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宜然自得意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宜然自得意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宜然自得意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宜然自得意思產品中有2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一定需要什麼特別的日子,而是把日子過得比較特別一點。​ ​ 生活就是自己找樂子,自己找樂趣。​ ​ 在有限的時間內,捕捉那稍縱即逝的映象。​ ​ 冬天的夜,來的比較早。​ ​ 傍晚五點,趁天色還有一點點光亮,依然不安於室的,從家裡開著車,到員山繞圈圈。​ ​ 我非常喜歡,在宜蘭,試著從許多不同的角...

宜然自得意思 在 請問是草頭黃草先生嗎?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30 17:41:19

我已經先死了一遍day2-瓦拉米到抱崖 爬山的人在山上都是早睡早起的 通常是凌晨就會開始準備下山或是繼續前進 但借瓦斯三人組 凌晨3點就開始整理 塑膠袋完全沒在客氣的窸窸窣窣 用的還是那種特別堅韌聲音特大的塑膠袋 山屋進進出出 一直發出乒乒乓乓(台語)的聲音 配上偶爾撞到門的巨大聲響 真是個美~好...

宜然自得意思 在 美味拍手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9 07:25:40

呷霸未?拍手上菜囉~(內有精彩刺激之....食譜) 今天突然很想吃麻油雞 拍手一直都是一個想到立刻就要做的人 所以才剛想完,下一秒已經出現在樓下賣雞的攤販前 . 「雞腿...只剩一隻哦?」我有點小失落 . 「雞翅啊!!還有雞翅要不要?」老闆娘很極力推銷我雞翅 . 「可是我要做麻油雞耶!」重點是我沒有...

  • 宜然自得意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28 18:07:07
    有 172 人按讚

    不一定需要什麼特別的日子,而是把日子過得比較特別一點。​

    生活就是自己找樂子,自己找樂趣。​

    在有限的時間內,捕捉那稍縱即逝的映象。​

    冬天的夜,來的比較早。​

    傍晚五點,趁天色還有一點點光亮,依然不安於室的,從家裡開著車,到員山繞圈圈。​

    我非常喜歡,在宜蘭,試著從許多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天候情況下,去尋找讓自己最有感覺的畫面。​

    像是一種尋寶的樂趣,一種自得其樂的方式,對我自己來說,是挺有意思的。​

    讓自己沒有目標,繞啊繞,但又似乎在尋找心目中,有形無形的目標。​

    或許是一種尋找,那當下,那一刻的觸動吧?​

    讓自己有怦然心動的感覺。​

    也因為夜色很快會來臨,因此,如何在這有限的時間點,可特別令人感到珍惜。​

    有限,成就了,無限。​

    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過生活的方式。​

    這沒有什麼絕對的,就只要找到一種讓自己能夠自得其樂,隨心所欲的方式吧。​

    我還是喜歡把每一天,當成獨一無二,唯一的一天。​

    事實上,也是如此。​

    不一定需要什麼特別的日子,而是把日子過得比較特別一點。​

    這種特別,不需要證明什麼,就只是讓自己,主觀感受特別就可以了。​

    或許,生活就是如此,人生就是如此,一點一滴,看似平淡的累積。有時,再回過頭來看,卻又顯得濃郁有味。-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 宜然自得意思 在 職場裡的人類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31 17:31:12
    有 70 人按讚

    《叔.叔-變返原來、更加美麗的10號閘門》

    近幾年,香港有幾部電影拍得極好,像是《踏血尋梅》、《一念無明》,影觸寫實、敘事入扣,觀看全片偶爾覺得不忍卒睹,人世的極惡有時並非我們所想,回頭過自己的人生,會生出一些珍惜、一些悲憫、還有一些寬宥。

    《叔.叔》也屬於這樣一部,在家常中運鏡、直觸同志議題的獨立製片,幾場紮實的餐桌戲碼,不慍不火地鋪陳出柏叔與海叔的家庭暗湧、以及悶燒了數十年的深櫃掙扎。讓我回想起溫馨歡快的《昨日的美食》,對比半出櫃的自在悠活,《叔.叔》則花了更多篇幅描摹食不知味的自我埋沒。

    全片節奏十分緩慢,朋友說,光擦車就擦了快兩分鐘,厚,到底是要幹嘛?沒幹嘛啊,就描述真實的生活啊,在生活一點一滴的煎熬之中,胼手胝足建立起來的家,看起來更加神聖不可摧毀,只能在平日白天選擇老舊三溫暖開房的兩人,心裡也在自問,過了大半輩子的人生,都到了子孫繞膝的年紀,該作返自己嗎?

    我雖然沒有性取向的疑惑,身邊卻有許多同志朋友,她/他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在身份認同上做了很多功課,比我更早明白「自己是甚麼」。10號閘門位於我的黑地球,建構了我賴以運行的世界觀,照理來說,應該要像書上說的那樣,「理解行為的基本守則,無入而不自得,確保互動成功。」

    這部電影觸動我的是,我重新想起了「探索自己是甚麼」的過程。在接觸人類圖的前五年,是我自覺人生差不多步上正軌的巔峰,幾乎完成了所有的家族期待,情感不再漂泊,連我媽都想不到,一個看起來連自己都養不活的女兒,最後也生養了兩個女兒。先生和我都擁有還不錯的工作,添了一棟彼此都負擔得起的房子。社會價值所謂的「幸福人生」,大抵如此。

    在甚麼都有著落之後,也有一些人告訴我,哎呀,真好,你現在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了。或者,你終於可以做回自己了。

    認真說,我很懵懂。因為我現在擁有的,多半來自「成為更好的自己」的那種強迫驅動,突然要我「追求自己的人生」、「做回自己」,我其實不知道那是甚麼意思。「自己」的概念,對我來說,很模糊。

    我的名字,是爺爺幫取的,意思是希望我成為一個蕙質蘭心的淑女。我們一起看《亂世佳人》的電影,他總是不停誇讚Melanie極識大體,告誡我千萬別像Scarlett跋扈張揚,搞得兩頭落空。那種吃虧當吃補的忍讓,我的奶奶也是這樣。小時奶奶幫我梳頭,我們聊起職業的問題,我問奶奶,妳為什麼不工作呢?妳做的衣服多好看。奶奶回答,「我們這一代,先做好丈夫的事情,再來操心自己。女人嘛,圖甚麼呢?丈夫好就好了。」即便心裡很難理解這樣的價值觀,「忍讓」的守則仍然蟄伏在我體內許多年,把任何人都看得比自己重要,大家開心,就好。

    於是,剛約會時,先生對我很吃驚,我們的對話,會在這樣的輪迴中打轉:
    「等等妳想吃甚麼?我帶妳去吃。」
    「隨便都好啊。」
    「隨便不是選項,我是問妳,妳想吃甚麼?」
    「ㄜ,看你想吃甚麼,我們就吃甚麼啊。」
    「傷腦筋噎,我的問題是,妳、想、吃、甚、麼?」

    有的時候,我的確有自己想吃的東西;但大部分的時候,我的考量卻總是,吃水餃嗎?可是他又不是外省人,應該沒有特別喜歡吧。吃西餐?價位會不會顯得自己佔別人便宜?吃蚵仔麵線好了?但距離他家好遠啊,等等送我回家又要自己回家,很不方便吧?

    選自己喜歡的、挑自己想要的,在我的原生家庭,很少被鼓勵,任何自己喜歡和想要做的事情,都需要經過鉅細靡遺的「解釋」和「評估」。出身在穩定殷實的公職之家,父母親相信一步一腳印,無法理解我要去拍電影、寫劇本、追逐虛妄的靈感。餐風露宿的生活有甚麼好?妳吃不上飯的時候就知道了。爸媽曾嗤之以鼻。

    我說不出來有甚麼好,只敢在投考公職的經濟學考卷上交白卷,以示螳臂擋車的抗議。後來,我選擇了奔波不定的公關行業,只因為寫新聞稿有一點點接近小說的超寫實世界,把平淡的寫曲折、空白的畫彩色,這我超會的啊。

    爸媽不再說話了,不是因為理解,而是終於累了,放棄勸說。

    學人類圖的這一年,家裡發生很多事,爸爸生病了,全家忙著張羅,我因為工作的關係,剛好認識能在醫療體系幫得上忙的朋友,很快地讓病情得到處理與控制。開完刀的第二周,爸爸靠在床邊,半瞇著眼睛不經意地說,「唉,幸好有妳啊,自己闖蕩,見多識廣,果然比我們這些老公務員強呀。」

    我低頭查看導尿管,記錄尿量,很想痛哭一場,轉念又覺得,這是爸爸的「原諒」跟「接納」,我應該要開心才是。我也用開玩笑的語氣應聲,「是呀,你現在才知道喔!」,「誰叫妳老是說,每天都在忙辦記者會啊,忙得看不見人,我又從來沒看過妳上電視,所以和妳媽都覺得,妳是不是老早失業了啊。」老爸也不甘示弱。

    #不委屈不勉強回到本心

    那天以後,我花了一點時間去額外理解10號閘門。也許,「做自己」是一門很基礎的、只需實踐,卻很難描述的學問,我時常覺得自己迷失在一堆文字的敘述裡,「當你了解、接受並愛自己所具備的特質,也將引導別人開始愛自己。當你以自我覺察的方式,擁抱探索生命帶來的喜悅,將會激發大家按照真正的潛能過生活。」

    這到底甚麼意思,有這麼威嗎?我不覺得啊。而這居然是我在自己的地球上,需要一生紮根的使命。易經的第10卦,倒是我比較熟悉的「天澤履」,克己復禮、進退有據,即能逢凶化吉。我自認一向是柔順處事、戒慎恐懼的,只是,對照起來未必都能收獲豐碩,怎麼回事呢?

    先生曾打趣地說,我覺得妳是我碰過,最有禮貌的女生。但妳的問題也是,太有禮貌了。對所有人都這廂有禮了,對自己很失禮。不覺得太累了嗎?

    是啊,上三階角色閘門的時候,二爻對應的「疲累」,確實是我常有的感受。特別是當遇上低潮、又自以為需要事事周全的當口,有時會產生「生無可戀」的念頭,覺得我到底是在幹嘛呢?為誰辛苦為誰忙呢?

    從戀愛到結婚,先生是最先解放我的「禮數」的人。跟「自己」心志有關的事情,先生從不要求我解釋,更不會拿世俗標尺來評估,當我跟先生坦誠,我未來想當一名人類圖分析師,可能會需要花上一大筆錢來上七年的課,先生只是打趣地打量我,「好啊,妳喜歡的,我會支持妳,換妳來養我也不錯。」(雖然他的一爻,實在也想了許多方式來驗收我認真投入的程度,簡直鐵血將軍俾斯麥)

    我現在的做法,很簡單、也很不簡單。先尊重自己,再來考慮尊重別人。
    怎麼開始呢?從很簡單的事情開始。

    像是,不想去的飯局,即便我知道對於工作交誼可能有利,我也不再勉強自己。我的10.2「隱士」,不是真的要不問世事,而是接受自己需要一些「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的「孤立」,適時的遁隱,反而讓身心狀態更為清明,更能敏銳地發揮10-57的優勢。

    像是,我慢慢練習把話說得直接,喜歡就說喜歡;不喜歡,實在也不需要特別設計委婉的說法,以前我連買衣服都害怕開罪店員,試穿時膽顫心驚,祈禱衣服穿在身上會好看,不然我也開不了口說:「我再考慮看看。」以至於衣櫃裡到處是連吊牌都沒剪開的新衣,最後通通拿去回收。

    現在,我卻很常說這句話,「不好意思,我不喜歡這個料子,我下次再來。」慢慢地,衣櫃裡多了一些自己真心喜歡,穿起來也特別好看的衣服。在工作場合,有人好奇,這是名牌嗎?真別緻。我居然會略帶幾分真心地回答著,「這只是路邊攤,但我是名牌喔。哈哈哈。」

    在《叔.叔》裡,令我流下淚來的,是劇中的小配角Dior,他為了爭取同志養老院的法條,不畏臨老出櫃的眼光,穿著他一貫花俏的襯衫,慷慨陳言的模樣,「變返原來、更加美麗」這句話,也是他說的,我們背負著沉重的時代與社會壓力,一路走到了今天,為妻為子為家做了許多事,難道不能為自己爭取最後一件事?

    做自己,何須忍讓?若連自己都失去了,禮法又有甚麼存在的必要呢?

    自己的心,才是唯一的法。

    *照片摘自網路
    #看影集電影寫閘門系列之四

  • 宜然自得意思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10 22:12:43
    有 386 人按讚

    <使用借貸契約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

    大家好,我是賴川,今天來快速掃瞄司律出現三次以上的租賃熱門爭點,即使用借貸契約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之規定,發生債權物權化,而使借用人亦得向受讓人主張有權占有?

    ▌ 肯定說

    詹森林教授認為,民法第425條規定所宣示者,係凡已合法取得標的物占有之人,於「合法占有」期間內,該人自得繼續依其「信賴」而就標的物為使用收益,不因其原因法律關係為有償或無償而有不同。

    吳從周教授認為,民法第425條租賃契約之債權物權化基礎,與有償或無償之問題無涉,重點在於交付占有後之「公示性」,即凡使用人因占有而形成公示外觀者,亦應賦予其債權契約物權化之效力,故使用借貸契約亦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使其發生物權化之效力。

    ▌ 否定說

    王澤鑑教授認為,使用借貸契約不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其認為,租賃為有償,而使用借貸為無償,且租賃涉及居住以及弱勢承租人保護問題,使用借貸則否。

    陳聰富教授認為,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為「契約自由原則」之例外,故應「從嚴解釋」,單純標的物之交付占有,不足以作為債權物權化之理由,此點無論在買賣契約或使用借貸契約均無不同,如此始能維護債權契約之相對性。

    林誠二教授認為,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乃「債權相對性原則」之例外,不得任意擴大其適用範圍。再者,經濟效率由契約自由決定,而非由法律強制干預經濟活動。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乃法律強制干預之手段,若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契約,將使貸與人顧忌而不願將物出借他人,反而使物之使用效率降低,並非經濟上有利之方法。最後,契約之有償或無償涉及當事人保護之厚薄,以有償(租賃)或無償(使用借貸)作為區分是否發生物權化標準,符合立法者預設的對價衡平價值判斷。

    ▌小結

    筆者同意否定說之見解,認為使用借貸契約不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因為誠如學者所言,借用人固亦已透過占有而取得公示基礎,但公示基礎僅是債權之所以可以發生物權化之要件之一,並非凡具有公示基礎之債權均應使其發生物權化。而債權物權化既然是「契約自由與債權相對性」原則之例外,則不宜擴大其適用範圍,且立法者未明文規定使用借貸得發生物權化,亦符合民法一貫之對有償、無償當事人保護之差別待遇(如民法第535條、183條等)。

    更何況,即使貸與人違反使用借貸契約而將標的物出賣並移轉所有權與他人,借用人仍得依使用借貸契約對貸與人請求損害賠償,借用人之權益保護已足夠,故在立法者未明文規定前,不應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而使使用借貸契約發生債權物權化。

    最後,使用借貸契約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規定的問題,我國法院在經歷數年的辯證後,已穩定傾向採取與通說相同的否定見解,近期比較著名的判決是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1943號民事判決

    ◦ 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 1943 號民事判決

    按使用借貸契約係債之關係,僅於當事人間有其效力。買受系爭房屋,並不當然繼受其前手與系爭土地所有人間之使用借貸關係,原則上不得執該關係主張其有使用系爭土地之權利。惟於具體個案,尚應斟酌當事人間之意思、交易情形及房屋使用土地之狀態等一切情狀,如認土地所有人行使所有權,違反誠信原則或公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仍應駁回其請求。

    #星期五民商法教室23
    #債權物權化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