論之後,不是冷冰冰的法條,而是案例,以及警職法、刑事訴訟法(少年事件處理法)與行政法、在個案中如何快速思考並交錯適用。
    如果這樣還要被說是「不懂警察第一線實務」,那接下來的問題是--到底是我不懂實務,還是你不識字?警校到底在教什麼?

    提醒一下有要到講義但沒上過課的人:
    1.這份講義是2018年的資料,後續沒有更新:
    說來也巧,就在2018年下半年到今年間,新北院檢發生許多警方違法不當的案例,#有的警察被起訴判刑、#有的還被羈押、有的因為 #程序嚴重違法不當導致相對人的妨害公務被判決無罪…我不是媽祖,這些新增案例我當時無從預料,當然也沒放進去。
    有些案例在本粉專已經討論過,有些案例也寫了 鳴人堂專欄的文章: http://bit.ly/2XZwYDk

    2.口頭上課的PPT講義僅有教學補充性:
    當時很多口頭講的東西講義裡面沒有(畢竟那只是口說教學的輔助講義),講義裡面提出有幾個問題沒有解答(因為是上課時給大家討論「表決」答案),但你們一看就知道那是負面案例,#拜託不要把負面案例當成正面案例XD。
    聽說2018年五梯課中,有一梯有人有錄音,但我不知道是誰,知道的人可以去要。

    3.少年程序:
    另外當時有少年法院法官與保護官希望我協助提醒一些事情,我是用口頭講的案例,沒有在講義中,少年案例也不適合放在投影片上讓上課的學員拍,所以講義中只有列條文整理。
    但少年程序應該注意那些事情,如果有不懂的請問單位法制專業人員,拜託不要繼續「向來如此」。
    時代已經變了,「打罵小孩」的那款無腦教育觀念該改了。
    看看那些鼓勵家暴的人,現在變成「挺警」的87,警界該改到羞恥才是。

    4.務實改革與精進,要從自己的體系內部做起
    很多法規與流程圖內網都有,還有很多相關資料請透過自己的單位內部索取,有問題也自己內部探討,而不是反覆針對同樣問題問「老師」、「教官」,請尊重單位裡面的法制單位專業意見。
    至於一直鬼打牆高喊「不懂第一線」的那些人,基本上就是無可救藥,他們就自己活在自己的第一線,繼續成為 #舊的非法時代的餘孽 吧!

    ⚡️警職法盤查理論實務公開版講義:https://bit.ly/2UbzqY5
    ⚡️其他偵查與第一線警職法、刑事訴訟實務講義/貼文彙整(公開版):https://bit.ly/2Ubzq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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