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安泰銀行債務協商電話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安泰銀行債務協商電話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jjyayun (jyayun)看板Bank_Service標題Re: [轉錄] 欠債還錢沒錯,...
我是無聊的原POST
有人說我為何任意轉文
因為原作者不會上PTT
有人說我關我屁事
因為學校曾有單親媽媽帶著女兒燒炭,全身上下只剩50元
心裡很遺憾....
我又不懂這些事
但原作者在聲嘶力竭的求救
很想幫幫忙
如果有人願意指點迷津
我會持續轉貼讓原作者知道
重點是 怎麼做才能原作者留點錢生活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2399106&bid=12&r=159&page=8
~~~~~~~~以下是我要講的話~~~~~~~~~~~~
謝謝你,我是版爸.
關於你提到的,有幾點是對的,有一些也是我要反駁的.
關於1(1.明明已經開始扣薪,負債仍不減反增?)我完全同意!
關於2(2已經扣了1/3,為啥還要扣剩下的2/3?)
我的薪資已經被扣好幾年,
而安泰(最大債權銀行)是今年4月底才送扣薪狀,
而他扣押我的3分之二薪資,
是用存款債權的名義來扣押,
扣押金額是4.2萬餘元,其中2.7萬餘元,
是我五月份剛發下來的薪資,
剩下的,才是我每個月幾百一千存下來的,
那是準備跟銀行談協商成功時,
有時候會因為法院速度而來不及撤扣薪狀,
就會發生又要繳交協商的期付金(近二萬),又要被扣薪(1.9萬),
這樣就要拿我存下來的錢作支付,
如果我沒有存錢,屆時,我拿什麼錢來支付.
關於(扣薪水是"持續性"的:一旦收到執行命令,此後每個月都會持續扣薪,
除非離職。扣存款是"一次性"的:也就是只有收到扣押命令的那個時點,
戶頭有錢才會被扣走。)
沒有錯,扣薪是持續性,扣存款是一次性的.
而安泰這次扣押薪轉就是一次性的,
所以後來我才會寫說我有收入幾千元,可以先救急!
但是安泰在我剛發薪水時就扣押薪轉帳戶,
我五月份的薪資完全無法動用,
我五月份已經沒有辦法生活,這也是事實.
關於(以一個正常人(五官 四肢健全)又是公務員(收入穩定)
都還沒努力試著開源節流 節省開銷,
就急著辯駁自己的月平均支出已經遠高於其他一般家庭,家計已入不敷出云云....)
這點我覺得很好笑,
(以下三點我是針對回應本篇的人說的)
第一,在本篇裡,我沒有說我是公務員
第二,你所陳述的內容,好像是法院駁回我的更生狀內容,
因為我從未在本篇述說我的支出狀態.
第三.你.............是安泰銀行債催部份的員工
關於(這兩個動作的執行名義應該是相同的)
錯!如果執行名義一樣,依法不能全扣,
安泰一個是用扣薪資三分之一,獎金四分之三的名義
另外一個是用”存款債權”的名義來作扣押,
除此之外,安泰一樣用存款債權的名義來扣押我的合作社福利金
(所以他在4月底時,共送了三份扣押狀)
關於(安泰因為日期的關係薪水扣不到 才封存款)
這個說法,是安泰的員工自己說的,
是某位立委辦公室助理打電話去安泰詢問相關事件,
安泰員工自己說的,
所以我也很懷疑安泰員工的法律專業性.
關於(堆人分一筆薪水 大家都有執行名義 這些銀行債權人都是"併案債權人",
會按債權金額比例的多寡 來分,安泰怎麼說都是最大債權銀行,
只要有聲請併案執行扣押薪水,分不到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這是對的,我的認知也是這樣,
但是為什麼安泰銀行的員工說他們是最慢送扣薪狀,所以分不到呢?
安泰的員工法律知識真的需要加強再加強!
關於(而且一般欠錢的人都會自知理虧,來協商態度都會比較客氣
(都可以角逐奧斯卡了 囧)
又是錯!關於理虧,是安泰銀行比較理虧,
因為某位員工在我第一次前置協商時,
有協商流程上的疏失,
這點,我會向安泰及其員工提起背信及偽造文書的訟訴
關於(都已經決定要走協商之路了,這時候應該是求別人拉你一把才對,
反而樹立更多敵人是怎樣?)
依法,安泰銀行蕭小姐一直跟我講依法,
只要法院裁定後,
我的所作所為跟安泰必須遵守的判決文有何關係?
難道安泰的做法是因債務人而異?
這樣的說法,是在威脅我嗎?
關於(應該是先找最大的債主:安泰 看要怎麼談吧,如果還有機會可以走前置協商,
就身段放軟一點,好好跟人家談吧。)
我的姿態不夠軟?
我在5月5日發現薪資完全被扣押(郵局是在5月4日扣住的),
我從5月5日下午三點多一直打電話到當天七點多,
5月6日又打一整天的電話,我也有留言,
而安泰蕭小姐是在5月7日才回復的.
5月6日在我找不到承辦人的情況之下,
我只好找金管會來協助,(我申訴時,安泰還沒有回復我電話)
5月12日上午蕭小姐回電說他的主管接到申訴單,
非常震怒,如果我不主動回復金管會,
安泰將不再與我作協議.
請問各位,安泰主管對我的威脅恐嚇,
我必須再軟弱下去嗎?
結論:
從ppt上該位回應者的文看起來,
有許多判決文上的資訊,
只有安泰與我才會知道的,
如今有位第三人寫這樣的內容,
讓我不得不強烈懷疑,
回文者,就是安泰銀行的員工.
ps.所以說這樣的回文,公正嗎?主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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