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寵物晶片轉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寵物晶片轉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寵物晶片轉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寵物晶片轉讓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關心羚 獸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寵物登記的漏洞 #買來的寵物若晶片空白未做任何登記的都不合法 #看來獸醫師可以拒絕幫違法業者收拾善後的 #飼主自己要檢舉啊 #是個產銷履歷的概念 其實有觀察到一些現象 有不少飼主在帶購買來的狗狗 初次看診評估身體時 常有帶著空白晶片來 要獸醫師幫忙做寵物登記的事 哈囉~~~~~~🙄🙄🙄🙄🙄 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毛城城 MoCit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愛心善舉要留神】看見小動物孤伶伶坐在街角,帶牠回家飼養,會否干犯盜竊罪? 執業大律師劉偉聰指出,在普通法之中,貓狗被視為主人的財產,根據《盜竊罪條例》,不誠實地取去他人的財產才算盜竊。他補充,誠實與否,視乎當時的場面及環境,例如貓狗本身有沒有鈴鐺、狗帶或貓帶、甚至晶片。 根據《盜竊罪條例》,一...

寵物晶片轉讓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5:34:33

【法律,能保護動物嗎?】 1998 年 11 月 4 日,《動物保護法》由總統公布。 這部以「動物」為出發點的法律,是否有為動物帶來福利? - ‣ 什麼原因,讓人們注意到動物? 1988 年,英國環境調查協會(EIA)向華盛頓公約組織(CITES)提出指控,指稱台灣是犀牛角走私及販賣的要地,引...

寵物晶片轉讓 在 Slake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8:46:00

|松蘿轉讓| 今天收到了很令人興奮的信件 松蘿的轉讓同意書!!! 這過程有種搶孩子扶養權的奇妙感😂 下山後的隔天 我帶了松蘿去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後,護士突然驚呼的說,我發現他身上的晶片有主人了,這是一個多麼不專業的惡作劇,因為在這之前我們花了近1個小時確認了他的晶片,打去各大機構詢問,確認晶...

寵物晶片轉讓 在 毛城城™ 一站式寵物資訊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7-03 19:09:06

【愛心善舉要留神】看見小動物孤伶伶坐在街角,帶牠回家飼養,會否干犯盜竊罪? 執業大律師劉偉聰 @wclawrencelau 指出,在普通法之中,貓狗被視為主人的財產,根據《盜竊罪條例》,不誠實地取去他人的財產才算盜竊。他補充,誠實與否,視乎當時的場面及環境,例如貓狗本身有沒有鈴鐺、狗帶或貓帶、甚至晶...

  • 寵物晶片轉讓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20:40:01
    有 483 人按讚

    #寵物登記的漏洞
    #買來的寵物若晶片空白未做任何登記的都不合法
    #看來獸醫師可以拒絕幫違法業者收拾善後的
    #飼主自己要檢舉啊
    #是個產銷履歷的概念

    其實有觀察到一些現象
    有不少飼主在帶購買來的狗狗
    初次看診評估身體時
    常有帶著空白晶片來
    要獸醫師幫忙做寵物登記的事

    哈囉~~~~~~🙄🙄🙄🙄🙄
    不對喔
    現在法規有多嚴
    嚴到在打晶片這步驟
    繁殖業者在狗狗一出生就該植入了
    但是!也要業者自己上網登記啊!
    叫飼主帶來獸醫院做寵登是哪招?😤

    什麼意思呢?
    就是當你們有去寵物店買狗時
    就要拿到「寵物登記證」
    賣的店家「必須」要做轉讓
    把從它手上賣給你的狗狗
    把晶片所有人的名字從犬舍或寵物店移轉給飼主

    那沒有這樣做的商家
    代表什麼呢?
    就是寵物來源不明啊~
    麻煩請自行撥打電話檢舉
    因為沒有這樣做的不法業者
    可以即刻「廢止許可證」
    白話就是準備關店了~
    以上報告完畢

    覺得很莫名其妙
    為什麼會要幫寵物店空白晶片做寵登的獸醫師

    補充條文: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 10 條
    經營特定寵物業,應具備之條件如下:
    四、繁殖業及買賣業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應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提供寵物晶片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第五條第一項第七款之登記機構為之,並照實填寫寵物晶片使用情形表。

    第 12 條
    特定寵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買賣業不得買賣之:
    一、未離乳或未達適當週齡。
    二、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其健康情形不佳。
    三、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
    💡「四、檢出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特定先天或遺傳性疾病。」

    😬啊又⋯這一條如果民眾檢舉起來
    可能過半的法鬥有脊椎畸形的
    或是一些惡霸犬髖關節先天沒發育好的
    跟一些少腎少子宮卵巢的美短、布偶貓⋯
    會少非常多不當繁殖者吧

    第 13 條
    特定寵物買賣交易時,應依本法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項規定,將下列登載寵物相關資訊文件,提供予購買者:
    一、寵物登記證明。
    二、特定寵物飼養管理須知。
    三、最近三個月內,獸醫師開立之特定寵物診斷書或檢驗證明書。
    「四、來源母犬或貓之晶片號碼。」

    第 14 條
    特定寵物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

    一、不符合第三條、第四條、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或第十二款規定。

    二、特定寵物業有不符合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十一款、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或前條規定之一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

    一堆條文看完以後
    覺得要當飼主的民眾
    一定要多了解這些跟寵物相關的法規
    不然只會讓不良的商人持續充斥在這個產業裡

    原文出處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82211/

    完整條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60031

  • 寵物晶片轉讓 在 窩窩 wuowu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4 13:16:38
    有 130 人按讚

    新北市合法寵物店販售病犬?近60起陳情案件遍及全臺,至今仍有民眾受害!

    #窩動保時事 #寵物店 #犬隻販售 #病犬 #犬小病毒


    幼犬精神不佳、嘔吐、拉肚子,被診斷出犬小病毒或嚴重腸胃炎⋯⋯2021年2月17日新北市議員戴瑋姍發布facebook貼文指出,日前農曆年間陸續有民眾自新北市板橋及新莊區內的寵物店購買到生病幼犬,而這非單一事件,甚至受害者已經遍及全台。


    戴瑋姍也指出,過去在萌萌噠寵物生活館大量販售病犬爭議事件後,新北市動保處曾全面稽查板橋地區所有的合法寵物店,亦發現萌萌噠寵物生活館曾與其他店家彼此有犬隻晶片轉讓(換狗)的現象、或進行A店販售,簽B店合約,聯合販售幼犬的行為;而查閱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亦可發現,南雅西路寵物店(南雅寵物坊)的專任人員,同時為推薦寵物店(龍泉寵物店)的負責人。


    【販售病犬非單一個案,多年買賣紛爭仍未解?】

    「萌萌噠寵物生活館」的爭議要從2019年說起,先是民眾於9月向該寵物店以7600元認養狐狸犬,三天後犬隻卻被診斷出感染犬小病毒並死亡;2020年亦發生多起民眾上門購買幼犬後最短不到3小時,同樣因犬小病毒、嚴重腸胃炎等原因死亡。


    戴瑋姍指出,手邊接獲相關陳情案件累計達60起,最遠至高雄、離島金門皆有受害者,遍及全台。從新北市動保處調閱的資料也顯示,2020上半年內已多達26隻自萌萌噠寵物生活館售出的犬隻辦理死亡除戶記錄,死亡比例明顯偏高,但相關裁罰案件,卻僅有2019年10月一次,因店家無法交代犬隻來源而違反動保法第22條第1項規定而處最低罰的四萬元。


    然而,萌萌噠寵物生活館也曾向購買者提出陳情書,申訴戴瑋姍多項指控不實,聲明每筆買賣均有明確告知消費者契約內容與提供的保障、亦提出2020年截至7月為止販售了785隻犬隻,僅18件客訴案,健康正常的犬隻為97.71%,仍佔多數;極少數飼主買回發病,很可能是新手飼主照護不周所導致,並非業者販售罹病幼犬。


    隨著事件的爆發,2020年7月後新北市動保處展開大動作稽查,才發現萌萌噠寵物生活館多次違反動保法及特寵法規定,像是無提供專任人員每日照護記錄表、晶片使用情形表(包含新生犬貓註冊晶片號碼登記、來源處及母犬貓的晶片號、售出日期等)、未開立寵物檢驗證明書,甚至2020上半年販售上百隻犬隻,其中僅3隻有施打基礎疫苗等,最終因情節重大而遭主管單位於2020年8月廢除營業許可。


    【合法僅是最低門檻,品種犬貓市場仍存未爆彈?】

    品種犬貓買賣目前雖有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訂出繁殖與買賣相關的申請規定、條件,以及需要遵循的法規,但根據窩窩大專題【品種犬貓繁殖買賣】的深入調查後發現,實際上仍暗藏著許多隱憂。


    像是業者應提供購買者犬隻來源的種母犬貓晶片號、健康診斷書或檢驗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但實際上購買者並不知道自己有這樣的權利,且不乏部分業者未主動提供。此外,法規雖規範業者繁殖前需替種犬貓進行遺傳疾病篩檢,卻未表列出需篩檢的項目,以至於未能落實育種管理,或保障品種犬貓的健康。


    而合法業者也可能進口非法寵物來源、飼養環境不符合動物福利規範等,但由於縣市動保處人力不足、跨縣市稽查不易,往往直到發生消費糾紛或經民眾檢舉,才察覺有異狀。


    【寵物買賣並非商品交易,善用消費者知情權】

    面對涉及生命與動物福利的購買行為,唯有站在動物福利的角度,將動物視為主體關心,慎選賣方,將「消費者知情權」發揮到最大,才有可能保護每一個在供應鏈上的犬貓,更切勿衝動購買,因為你的選擇將左右牠們的一生。

    ➤妥善做功課:做足品種相關知識,找尋具有該品種專業知識的業者。

    ➤篩選業者:查驗業者是否合法,像是確認寵物店內是否有商業登記及特寵許可證、上網查詢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店家特寵許可證字號是否屬實、營業地址與登記地址是否相符。

    ➤實際拜訪:親自前往查看育種業者、了解與關心種犬貓健康狀況、生活環境與照護方式。同時也應詢問是否有執行品種相關的遺傳篩檢、健康檢查等相關報告證明書。

    ➤再三確認:挑選動物前應查看動物是否有精神與活力、眼睛是否明亮、鼻子是否濕潤無鼻涕及分泌物、是否能自主進食,有無施打基礎疫苗、體內外寄生蟲等。也應確認幼犬貓與其種母是否具晶片號碼、來源特寵業名稱及許可證號。

    ➤簽訂契約:確定購買前,事前也應了解或與業者協議「特定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規範的內容、保障項目,切勿放棄或忽略簽署,或因而簽下不平等契約。

    ➤檢舉異狀:若在購買過程中發現有動物健康狀況不佳、環境髒亂、照護不當等問題,也應拍照、錄影存證,透過電話或線上等方式向所在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檢舉。

    ——
    |訂閱窩窩,為牠發聲|https://wuo.pros.is/3cxqh7

  • 寵物晶片轉讓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6 13:57:18
    有 3 人按讚

    明天就是連假了,今天星期五,​
    與大家分享一個法律小知識作為這個禮拜的ending😉​

    ━​

    ❚ 飼養犬貓作為寵物依法應為寵物絕育💀​
     ☑規定於​
      ► 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
      ►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2條​

    台灣流浪動物的問題一直存在,雖然有許多動保團體或是愛媽在協助救援流浪動物並為流浪動物進行結紮,但流浪動物的問題依舊存在。​

    而雖然動保法明確規定一般人不能販賣特定寵物(即貓狗),但坊間私自販售品種犬貓的狀況依舊層出不窮。​

    我們無法阻止不肖人士繁殖販售犬貓🥲​
    但可以用「#領養代替購買」,並為自己的寵物結紮喔!小編的貓94領養來的~口愛死了​

    當然,如果你想讓你的寵物生寶寶也是可以的,規定沒有那麼不人性,只要 #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 #繁殖管理說明,就可以不用結紮!​

    但即便我們有這樣的規定,流浪動物還是~滿街​
    畢竟民眾飼養寵物不去打晶片就很難控管,​
    我們只能做好自身並向旁人宣導,量力而為囉!​

    ———————————​

    #動物保護法 第22條​
    ◦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但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證照之業者,得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許可期間,以三年為限。​
    ◦前項特定寵物之種類、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設施、專任人員、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與換證、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條件、寵物繁殖作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業者以外之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育,但飼主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得免絕育,如有繁殖需求亦應申報,並在寵物出生後依第十九條規定,植入晶片,辦理寵物登記。​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要求前項申報飼主,提供特定寵物飼養現況及受轉讓飼主資料。​
    ◦依第二項所定辦法施行前,已經營該特定寵物之繁殖場、買賣或寄養業者,應自辦法施行公告之日起二年內,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屆期未申請者,依第二十五條之一規定處理。​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第2條​
    適用本辦法之特定寵物種類為犬、貓。​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小知識 #法律冷知識
    #犬 #貓 #寵物 #動保法 #流浪動物 #絕育 #結紮 #TNR​ #cat #dog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寵物晶片轉讓 在 毛城城 MoCity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6-24 18:19:34

    【愛心善舉要留神】看見小動物孤伶伶坐在街角,帶牠回家飼養,會否干犯盜竊罪?

    執業大律師劉偉聰指出,在普通法之中,貓狗被視為主人的財產,根據《盜竊罪條例》,不誠實地取去他人的財產才算盜竊。他補充,誠實與否,視乎當時的場面及環境,例如貓狗本身有沒有鈴鐺、狗帶或貓帶、甚至晶片。

    根據《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

    在街上看見貓狗,如果牠的頸圈或頸牌註有聯絡資料,可直接聯絡主人。若然欠奉,可以帶牠們到獸醫檢查,看看是否有植入晶片,方便交由漁護署跟進,萬一貓狗未有主人領回,就會轉交動物福利團體等候被領養。

    而即使貓狗身上沒有晶片,亦不能排除牠們有主人的可能性。可以嘗試張貼拾獲貓狗告示,或向動物機構或漁護署求助。

    不過並不建議直接帶街上動物回家,因為不知會否有傳染病,可能會感染到人及家中其他寵物。

    假如找到動物原本主人,但對方表明無意繼續飼養,可以跟對方商議正式轉讓或轉贈,並記得要讓對方簽署狗牌轉名申請、或轉讓同意書,保障自己和寵物的將來。

    客串汪星人: @ Leia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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