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宗教團體法爭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宗教團體法爭議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宗教團體法爭議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toguo (大頭仔)看板Buddhism標題Re: [討論] 請響應阻止宗教法立案時間Tu...

宗教團體法爭議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1:14:04

#政經八百政字標記 〔#政教關係面面觀 #從塔利班看國家與宗教的距離〕 ▌追求政教合一的塔利班 ⁡ 近一個月來國際矚目的焦點,無疑是塔利班政權再度控制阿富汗,2001年倒台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重新復辟。 ⁡ 傳統上,伊斯蘭社會屬於政教合一的體制,宗教涉入政府各個部分,伊斯蘭教的領袖既是政治領...



最近我相信最近有些佛教朋友的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等人文章,
包含這一篇,
內容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延伸成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簡單說,文章內容扭曲與抹黑《宗教團體法》,
製造民進黨政府要滅佛的謠言假象,製造恐慌,煽動佛教徒反對《宗教團體法》,
以及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然而,我很好奇散佈這些反對文章的人,有多少人真正看過《宗教團體法》?
其實內政部網站有這部法案的草案全文:

https://goo.gl/6LTmXL

PDF 只有 27 頁,不長,可以靜下心來認真看看,好嗎?

內容沒有那麼可怕,它其實是集合各宗教人士(包含佛教)意見後草擬出來的,
根本還沒定案,而且內容並沒有限制信仰自由。

事實上它只是像公司法一樣,規範宗教團體一些登記、行政事務,
以及要求財務透明、備查,
基本上還是讓宗教團體自己去訂定自己團體的管理章程。

就好像公司法允許有設立公司自由,只是你要去做登記,
你可以自訂公司內部章程,但仍需遵守一些法律規範。

法案內容從來都沒有限制信仰自由、打壓宗教。

別再單方面相信某些法師對於法條內容的扭曲與誤導了。

大家都識字,法案也有附加解釋,全都是白話文,

《宗教團體法》其實可以有效管理信徒的供養不被濫用,
以及寺廟財產不被搶奪或淪為個人所有。

不妨花些時間看看到底在反對什麼。

而不是連看都沒看,就盲信某些法師單方面的扭曲,就跟著為反對而反對。

如果有認真看過草案,還會被這篇文章洗腦,真的很不簡單。

※ 引述《shauhon (萬萬葉)》之銘言:
: 面臨宗教浩劫,建議所有的佛教徒看一下,事關台灣宗教信仰自由存亡。

的確要認真看一下草案,就會知道這篇文章有多扭曲,
以及若干不實扭曲、抹黑草案資訊橫行。

: 將來所有寺院、宮廟、精舍、佛學中心、念佛會、慈善團體……,包括南傳佛教、藏傳

: 經過律師專業分析,草案條文裡面有很多陷阱,對出家人傷害非常非常大,也對佛教信


傷害哪裡大?
僧眾有不捉金銀戒,本來就不該有個人財產。
宗教團體法規範把財產歸屬法人,而非個人,
原來宗教團體運作一切如常,只是財務要透明、財產登記法人,
對佛教傳教哪會有影響?
最好這樣會滅教、法難。
還是本來屬於名下的財產消失了,變成法人財產叫做傷害?
(這法案很大篇幅在講財務透明)

: 就連關門修行什麼都不管的人,一樣會被列冊輔導歸類,列管。
: 所有宗教團體,只要不是財團法人,都必須要受宗教團體法(宗教法人)管制,舊的寺


你確定?你要不要看看草案?呵呵呵。

哪裡有取消權利然後義務不變了?哪一條?

你怎麼不提草案讓傳統寺廟土地就地合法,以及第 27 條至第 30 條的稅負優惠?

這法案也做了很多讓利,怎麼不提?

: 若是宗教人員若沒有住在宗教機構裡面,就不能舉辦弘法、傳播信仰、募款的活動,否

: 宗教團體法第十七條,以後只要有信徒一個人,對住持有異議到政府單位陳情,不用任


對照草案第十七條講的是什麼?它講的是:

「第十七條 宗教法人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不能或怠於行使職權,
或對於法人之事務有利害關係,致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時,
法院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得選任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代行其職權。
但不得為不利於法人之行為。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得徵詢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法院選任第一項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

而且內政部在法條後面還有很清楚說明:


一、宗教法人因其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死亡、辭職或當然解任,
致管理組織會議無法召開行使職權,
或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因遭法院假處分不能行使職權,
或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消極地不行使職權,
使宗教法人業務停頓,致法人有受損害之虞,
參酌非訟事件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爰於第一項至第二項明定選任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之情形。

二、因宗教法人登記主管機關非為法院,
爰第二項明定法院選任宗教法人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登記。


它只是立法要求宗教法人負責人無法行使職權時,法人得選任臨時負責人。
這是很合理的好嗎?
例如宗教團體領導人往生了,本來就要準備選出新負責人、代表人。
就好像房子持有人往生了,也要選出新的持有人(繼承人)。
法條說明的很清楚。

而且如果不幸發生內訌,對於負責人有爭議,
也不是像這篇文章說的只要有異議就「可以馬上停權派人擔任臨時住持」,
法條明明就明確規範:

「法院為前項裁定前,得徵詢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意見。
法院選任第一項臨時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時,應通知主管機關。」

還是要經過檢察官、法官審理的司法程序好嗎?
而且第十七條主要是應付「宗教法人因其負責人、管理組織成員死亡、
辭職或當然解任」的情況。

: 一旦成為宗教法人就要每年做會計報告,並且放在公開網站,給政府查看,若老實報帳

: 只要有人誣陷舉發,不必等證據澄清事實,法院就有權另外指派人員(不一定是出家人

: 若不按照財團法人的會計制度規定,政府可以派人來強制執行召集開會,並主持會議,


《宗教團體法》草案哪一條有這麼說?哪一條?
是否構成侵佔有其要件,自有刑法規範,不是可以這樣亂扯。

: 一旦住持被關,出來後要觀察三年,沒再犯才可以擔任住持。

不要說法律,佛教僧戒破戒就有可能失去比丘或比丘尼資格。

: 經過佛教界十幾年數次陳情建議修改,政府說民間訂的不採納,不但沒有效,法條愈訂


你確定?你可知《宗教團體法》的草案研擬正是有佛教人士參與。
例如:

https://www.ddm.org.tw/maze/139/1-2.htm

: 違憲、太離譜!完全違背草案第一條文:「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團體健全發

: 法藏法師很生氣,一個民主國家竟然把修行人(包含各宗教人士)當犯人預防管理…
: 所以這次法藏法師請求佛教界大家團結起來,發動僧俗大眾連署陳情,連屬後形成力量

: 這個行動不是反對任何政黨,是只對事不對人。
: 請看: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草案解析(1)
: 2017071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1G-hrxNjTo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草案解析(2)
: 2017071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UHz5n6wPLw
: 【反對宗教立法研討會】比丘尼師父述說以往佛教界為了此事爭取的過程,並帶來目前

: 201707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rF4vTGKUGw
: 很多法師都覺得:這部法案會讓佛教面臨如同歷史毀佛的法難,而呼應:無論在家出家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整部法案主要是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明訂管理規章。

可以認真看看法案草案內文嗎?

這部法案主要是要求宗教團體平常要做好會計,
把帳務做好、透明,並且備查(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最好會造成法難啦 XD

要求財務透明,過度延伸成佛教法難,太扯了。

最好要求財務透明、備查以及有一個管理辨法,會造成法難啦 XD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不將捐款挪用其他用途,有什麼好怕的。

做為一個法師,扭曲法條,瞎扯法案,太扯了。

日本也有宗教法人法,參考一下日本宗教法人法:

http://law.e-gov.go.jp/htmldata/S26/S26HO126.html

台灣宗教團體法製訂基本與日本的大同小異,
日本有因此佛教滅亡嗎?有因此宗教滅亡嗎?

想太多了,沒有!

要反對沒有關係,事實上,這部法案也有其他爭議處,也都還在研擬與修改中,
但是不能給人家扭曲,特別扭曲的人還是一個法師。

: 蘇家全說:這個宗教法今年一定要過!所以立法院可能很快會通過三讀,必須在還未通

: ※ 政府要強制實行宗教法,並封鎖媒體消息,在9/23之後就是三讀了,所以法藏法師
力?
: 具體作法,請找最少十人簽連屬書,再請這十人每個找十人連屬,寄回法藏法師萬佛寺

: 填好後請郵寄回:台南市楠西區 照興里 興北73之5號 僧伽林萬佛寺

做為佛教徒,散播這種不實資訊很要不得。
這法案目前還只是草案,還在多方討論與研擬當中,根本不是定案,
也根本未送進立法院。何來三讀?

請參考內政部澄清說明:

https://goo.gl/rb9eiV

還有新聞說明:

https://goo.gl/VMypFH

: 法藏法師 收
: 06-5752289
: 0972-003544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認真看看法案草案全文好嗎?

https://goo.gl/6LTm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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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500381069.A.E7A.html
ilanese: 我快速看過一遍了。07/18 21:24
ilanese: 我很贊成這個法案。07/18 21:24
ilanese: 《宗教團體法》內容大致就是宗教法人化,重點是財產收支07/18 21:25
ilanese: 及清冊會很清楚,能夠減少宗教團體金錢及財產流向私人口07/18 21:26
ilanese: 袋的弊端。07/18 21:26
ilanese: 我覺得現在還在反對的人思想才有問題咧。07/18 21:27
ilanese: 台灣幾十年前就有宗教財團法人化了,這種成立財團法人更07/18 21:28
ilanese: 正確,才不會將眾生錢財挪到私人口袋裡。07/18 21:28
ilanese:07/18 21:29
ilanese: 還有佛教戒律裡,出家人本來就不應該碰錢了,不懂在是怕07/18 21:29
ilanese: 什麼?07/18 21:29
datoguo: 是的。它其實只是宗教團體法人化的規章而已。07/18 22:37
wugilin: 隨喜讚嘆!感謝樓主熱心智慧解惑!!07/19 00:09
scarfman: 推 像妙○和許多宮廟的金錢流向不透明早就該管了07/19 04:44
hywu: 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講。還扯到政治立場。你知道法藏法師07/19 13:36
hywu: 是白色恐怖的受難家屬嗎? 你了解法藏法師本人嗎?07/19 13:37
hywu: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vehcncxwao 這是2015年的07/19 13:54
hywu: 影片,當時候是KMT執政。你覺得呢?07/19 13:56

看清楚我的文章好嗎?我說的是:


最近我相信最近有些佛教朋友的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等人文章,
包含這一篇,
內容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延伸成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我再自己解釋一次好了:

我說的是最近 LINE 群組會一直收到法藏法師及等人(一些人)的文章,
文章內容包含這一篇,主要是反對《宗教團體法》;
甚至(有些文章內容)延伸成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說實話,有一點一向泛藍傾向的佛教徒趁機藉由《宗教團體法》攻擊政敵的味道。

有看懂了嗎?

我意思是 LINE 收到一堆反宗教團體法的文章(包含法藏法師文章),
其中有些延伸成攻擊 DPP 政府。

我可沒說法藏法師發表的文章有政治煽動的味道,
而是說收到的一堆文章之中,有些文章延伸成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

還有,為什麼不能說到政治?
你看法藏法師 FB 底下留言不正是一堆趁機攻擊民進黨政府的政治發言嗎?
佛教一向有泛藍傾向這也是事實,有什麼不能談的。

再來,我不認識法藏法師,但是我看了他的文章,以及這一篇文章,
我充分感受到什麼叫做扭曲、瞎扯與製造謠言與恐慌。

例如這一篇:

https://goo.gl/3CeVW2


【沒有世俗的力量,我們就用修行的力量!】
各位關心宗教法的諸山長老、大德法師、居士:
值此不當宗教法欲強行通過,使我國的宗教受到嚴重迫害之際…


發文時間是 2017/07/19 01:27 。

可是內政部早已於 2017/07/17 22:45 發佈新聞稿澄清宗教團體法根本未送立法院,
何來強行通過之說?

https://goo.gl/rb9eiV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造謠?什麼才是造謠?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這不是製造恐慌?什麼才是製造恐慌?

再如他 FB :

https://www.facebook.com/chyirong/posts/1629420803759019


通篇宗教法草案,談的都是
『寺院、宮廟』的管理!?
那教堂呢?那不也是宗教團體嗎?
當年〈管理寺廟條例〉之所以被判違憲,就是因為它只規範寺院、宮廟!
現在沒變,還是只規範寺院、宮廟?內政部把大法官的判決當什麼了?


這根本是扭曲與誤導。

《宗教團體法》第 4 條對於「宗教法人」之名稱規範,說明就包含天主教了。
其說明有一條如下:


基於尊重天主教法典教會聖統制所規範『只有教會最高權力能成立個別教會』,
及考量我國與教廷邦誼,對於類天主教之國際性宗教,
爰於第四項明定依條約、協定或其他法令規定,
宗教別之文字具有專屬性者,應經專屬權利人之同意。


第 4 條說明的部份,明確說明關於天主教教會的宗教法人名稱問題。
以及第 32 條說明:


因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有其特殊性,倘解散後歸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後續處理上,不論以公產管理法規出租、標售、拆除,
或編列預算維持現況、或委託其他宗教團體管理,均有執行上困難或適法性問題。
爰透過合併土地增值稅記存方式,讓無人力或財力維持之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
經依本法合併後,評估確無維持該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需要,得以宗教自發性方式,
處理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問題,讓土地得作為其他社福等目的使用,
或出售作為其他用途使用,以避免日後歸主管機關後,
處理該寺廟、教堂宗教建築物需負擔之處理費用。


此說明明確解釋宗教團體解散後,寺廟、教堂的處置辨法。
注意「教堂」兩個字。
此法案規範範圍非常明確包含了所謂「教堂」。

而且法師很多反對意見,但他一定沒去參加內政部《宗教團體法》座談會。
很多佛教、基督教與天主教團體都有去,
其中基督教與天主教團體也有詢問他們之後依據《宗教團體法》轉宗教法人後的問題....
如果有去參加座談會,還會如此瞎扯,那很好笑。

《宗教團體法》很明確也是有包含其他宗教的。

hywu: 法師是說:「欲」強行通過。君不見DPP政府處理一例一休法案07/19 19:28
^^^^^^^^^^^^^^^^^^^^^^^^^^^^^
法師 FB 留言一堆趁機反 DPP ,
最好單純到與政治傾向無關。
hywu: 是怎麼強行通過嗎?(勞團陳抗視而不見)法師當然要防範於 07/19 19:28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少玩文字遊戲,這草案已草擬了十年,至今都還在開座談會,
連立法院都還沒進去。如何「『欲』強行通過」?
法師是用神通預見了未來?

按你的說法,這樣以後法師看不爽什麼,就積極扭曲、瞎扯,
然後以要強行通過為由號召信徒為反對而反對,
有人質疑法師,就說只是防止欲強行通過....

好幽默 XD

hywu: 未然。法師在一些影片中也提到,出家師父最好不要被某政黨綁07/19 19:28

所以防患未然就可以扭曲、瞎扯?製造恐慌?

你認同法師扭曲、瞎扯囉?

hywu: 架,政客翻臉跟翻書一樣快,甚至對於自己的同志處理的更兇07/19 19:28
hywu: 殘。07/19 19:28

我也覺得宗教最好不要被某些政黨綁架,不然會有以下這種新聞出現:

《網路瘋傳「蔡政府迫害宗教」 內政部澄清》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36226

對了,這標題第一篇文章一開始文中就明確的說:


政府要強制實行宗教法,並封鎖媒體消息,在9/23之後就是三讀了,
所以法藏法師力倡在三讀之前修正條款,不然就是宗教的浩劫了,呼
籲大家一起來響應,並將此重要訊息踴躍傳出,共同為護教而努力!

具體作法,請找最少十人簽連屬書,再請這十人每個找十人連屬,寄
回法藏法師萬佛寺,代表民意選票,送進立法院,才有效。

填好後請郵寄回:台南市楠西區 照興里 興北73之5號 僧伽林萬佛寺
法藏法師 收
06-5752289
0972-003544


(不好意思, 9/23 不會有三讀宗教團體法,因為根本未進立法院)

根本還在草擬階段,座談會也還在開,何來三讀?
未進立法院,收集連署送進立法院幹嘛?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你的意思是這一系列連署文章都是無聊之舉囉?

這不是抹黑、造謠、煽動,不然是什麼?

FlyinwindX: 樓主邏輯清晰有條理,推。07/19 21:43
FlyinwindX: 不要這麼容易被煽動是很重要的,動動手查一下花點時間07/19 21:43
FlyinwindX: 看一下應該不難吧?07/19 21:43

呵呵呵,再補充....內政部有提供講義說明:

https://goo.gl/BfuAwN

講的很清楚,後面也有附完整草案條文,可以參考看看。

另外也有內政部座談會記錄可以查詢。

南區座談會記錄:

https://goo.gl/ywePSm

中區座談會記錄:

https://goo.gl/B9KCNV

希望大家不要被誤導了,沒那麼可怕。

有些人還傳播什麼佛教要滅亡的恐慌咧 @@

希望大家可以認真看一下法案條文、講義與座談會記錄,
其實都說的很清楚,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不要只是單方面吸收某些法師的扭曲,

以受害者及護法者自居,散播不實資訊製造佛教恐慌、煽動反 DPP 。

另外提供網紅羅卓仁謙先生說明:

https://www.facebook.com/lodrorinchen/videos/1918937321702043/

希望大家睜大眼睛看看,孰是孰非很清楚。

fundation200: 贊成這個法案,我也看完了,主要就是宗教團體法人話07/21 00:14
fundation200: ,財產要登記在宗教法人名下,帳目要透明公開,對於07/21 00:14
fundation200: 宗教團體的監理單位成員,管理單位成員都做出明確規07/21 00:14
fundation200: 定,發生負責人替換時可能發生的情形及其對應處理方07/21 00:14
fundation200: 式等許多內容,很好的一部法律07/21 00:14

是的,但卻有人趁機扭曲、抹黑這法案,製造 DPP 要滅佛的謠言假象、製造佛教恐慌,
煽動佛教徒反對這法案,以及趁機反 DPP 。

※ 編輯: datoguo (1.160.175.15), 07/22/2017 00:23:02
bce: 重點:財務透明XDD踩到一堆人的痛處了!! 07/24 09:39
redcarp0702: 給推個 感謝解釋 快速了解很多內容了! 07/3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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