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委任律師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委任律師是什麼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委任律師是什麼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委任律師是什麼產品中有4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幾年前幫事務所成立了一個LINE@官方免費法律諮詢帳號,剛剛看了一下到目前為止累計49,723人追蹤,即將破五萬人大關,應該是全台灣第一最多人追蹤的律師事務所LINE@帳號。 其實這幾年我們花在這個帳號上的廣告費並不算多,能夠穩坐寶座,靠的是事務所的同仁們一起認真苦心的經營。 每天要花超多時間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社畜時代 Wage Slave,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訂閱社畜時代YouTube ►► https://goo.gl/bvpA01​ |HOST 張洋洋洋 大文×郭文頤 |GUEST 律師男友 Joey |本集重點 00:00 EP.11 律師男友Joey開場萌樣 01:03 律師日常忙什麼? 01:42 晚上不開庭的背後原因? 02:28 委任律師該...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許允樂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17:16:13

妳們好嗎? 很抱歉,讓一直擔心我的人等待著。 的確整個人狀態很不好 儘管盡量試著正常生活、正常運動 但是心裡卻是非常煎熬、很難受也很難過 這段時間必須與大家拉開點距離 才能慢下腳步、給自己一些空間思考 的確,我的腳步走快了 快到無法照顧所有人的情緒 快到沒有注意身邊所有環節。 關於『More B...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檢察官的起訴書寫些什麼?》 ​​ ✏️​刑事審判的開始 ​​ ​​刑事審判的開始,包括公訴與自訴兩種。公訴,是由檢察官提起;自訴,則由犯罪被害人委任律師,作為自訴人提起。 ​​ ​​實務上,絕大多數的案件都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當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如果認為已經超越起訴門檻,就要向法院提起公訴。 ...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0:30:10

今天(2021年6月15日),台北地院就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下面簡稱哈里坤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進行宣判,判決結果自然人及法人都無罪。北院的新聞稿已經上線,以下來談談這個判決。 1️⃣檢察官起訴的事實 2008年8月開始,吳青峰與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合約期限從...

  •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7 10:43:58
    有 1,627 人按讚

    幾年前幫事務所成立了一個LINE@官方免費法律諮詢帳號,剛剛看了一下到目前為止累計49,723人追蹤,即將破五萬人大關,應該是全台灣第一最多人追蹤的律師事務所LINE@帳號。

    其實這幾年我們花在這個帳號上的廣告費並不算多,能夠穩坐寶座,靠的是事務所的同仁們一起認真苦心的經營。

    每天要花超多時間安排律師線上回覆,而且是免費的,我們的律師也很有耐心,就算是沒有委任案件的可能性,他們一樣服務性質認真回覆。

    所以我們常會看到民眾在LINE後台這樣說:
    「我朋友介紹我來這個帳號諮詢,他說這裡是真的很認真回答提問的問題。」(這不是應該的嗎?不然是成立心酸的嗎?)
    「你們真的很用心,我問過幾個號稱免費諮詢,問沒幾句就催我趕快委任付律師費。」(不要問我,他們沒說哪幾個)
    「有的說是法律諮詢帳號,根本是工讀生亂回,答非所問。」

    沒錯~~我們真的有十個貨真價實的律師,『躲』在這個LINE帳號後面回覆。

    「那你們賺什麼?」好幾次都被免費諮詢很滿意的民眾這樣問

    我們賺的是長久的口碑與信任啊!
    民眾認同,就會介紹更多的客戶給我們,其實真的不需要太多的廣告費用。

    謝謝大家的肯定,讓我們往十萬好友前進,如果你還沒加入,請到下面的留言點進連結,可道事務所提供一對一免費線上法律諮詢以及不定時的法律知識推播,讓你的生活更有保障喔!

    可道律師事務所免費法律諮詢帳號
    https://lin.ee/uVH1vuZ

  •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30 15:56:36
    有 177 人按讚

    各位讀者好:
    關於警察盤查臨檢的議題,是本粉專持續關注的問題,我們也總是不厭其煩地探討,然而遺憾的是,問題始終發生,背後是不是有什麼更深層的問題需要全民檢討、反省呢?
    日前「三重濫行拘捕移工案」,是許多在意移工人權的朋友、以及反對體系績效問題的警界朋友關注的議題。
    我們不應該每次案發後跳腳,過幾天就忘記,而應該正視背後的體系與結構問題。

    專欄文章上線:
    〈為了績效而歧視?三重分局上銬移工案:再談警察盤查實務問題〉 https://bit.ly/3gJqsME

    「近年來,我國警方盤查程序涉及違法不當的爭議案件頻仍,筆者曾於今年4月為文〈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探討「盤查」之要件與程序,並呼籲警方「執法之前,#先要守法」的基本觀念。然而,警方內部體系文化積弊沉痾已久,爭議方興未艾。」

    「 每當發生執法違法爭議時,警政高層慣用伎倆不外乎:
    1. 如果績效目標「沒有明文規範」而是各單位自行設置的「達成率」時,便施展「次元切割刀」斷尾求生。
    2. 如果內部績效要求文件外流而經司法機關發現或媒體報導時,便硬挺違法,以為績效制度護航。

    但光是追究當事員警個人責任,並無法解決層出不窮的體系問題。試想:基層員警與外國人無冤無仇,何必甘冒遭法辦的法律風險鋌而走險違法侵害人權?

    犯罪學的理性選擇理論或許可以對此問題背後的原因提出很好的解釋。答案就在於我們現行的查緝政策與警政實務上,有其他比法律成本更高的誘因——「績效」以及「功獎」——這些誘因遠大於被抓到違法的法律風險,甚至讓員警對於「證據排除導致無罪判決」感到「無所謂」,反而前仆後繼地鋌而走險。

    在績效制度的壓力與功獎和升官的利誘下,他們篤定「檢察官查不到」,檢方則因被大量案件癱瘓只好「睜一眼閉一眼」;或者抱持賭一把的心態,設想語言不通的外國人通常不知道如何保全證據、委任律師在法律上尋求救濟。以本文首揭案例為例,如果不是家庭看護工工會幹部開第一響槍,並引起移工與人權團體關注,那麼被害人是不是也只能像其他長期以來被歧視的外籍工作者一樣忍氣吞聲呢?

    面對這樣的問題,筆者只能不厭其煩地再次向我國執政者與警政高層提問:這種搞錯重點,把本來應該保障人權的制度操作成歧視外國人的 #惡性績效競賽幾時休?」

    〈為了績效而歧視?三重分局上銬移工案:再談警察盤查實務問題〉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gJqsME

    ============

    延伸閱讀:
    關於警方盲目績效與數字遊戲之惡,系統性的討論參見: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二部,2021年3月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7 14:19:03
    有 6 人按讚

    剛看到 #朱學恆送花籃 的新聞後續,​
    比起是否起訴,我覺得亮點是中央設給他的新稱號:#政治評論員​
    大概就像人人都是社會觀察家一樣😏​
    -​

    日前 #朱學恆 送疾管署4盆花籃,並在花籃標示「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被民眾提告妨礙公務,​
    最後台北地檢署認為,朱學恆主觀上沒有妨害公務犯意,只是告誡為官者要為民眾著想,以不起訴處分。就是沒事的意思。​

    這邊沒有要跟大家講妨礙公務,這邊要講告訴與告發。​
    除了前面媒體給的新稱號很有趣外,另外一個想特別提出來的就是告訴與告發的不同,常常在新聞媒體上看到誰誰誰提告,不過真的是喊告就能告就會起訴嗎?​
    小編這邊來導正視聽,就跟希望大家不要再說「#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笑你不敢告​
    -​

    🔹告訴與告發?​

    現行的刑事訴訟法是以國家訴追為主、私人訴追為輔,也就是公訴為主,自訴為輔。​

    這邊先來說說自訴。​
    自訴就是犯罪被害人你本人就是檢察官,被害人要自己調查、自己提出證據等等什麼都要自己來,因此除非你本人就是律師,不然按照法規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行。​
    聽起來是不是很累?就已經是被害人了還什麼都得自己來😢所以刑事訴訟是以私人訴追為輔阿~​

    那我們來看看主要國家訴追,也就是公訴。​
    檢察官在起訴前,要先經過「偵查」這個階段,總不好別人怎麼說我檢察官就直接做,萬一對方在鬧勒?​
    所以檢察官在偵查過後認為有犯罪嫌疑,才會提起公訴,而開啟偵查的原因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自首就是犯罪者自己來說自己有犯罪,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則是規定檢察官本人如果知道犯罪就要查,那告訴與告發?​

    ━​

    ❚ 告訴 ❚​
    犯罪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的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的意思表示。​

    ━​

    ❚ 告發 ❚​
    犯罪被害人或第三人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而不需有請求追訴的意思表示者。​
    告發並非訴訟條件,沒有期間的限制。​

    ━​

    前面說到,常常在新聞看到誰誰誰提告,​
    但其實在刑事訴訟中,那個誰誰誰,只要不是檢察官或被害人,就只能向偵查機關告發而已,是否起訴是檢察官偵查過後才決定,​
    所以朱學恆的案件是民眾向偵察機關「#告發」,檢察官偵查後,決定以不起訴處分。​

    告發和告訴一樣,都是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但是告訴限於犯罪被害人才能提出,告發則是 #任何人只要發現犯罪事實都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
    不過提出犯罪事實也只是提出,最後還是由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囉!​

    希望這種小知識能夠在看新聞的幫助大家,或是至少遇到不好的事情要嗆聲時不會出糗🤣​

    ━━━━━━━━━━━━━━━━━━━━━━━━​

    《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犯罪事實之一部提起自訴者,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但不得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或其第一審屬於高等法院管轄,或第三百二十一條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刑事訴訟 #告訴 #公訴 #檢察官 #偵查​
    #貓 #cat #catlover #好奇小貓 #朱五花​ #Belly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委任律師是什麼 在 社畜時代 Wage Slave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5-21 18:00:19

    訂閱社畜時代YouTube ►► https://goo.gl/bvpA01​
    |HOST 張洋洋洋 大文×郭文頤
    |GUEST 律師男友 Joey
    |本集重點
    00:00 EP.11 律師男友Joey開場萌樣
    01:03 律師日常忙什麼?
    01:42 晚上不開庭的背後原因?
    02:28 委任律師該準備什麼?付費怎麼算?
    04:36 律師信誓旦旦說會贏,是在誆你?
    05:18 拉💩在家門口,要負法律責任嗎?
    06:51 打架訴訟流程,麻煩到不想打架
    09:54 合約內容看不懂,律師幫你翻白話文
    12:49 律師不用背法條,開庭帥氣模樣是裝的
    13:54 開庭突發狀況,律師憑實力現場freestyle
    14:54 律師被當事人騙,開庭看到證據大傻眼
    18:09 告上法院不出庭可能會被通緝?
    20:11 法官原來不會戴白假髮
    21:21 劇中霸氣律師都是假的!!律師講話像傻瓜
    24:21 開庭最關鍵人物是XXX?
    25:12 開庭結果到底要等多久?
    29:08 粉絲投稿QA時間
    29:21 Q:公司不付資遣費,被迫去分店上班可以提告嗎?
    32:52 Q:談離職老闆不給最後一個月薪水,沒有勞健保和薪轉證明可以提告嗎?
    38:36 Q:幫同事買飲料對方不主動給錢,法律能幫我處理嗎?

    |其他平台
    Apple podcast https://apple.co/35dP8qZ​​
    Spotify https://spoti.fi/35fm9Dh​​
    KKBOX https://bit.ly/3n8KPU5​​
    Sound on https://sndn.link/wageslave​​
    Facebook https://goo.gl/VJz6br​​

    |想聽其他主題請到IG找我們 wage_slave_
    #社畜時代​​​ #律師 #慣老闆 #勞資糾紛 #freesty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