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對向行駛之汽車左右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時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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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對向行駛之汽車左右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時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992的網紅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滴滴真的在上海推出無人車了,記者上車親測報告 2020-06-30 本文來源:燃財經 作者:金玙璠、周繼鳳 「兩個黃鸝鳴翠柳,自動駕駛也能走,閒敲棋子落燈花,自動駕駛送到家。」 6月27日,滴滴出行首次面向公眾開放自動駕駛服務,開始在上海接受公眾體驗報名。 央視主播朱廣權在當天央視新聞的直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 對向行駛之汽車左右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時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02 15: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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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真的在上海推出無人車了,記者上車親測報告

    2020-06-30
    本文來源:燃財經
    作者:金玙璠、周繼鳳

    「兩個黃鸝鳴翠柳,自動駕駛也能走,閒敲棋子落燈花,自動駕駛送到家。」

    6月27日,滴滴出行首次面向公眾開放自動駕駛服務,開始在上海接受公眾體驗報名。

    央視主播朱廣權在當天央視新聞的直播中,賣力地宣傳了一波自動駕駛。

    前有百度,後有高德、滴滴,從4月下旬到現在的70天內,三家出行平台密集開放Robotaxi(自動駕駛計程車)服務,均是僅在部分城市的固定區域內運營,運營車輛和時間有限,隨車配有安全員、測試員。

    這在行業內是什麼水平?

    滴滴號稱此次在上海投入的是L4級別的智能駕駛無人車,但是在直播中駕駛員多次接管方向盤,遇到復雜場景需要遠程求助,這所謂的L4,是真落地還是搞噱頭?

    事實上,不少企業給自家自動駕駛技術的定位都是L4級別,與全自動只差一個級別。

    但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現在要想達到L4非常困難,短期來看,至少還需要將近10年的時間才有可能做到。

    亦有觀點認為,最多只能理解為是L4級技術、但並非可商業化的產品。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講,滴滴這次試乘流程是目前Robotaxi裏最全面的,可以說是一次很好的面向大眾的科普直播。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燃財經,滴滴這次和其他兩家一樣,營銷意義大於實際。

    談L4的商業化更是為時過早,而滴滴這場直播是單純地秀肌肉,吹響IPO的號角。

    01.滴滴首秀翻車了嗎?

    我們先來看滴滴自動駕駛的車輛和測試範圍。

    車輛由沃爾沃XC60改造,據滴滴介紹,給它安裝了近20個感測器,其中包括1個64線雷射雷達、2個16線雷射雷達、7個攝像頭以及毫米波雷達和超聲波雷達,一輛車的造價在100萬以上。

    現階段,滴滴自動駕駛載人測試範圍僅限於上海開放測試道路,路線經過汽車會展中心、辦公區、地鐵站、酒店等核心區域,全長53.6公里。

    在滴滴指定的接駁地點,央視記者通過App線上下單了一輛自動駕駛網約車,車輛按時到達後,記者打開車門後發現車內前排還坐著兩名工作人員。

    滴滴自動駕駛首席運營官孟醒給出的解釋是,兩位工作人員是為了確保行程安全,其中一位是安全員,應對突發情況,另一位是測試員,實時記錄的同時,能夠提前了解路況與安全員進行溝通。

    滴滴這次秀肌肉,不巧碰上了上海的梅雨天氣。

    據滴滴介紹,遇上大雨,對自動駕駛車輛的雷射雷達和攝像頭這些感測器都是考驗,比如,對雷射雷達來說,雨點、地面上的積水以及濺起來的水花都可能引發噪點,這就相當於「駕駛員」視力變差,需要演算法有效地去除這些噪點,否則容易引發各種急剎。

    但現場的記者和滴滴高管也在反復強調——自動駕駛不等於無人駕駛,如今滴滴的自動駕駛技術已經可以做到自動駕駛,配備安全員是為了乘客的安全兜底,以便在突發情況下隨時接管車輛。

    記者上車前需要手簽一份知情責任書。

    汽車行業資深人士陳卿表示,這是目前所有的自動駕駛的常規操作,也是讓用戶認識並對自動駕駛保持警惕的一個重要步驟。

    第一次測試是從安拓路公交車站到上海汽車城地鐵站。

    整體來看,自動駕駛車輛在剎車、避讓、減速超車、掉頭方面還算順暢,但可以發現,因為速度慢,加上都是右轉彎,車輛絕大多數時間都是處於最右側車道。

    但是,還是出現了引發大家關注的「翻車」情況:

    比如,第一次啟動時,大約等待了兩分多鐘車輛才出發。

    記者略顯尷尬,在等待啟動過程中,多次詢問「可以出發了嗎」,介紹完整體情況後,又說起了當天的天氣狀況。

    在行駛過程中,駕駛員多次接管方向盤。

    直播到39分鐘時,當時車輛路上一個丁字路口,前方、旁邊沒有其他車輛,也無其他突發狀況的情況下,駕駛員開始接管方向盤。

    測試員的解釋是,「雨量較大的時候,濺起的水花會對雷達和攝像頭造成影響,駕駛員就會接管方向盤」。

    這位測試員稱,接管的另外一種考慮是,自動駕駛是遵守交通規則的,但不能保證行人或者電動車等完全按照交通規則行駛,因此面對幹擾的時候,駕駛員也需要接管方向盤。

    當面對相對復雜的場景時,滴滴的自動駕駛就顯得有些力不從心了。

    在第二次測試過程中,車前出現了一輛三輪車,三輪車司機蹲在地上疑似修車,如果是普通駕駛員就直接繞道走了,但這對於自動駕駛系統來說,算是一道超綱題。

    滴滴解釋稱,這種情況屬於復雜場景,自動駕駛系統需要通過車內的感測器實時將數據發到遠程協助中心,由遠程協助中心給出協助指令。

    「前方突遇障礙,自動駕駛汽車自動變道」,自動駕駛車收到指令後,默默地繞開了前方的三輪車。

    「這(滴滴)和百度沒有太大區別,這也是目前國內最好的水平之一。」中科創星創始合伙人米磊如此評價。

    02.真假L4

    滴滴號稱此次在上海投入的是L4級別的智能駕駛無人車。

    L4是什麼概念?

    按照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SAE)的定義,無人駕駛分為從0級(完全手動)到5級(完全自動)6個等級。

    最高級別L5可以做到全場景全自動,但目前科技水平有限,只能算是一個理想化目標,而在走向L5的路上,每提高一個等級,自動化的程度就會晉升一級台階。

    其中,L3級別屬於條件自動化,車輛在特定環境中可以實現自動加減速和轉向,不需要駕駛者的操作。

    L4的自動化程度更上一層樓,全程不需要駕駛員,但有限制條件,例如限制車輛車速不能超過一定值,且駕駛區域相對固定,並且一旦發生特殊情況,駕駛員可以切換到手動駕駛。

    前不久,工信部也出台了中國版的自動駕駛分級標準,L3為有條件自動駕駛,L4為高度自動駕駛。

    一定程度上借鑒了國外的標準。

    那麽滴滴和國內同行處於什麼技術水平呢?

    米磊給出的側面答案是,現在要想達到L4是非常困難的,短期來看,至少還需要將近10年的時間才有可能做到。

    「現在我們看到的,要麽是低速,要麽是在簡單場景,而且短期內不可能去掉安全員去測試。」他表示。

    「目前國內的自動駕駛水平,L3都沒到,主要靠產業吹。」一位長期研究造車新勢力的分析師告訴燃財經,所謂的L3,其實都是一些結構化道路的L3功能,也稱為特定場景的L3自動駕駛,均是一些非常有限的場景,而自動召喚是L4的一個很小的應用場景。

    一位接近滴滴的人士則透露,目前滴滴給自己的定位是L4級,但很難大規模商業化應用,只能理解為是L4級技術、但並非可商業化的產品。

    另一位研究自動駕駛的業內人士對燃財經表示,如今的自動駕駛技術主要由兩大類公司研發推廣。

    一類是傳統的汽車製造生產商。

    這些公司面向的是C端消費者,「安全是第一位的,因此不太敢宣稱自己的技術已經達到了L4級別。」

    另一類便是汽車新勢力。

    這些公司短期內並不會向消費者出售自動駕駛車,而是為了給投資人講好故事,拿到下一輪融資。

    「他們本身也不會自主造車,更多的是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幫忙改造。」

    如今,自動駕駛因為技術上的不成熟帶來的安全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比如,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將白色卡車誤識別為天空,致使車輛駕駛員死亡;Uber自動駕駛系統對夜晚橫穿馬路的行人識別分類不準而發生事故,致使對方死亡。

    再加上L4是高度自動化,不需要駕駛員,在安全保障方面也就對研發機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經常會有人跳出來說自己達到了L4水平。」上述業內人士表示,事實上,L4級別,絕不只是車的問題,配套的基礎設施也要有對應級別的支持,自動駕駛系統的級別越高,越需要依靠基礎設施的支持來確保安全性。

    在他看來,如果基礎設施方面有了足夠的支持,L4技術的應用是沒問題的,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全國只能在有限的幾個地方測試應用L4級別技術。

    如今,國內只有六城開放自動駕駛載人道路測試和試運營,且對車輛數量測試裏程等都有明確規定、不允許取消安全員。

    滴滴此次的試運營也僅限於上海嘉興的固定路線。

    03.真落地還是搞噱頭?

    不止一位業內人士對燃財經表示,這次滴滴的試乘流程是目前Robotaxi裏最全面的,是一次不錯的面向大眾的科普直播。

    在直播一開始,滴滴展示了指揮中心的交通大數據的分析界面、自動駕駛車隊的管控界面,技術講解也更加全面細致,紅綠燈計時時間的實時調整概念、車路協同、安全員培訓都有所提及。

    「但和其他家一樣,宣傳、營銷的意義大於實際(應用)。」其中一位業內人士說。

    就在滴滴推出Robotaxi服務的前五天,高德打車和自動駕駛出行企業文遠知行WeRide達成合作,在廣州正式上線Robotaxi服務。

    更早上線的還有高德與自動駕駛公司AutoX(4月28日)在上海接入的Robotaxi體驗活動、百度Apollo在長沙開啟的Robotaxi打車服務(4月19日)。

    前有百度,後有高德、滴滴,從4月下旬到現在的70天內,三家出行平台密集開放Robotaxi服務。

    「今年的疫情利好無人駕駛,行業關注度開始上升,各家應該都在根據環境的變化去推動測試。」

    在米磊看來,有滴滴這樣的公司進入,說明這個方向是對的,但Robotaxi的商業化的難度係數也是最大的,比其他場景都要難。

    一位汽車領域創業者表示,從各家通用的免費策略來看也是如此,商業化成績並不是他們的關注點。

    陳卿告訴燃財經,現階段固定路線的載人運行計程車服務意義不大,離真正的商用距離還很遠。

    三家開放Robotaxi服務的平台均是:目前僅在部分城市的固定區域內運營,運營車輛和時間有限,隨車配有安全員、測試員。

    除滴滴只能預約體驗試乘外,另外兩家對外的宣傳口徑是「呼叫不需要提交申請或審核,流程與一般網約車無異」。

    其中的滴滴,雖然從2016年就開始組建自動駕駛研發團隊,次年在美國加州設立首家海外AI實驗室,但其實前些年的動靜並不大。

    直到去年,滴滴開始加強布局,8月份將自動駕駛部門升級為獨立公司沃芽科技,天眼查顯示,今年5月底獲得軟銀超過5億美元融資,成為國內這一領域的最大單筆融資。

    可能是有了五億美金的底氣,孟醒在直播當天表示,到2030年,滴滴出行平台將擁有100萬輛全自動的無人駕駛汽車。

    滴滴CEO程維已經考慮清楚了,「至少還需要做十年持續投入的計劃」。

    滴滴方面此次在直播中除了自報單輛車成本百萬左右外,還透露,滴滴自動駕駛網約車現階段需要配備一名安全員、一名測試員,其中安全員的培養成本也很高,需要經過1-2個月的培訓,錄取率僅為1%。

    按照文遠知行工程資深副總裁鐘華此前的表述,無人駕駛公司的發展分為五個階段,第4階段,即限定區域、限定時間的全無人駕駛測試和試運營,進入第5階段(實現大範圍大規模的全無人駕駛運營)方能實現盈利。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在今年4月份發布的研究報告《Robo-taxi商業化現狀、挑戰及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指出,如今計程車司機人力成本與自動駕駛改造成本基本持平,不過,隨著技術的進步,成本有望大幅降低。

    以傳統燃油車的計程車為例,自動駕駛計程車成本依舊略低;與電動計程車相比,自動駕駛計程車改造成本需控制在50萬左右,二者基本持平。

    未來5-10年人力成本將會進一步升高,而自動駕駛系統改造成本會逐漸降低。

    預計2025年左右,Robotaxi取消安全員並規模化部署後,其成本優勢凸顯,帶來出行服務的顛覆。

    麥肯錫的預測是,Robotaxi每公里成本不斷下降,與傳統計程車成本相比將在2025至2027年之間達到拐點。

    但與此同時,Robotaxi的實際落地應用還面臨著諸多問題,《建議》中寫道,如今的技術雖可處理交通路況90%常規問題,但剩下的10%影響巨大,需要花費90%的時間解決,長尾效應明顯,且示範場景與真實商用場景存在差距。

    而消費者對於自動駕駛尚處於陌生認知階段。

    「L3自動駕駛量產難以落地,L4遙遙無期,所以能講故事的Robotaxi成了這幾年的熱門」。一位知乎網友如是寫道。

    陳卿亦告訴燃財經,「滴滴自動駕駛體驗車,離宣稱的L4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事實上,計程車領域的無人駕駛,五年之內都是難以落地的,談L4的商業化更是為時過早,而滴滴這場直播是單純地秀肌肉,吹響IPO的號角。

    附圖:▲來源 / 直播截圖 記者正在簽署知情責任書
    ▲來源 / 直播截圖,圖中安全員已接管方向盤
    ▲來源 / 直播截圖,自動駕駛網約車前方遇到三輪車障礙

    資料來源:https://chinaqna.com/a/112696?fbclid=IwAR0DFhoJ-qcw2TNX68nRy7inB7Xvpe5c6F8yxaPTv6r1aWaLhv-OPS9uLOE

  • 對向行駛之汽車左右轉彎進入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時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1 13: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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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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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9 11:08:29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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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