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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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Betty Hsu 保養天后跨境直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鼎宇律師事務所 函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1段306號10樓-1 承辦人:黃盈瑄 聯絡電話:04-22621628 傳真:04-2320882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22日 發文字號:109年鼎字第020070602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為本所當事人貝帝...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 在 Misa米砂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23 16:55:25

我因為遠離網路一個月很多事情沒補到,昨天發文前沒注意到原來還有這麼多節外生枝的故事 今天花點時間在日本惡補了一下這陣子的事情,也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1.當時以我的角度:我並沒有搶人男友。 對方放的也是「過去四月三號」的部分截圖,但我們事情當天就談和是男方腳踏兩條船這件事,我當天也退出了。...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1 06:38:51

近日很遺憾,在雅芳粉絲團遭遇一件個案,疑似在候選期間支持同區競選對手,而公然在粉絲團留言,其內容無法提出指證的文字。因以涉嫌達妨害名譽之實,又適逢選舉期間已違反選罷法,本人於107年10月14日星期日,已向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 法律保護人民的權利是全年無休的,所以順帶一提,不用等星期一上班時間,雅...

  •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 在 Betty Hsu 保養天后跨境直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7-21 1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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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宇律師事務所 函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1段306號10樓-1

    承辦人:黃盈瑄
    聯絡電話:04-22621628
    傳真:04-2320882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7月22日
    發文字號:109年鼎字第020070602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為本所當事人貝帝國際有限公司公開函達如下列説明事項,本所當事人貝帝國際有限公司與公司內部人士已著手針對妨害公司商譽以及個人名譽之同行、網友提出刑事告訴,建請諸位同行、網友自重,切莫再憑空捏造事實毀損貝帝國際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內部人士之商譽與名譽,否則貝帝國際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內部人士將持續依法究責,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本函係受貝帝國際有限公司委任辦理。
    二、茲據貝帝國際有限公司稱:

    (一) 本公司於日前知悉有同行、網友,似因商業競爭與個人主觀好惡而捏造事實抨擊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企圖藉此貶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內部人士之商譽與名譽;尤有甚者,於近期內更有同行製作不實影片,於該影片中訛稱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有『奧步』、『不尊重客人』之舉動,以及指稱本公司有『賣得很貴』、『不道德又不負責任』、『誤導客戶』等情事,欲藉此營造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沒有商業道德之印象,企圖中傷、妨害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之商譽以及名譽。

    (二) 然本公司鄭重聲明,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並無任何上揭同行、網友所指摘之情事。按刑法第310條規定『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該些同行、網友上揭行為,無論是捏造事實製作影片者,或是不知真實事實為何即分享、傳述、散佈影片與評論者,均已涉犯刑法加重誹謗罪;除此之外,該些同行、網友所指摘之對象均可聯結至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內部人士,縱未具體指名道姓,亦無從藉此脫免刑責,而本公司業已蒐集相關事證並鎖定特定同行、網友,更已委請律師著手提告追究該些人等之刑事責任。除上述刑事責任之外,該些同行、網友之誹謗等妨害名譽行為,已致生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若干金額之損害,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亦將對該些行為人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三) 綜上所述,本公司特委請貴律師事務所代為函告該些同行與網友,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無論是針對製作影片者、分享散佈影片者、甚或是不知真實事實即妄加評論指摘者,均已蒐集相關事證,並已委請律師提告追究該些人等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倘該些同行、網友不願有刑事前科,建請該些妨害本公司與公司相關人士商譽與名譽之同行及網友,於律師函佈達之三日內與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聯繫道歉並商談和解事宜,而未於期限內向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道歉和解者,甚或持續散佈、指摘、傳述足以毀損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商譽以及名譽者,本公司與本公司內部人士將持續依法究責,並會委請律師代向地檢署請求從重量刑,絕不寬待,以維商譽與名譽,並希冀透過此實際行動,杜絕網路罷凌之歪風,建請諸位同行、網友自重。

    三、茲檢核當事人前開委託內容,爰代為函告如上,惠請台端依函旨辦理,以維台端權益,並免訟累,希勿自誤為禱。

    主持律師 蘇文俊
    律師 丁威中
    律師 黃鈴育
    律師 王韻筌
    律師 羅婉秦

  •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1-24 10:30:00
    有 310 人按讚

    【網路亂講話,小心賠大錢】
    
    南港小模案中,程宇的女友 B 一度被懷疑參與其中,進而引來許多網友與鄉民大量的謾罵與攻擊「灌爆」臉書,內容包含謾罵的字眼包括「爛人」、「廢物」、「垃圾」等難聽措辭。
    
    隨後事件大逆轉,許多網友趕緊刪留言怕被告,實際上不論梁姓小模有罪與否,這樣的謾罵行為都可能惹禍上身。
    -
    🚄在臉書開噴有可能會被判「罪」
    
    刑法上處理妨害名譽案件有「公然侮辱」與「誹謗」兩種罪名,差別在「公然侮辱」是抽象的謾罵,而「誹謗」的內容有具體的「事實」。
    
    看不懂嗎?沒關係,我們解釋給你聽:
    
    例如上面提到的「廢物」、「垃圾」就是沒有任何「具體事實」的「抽象謾罵」,所以是「公然侮辱」;如果今天網友造謠 B 曾做過什麼壞事,這時候提到了「具體事實」(雖然是不存在的事實),就是「誹謗」。
    
    此外公然侮辱的「公然」不只包含不特定多數人,特定的多數人也符合這個要件,所以大家在臉書與 PTT、巴哈或是 Line 群組,發言的時候還是要記得尊重包容友愛。
    -
    🚄民事刑事左右連拳
    
    網路的謾罵行為除了可能吃上刑事官司之外,同時也可能要負擔額外的民事賠償。
    
    民法規定,這樣的行為構成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權」——所謂的人格權是指與人身不可分離的人格上利益為標的之權利。
    
    當人格權被侵害的時候,民法規定可以請求行為人賠償一定的金額,如果被侵害的是「名譽權」,還可以請求法官命加害人為回復名譽的適當處分(例如公開道歉等)。
    
    像本案中被辱罵的 B 除了刑事告訴之外,也能一起主張名譽權受到侵害,進而向網友求償,甚至是要求公開道歉。
    
    像 PTT 上常有鄉民一時衝動在推文中辱罵公眾人物,之後具名發文公開道歉的例子(然後下面推文就會刷一排 OO 打球你當球)。
    -
    🚄我的言論自由ㄋ
    
    如果常在關注臉書、PTT、巴哈等論壇的話應該會發現,只要留言或推文吵起來,就一定會有人講自己有言論自由你憑什麼限制我。
    
    但他們不知道的是,言論自由雖然是你的權利,但絕對不會是阻卻違法的金鐘罩,當你的言論自由侵害到他人的重要權利時,言論自由就必須退讓。
    
    多元的聲音與討論固然是民主社會的核心內容,但並不是無限上綱。

  • 妨害名譽民事賠償金額 在 Misa Chia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07 23:34:03
    有 3,612 人按讚


    我因為遠離網路一個月很多事情沒補到,昨天發文前沒注意到原來還有這麼多節外生枝的故事

    今天花點時間在日本惡補了一下這陣子的事情,也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1.當時以我的角度:我並沒有搶人男友。

    對方放的也是4/3事情發生當天的部分截圖,但我們當天就談和是男方腳踏兩條船這件事,我當天也退出了。

    關於挑釁訊息,我當時是很衝動,對當時的我來說她才是第三者,畢竟好端端的莫名空降一個我不知道的女友,但我們女生「都是」受害者,而孫安佐在事情發生的一週後也跟我和阿乃道歉過了,所以我「從來沒提起」這件事過,因為當時都講好、大家也在那時講開了,那為什麼這個談好的事情,又要被主動提起我感到很莫名其妙。

    不管是前男友還是孫安佐,兩個都是同時和多女有關係,並且我「完全不知情」,雖然當下難免都會因為不甘心有挽回的動作,但最後都是主動退出的結局。

    那他們的現任女友要原諒他們、包容他們,是她們的選擇,但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我也不想公布其他和阿乃的對話截圖了,因為全部都是兩個女人在抱怨孫安佐有多渣而已,再給媒體拿到又要一次擾民了。

    2.對於孫和阿乃分手我表示遺憾,但「與我無關」
    妳要不要接受一個不誠實、沒擔當的男人,是妳自己的選擇

    一開始我跟孫一夜情的資訊,還是對方自己發出去給媒體的,我們的三方私密群組對話,沒這個開端怎麼會有這麼多的問題產生,現在雪球越滾越大,發現事情不太對了、風向不對了,就開始怪我請問是在⋯?

    3.我當時是真的「想死」
    但我從來沒「用自殺逼孫選擇我」

    是他那天自己想挽回我,才衝來我家想安撫我,我也只在電話裡跟他說我很難過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到現場他才發現我在自殘
    說他回去會跟阿乃談談。
    結果最後就是第一點的結論。

    「我房東並沒有來幫孫開門過」
    我們住宅不會幫任何陌生人開門,為了房東的信譽我在此幫他澄清(因為他很在乎這句話)

    4.關於什麼精神分裂、抽大麻⋯⋯各種荒謬的抹黑在我選擇沈靜不惹事的這段期間一直出現,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而要這樣毀謗一個人,墮胎的事我也有出來跟大家說明了,這是我跟他之前就處理好的事情,我的聲明也沒有怪過孫、更沒有罵孫,我只覺得這是一齣媒體放大解讀的鬧劇而已。

    孫要哄騙阿乃要哄騙父母安心是他家的事,但請不要開始扯一堆沒有的東西。

    5.還有被前男友告妨害秘密還在法院審理階段的事情我就不多做說明了,民事賠償都還在審理,卻有人自己出來講一個鉅額賠償金額。

    不過我能跟大家解釋說,妨害秘密這個罪行是「公開他的秘密」這件事,也就是我公開他劈腿的這件事,公開了「劈腿的事實」但同事也是他的秘密,所以我這個心甘情願被判罰款兩萬元罰金,現已繳清。

    至於妨害名譽法院當時也判定不起訴而且也有不起訴書了,關於前男友告我的事情就是這樣

    6.之前說要退出網紅圈,現在又復出po文的心態?

    因為很多「關心我的朋友」和我的男友在這段時間都幫助我、讓我在風波時期能正常生活,我也嘗試自殺過,但他們在這段時間鼓勵我就醫服藥和陪伴我
    我男友和朋友教導我不要怪罪任何人、但也不要因為這些事放棄原本自己喜歡的東西

    雖然我當時真的因為各種批評和媒體的追殺感到非常疲憊,發了一篇希望可以退出的文章

    我也知道發完這篇文儘管一小時後後悔刪除了,還是會被嘴到爆開

    但儘管如此我還是希望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也還是有很多人支持自己

    這段時間讓人擔心了
    真的很抱歉
    我也只道歉關於這麼久沒出來報平安這件事

    那至於其他已經溝通好的事情,我就不知道為什麼當時不生氣要等這時候才越想越不對勁。

    希望這件事情真的落幕了
    我都神隱1個月了
    還能演這麼多番外篇
    到底是誰在炒作
    媒體也很無聊
    拜託請不要再報這些有的沒的了
    不過就是幾個渣男與他們的爛攤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