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寵物晶片轉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寵物晶片轉讓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寵物晶片轉讓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lueyun ( )看板dog標題[心得] 前飼主遺棄與晶片轉讓時間Mon...

寵物晶片轉讓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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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兩個月前我撿到一隻遭遺棄的拉布拉多,在當時我有PO求助文,
很感謝當時熱心提供建議的版友們,
現在我已經順利地(好像也沒多順利)將狗狗的晶片轉到我名下,
我想把這陣子得到的經驗與心得跟大家分享,也希望每隻狗狗都能得到溫暖的家:)

若撿到有晶片的狗,
通常動物醫院在掃到晶片的當下,會就晶片上登記的電話幫你聯絡飼主,
但也有可能當下沒聯絡上,當時的我就遇到這種狀況,
醫院便將飼主電話、姓名給我,要我自行聯絡飼主。

在我打了N通電話、傳N通簡訊後,終於找到原飼主,
但飼主明白表示棄養。

遇到這種狀況,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飼主出面辦理晶片資料轉讓,
只要攜帶雙方證件至各登記站(醫院多半有承辦此業務)辦理,並繳交100元手續費即可


狀況一:若無法以電話聯絡到原飼主(如登記的電話已無人使用...)
有些好心的醫院會願意幫你寄掛號信到該飼主的戶籍地址作通知的動作,
若原飼主非惡意棄養,或許可藉由此方法找到人。

狀況二:若不幸你遇到和我一樣的狀況,就是原飼主不僅不願出面,還惡言相向,
建議找第三人居中協調。
例如:
1.親朋好友:找懂得談判技巧的親朋好友協助是最方便的方法,
但缺點是一般人比較少遇過這種棄養動物的狀況,所以失敗率較高。
2.貓狗中途或義工:許多中途或義工在經手狗的過程中,
常會碰到這類避不見面甚至惡言相向的惡劣前飼主,
所以比較瞭解該用何種手段或管道逼前飼主出面辦晶片轉讓。
當中方法千百種,有好言相勸的、送禮拜託的,
也有找動檢所人員協助說要罰錢的...,
得視該棄養人的個性及態度作調整,可以找願意幫忙的中途或義工討論對策
3.動保協會:有些動保協會會願意居中協調,
可經由志工的協調下請棄養人出面(或傳真)簽放棄飼養切結書,
認養人之後再拿切結書(需寫明棄養人姓名、電話、地址、出生年月日)
和證件到動物醫院辦理晶片轉讓即可。
註:若動保協會願意提供該協會的切結書,
則在棄養人填完放棄飼養切結書後,
認養人得再到協會填寫認養切結書。
若協會不願提供,放棄飼養切結書亦可自行擬定。

通常最保險的方法,是雙方親自出面,拿各自的證件約在動物醫院辦理晶片轉讓,
但事情總不會如此順利,棄養人的心態通常詭異到常人無法理解,
所以在退而求其次下就只能以書面切結書的方式辦理。
使用切結書的好處是雙方不用見面,
但缺點是有些動物醫院在擔心日後會產生糾紛不願辦理,
每家醫院作法不一,可能得多方詢問。


4.動檢所:我個人以為這是最萬不得已的選擇。
因為在正常程序下,必須將狗送入收容所,
動檢所方面才能啟動官方的力量對該棄養人進行通知、罰款等動作。
但這些動作都得等動檢所方面跑完公文才能進行,
但此時狗都已經不知道在收容所待多久了!
收容所裡疾病橫生,誰都無法預料當中狗狗會發生什麼事,
這是一個對人最方便,但對狗最糟糕的選項。

在此說明一下動檢所的流程:
民眾拾獲→送收容所→跑公文→官方發函通知原飼主
→原飼主出面a.領回 或 b.棄養(棄養後開放民眾認養,拾獲者有優先認養權)

(若原飼主不出面)→官方發函表明罰則
→原飼主出面a.領回 或 b.棄養(棄養後開放民眾認養,拾獲者有優先認養權)

(若原飼主依舊不出面)→罰款

好啦,這當中出現了許多問題與漏洞:
1.行政流程冗長,狗若有幸從收容所出來,可能不死也去掉半條命。
2.無法管制原飼主領回後的動作,
原飼主大可領回後丟棄。
(不要懷疑,的確有人怕留下棄養記錄而把狗領回,最後再行丟棄)
動檢所必須在狗第二次被丟且再次送回收容所後,
動檢所才會對原飼主進行裁罰。
3.這套法令是怎樣都罰不了棄養人的!
正常人在聽到「要罰錢」時,都會出面辦理棄養或領回,
若在此時辦理棄養,是不需負擔任何費用的!
若飼主想領回,當年度未打狂犬病疫苗的狗狗,
飼主必須支付狂犬病疫苗的費用後才能將狗狗領回。
4.對動檢所來說,唯有完全避不見面不予回應的飼主才叫「惡意棄養」,
只要他出面辦理棄養手續,都不叫「惡意棄養」。
也唯有「(動檢所定義下的)惡意棄養」的人,動檢所才會予以裁罰。
不過在真正進行裁罰前,動檢所還是會先曉以大義勸飼主出面,
我想沒人會跟錢過不去,所以棄養人多半能全身而退,
出面辦個手續,連錢都不用付,就能把狗輕鬆脫手!
(有的收容會收這段期間的飼養費,但各地收容所作法不一,也有不收的)
5.原飼主有權領回狗,即便你明明知道他不會善待狗,也可能在領回後丟棄,
你還是得讓他把狗領回。


折衷方法:(此方法不見得管用,但可試試)
找到願意幫忙的收容所義工,請義工和收容所協調,
讓你與收容所簽訂但書,使你擔任狗的暫時中途,
不過……若要使用此方法,你將失去所有跟棄養人談判的空間,
一切只能交由收容所處理,
否則收容所或義工可能會覺得你有可能造成他們的麻煩而不願幫忙。

此外,若原飼主屆時要把狗帶走,你也只能無條件同意。
(當然,你可以在原飼主把狗帶走後,偕同願意幫忙的義工或中途,
對原飼主動之以情曉以大義鞠躬哈腰,
拜託原飼主將狗狗的擁有權讓出,但這是你私下的行為,
絕不能對收容所或義工造成困擾。)


以上是我這一兩個月來奔走得來的資訊與心得,供撿到晶片狗的朋友作參考,
下一篇我再來談談我所遇到的情況與解決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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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裡說的方法我都試過了,
但最後成功的是動保協會那項!
因為動保協會的志工很有耐心的跟棄養人進行柔性勸說,
最後終於喚起(?)了棄養人僅存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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