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產品中有3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 今天是 #國際婦女節,我特別邀集跨世代、跨區域、跨族群、不分性別超過10位立委、眾多婦女及性平團體和重要推動者,召開記者會,射出 #保障女性權益三支箭: 🏹跟縱騷擾防治法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

  •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8 1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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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八婦女節
    #立委民團齊心三箭射怪物

    #三大優先法案保障女性權益

    今天是 #國際婦女節,我特別邀集跨世代、跨區域、跨族群、不分性別超過10位立委、眾多婦女及性平團體和重要推動者,召開記者會,射出 #保障女性權益三支箭:

    🏹跟縱騷擾防治法
    🏹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

    回顧臺灣女性權益相關立法,從1997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始,到後續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2005年性騷擾防治法,全部都跟 #保障女性人身安全 有關;但24年過去,就算台灣已經是 #全世界性別平等第6名 的國家,各種性別暴力案件的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
     
    近年來性別暴力更多種且傷害更深,根據婦團統計,台灣各類 #跟蹤騷擾 ,被害者有9成是女性;年輕女性更多,每8位就有1位曾遭遇跟蹤騷擾。
     
    又像是 #未經同意被散布性私密影像,每10人中就有1人可能遇到,且這還不包含被偷拍等情況,其中女性約佔8至9成。
     
    另外,在職場性騷擾中,針對最有權勢的 #雇主性騷擾員工,現在的性別工作平等法竟然仍存有「自己調查及處罰自己」的漏洞。
     
    台灣女性正飽受「被跟蹤騷擾」、「被老闆性騷擾」、「被散布裸照」等性別暴力的侵害,這三支箭正是民間團體推動多年以之對抗的 #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

    我已經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草案,也已有許多立委已提出法案,都通過一讀,正在委員會等待審查。

    這次立院首次集結眾多立委及民間團體共同合作的行動,正顯示台灣公民社會對性別暴力再也難以容忍的堅定立場,立法有必要性及急迫性。

    感謝以下立委和民間團體,特別在婦女節集結,齊心協力射出三支箭對抗侵害女性人身安全的大怪物;也一起呼籲行政院應盡快於本會期提出 #內容完備且符合受害者需求的對案,使立法院各委員會能夠順利審查,通過法案,完善女性權益保障❤
     
    賴品妤
    吳思瑤
    愛信任-劉世芳
    蘇巧慧
    洪申翰 Sun-Han
    林楚茵
    林宜瑾
    立法委員 莊競程
    吳玉琴
    立法委員湯蕙禎
    尤美女立委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Foundation
    婦女救援基金會
    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女人健康網
    台灣展翅協會 ECPAT Taiwan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Tgeea (Taiwan Gender Equity Education Association)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後續我們將會一起持續積極推動這女性權益三大優先法案,若能順利立法,這將會是 #送給所有女性 最好的婦女節禮物。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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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也要補充,雖然性別暴力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但 #近年非女性受害的比例逐漸上升,且也可能面臨 #難以言說 的困境。因此,完善的法律,不僅是保障女性,也是保障其他性別,需要大家一起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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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瞭解「跟蹤騷擾」,請看 👉
    http://bit.ly/3brUNgy
    http://bit.ly/3uYNlkN

    多瞭解「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請看 👉
    http://bit.ly/3afsf9m
    http://bit.ly/3da69GZ
    http://bit.ly/2N6a8Kf
    http://bit.ly/2N1SB60

    多瞭解「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請看 👉
    http://bit.ly/3rsTnHY
    http://bit.ly/3qk4cec

  •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 在 高閔琳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13 2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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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尊重性平專業!莫開性平倒車!

    今上午九點閔琳在市議會與滿天星婦女團體聯盟等多個性別平等團體,以及跨黨派多位議員同事共同召開記者會,痛批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大開後門,讓反性平、反同人士成為性平事件調查人員。

    閔琳指出,教育局109年度舉辦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課程」竟然創下全國首例,讓過去曾激烈表態反同、明顯缺乏性別平等意識、缺乏性平專業的家長和團體讓拿到進入「性平事件調查人才庫」、成為「性平調查員」的入場券,根本荒謬至極!

    無論是性別平等委員之遴選、性別平等事件之調查,都需具備性別平等知識和性平專業,或包括教育、法律、心理諮商、社工等專業背景。然而在此次性平事件調查人才的培訓當中,市府教育局獨厚反對性平、不具性平知能和性平專業的特特定家長,而排擠長期在性平專業、學術領域、校園教學現場的性平專業人士,理由何在?

    閔琳強調「家長是一種身份,而非一種專業」。市府應另行推動其他計畫課程增進家長團體的性平知能,但性別平等教育和校園當中的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性平事件是一種高度專業,需要性平專業人士來為學生把關、維護學生權益,創造並維護校園當中性別平等的環境。同時,性平事件若由缺乏性知識和充滿偏見的調查人員來進行調查,很可能導出錯誤的調查結果,或對當事人造成更多傷害。

    閔琳也批評,高雄市長韓國瑜和教育局長吳榕峰,一直以來都有諸多對於性別平等和多元性別、同志族群存有諸多偏見,甚至發表過不少性別歧視的言論;此次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又再度請鬼拿藥單,讓反對性平人士進入擔任性平調查員,根本是大開性平倒車!

    閔琳也要求教育局尊重性平專業,立即檢討調查此次性平調查人員培訓計畫;以學生權益為優先,勿讓不具性平專業的人干預調查!

    ——————————
    黃捷 高雄市議員
    高雄市議員陳慧文
    簡煥宗 高雄市議員
    改變趁現在!邱俊憲
    高雄市議員鄭孟洳
    ——————————
    滿天星婦女團體聯盟
    社團法人高雄市心家長協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
    台灣人權促進會南部辦公室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南部辦公室
    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社團法人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
    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
    彩虹平權大平台
    勵馨基金會-高雄愛馨人

  •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28 0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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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稿】

    莫以保護女性健康為名,控制女人的自主權與人生
    --回應人工流產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公投提案

    3月27日上午中選會舉辦聽證會,審理由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強制六天思考期及強制諮商』的公投提案。對此,長期關注女性健康、生育及身體自主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主張,彭迦智領銜提出的公投案只是假借保護女性健康的名義,實際上打算以增加程序障礙的方式,阻礙女性進行人工流產。本會認為,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因而本會堅定反對本公投提案。

    本會同時就此公投聽證會的進行提出以下之批評與建議:

    一、公投聽證會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邀請具有特定宗教立場的團體代表女性發言。

    二、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三、政府相關單位應公開向社會釐清,公投案以降低墮胎率為理由來主張限縮人工流產是假議題。提供友善生養的托育政策與勞動環境,普遍實施性平教育,才能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

    【說明】

    限縮中止懷孕條件,將惡化懷孕婦女的處境

    在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15條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的規定,該公投提案的內容,未來將使成年女性要以合法方式進行人工流產的醫療安排充滿困難,因為,先是要等六天思考期。這個思考期不是由女性自行決定墮胎後起算,而是必須先就診之後,才能夠開始起算這六天。再來是,必須經過政府委託福單位及醫界所安排的諮商輔導;如果排不到諮商,懷孕女性只能繼續等待。如果懷孕婦女無法在法規時間內依序完成所謂的思考期與諮商要求,就無法依法進行人工流產,迫使想中止懷孕的女性需要求助非法管道進行人工流產,無法確認醫療品質,也要面臨墮胎罪的處罰。

    本會認為,限縮人工流產的合法條件,不會讓懷孕女性所面臨的困境迎刃而解。有需要中止懷孕的女性依然會選擇中止懷孕,法令的限縮反而會促使她們必須求助密醫,以不安全的方法來中止懷孕。由於合法終止懷孕的成本提高,社會經濟與文化弱勢女性未來更難有能力取得安全的醫療資源。

    拒絕宗教假女性名義代言,應回歸性別平等與生育改革討論

    本次公投聽證會中,「台灣婦女維護生命協會」被中選會邀請作為婦女團體代表發言。該團體代表於發言時不只一次提及「女人就是要生孩子以及必須遵守自然法則」等字眼,將女人視為生殖工具,毫無性別意識。該團體發言時甚至扭曲CEDAW公約內容,以保護女性健康名義,要求政府必須對人工流產提供更高、更全面的管理制度,其實是想限制女人的身體自主;這樣的團體如何可以作為維護女性福利的婦女團體代表。對此本會表達嚴正的抗議,我們認為能作為參與公投公聽會的「婦女團體」代表,應該是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而非以婦女為名,實則是具有特定立場的宗教團體。

    在台灣女性生育健康與自主的議題上,台灣不乏更有資格代表女性的團體與學者。譬如:本會於1984年起推動立院通過優生保健法,讓女性能夠自主決定生育、合法進行人工流產。2003與2005年,當宗教團體意圖提案新增強制思考期與強制諮商時,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在內的婦運團體,在這議題上與宗教團體有不少爭辯。2006年時,由於行政院院會在「生育保健法」草案中增訂「墮胎前強制諮詢及三天思考期」條文,未經行政院婦權會同意就逕送立法院,行政院婦權會四位民間委員立刻辭職表達抗議,引起媒體頭版大幅報導。多年來,成令方、官曉薇等學者也有不少關於中止懷孕議題的研究並論文。但是本次聽證會卻沒有邀請這些更有資格的團體與專家,反而邀請對於人工流產具有強烈宗教立場之團體,以婦女團體的身份代表發言,於會中講出與多數女性意見及經驗相悖的意見。面對如此對女性健康影響重大且具高度爭議之議題,政府應邀請長年專注性別平權與生育改革的民間團體參與,而非讓具有特定宗教立場,在這些議題並無研究只有立場的團體代替女性發言。

    面對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袖手旁觀

    本會認為,面對如此大的社會爭議,國家不應該僅是袖手旁觀,放任不同立場的兩方彼此廝殺。在3月27日的聽證會中,衛福部代表雖然清楚報告過去相關議題之爭議,以及曾舉辦之會議,但政府卻避談對於此公投案的立場。我們呼籲,就此公投案,當政府相關單位出席聽證會及電視轉播的意見發表會時,除報告過去討論與歷程外,應清楚地說明政府就人工流產議題的政策立場,展示施政者最基本的負責態度。

    結論

    本會認為,懷孕對女性而言是個長達九個月,且生產後持續影響女性人生的辛苦過程。女性有權仔細審酌自身的經濟、生活與身心狀況、與伴侶的關係、勞動條件與環境、社會福利支持系統等條件來決定是否持續懷孕。女性是否繼續懷孕,所要考慮的不單單僅是個人的生產意願,而是同時要考量上述許多的社會經濟等條件。女人早在決定人工流產之前就已經反覆思考與評估,法定思考期無助於保障女人的健康,協助改善女人在生育上所面對的困境,或降低墮胎率,反而是以法律弱化女人的自主權及基本健康權。

    我們呼籲,政府應該本於真正保障女性健康與生育自主權,落實CEDAW公約對於女性健康之要求,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消除在保健方面對婦女的歧視,保證女性在性別平等的基礎上取得有關計劃生育的保健服務,讓婦女不會因為無法得到丈夫或衛生部門的同意妨礙其獲得適當保健的障礙,以保障女性生育自主與身體自主權。同時,也應廢止將婦女需要的醫療程序定為犯罪行為或懲罰接受這類醫療的婦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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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新知 支持性別平權】http://bit.ly/2lMCzOB

  •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11-21 19:22:54

    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以及台灣神學院舊約學教授曾宗盛牧師、政大心理系李怡青副教授、音樂創作者朱約信先生共同與會。

  • 婦女新知協會法律諮詢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11-21 14:49:18

    2013年11月19日,鄭麗君委員、尤美女委員、蕭美琴委員、段宜康委員、陳其邁委員、林淑芬委員共同主辦台灣人權之路與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司法部、內政部、法務部、伴侶盟、護家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同志諮詢熱線、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同志同光長老教會等團體代表,以及台灣神學院舊約學教授曾宗盛牧師、政大心理系李怡青副教授、音樂創作者朱約信先生共同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