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存證信函期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存證信函期限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存證信函期限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存證信函期限產品中有4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787的網紅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政府犯錯而致的不法所得不還給人民,講什麼法安不安定,政府官員先摸摸良心晚上睡得安不安心吧 #不當得利 #不法所得 #稅捐稽徵法 #返還請求權 #期限 (搞笑阿肥)...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00的網紅運動營養師 楊承樺,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有超商離職員工投訴,店長指使員工們,用過期超過一週的生雞蛋製作茶葉蛋,員工受不了良心譴責離職,並揭發這件事。雖然店長事後堅稱,叫員工把過期雞蛋留起來,是自己要帶回家煮,不過總公司已經對店長寄出存證信函並警告,至於販賣過期蛋,依法最高也可處兩億元罰鍰。 肚子餓時走進超商,燒滾滾的茶葉蛋香味撲鼻,只...

存證信函期限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30:10

今天(2021年6月15日),台北地院就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下面簡稱哈里坤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進行宣判,判決結果自然人及法人都無罪。北院的新聞稿已經上線,以下來談談這個判決。 1️⃣檢察官起訴的事實 2008年8月開始,吳青峰與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合約期限從...

存證信函期限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30:10

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寄送司法文書給當事人時,如果沒有人領,寄存後10日會發生送達效力。 但如果是民眾自己寄送存證信函,郵局投遞幾次不成功後,就會將郵件退回。這種情況下,意思表示有算到達對方嗎? 週五(2021年6月11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針對這樣的法律問題,做出裁定。 1️⃣案例事實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劉芒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25 11:05:01

小紅書作者@辛迪的全智贤 ,首先感謝你對我影片的支持與喜愛,我也非常感謝所有欣賞我影片內容的每一位朋友。 同樣為創作者本身,應彼此尊重並共同維護網路平台已經難以維護的智慧財產權,但是你的行為已經超越搬運或是參考,而是堂而皇之的盜竊他人辛苦製作的心血。我的工作室夥伴曾經私訊你試圖取得聯絡,而你卻拉黑...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8 21: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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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犯錯而致的不法所得不還給人民,講什麼法安不安定,政府官員先摸摸良心晚上睡得安不安心吧
    #不當得利 #不法所得 #稅捐稽徵法 #返還請求權 #期限
    (搞笑阿肥)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蔣龐嚴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7 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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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強迫中獎發大財的技巧,一定要公開給大家知曉:真人真事,絕非個案。(貼文連結2020年民眾於臉書貼文分享案例。)

    故事開頭是醬子的……本人是遠東集團HAPPY GO會員,而且HAPPY GO會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有點數回饋的市調。基於本人雞婆的熱血心腸總會挑選與自己生活實際體驗的主題填寫市調,例如大賣場比較、網購習慣、保健食品使用……正巧2021.7.20(二)晚上做完保健食品市調後次日2021.7.21(三)上午11:12接獲台中台醣生醫的節費電話,電話那頭女業務說到要寄送3天的瑪卡給我試試,特別叮嚀要早上吃最有效果然後會等我吃完後再電話聯絡使用狀況,我不疑有它的提供收件者大名與地址,很快隔天2021.7.22(四)中午前大樓管理室就收到台醣生醫以新竹貨運寄送的包裹。

    這幾天剛好是颱風過境天候不佳,打算室內光線好時打開拍照與上傳分享社群媒體,最後在2021.7.25(日)下午3點拆開包裹,裡面是一個用氣泡布包裹著夾帶一張A4聲明書和價值$1,800紙盒裝商品與一個信封袋裝著3張商品DM、SGS檢驗報告書1張、1張2021.7.26繳款期限匯款單、1小盒3天份免費試用品以及一張柳姓女業務手寫便條紙。

    我花了一點時間,在不拆開氣泡布包裝商品的情況下閱讀這張聲明書內文:
    商品需知
    您收到的瑪卡保健商品為一小盒,一大盒。
    小盒是5顆裝,3天體驗。大盒是原$2800元,優惠價$1800元。如拆大盒繼續保養,就打開信封袋,持繳費單去各超商繳費即可。如不拆開大盒,也無須擔心,3天體驗完,您的專屬保健顧問會電話聯絡您,您再把需求告知。如要長期保養,有VIP專屬6到7折的折扣,感謝您!

    當下一個念頭閃過,我遇上XX?
    趕緊打開手機啟動錄影模式將所有物品原封不動裝回原包裝袋並不間斷錄影送至管理室請管理員通知新竹貨運退回原寄送地址。豈料因為並非知名購物台可以拆開沒使用條件下免費退貨,只好先發文給HAPPY GO市調客服單位說明該配合廠商並非信件標題與市調內容的日本味王保健食品公司,而是不知名的「台醣生醫」而且該廠商寄送免費試用品的同時夾帶「未來消費品」強迫推銷。

    寄送客訴信函後次日2021.7.26(一)上午趕緊致電確認是否收到客訴信與要求回收商品,客服單位范小姐趕緊著手調查事件始末與該配合廠商「台醣生醫」同時也提供台醣生醫包裹上標示公司電話、地址、業務大名和手機0909xxxxxx。

    經過一天半的時間過去,今天2021.7.27(二)上午再致電HAPPY GO找到范小姐後表示,1.HAPPY GO並未與該公司合作。2.一直無法聯絡上這位柳姓業務。3.否認HAPPY GO洩漏我的個資給其他外部廠商。

    經過我親自打0909xxxxxx柳姓業務包裹上註明提供手機,響很久轉語音還是沒接。上午11:57致電04-23165883很快接通,總機小姐說: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直到下午2點還是沒回電話給我,於是我2:10再撥打還是同一位總機小姐說一樣的話: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我反問:從早上到下午一直電話中嗎?

    罵完真的有效,2:27業務柳小姐透過節費電話0938427192回電話給我,電話接通後我開始釐清整個鬼故事的始末。我問了對方是如何取得我的聯絡方式,而且剛好是前一晚完成HAPPY GO市調後隔天接到要寄送保健食品試吃品的電話,對方堅稱電話是電腦選號而且台醣生醫只有在momo台販售,沒有跟HAPPY GO合作。

    我說為何貴公司寄送試吃品的同時夾帶著未來銷售商品,而且2021.7.21寄送出的商品已經「設計好」收到試吃品的民眾要在2021.7.26繳款期限內拿著匯款單去超商繳款?而且電話中完全沒有說明,今天就會讓新竹貨運以收件人付貨運款方式寄出。柳小姐用撒嬌的語氣不回答公司業務方式,一直鬼打牆答非所問的說吃瑪卡對身體很好,要我打開試吃包試試就知道不錯而且還可以持續接著購買夾帶的$1,800商品,然後後續再聯絡她持續購買……。我聽不下去的問:這商品你們要請新竹貨運來收還是我當下就給新竹貨運收走(運費到貨付款)。

    以下為假設句( 難不成在7天鑑賞期後沒收到匯款,就會收到存證信函?)

    如果你和你的家人未來遇到像這樣的「消費性問題」請掌握幾個「自救」原則:
    1.在忙、工作中、分心中接獲類似行銷電話,千萬千萬不要做任何應答,並立即掛掉電話。因為有些公司會透過電話錄音錄進你「口頭答應:嗯、好、OK、可以」的「同意」「接受」該次電訪銷售,進而成為呈堂供證的證詞,就算你是出於口頭用詞習慣也不足以採信,交易已在電話錄音檔中成立。因此你當履行交易後的買賣契約。
    2.不要點選一頁式廣告已經是老生常談,當然「異常、不正當」的銷售手段會不斷再不斷的創新。不要在電話中承諾交易買賣任何商品、不要購買你未曾看過聽過用過的「新興生技產品」除非這是在藥妝通路的開架平台可以看到的實體或是藥妝網路商城銷售的商品,具有明確標示內容物成分、劑量、數量、價格之公開透明資訊。
    3.不要天真以為在知名購物商城、知名百貨賣場銷售,任何商品都是可靠可信賴的。上個月新聞爆料香港SOGO百貨銷售大陸製干貝仿冒成為北海道生食級干貝一樣高價販售。詐騙集團都會選擇租用高級豪宅社區做基地房了,怎麼不會用「名牌」來包裝自己以取信消費者呢?
    4.不吃皆來食。不要接受「免費試用」「無效退費」「7天免費試用」……等類似的行銷商品。你不知道你收到的商品已經「偷偷夾帶」其他應付費商品到家了,如同該次台醣生醫事件。對方都已經設定好整個劇本:電訪、寄送免費+付費商品、繳款期限繳費單。你不但要浪費生命跟這樣無良廠商周旋,遇到其他更高端技巧與……你還是人家口中的肥肉。
    5.不幸遇上了,莫驚、莫慌、莫害怕。更不能「放著不管」以為「就會沒事」。因為人家已經掌握你的錄音檔「同意」接受或購買,商品在你家;你卻不付款不聯絡銷貨商做退還,這是侵占罪。應當趕緊在7天內處理,就算是報警也不能拖延7天後。
    6.透過原配送公司「運費到貨收取」的寄貨單寄回,全程拍照錄影存證。

    以上是本人遇到的強迫中獎,希望跟大家分享這樣新的銷售型態。絕非個案,附件另一個案貼文連結。

    < 2020.10.14台醣生醫消費案例 >
    https://www.facebook.com/1186591722/posts/10221559955966704/?sfnsn=mo

    < 氣泡布包裹限期繳款付費$1,800商品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60199237729597&id=461132960969566

    #蔣龐嚴選
    #台醣生醫 #強迫銷售
    #這樣的銷售手段算不算騙呢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9 17:17:45
    有 13 人按讚

    ❚ 網購客製化商品不能退貨?寫客製化就是客製化?​
    -​

    最近因為都在家,應該不少人都要剁手指了吧🔪​
    小編也在家沒事就逛網拍然後咻咻下標滿心期待等著我的商品到,結果ㄧ不小心踩到💩​
    不僅我要的商品缺貨沒來也沒要補,更煩的是💩明知缺貨寄出的包裹有缺卻不說🙊​
    你們知道我拿現金去超商取貨付款買空氣的心情嗎💢真的沒有有錢到可以花錢買空氣啦🤬​

    總之,💩還振振有詞說只能退缺貨的款項,其他商品要退要負擔運費,說那是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還說要告小編保留法律追訴權等一些看電影學來的詞,激起小編的不滿之心決心槓到底!!!​

    嗯前面其實都是抱怨的廢話,總之找了一下還真的有人因為這樣告上法院過(看來爭一口氣這種事不是只有小編會做🤣,就順便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客製化商品跟消保法第19條猶豫期間?那個賣家到底是不是在供蕭威勒??​
    -​

    🔻故事開始🔻​
    有個人上網買了組具奢華感的燈罩,結果收到的時候發現不合,於是就決定退貨,但賣家當然不想要他退,雙方聯繫了一下沒有共識,後來也就沒有下文,買的人就寄存證信函給賣家說要解約拿錢來!也把要退貨的燈飾寄回去給賣家。​
    但,賣家當然沒有接受退貨這件事,不然怎麼會有這個判決呢^_^​

    賣家說,他們拿去試擺後覺得不合要退貨,還把一次性包裝都拆開,已經超過實體店提供的審閱範圍,而且這是「使用商品」及「客製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第19條!​
    (編:使用商品什麼意思我不懂🧐)​
    -​

    🔻簡易庭法官這樣說🔻​
    #高雄簡易庭109年雄小字第618號民事判決​

    本案商品是網路訂購後郵遞寄送交貨,買家無法事先檢視,燈罩也不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之一,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可以不附理由解除契約。​

    雖然賣家說拆封怎樣,但這不是個人衛生用品,拆封等就不是合理例外情事的標準。​
    再來,燈罩的製作是按照賣家刊登的樣式,不是依照買家指示所設計,不算客製化商品。​

    賣家還錢不要吵!​
    -​

    結果賣家也是真的很不爽要槓到底,就上訴了!​
    但上訴審的見解有變嗎?​

    🔻地方法院法官這樣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小上字第94號民事判決​

    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賦予消費者的解除權是「#不須任何理由的絕對權利」,用以補足消費者對於商品或服務認識不足的缺口,就算因此課予這種交易型態的企業經營者(就是賣家)高於實體商家之退貨忍受義務,這也是立法者的抉擇。​

    客製化商品我就不多講了,你自己已經承認商品是按照你的網頁所刊登的樣式及花樣,不算是客製化商品。​

    好了不要煩(拍板定案)。​
    ━​

    🔹小重點​

    網購時買家所購買的商品,如果是按照賣家網頁刊登的設計樣式,而不是按照消費者所要求來設計的商品,就不算是客製化商品,有消費者保護法猶豫期間的適用。​
    (編:不是你說是客製就是客製好嗎)​

    #猶豫期間:通訊買賣常發生在消費者沒有辦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況下,導致消費者買到不合意或不需要的東西,為了讓消費者能在充分瞭解商品內容的情況下決定是否購買,而有7天猶豫期間的產生。​

    基於網路購物的特殊性,解除契約的通知不一定要是傳統書面方式,消保法第19條的書面通知應該解釋為可以用電子文件(例如網路訊息)的方式通知。​

    ━━━━━━━━━━━━━━━━━━━━━━━━​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
     一、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民事判決​
    #網拍 #網購 #客製化商品​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運動營養師 楊承樺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02-05 16:23:04

    有超商離職員工投訴,店長指使員工們,用過期超過一週的生雞蛋製作茶葉蛋,員工受不了良心譴責離職,並揭發這件事。雖然店長事後堅稱,叫員工把過期雞蛋留起來,是自己要帶回家煮,不過總公司已經對店長寄出存證信函並警告,至於販賣過期蛋,依法最高也可處兩億元罰鍰。

    肚子餓時走進超商,燒滾滾的茶葉蛋香味撲鼻,只不過台北市內湖就有一間位在學區旁的超商,店長竟然指揮店員用過期生雞蛋,煮茶葉蛋賣給客人吃,大喇喇在通訊軟體表明了,沒賣完的9盒生雞蛋先放冰箱,再慢慢拿來煮。只是這些蛋有些都要過期一週了,員工良心不安,離職後投訴。民眾大罵好過分,但店長解釋過期的蛋放冰箱是自己要帶回家煮來吃,只是看看超商煮茶業蛋sop,第一步驟就是要確認蛋的保存期限,然後才是注意每鍋不能放超過三天,還要把有過分破損和煮太黑的蛋挑起來。楊承樺營養師也擔心,經過香料烹煮茶葉蛋很難分辨新鮮,要是真的吃到過期蛋恐怕導致急性腸胃炎。雖然超商表示已經對店長寄出存證信函並予以警告,但店家食安把關不嚴格,恐怕已經讓消費者信心大打折扣。

  • 存證信函期限 在 運動營養師 楊承樺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6-02-05 16:15:05

    超商加盟店被離職員工投訴,店長使用過期一週的雞蛋下鍋煮茶葉蛋相當誇張,目前總公司已經坦承的確有這件事情,已經違反公司規定而且損害商譽,已經懲處店長和加盟店,並且寄出存證信函,不過總公司也特別回應,茶葉蛋他們都有標準的SOP把關。

    超商店員:「有啦有聽說,店長沒有上班他上大夜他下班了,我們公關部會一併說明。」
    店員不方便多說,因為自家超商茶葉蛋被爆出使用過期蛋,離職員工投訴1月19日他傳訊息問店長,有9盒11日和13日的過期蛋要怎麼處理,店長回應先下架放冰箱用來煮茶葉蛋,店員無奈照做,但事後無法接受店長做法月底自行離職,超商總公司坦承的確用過期蛋,店長被記警告也已經懲處加盟業主,超商總公司也特別澄清茶葉蛋把關有一定的SOP,會先看保存期限一鍋最多煮3天每天檢查,如果破損或是過黑會特別挑起來報銷處理,另外即期蛋下鍋最晚保存期限再往前推3天,不過超商茶葉蛋出包,而且過期超過一週相當誇張,滷過後實在很難分辨。
    營養師楊承樺:「有些可能過期比較久比較嚴重,在剝的時候可能看的出來這個蛋好像有點沒這麼完整,因為它裡面的蛋清就是會像因為放久水分會消失,然後就會慢慢萎縮下去。」
    過期蛋吃下肚可能會引起腸胃不適,營養師也特別強調茶葉蛋味道比較重,用肉眼看的確不容易,但要是茶葉蛋煮到過黑或是蛋白明顯縮小就得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