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許淑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軍公教轉任年資合併計算妾身不明 許淑華提案通過提升至法律位階 關心軍公教退休問題,許淑華提案促請院會正視「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曾辦理退休的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民選首長及1996年以後轉任的軍職人員與其他公職人員,再任或轉任學校教職員後第二次退休,年資將合併計算,並...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的推薦目錄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在 許淑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7-20 17:45:58
    有 778 人按讚


    軍公教轉任年資合併計算妾身不明 許淑華提案通過提升至法律位階

    關心軍公教退休問題,許淑華提案促請院會正視「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曾辦理退休的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民選首長及1996年以後轉任的軍職人員與其他公職人員,再任或轉任學校教職員後第二次退休,年資將合併計算,並規定最高累計年資為35年,最近已獲得院會三讀通過。

    許淑華這項提案是趕在6月18日法律條文失效前,立法院完成三讀通過的修正案,也成為新政府在立法院第一個通過的法案。
    這項修法是配合司法院在去年6月18日大法官會議作成第730號解釋,認定過去該條文侵害憲法的財產權與法律保留原則,宣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 行細則」第19條第2項違憲,至遲在屆滿1年時失效;趕在條文失效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案,將原本的施行細則規範提升至法律位階。

    由於公教退休、退職人員領退休金,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二度退休,依現行「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只能合併計算服務年資最高35年。但司法院在2015年6月18日釋字第730號認為,該條文侵害憲法的財產權與法律保留原則,宣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第2項違憲,至遲在屆滿1年時失效。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