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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妨害公務和解產品中有10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4萬的網紅Yahoo!奇摩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員警同意和解,台北地院判處婦人罰金2000元、緩刑2年 #妨害公務 #罵警察 #YVD...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前陣子警界發生了一個大新聞,那就是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在今年4月份的時候,遭黑衣人闖入且砸毀電腦螢幕,然而警察不僅沒有依法查辦,反而跟黑衣人握手言和,還開記者會上演大和解。而且派出所所長竟然因為擔心案子曝光影響警譽,特地將監視器畫面格式化,種種行為另人瞠目結舌。 影片資料畫面來源:TWIM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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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和解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9-22 20:00:05前陣子警界發生了一個大新聞,那就是台北市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在今年4月份的時候,遭黑衣人闖入且砸毀電腦螢幕,然而警察不僅沒有依法查辦,反而跟黑衣人握手言和,還開記者會上演大和解。而且派出所所長竟然因為擔心案子曝光影響警譽,特地將監視器畫面格式化,種種行為另人瞠目結舌。
影片資料畫面來源:TWIMI | 獨立媒體 http://www.twimi.net
00:00 開始
01:27 黑幫鬧分局8000元和解
02:52 妨害公務罪可以和解嗎?
05:28 黑衣人可以和解,那老百姓呢?
10:13 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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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
妨害公務和解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員警同意和解,台北地院判處婦人罰金2000元、緩刑2年
#妨害公務 #罵警察 #YVD
妨害公務和解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滅證緩起訴,低價談和解,警黑一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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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前一陣子轟動全國的「松山之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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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前楊姓教官於今年4月16日凌晨,在警局外與人發生衝突,遭一群黑衣人追罵,甚至衝進中崙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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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大事化小,當時松山分局長安排楊姓教官與黑衣人之一的四海幫徐姓男子,「公開握手和解」,聲稱徐男已寫悔過書,所內監視器也沒錄到畫面;後經議員質詢追問,台北市警局才坦承畫面遭人為刪除,還原畫面還原後,警方將徐男等10人依妨害公務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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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檢方調查後,
坦承為「維護警方形象」涉嫌滅證的許姓前所長→緩起訴;
縱放人犯的顏姓前副所長→不起訴;
10名黑衣人,只有砸壞螢幕的徐男一人→依毀損公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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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9日開庭,徐男與當時值班員警以8,000元的條件低價成立和解(賠償新螢幕部分仍待單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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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維護治安、公正執法是警方天職,對於衝進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的黑道份子本來就應該依法逮捕嚴辦,才能維持社會秩序及執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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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長知法犯法,坦承滅證還遭緩起訴,已有縱容犯罪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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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顏姓前副所長的不起訴處分竟還認定:顏男僅對徐男施以強制力"制止",而非予以逮捕,待其情緒和緩後讓徐離去,並非故意縱放。
所以,未來若有人因為情緒不穩而大鬧警局、任意損壞公物,是否都可以要求比照辦理,只要接受制止,就可以不被逮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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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10名黑衣人衝入警局叫囂,正面挑戰公權力,卻僅起訴徐男一人,已經顯有不妥,嗣後還以超低價和解,除了與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2455號的判決前例(與警員各以3萬元達成和解,且願意以1萬5,000元賠償電腦螢幕損害)不符,更有輕縱黑道份子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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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航認為執法單位不宜對黑道份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類似案件實有徹底檢討改進之必要,加強公正執法,才能真正符合人民期待。
妨害公務和解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還記得前一陣子轟動全國的「松山之亂」嗎?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前楊姓教官於今年4月16日凌晨,在警局外與人發生衝突,遭一群黑衣人上前圍剿,甚至衝進中崙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
為求大事化小,當時松山分局長安排楊姓教官與黑衣人之一的四海幫徐姓男子,「公開握手和解」,聲稱徐男已寫悔過書,所內監視器也沒錄到畫面;後經議員質詢追問,台北市警局才坦承畫面遭人為刪除,還原畫面還原後,警方將徐男等10人依妨害公務送辦。
沒想到檢方調查後,
➡️ 坦承為「維護警方形象」涉嫌滅證的許姓前所長→緩起訴;
➡️ 縱放人犯的顏姓前副所長→不起訴;
➡️ 10名黑衣人,只有砸壞螢幕的徐男一人→依毀損公物罪起訴。
而且,台北地方法院昨日(19日)開庭,徐男與當時值班員警以8,000元的條件低價成立和解。
時代力量認為,維護治安、公正執法是警方天職,對於衝進派出所叫囂、砸壞電腦螢幕的黑道份子本來就應該依法逮捕嚴辦,才能維持社會秩序及執法尊嚴。
前所長知法犯法,坦承滅證還遭緩起訴,已有縱容犯罪之嫌。
針對顏姓前副所長的不起訴處分還認定:顏男僅對徐男施以強制力制止而非予以逮捕,待其情緒和緩後讓徐離去,並非故意縱放。
所以,如果以後有人也因為情緒不穩而大鬧警局、任意損壞公物,是否都可以比照辦理、不會被逮捕嗎?
至於10名黑衣人在警局叫囂,卻僅起訴徐男一人,還以超低價和解,除了與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字第2455號的判決前例(與警員各以3萬元達成和解,且願意以1萬5,000元賠償電腦螢幕損害)不符,更有輕縱黑道份子之嫌。
執法單位對黑道份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讓民眾難以信任對執法單位貫徹掃黑的決心。類似案件實有徹底檢討改進之必要,加強公正執法,符合人民對社會治安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