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19的網紅Workforce勞動力量,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真實(推),但在該篇文章的推文中有不...

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24 16:24:17

#Workforce勞動力量新上架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

  • 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11:50:45
    有 44 人按讚

    嗨嗨大家,前陣子在PTT的Salary版上看到有篇討論「某賣場定期契約的徵才陷阱」的文章,大概是在說新進員工在剛到職時需簽訂三個月的定期契約,並且同時為試用期,假如任職將近三個月後公司不想續聘的話就得直接離職而且不給資遣費與其他權益。姑且不論該文章所述的狀況是否為真實(推),但在該篇文章的推文中有不少人認為公司並沒違法,而是勞工自己沒看清楚合約就簽名,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我們就來說說我們的看法,並再次跟大家分享有關定期契約與試用期的概念與迷思~

    這篇文章會提到以下內容
    ❶關於試用期-試用期滿後雇主可以直接叫員工走人?
    ❷關於定期契約-雙方講好聘僱期間就不用給資遣費?
    ❸試用期間以定期契約約定可以嗎?
    ❹勞方實務上面臨的困境與雇主應承擔的風險

    文章傳送門:https://twworkforce.com/2021/09/22/fixed-term-contracts/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瞧瞧!米編私心覺得這次的主題真的很切中要害,定期契約跟試用期絕對是初入職場者最容易混淆的,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不管你是勞工還是雇主,都需要再多花一點時間去瞭解,以免權益受損或是不小心違法了!希望大家安好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法令 #法律 #試用期 #新人 #菜鳥 #工作 #職場 #老闆 #雇主 #人資 #定期契約 #契約 #同事 #資遣 #權益 #勞工 #員工 #新鮮人 #迷思 #都市傳說 #不要被唬住啦

  • 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8 19:26:06
    有 30 人按讚

    嗨嗨大家,先前我們已經分別分享了終止勞動契約的10種方式,最後5種,今天便熱騰騰的送上啦🔥
    如果還沒有看過前兩篇文章的,可以先去瞭解一下,看完後應該會比較清楚唷~如果你前兩篇有乖乖跟上的,那就接著往下看吧👇🏻

    ❶自請退休
    如果有舊制退休年資且符合法定退休資格,便可向雇主提出自請退休的要求以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發給舊制退休金。

    ❷強制退休
    由於部分勞工基於一些特殊情況,繼續任職可能會增加了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的風險,因此法令也有規範得強制退休的例外情形,可由雇主發動以終止勞動契約🙂

    ❸定期契約期滿
    若符合勞基法第9條規定由勞資雙方約定為合法的定期契約,到了契約期滿且沒有約定另訂新約時,勞動契約就會自動終止了。

    ❹合意終止契約
    勞方或資方在向對方提出終止契約的意思表示後,雙方又再針對契約終止事由、資遣費(或稱離職金)與終止日期進行協商,最後達成了共識而順利讓契約終止,這種情況實務上便稱為「合意終止勞動契約」。最為普遍的運用情形應該是當雇主要資遣員工時,卻又無法確定是否符合法定事由(例如員工究竟有無「確定不能勝任工作」),便可透過此方式與勞方協商以取得共識。

    ❺當事人死亡
    勞工如果在職期間死亡時,勞動契約也就無法再繼續進行,勞動契約也就會自然終止了。雖然勞工在職期間因為死亡而勞動契約就會隨之終止,但若勞工因職災死亡、或死亡前符合退休資格時,資方還是得特別留意一下相關責任👌🏻

    這系列文章終於告一個段落了(呼),雖然內容較為精實且需要時間消化,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撥空看看,多瞭解自身權益唷💪🏻

    文章傳送門:https://twworkforce.com/2021/01/28/termination-3/

    追蹤 @workforce.tw
    獲取更多勞動法令小知識

  • 定期契約期滿資遣費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24 12:25:46
    有 37 人按讚

    勞動部近期宣布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受人矚目的就是禁止派遣公司與派遣工簽訂定期契約,以及如果派遣工遭到派遣公司積欠工資時,得先向要派公司求償。

    其實,派遣公司不能與派遣人員簽訂定期契約一直都是勞動部的立場,但這類情形屢見不鮮,更有許多情況是「要派單位」根本就是政府機關,派遣公司標不到案件時就向員工表示定期契約期滿而終止,若員工不懂得如何提出主張,很容易就會白白喪失了資遣費等權利。

    因此,法規變革立意良善,但我們更期待執行面,雖然這也是勞檢實務上有許多困難的地方。

    #Workforce #勞動力量 #派遣 #定期契約 #積欠工資 #勞動部 #勞基法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