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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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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存證信函一式三份 在 蔣龐嚴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樣強迫中獎發大財的技巧,一定要公開給大家知曉:真人真事,絕非個案。(貼文連結2020年民眾於臉書貼文分享案例。)
故事開頭是醬子的……本人是遠東集團HAPPY GO會員,而且HAPPY GO會透過電子郵件寄送有點數回饋的市調。基於本人雞婆的熱血心腸總會挑選與自己生活實際體驗的主題填寫市調,例如大賣場比較、網購習慣、保健食品使用……正巧2021.7.20(二)晚上做完保健食品市調後次日2021.7.21(三)上午11:12接獲台中台醣生醫的節費電話,電話那頭女業務說到要寄送3天的瑪卡給我試試,特別叮嚀要早上吃最有效果然後會等我吃完後再電話聯絡使用狀況,我不疑有它的提供收件者大名與地址,很快隔天2021.7.22(四)中午前大樓管理室就收到台醣生醫以新竹貨運寄送的包裹。
這幾天剛好是颱風過境天候不佳,打算室內光線好時打開拍照與上傳分享社群媒體,最後在2021.7.25(日)下午3點拆開包裹,裡面是一個用氣泡布包裹著夾帶一張A4聲明書和價值$1,800紙盒裝商品與一個信封袋裝著3張商品DM、SGS檢驗報告書1張、1張2021.7.26繳款期限匯款單、1小盒3天份免費試用品以及一張柳姓女業務手寫便條紙。
我花了一點時間,在不拆開氣泡布包裝商品的情況下閱讀這張聲明書內文:
商品需知
您收到的瑪卡保健商品為一小盒,一大盒。
小盒是5顆裝,3天體驗。大盒是原$2800元,優惠價$1800元。如拆大盒繼續保養,就打開信封袋,持繳費單去各超商繳費即可。如不拆開大盒,也無須擔心,3天體驗完,您的專屬保健顧問會電話聯絡您,您再把需求告知。如要長期保養,有VIP專屬6到7折的折扣,感謝您!
當下一個念頭閃過,我遇上XX?
趕緊打開手機啟動錄影模式將所有物品原封不動裝回原包裝袋並不間斷錄影送至管理室請管理員通知新竹貨運退回原寄送地址。豈料因為並非知名購物台可以拆開沒使用條件下免費退貨,只好先發文給HAPPY GO市調客服單位說明該配合廠商並非信件標題與市調內容的日本味王保健食品公司,而是不知名的「台醣生醫」而且該廠商寄送免費試用品的同時夾帶「未來消費品」強迫推銷。
寄送客訴信函後次日2021.7.26(一)上午趕緊致電確認是否收到客訴信與要求回收商品,客服單位范小姐趕緊著手調查事件始末與該配合廠商「台醣生醫」同時也提供台醣生醫包裹上標示公司電話、地址、業務大名和手機0909xxxxxx。
經過一天半的時間過去,今天2021.7.27(二)上午再致電HAPPY GO找到范小姐後表示,1.HAPPY GO並未與該公司合作。2.一直無法聯絡上這位柳姓業務。3.否認HAPPY GO洩漏我的個資給其他外部廠商。
經過我親自打0909xxxxxx柳姓業務包裹上註明提供手機,響很久轉語音還是沒接。上午11:57致電04-23165883很快接通,總機小姐說: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直到下午2點還是沒回電話給我,於是我2:10再撥打還是同一位總機小姐說一樣的話:柳小姐現在電話中,我請她回電。我反問:從早上到下午一直電話中嗎?
罵完真的有效,2:27業務柳小姐透過節費電話0938427192回電話給我,電話接通後我開始釐清整個鬼故事的始末。我問了對方是如何取得我的聯絡方式,而且剛好是前一晚完成HAPPY GO市調後隔天接到要寄送保健食品試吃品的電話,對方堅稱電話是電腦選號而且台醣生醫只有在momo台販售,沒有跟HAPPY GO合作。
我說為何貴公司寄送試吃品的同時夾帶著未來銷售商品,而且2021.7.21寄送出的商品已經「設計好」收到試吃品的民眾要在2021.7.26繳款期限內拿著匯款單去超商繳款?而且電話中完全沒有說明,今天就會讓新竹貨運以收件人付貨運款方式寄出。柳小姐用撒嬌的語氣不回答公司業務方式,一直鬼打牆答非所問的說吃瑪卡對身體很好,要我打開試吃包試試就知道不錯而且還可以持續接著購買夾帶的$1,800商品,然後後續再聯絡她持續購買……。我聽不下去的問:這商品你們要請新竹貨運來收還是我當下就給新竹貨運收走(運費到貨付款)。
以下為假設句( 難不成在7天鑑賞期後沒收到匯款,就會收到存證信函?)
如果你和你的家人未來遇到像這樣的「消費性問題」請掌握幾個「自救」原則:
1.在忙、工作中、分心中接獲類似行銷電話,千萬千萬不要做任何應答,並立即掛掉電話。因為有些公司會透過電話錄音錄進你「口頭答應:嗯、好、OK、可以」的「同意」「接受」該次電訪銷售,進而成為呈堂供證的證詞,就算你是出於口頭用詞習慣也不足以採信,交易已在電話錄音檔中成立。因此你當履行交易後的買賣契約。
2.不要點選一頁式廣告已經是老生常談,當然「異常、不正當」的銷售手段會不斷再不斷的創新。不要在電話中承諾交易買賣任何商品、不要購買你未曾看過聽過用過的「新興生技產品」除非這是在藥妝通路的開架平台可以看到的實體或是藥妝網路商城銷售的商品,具有明確標示內容物成分、劑量、數量、價格之公開透明資訊。
3.不要天真以為在知名購物商城、知名百貨賣場銷售,任何商品都是可靠可信賴的。上個月新聞爆料香港SOGO百貨銷售大陸製干貝仿冒成為北海道生食級干貝一樣高價販售。詐騙集團都會選擇租用高級豪宅社區做基地房了,怎麼不會用「名牌」來包裝自己以取信消費者呢?
4.不吃皆來食。不要接受「免費試用」「無效退費」「7天免費試用」……等類似的行銷商品。你不知道你收到的商品已經「偷偷夾帶」其他應付費商品到家了,如同該次台醣生醫事件。對方都已經設定好整個劇本:電訪、寄送免費+付費商品、繳款期限繳費單。你不但要浪費生命跟這樣無良廠商周旋,遇到其他更高端技巧與……你還是人家口中的肥肉。
5.不幸遇上了,莫驚、莫慌、莫害怕。更不能「放著不管」以為「就會沒事」。因為人家已經掌握你的錄音檔「同意」接受或購買,商品在你家;你卻不付款不聯絡銷貨商做退還,這是侵占罪。應當趕緊在7天內處理,就算是報警也不能拖延7天後。
6.透過原配送公司「運費到貨收取」的寄貨單寄回,全程拍照錄影存證。
以上是本人遇到的強迫中獎,希望跟大家分享這樣新的銷售型態。絕非個案,附件另一個案貼文連結。
< 2020.10.14台醣生醫消費案例 >
https://www.facebook.com/1186591722/posts/10221559955966704/?sfnsn=mo
< 氣泡布包裹限期繳款付費$1,800商品 >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60199237729597&id=461132960969566
#蔣龐嚴選
#台醣生醫 #強迫銷售
#這樣的銷售手段算不算騙呢
存證信函一式三份 在 WorkFace Taipe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 | 07/15 #創變夜Live】感受到創造的巨大魔力嗎?
▶️區塊鏈與數位資產的跨域碰撞
🎤區塊科技 執行長 黃敬博 Po Huang
今晚的 #WorkFace 主題例會中,我們邀請 區塊科技 的 黃敬博 執行長,跟大家分享如何藉由「創造」不同以往的創新心態,在區塊鏈與數位資產領域,相互創造出的全新碰撞?
🌟讓我們一起回顧今晚的精彩時刻!
想想看你早上睡過頭的照片被偷拍,並且散佈到各處時,就算你即時要修圖美化一下,在區塊鏈上這張留存的圖片也無法被更改,這就是區塊鏈存證的簡單比喻!
「而在了解區塊鏈技術前有兩個基礎概念要先認識。」Po 說到,那就是數位指紋與智能合約。
所謂數位指紋,指的是把一堆資料使用數學函數計算之後的結果。資料中只要有一個byte不同算出來的「結果」就會不一樣,該「結果」就可以視為是那「一堆資料」的「數位指紋」,是用來確認檔案的身份的實際應用方案。
而智能合約則是在區塊鏈中的執行程式碼,只要滿足特定條件就能觸法智能合約的自動執行,提供驗證及執行合約內所訂立的條件;利用區塊鏈的特性可以維持他不易串改的特性,讓程式碼保持公正透明公開。
✅如何「創造」區塊鏈與數位資產領域跨域應用?
數位證據常見的疑慮,是容易被串改或不小心被刪除,要怎麼確保數位資料原始性,就仰賴數位指紋與區塊鏈的應用,以共有鏈提供的金鑰,與私有鏈人臉指紋辨識等技術,讓區塊鏈數位證據存證的系統可以做到保證數位檔案原始性、提升數位證據有效性與拓展數位資料蒐集型態的應用!
而區塊科技主要專業領域,是提供檢警調單位現場蒐證應用,包含手機存證與電腦存證針對執發現場與資安蒐證的工具支援;在toC的層面則是應用發展在企業級的存證與簽約服務、智慧財產權的驗證、數位存證信函等貼近民生的日常數位存證需要。
❓在疫情中,區塊鏈數位存證能為生活帶來什麼改變?
拿存證信函為例子,現在不能出門的時刻,如果需要這樣的服務該怎麼處理呢?
區塊科技以區塊鏈數位存證技術,提供24小時無需實體的第三方公正存證系統,就可以化解疫情間不便出門的窘迫情境,同樣出發扁的還有公司端的數位合約簽名存證,過程中甚至會紀錄收雙方通知的時間,與同步提供合約電子檔案、合約歷程紀錄與以太坊交易頁面,方便法律上舉證有效進行!
🗯連續創業者的領悟和心得
「我想任何的創業都是要找到志同道合的團隊,並不是說需要多優秀,更多的是整體團隊合作的協調性!」po分享到,找到對人選,絕對是創業成功的必要條件!
在創業項目上,則是需要關注在解決問題的可能性,像是數位存證就是關注在未來的趨勢預備跑道中,不過雖然解決議題具有前瞻性觀點,但當下的公司存留其實更加仰賴推廣宣傳的力道,因此區塊科技在這方面積極的與政府單位合作,推動數位資產的留存與培養其使用習慣。
在創業後,更要不厭其煩的符合法規與政府要求,同時規劃短中長期的規劃,力求貫徹執行才不會使計畫落為空談;因應局勢調整,則是這個時代不論大小公司都要面對的議題,當中能夠使你的團隊脫穎而出的即是有效的溝通模式,最後建立該領域中的指標性地位,更是後期能否快速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創造 #週四主題例會 #WorkFaceTaipei #創變者社群
存證信函一式三份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近接獲許多年輕男子陳情,在交友軟體認識年輕女子,在外約見面後,遭該女子帶往婚友社,之後女子便藉故先行離開,留下男子獨自面對多位婚友社工作人員不斷推銷入會,面對業者突襲式推銷,消費者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絕而匆促簽約,以本案助航企業有限公司(IDating活動中心)為例,交友媒合服務契約,金額竟高達34萬餘元,想解約卻遭索取高額違約金,並控訴業者態度不佳。
此類交友媒合服務,主要爭議包括解除(終止)契約的違約金太高、收費服務內容不明確、排約次數偏低或不滿意排約對象、未告知消費性貸款,以及在分期付款約定書或貸款契約書下方置入「本票」,若消費者未看清楚就在欄位簽名,日後即使消費者與婚友社成功解約,消費者仍可能須承擔消費貸款契約的還款責任,若不按期還款,還得面臨本票被聲請強制執行的風險。
此外,依據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統計,近年來交友媒合服務爭議案件逐年增加,2018年的51件、2019年的86件、2020年88件,逐年增加。經統計,近2年被申訴的業者前3名,依序如下:永浴企業有限公司(My turn戀愛會館)28件,占全年比例31.8%。助航企業有限公司(IDating活動中心)14件,占15.9%。戀愛生活館股份有限公司12件,占13.6%。
2019年被申訴交友媒合服務業者前三名:新加坡商拍拖有限公司16件占18.6%。助航企業有限公司13件(IDating活動中心)占15.1%。永浴企業有限公司(My turn戀愛會館)12件占14.0%。
永浴公司及助航公司,連兩年申訴案件均列前三名,其中,永浴公司2019年4月才成立營業,申訴案件便在該年度達到第三名,2020年竄升到第一名,2021年1至2月申訴達9件,占同期同類申訴案件5成以上。
♦️再次呼籲❗如遇推銷加入婚友社,簽約前,務必詳細確認契約全部條款、是否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付款以及是否簽署本票,最好不要當場簽約,應先將契約攜回審閱,切勿匆促決定。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找我,全程義務協助,包含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通知解約、陪同出席消保官申訴及消費爭議調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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