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妨害名譽判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妨害名譽判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妨害名譽判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妨害名譽判決產品中有12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0萬的網紅中時新聞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科技和資訊時代,不實消息應如何更正和澄清?比起登報道歉,要怎樣才能算是「適當回復名譽」呢? #中時 #社論 #登報 #道歉...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自從去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之後,在推特、臉書和YouTube上都發生了一些管制言論的措施而引發爭議,一時之間網路社群平台到底有沒有管制言論的權力這個問題,突然開始被大家所重視和討論。而最近我們台灣的最高法院,竟然做出了一個判決,認證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不只有管制言論的權力,而且還有義務要去管制言論,否則的...

妨害名譽判決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5:23:5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在餐廳大撒蟑有什麼問題? —— 前幾天,台北市的某間餐廳,被人潑灑上千隻蟑螂。 在進一步釐清事實前,我們針對媒體報導所得到的資訊來判斷當事人可能犯的刑法法條(就先不討論組織犯罪的問題了)。 —— 恐嚇危安罪? 刑法的「恐嚇罪」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類的事...

妨害名譽判決 在 Ola.歐.拉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4:30:27

沉澱了很久,還是決定跟各位關心我的朋友說幾句心裡話 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這陣子我跟漢娜的婚姻狀況出了一些問題,這幾天甚至有有心人士開假帳號來我這邊散播一些對我不利的不實指控 我不知道對方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也許是只聽了一面之詞所以對我有很多誤解,也許是想在我正式對外發布某些重要消息之前,先用泥巴...

妨害名譽判決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16:09

什麼?被婚外情夠慘了,竟反被告 #妨害名譽?!  雖覺得「她是婊x」是事實,但也不能亂罵🤫🤫   一名機師跟空姐發生婚外情,而機師的妻子原先並不知情,直到發現丈夫竟然跟空姐一同出遊,讓她感到相當憤怒,登入丈夫的臉書帳號,發文將丈夫婚外情的事情公諸於世!  而在與機師離婚後,這個妻子除了...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中時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30 21:31:08
    有 6 人按讚

    在科技和資訊時代,不實消息應如何更正和澄清?比起登報道歉,要怎樣才能算是「適當回復名譽」呢?

    #中時 #社論 #登報 #道歉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楊朝鈞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21:17
    有 293 人按讚

    🚓收到刑事「傳票」、「通知書」成為被告該怎麼辦❓

    收到地檢署傳票或警局通知書,而且自己還是被告身份,究竟該怎麼辦?

    成為被告並不代表你有罪了,只是國家需要透過一些調查程序,來確認你是否真的犯罪。

    不過仍然不能因此掉以輕心,畢竟檢警也不會沒事請你去聊天。你可能已涉有犯罪嫌疑,檢警需要你協助釐清案情真相。

    當然大家都怕這過程遭到冤枉,所以你需要做一些準備來應對調查。

    若單憑自認問心無愧,幫助可能不大。畢竟法律制度複雜艱深,一般人可能踩了法律紅線而不自知。如果你的說法只是「我不懂法律」,就想爭取免責,結果可能會讓你非常失望、錯愕。

    那究竟需要做哪些事前準備呢?

    1⃣️確認是因為什麼事成為被告

    首先你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案由,上面會寫你所涉嫌的犯罪類型,例如「偽造文書」、「妨害名譽」、「妨害自由」、「侵占」、「詐欺」等等。

    接著回想看看你過往有遇到什麼事情,做過什麼事,跟誰發生什麼紛爭,可能與這個案由有關。

    藉此看能否初步掌握因爲什麼事情而成為被告。

    2⃣️回憶、釐清事情經過

    掌握上述爭議事件後,就可以進一步回想事情的完整經過,包括相關人有誰,事情發展的時間與順序,以及發生在什麼地方等等。

    除了釐清事實經過外,也要搜集、整理對你有利證據,來證明對你有利的事實。不然你空講一個故事,告你的人可能講了另一個南轅北轍的故事,甚至他還提出許多對你不利的證據,將來你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就比較困難。

    3⃣️進行法律分析,擬定訴訟策略

    事實經過在法律上有什麼意義,是影響訴訟結果的一大關鍵,但對於一般人來說恐怕難以自行判斷,儘管是律師也常需要搜集判決見解,確認實務上法官見解與律師看法的差異。

    例如在公然侮辱的案件中,什麼話算是侮辱?什麼情況下算是「公然」?基於什麼原因下罵人不會構成犯罪?

    又例如偽造文書案件中,什麼樣的行為算「偽造」?「文書」的類型包括哪些?

    這些問題可能會影響你是無罪還是有罪,如果你不了解的話,恐怕在偵查過程就會像瞎子摸象,腦中不斷浮現各種疑惑:

    為什麼檢警要問這個❓
    我該回答還是保持沈默❓
    我回答的內容會被認為有罪嗎❓
    哪些事對我有利需要積極去主張❓
    該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主張❓

    所以身為被告,不論是否清白、無辜,最好有律師協助。

    讓律師幫你進行法律分析,讓你知道哪些事實、證據是有利的,協助你搜集有利證據及判決見解,擬定訴訟攻防策略。避免在偵查過程像迷途羔羊,任人宰割。

    4⃣️調整心情,前往製作筆錄

    做完上述準備後,即可調整心情如期前往製作筆錄。不過訴訟時常存在許多變數,偵查過程仍須保持謹慎,視情況重新評估、調整訴訟策略。

    以上是針對一般、多數情況的準備方向,提供給大家參考,不幸成為被告時不至於手足無措。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20:24:53
    有 10,329 人按讚

    本文以下有更新最新狀況:

    這位假帳號,剛屬名叫「林相」的,
    從去年韓先生被罷免就一直崩潰到現在!
    尤其高雄大雨,淹水時,
    就會飄浮到我這邊⋯🤣🤣🤣
    不斷用假帳號在這裡發表「類似」,
    「大同小異」的不當言論對我人身攻擊!
    有人一截圖,就會尿遁刪文!不用我封!

    我先告訴你喔,你!本人絕對不和解,
    有羞恥心就來私訊我請求我原諒,
    民事求償看我要不要讓你賠少一點!
    不然⋯⋯
    因為你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行!
    除了刑事難逃!妨害名譽絕對成立!
    我也額外要求對你訴處加重誹謗之判決!
    而且本人會在民事上傾向高額求償!
    不高啦!目前看來,沒有六位數以上,
    本人是絕對不會釋懷的!

    反正你錢多口袋夠深,
    就再改個假帳號來喔!歡迎光臨!!
    你來一次,我就截圖一次,都是證據,
    你就自求多福吧!😜😜😜
    我們就來看看像你這種累犯,
    到最後,法院會怎麼判!😬😬😬

    #這個人只要高雄淹水就會來😂😂😂
    #弱勢團體很需要幫助的❤️❤️❤️
    #也謝謝大家幫忙注意截圖給我🤗🤗🤗

    ~~~~~~~~~~~~~~~~~~~
    ⚠️ 更新:

    這邊所有的留言你們私訊的鼓勵我都有看到喔!
    跟大家報告一下近況,因為受害者不只是我,昨天不約而同也有同樣受害者跟我取得聯絡!我們也知道了這個人真實的身分,在這裡就先不公開說明!

    今天中午左右我的私訊接到一位號稱這個人的友人(一樣是假帳號「張X」,先問跟主題無關的,後來才表明是他朋友做的!也就是非常想透過張姓朋友說出道歉二字就想了事⋯⋯我的助理也已予以回應!對於這麼低俗下流攻訐誹謗我的字眼,一而再再而三,敢做又不敢當,不敢本人出來面對,沒有誠意的透過這個虛擬的友人,丟個「道歉」兩個字,我是絕對不會有和解這回事的!

    另外,明天我已和刑事偵查組警員約好遞交所有最新的證據!其他受害的網友,應該也會一併提告這個人,以上⋯⋯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3-25 20:00:10

    自從去年的美國總統大選之後,在推特、臉書和YouTube上都發生了一些管制言論的措施而引發爭議,一時之間網路社群平台到底有沒有管制言論的權力這個問題,突然開始被大家所重視和討論。而最近我們台灣的最高法院,竟然做出了一個判決,認證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不只有管制言論的權力,而且還有義務要去管制言論,否則的話,如果這些言論涉及妨害他人名譽的問題時,網路平台消極不去管制言論的行為,足以構成不作為的侵權行為,而必須對名譽遭受破壞的人負起損害賠償責任喔!
    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情,會讓最高法院有這種破天荒的見解呢?快來看看律師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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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張家夫妻滑起來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04-08 19:14:04

    在蹦襪龜先生與動先生發生了些口角
    究竟他們兩人之間發生了什麼糾葛?
    檢察官又會給予兩人之間怎麼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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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妨害名譽判決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4-05-28 06:22:02

    林鈺雄:當獨裁即將到來 抵抗才是正義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被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林鈺雄認為,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受偵查中、就是遭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則回顧近年來數起社會運動,像是關廠工人臥軌案、彰化反台電高壓電施工、苑裡反風車、苗栗大埔反徵收等案例,相關抗爭者不是還受到偵查中、就是起訴,甚至有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這是使用刑法的人出了問題。」

    林鈺雄分析法律面對公民不服從可能有的辯論,首先,阻卻違法事由很難被信服。林鈺雄說,法律中傳統的阻卻違法事由難以適用,例外情況多是以「入罪」為下場;而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之中,常要求必須獲得被害人之承諾,但在實務上相當困難,像是關廠工人臥軌,還需獲得「被耽誤時間乘客」的允許,林鈺雄認為不太可能。

    也有人主張將「民主體制被破壞」視為超法定阻卻違法事由中的類似緊急避難,但現有緊急避難多保障個人名譽、並強調危難即將發生的「現在性」。但像是反國光石化、反美麗灣等預防未來、整體性的危難,就很難適用。林鈺雄認為,避難的危難情況認定,應該要以急迫性取代現在性,也要考量超越個人的整體法益。

    至於刑法該如何評價公民不服從,林鈺雄認為,以刑法犯罪三步驟來看:第一,構成要件該當性是否具備,林鈺雄認為現在被提出的許多罪行,像是侮辱公署、妨害公務等,其實很難成立。再者,違法性應考量侵害法益極輕微、類似緊急避難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在有責性部分,林鈺雄也認為可以過當行為受到緊急避難之保障。總而言之,林鈺雄認為公民不服從跟緊急避難有交集之處,因此未來若要審理相關案件,應該可從緊急避難的審查架構去思考。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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