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家事法庭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家事法庭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家事法庭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家事法庭流程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家長的最終解方。 就在明天(週日)下午2:00,免費座談,還剩10個座位,中午前截止報名: 👉2021年最精彩的教養分享:運用青少年 Teen Triple P技巧,短短一個月內看見「孩子的轉變」(免費講座) 📆 日期:2020年3月7日(星期日)14:00-16:30 🎤 講者:何惠玉 老師...

  • 家事法庭流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06 21:49:40
    有 182 人按讚

    家長的最終解方。

    就在明天(週日)下午2:00,免費座談,還剩10個座位,中午前截止報名:

    👉2021年最精彩的教養分享:運用青少年 Teen Triple P技巧,短短一個月內看見「孩子的轉變」(免費講座)
    📆 日期:2020年3月7日(星期日)14:00-16:30
    🎤 講者:何惠玉 老師
    👛 費用:公益推廣,完全免費!
    🏡 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會議中心(捷運古亭站、台電大樓站附近)
    📕 說明會流程
    Part i / 由腦神經科學 談如何養育健康的孩童/ 何老師
    Part ii / Triple P家庭情境演練
    Part iii / 學齡前+青少年+離異家庭家長分享
    Part iv / 從離婚家事法庭的個案,看到正向親職教育對現代家長的必要性 / 父權協會 蕨類爸爸 & 家事協調委員 張銀海先生
    Part v / 何老師結尾 + QA
    ✨若有興趣,請別遲疑,立刻按下連結訂下您的位子: https://mr6.com/parenting-forum/

    孩子愈來愈長大,大人的世界愈來愈多爭吵……有沒有覺得,家長一直在「放棄」原本的信念?

    想知道我們怎麼讓孩子一起開家庭會議達成共識外,定期舉辦會議也會是情感交流,而不是束縛!

    透過行為合約來管理問題行為,讓孩子漸漸養成獨立負責的態度!
    處理青少年情緒也有SOP!怎樣理性溝通讓雙方都滿意,實戰經驗告訴你是真的可以做得到的!

    我們都不是天生當家長的料,可是我們都是為下一代而努力的父母。

    台灣第一屆青少年 Group Teen Triple P課程於二月底結業,許多父母將 Triple P 中學習到的技巧運用在家庭,短短一個月就有一些顯著的成果喔!

    為了讓更多對正向親職教育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 有興趣的家長、教育從業人員進一步了解,3/7(日) 14:00~16:30 將舉辦一場說明會,邀請大家一起來了解,進而報名第二屆的 少年 Group Teen Triple P 課程!

    這裡找來幾位真實的父母,如何在一個月內,改變了自己與孩子的關係。

    不放棄教養,可是又不是在教養。不溺愛,不讓步,卻也不嚴厲,還修補了與孩子的關係,讓孩子更喜歡你。

    短短一個月之內,她/他們都神奇的做到了。

    不是一位,是八位家長,孩子念小學、國中、高中,有的學齡前,有的家裡有超過三個孩子,他們將在3月7日分享給你聽,並在老師及教學影片的導引下當場示範如何演「青少年情境劇」,馬上學到有效技巧。

    📕 什麼是 Triple P 課程 ?
    「Positive Parenting Program」(父母正向親職課程),是由澳洲學者Matthew R. Sanders教授經過二十多年研究,獲得澳洲昆士蘭政府的資助,亦被推廣至美國、英國、德國、紐西蘭、香港與新加坡多個國家或地區。此技巧總共涵蓋五堂課,每堂兩個小時至三個小時,讓您知道要如何正向養育子女、也讓您可以分享給其他的父母親,或用在自己往後的相關工作上。

    🎤 講者: 何惠玉 老師簡介 ( Triple P 認證講師 )
    多年家事法庭協調委員經驗,讓何老師一直尋找可以協助父母在經營家庭上課程。在2019年年底遠赴倫敦參加 Triple P師訓課程,發現這套課程沒有講過多心理學論述,而是藉由許多情境,引導家長逐步運用溝通技巧進而改善親子關係。

    學歷:紐西蘭Cantebury大學心理學學士碩士畢業
    經歷:桃園地方法院家事庭調解委員、紐西蘭基督城心理諮詢師、紐西蘭Chinese Weekly專欄作者、Asian Bridge兩性親密關係專欄作者
    專長:專攻兩性親密關係、婚姻與家庭的心理學領域
    ✨若有興趣,請別遲疑,立刻按下連結訂下您的位子: https://mr6.com/parenting-forum/
    📆 日期:2021年3月7日(星期日)14:00-16:30
    👛 費用:公益推廣,完全免費!

  • 家事法庭流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21 18:32:33
    有 305 人按讚

    【法普】關於「司法相驗 vs 行政相驗」的區別

    前陣子因為一些事件讓大眾對於司法相驗(包含解剖)有一些不正確的理解與誤會,也讓大家又注意到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的重要工作之一——相驗。

    關於相驗的知識,請見本文末延伸閱讀的四篇文章。

    我們今天要來分享雲林地檢施家榮檢察官在雲科大授課的PPT其中幾頁,並補充說明 #司法相驗 和 #行政相驗 的區別。
    (*下文除參考自施家榮檢察官的PPT外,並佐以本粉專作者補充說明——都是法規分析與檢察官相驗實務經驗的分享)

    關於死亡之認定:
    醫院、診所(醫師)—死亡證明書
    衛生所(醫師)-行政相驗—死亡證明書
    地檢署(檢察官、法醫師/檢驗員)- 司法相驗—相驗屍體證明書
    少年及家事法院、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民事裁定(死亡宣告)

    關於醫院與衛生所開死亡證明(行政相驗)vs.司法相驗的區分,在醫療法第76條可見明確的規範:
    👩‍🔬醫院診所開死亡證明👉Ⅰ醫院、診所如無法令規定之理由,對其診治之病人,不得拒絕開給出生證明書、診斷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開給各項診斷書時,應力求慎重,尤其是有關死亡之原因。
    👩‍🔬所在地衛生所或指定醫療機構檢驗屍體(行政相驗)👉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第3項
    ⚖️司法相驗(檢察官和法醫的工作)👉Ⅲ醫院、診所對於 #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報請檢察機關依法相驗。

    司法相驗程序的主要人員有:
    -承辦之司法警察(拍照、聯絡家屬、製作警詢筆錄、初步蒐證)
    -地檢署人員
    檢察官(程序主導)、地檢之法醫師(檢驗屍體)、書記官(紀錄、錄音)、司機(移動)、法警(受理司法警察報驗)
    -其他人員
    葬儀社人員(翻屍體)、鑑識人員(採證) 、法醫研究所之法醫師、特約法醫師(死因鑑定及解剖) 、其他鑑定人

    司法相驗程序的流程:
    – 初步相驗(包含 #檢查屍體外觀、#抽取體液化驗 等)
    – #必要時解剖
    – 發給 #相驗屍體證明書(效力上就是死亡證明,可以辦理除戶等程序)
    – 如有發現犯罪嫌疑則由檢察官簽分偵案調查
    補充:如警方調查階段就發現犯罪嫌疑,例如車禍等,警方也會製作移送書報告檢察官,相驗案件則併入偵案處理--這部分是各地檢與警局的分工聯繫細節,外勤檢察官會與警方討論後指示處理方式。

    補充: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相驗是檢察官的職權,該法第218條第1項明文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也就是在發現非自然死,或懷疑不是自然死的屍體時,就應該由該管司法警察單位製作報驗卷宗,報請該轄地檢署檢察官督同法醫相驗。

    如果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無法透過屍體外觀以及現場跡證來判斷,就必須進一步透過解剖程序來釐清疑點。至於有沒有解剖的必要,會由檢察官本於刑事偵查的專業、法醫本於法醫學的專業,共同討論後決定。事實上,檢察官與法醫決定解剖,反而是增加工作負擔,之所以決定解剖,純粹是基於專業以及探求真相的使命。因此,每件解剖的決定,都是基於高度專業與審慎討論後的判斷。
    (參見:〈知道他怎麼死的,我才能放心——關於「要不要解剖」的真實案件〉:https://bit.ly/32NNT0G

    ------

    關於相驗的法普知識-
    延伸閱讀:
    🔍〈載浮載沉的一世空白——淺談檢察官的「相驗」工作〉:http://bit.ly/37OD79L
    🔍〈最難的是人情世故——從相驗案件反思「靠關係」的臺式特色〉:http://bit.ly/30Rjo6k
    🔍〈司法如何獨立?一件檢察官「不知變通」的相驗案件〉:http://bit.ly/2D6gzV2
    🔍〈知道他怎麼死的,我才能放心——關於「要不要解剖」的真實案件〉:https://bit.ly/32NNT0G

  • 家事法庭流程 在 Emily 曲庭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24 12:02:34
    有 270 人按讚


    最近很多人的私訊都是寫給我詢問關於調解庭流程的,
    其實調解庭流程之前已經有寫文章分享過了,
    不過文字能表達的有限,
    所以我知道我還欠家事法庭這個主題一場直播,
    再等等我,
    最近出貨跟拍穿搭搞得有點分身乏術,
    讓我晚上都想喝兩杯有趴數的飲料,
    然後熬到半夜再追著廠商跑。

    回歸正題,
    聲請費用好像這兩年有更改,
    2016年底自己開庭時還是1000元(調解成功可部分退回),
    上個月去調對方聲請狀的時候才發現變成500元了,
    會去調對方聲請狀也是因為這個月又到家事法庭開調解庭。

    我不是讀法律的、也不懂法律,
    在遇到這些事之前根本也不曉得家事法庭的存在,
    但是既然遇到了就是想辦法打起精神解決,
    不管是1000元還是500元,
    家事法庭的存在對兩方、對孩子至少都是一個保障,
    如果真的無法溝通的時候透過公正的第三方介入也許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原本想用對話紀錄的方式跟妳們分享,
    但是後來想想大家的故事都不短,
    所以只好靠自己用打的來一一歸納後分享了。

    有人問:開了調解庭關係會不會更僵?
    說真的我不是妳的那個對方,
    我並不知道他的個性會怎麼樣,
    但是自己該有的權益若自己都不爭取了,
    別人怎麼會給妳雙手奉上?
    畢竟已經握在自己手裡的東西,
    人的天性就是不會隨便鬆手讓人。

    有人問:離婚協議書上面有註明男方不願意給付,我就不能要了嗎?
    當然可以要!
    扶養費是法律規定的,
    不是說不用給就不用給,
    按孩子年齡去聲請調整的都可以了(我就是!)

    有人問: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怎麼辦?
    去家事法庭聲請!
    聲請以後會開調解庭,
    調解成功會有調解筆錄,
    無法調解就是讓法官裁定,
    不管兩者哪一個都會有法院的文件,
    如果對方不按照法院文件內容執行的話,
    可以再去家事法庭聲請「強制執行」!
    很麻煩,
    可是倚靠家事法庭是唯一的方法,
    總不能找人暴打對方一頓吧(喂!)

    有人問:扶養費要多少?有沒有標準?
    我實在很想回「文章可以看仔細嗎?」
    但是還是努力忍下了自己的白爛。
    我並不想要為對方沒錢沒收入這種藉口開脫,
    因為該心疼的不是對方,
    而是我的孩子,
    我現在要聲請的就是比照衛福部公布的國民最低生活費,
    不想要因為對方沒錢就自己降扶養費,
    孩子在讀書了,
    花多少錢自己不知道?!

    其實在網路上可以查到很多資料,
    對我來說我能做的就是努力的儘量把自己的經驗寫成文字,
    這些是自己可以為遇到相同問題的妳們提供的,
    能多做準備都是好的,
    而接下來要打的仗,
    還是得由大家各自上各自的戰場。

    送給妳們的禮物🎁 http://una751.com/category/mommy/
    會一直好好保留跟努力更新!
    有時候我真的是嘴賤,
    但是我還是會想熱心的想要幫上一點什麼忙,
    就是個典型刀子嘴 豆腐心♥️
    還請見諒了。

    #還是覺得黑色鍊包怎麼背怎麼好看
    #連背反了還是好看哈哈哈哈哈哈

    艾蜜莉的IG⭐️bit.ly/2S9kLJQ
    應該可以了解私下白爛的我🤣🤣
    艾蜜莉的line@⭐️bit.ly/2sa1Ao1
    有私人問題可以傳訊息給我,
    也會不定期更新網拍還有團購訊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