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

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在 Vivi投資人 | 存錢理財。投資日記。 IPO知識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09:43:22

---⁣ 存錢篇 Part3- 先存再說⁣ ---⁣ 銀行有一個設定叫做「自動轉帳」,你可以設定在拿到收入時,銀行幫你直接轉到另一個無法提領的戶頭。⁣ ⁣ 畢竟,剛開始存錢的時候,真的很需要假裝看不到😂⁣ ---⁣ 前兩篇說到,騙子爸爸問我是否願意跟他一起用他的退休金當頭期款,聯手購入一個10坪以內...

  • 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09:52:34
    有 763 人按讚

    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2.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3.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4.那麼,我需要清償先生(或太太)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

    A:依照民法第1023條第1項的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因此,萬一遇到配偶是個卡奴或是賭徒,另一方並不需要為他的債務負清償責任喔!只有例外在民法第1003條之1第2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5.那麼如果是沒有登記的財產,算誰的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夫或妻的,就推定是共有的。

    6.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7.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就可以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嗎?

    A:不是喔!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都不是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8.那如果,我的配偶婚前買的房子,都拿婚後賺的錢來付貸款,讓我來付生活費,對我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A:沒關係,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部分,離婚時,一樣要計入婚後財產做計算。

    9.可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沒算那麼清楚,有的錢已經混在一起分不出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了怎麼辦?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推定是婚後財產。建議想要保留著自己婚前收入的人,可以將婚前的收入,存入另外一個帳戶,就是自己的私房錢。

    10.那麼如果婚前買的房子或買的股票,在婚後所收的房租或股息,算是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2項的規定,是要當作婚後財產計入分配的範圍的喔!

    11.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卻在婚後漲價,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

    A:法條上沒有規定,但目前有法院判決是認為不需要。

    12.如果我的配偶故意躲避剩餘財產分配,在離婚前先把財產過戶給別人呢?

    A:如果是無償贈與的行為,而會妨礙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喔!不過例外在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像孝敬父母的零用金,就不可以請求撤銷。至於有償行為,如果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剩餘財產分配,而受利益的第三人也明知還配合,譬如故意賤賣房子,也是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以上情形通常發生在婚姻亮紅燈時,雙方耍的心機。


    13.上面說的這個撤銷權是有時效的嗎?

    A:有的,自配偶知情開始6個月後,或脫產行為超過一年而消滅。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5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甚至對明知而配合脫產的第三人還可以就其所受利益,請求返還自己分配不足額的部分,但以對價顯不相當為限。這裏的返還請求權,於已知的兩年內,或自法定財產制消滅的5年內未請求,也會罹於消滅時效。

    14.以上所說的財產分配計算,財產的價值是以什麼時間點做計算?畢竟不動產的漲跌幅度太大了。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15.如果不想選擇法定財產制有其他選擇嗎?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16.我和配偶是法定財產制,但是我的配偶都不讓我知道他的財產狀況,怎麼辦?

    A:民法第1022條規定,夫妻對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實務上真的有人向法院請求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狀況。

    17.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可是萬一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A: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18.我已經離婚了,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A: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的規定,從法定財產制消滅(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起算,已知的財產差額是兩年內,不知的財產差額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6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 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20 12:45:36
    有 1,953 人按讚

    《讓我們一起學習愛》

    我們都是在愛上了以後,才開始學習愛的。

    當她從精緻的骨瓷茶壺倒出琥珀色的伯爵茶汁時,濃郁的香氣立即彌漫四周,霎時,我的心情也放鬆了下來。

    她輕啜一口茶,問我:「說啦,說啦!你們辦的離婚訴訟這麼多,一定有很多八卦。」

    認識她這麼久,還是頭一遭見她這麼……八卦,彷彿是下午茶的輕鬆氣氛,讓她突然有了濃厚的談興。

    「哪有什麼八卦?離婚的原因不外就是那些,婆媳問題、金錢觀念、外遇出軌之類的,大同小異。當然,每個當事人背後都有一段精采的故事啦!」為了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我只列出了離婚原因排行榜的前三名讓她聞香一下。

    「其實,有精采的故事也不錯。我就覺得我的婚姻一點都不精采。」她右手撐著下巴,一雙烏溜溜的眼睛轉啊轉的。

    「可是來找我們諮商的當事人,婚姻生活都很不幸福,這有什麼好羨慕的?」我不以為然地說。

    「起碼生活有點起伏啊!我結婚七、八年了,覺得結婚跟戀愛的對象雖然是同一個人,不過,卻像是過著兩種完全不同的人生,他也像是換了一個人。坦白說,如果讓我的人生重來一次,我不見得會嫁給他。」

    她的話讓我倒抽了一口氣。她的老公我是認識的,這下我沒爆八卦,倒是她先自爆了。
    ***

    「你有沒有過那種期望老公『今晚不要回家』的心情啊?」她突然直視著我問。

    這個問題太犀利了,讓人實在難以給出一個漂亮的答案。

    「有時候,老公因為加班要深夜才會回家,我就突然有一種放颱風假賺到了的心情。」不等我回答,她便自顧自地繼續說下去,我鬆了一口氣。

    「那你知道,為什麼你會有這樣的心情嗎?」我反問。
    最高明的答話術,就是丟出一個新問題,讓對方自己去想答案。

    「是一種輕鬆感吧!結了婚以後就會有責任心,不像戀愛的時候,只要打扮得美美的,吃喝玩樂就好。所以我下了班回到家以後,就趕著進廚房煮晚餐,因為如果常常給兩個小孩吃外食,會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個不負責任的媽媽。好不容易讓小孩吃完飯,洗完碗之後,又要開始洗衣服、打掃。等到家事忙完了,又要趕快哄小孩睡覺,有時候我會累得跟孩子們一起睡著了,連澡都沒有洗。就算等小孩睡著了以後,我爬起來喘息一下,也是癱在沙發上看電視,一動也不想動。我都忘記自己上次看電影或讀一本好書是什麼時候了。」

    這應該是很多職業婦女的心情寫照吧!

    「那老公不在,有差別嗎?老公在的話,你還可以請他幫忙做家事,不是嗎?你也能比較輕鬆啊!」我明知故問。

    「算了吧!你又不是不認識他,他那大老爺的個性,回到家,褲子、襪子一脫就丟在地上,接著躺在沙發上看電視,等我煮晚餐。吃完了晚餐,第一句話就問:『有水果嗎?』我碗都沒洗,就要切水果給他吃!等我把廚房整理完,正想坐下來休息一下時,他又說:『地好像很多天沒掃了。』我覺得自己根本就像他的鐘點女傭。反倒是他加班不在家時,我就有藉口叫Pizza外送,跟著小孩看電視,而且也不會有人來跟我說地髒了、馬桶該刷了,抱怨家裡灰塵怎麼這麼多。」

    我的問題像是啟動了某個開關,她幾乎是一口氣說到這裡,喝了一大口茶,緊接著繼續開口。

    「還有,最討厭的是,他找東西都不是用眼睛找的,而是用嘴巴找,問我:『老婆,我的皮夾呢?』我不懂,他的皮夾、鑰匙和證件何時都歸我管了,我怎麼就不用找個人來幫我管這些東西呢?搞得現在孩子們也都學爸爸的口氣問:『媽咪,我的機器戰士呢?』」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但同時也忍不住問:「你把你自己講得這麼重要,那你不在家時怎麼辦?如果你老公像你講的什麼都不做的話,你不在家的時候,小孩要找誰呢?」

    「所以啊,每次我有事外出回家時,老公就會跟我抱怨,小孩整個晚上都在問:『把鼻,媽咪呢?』」她無奈地說。

    我笑得差點沒跌坐在地上。

    其實,生活中帶點幽默感,日子會過得比較輕鬆。

    「你可以跟他溝通看看啊!」我鼓勵她。「以前我家那個大律師也是什麼家事都不做,連喝完的飲料都丟在桌上等我收。不過,經過我循循善誘之後,他已經進步到會幫忙掃地了。」想想,居然把

    「大律師掃地」這件事當作恩惠,我也太容易滿足了吧!

    「他真的心甘情願幫忙做家事?」她不敢相信。

    阿富律師以前的大男人主義,朋友們是眾所皆知的。

    「也不能說心甘情願啦!他一邊掃地,還是會一邊碎念:『唉!堂堂一個大律師還不是要做家事。』不過,我都當作沒聽見。夫妻間相處就是這樣,我估計有三分之一的話,你聽到了也應該當作沒聽到,婚姻生活的美滿度可以提升百分之百喔!」

    「我就是做不到啊!每次聽到讓我一肚子火的話,就忍不住回嘴,然後就要冷戰好幾天。」她無奈地撇撇嘴。

    「這樣不太好。我以前聽一個朋友比喻,夫妻相處像打棒球,當對方投的是壞球時,你就應該放下球棒不要打,等對方投好球時,再對準甜蜜點打出去。」

    不過,這話說得簡單,有時我自己也難免會跟大律師起爭執,但我們的默契就是──不會讓吵架的情緒延續到第二天。
    ***

    大概是好久沒有如此暢所欲言了,茶水一壺壺地添,「女人心事」也愈聊愈深入。

    「最煩的是,每次回我婆婆家的時候,我婆婆就念東念西的。我爸媽養我那麼大,我都不給念了,我公婆憑什麼對我挑三揀四的?」一想到這一點,她就火冒三丈。「在我嫁進去之前,可沒吃他們一口飯!我老公也杵在那兒不出聲,好像沒他的事似的,為了這件事,我已經跟他吵了很多次。你說,我要這個不能幫著我的老公幹嘛?」

    我就說「婆媳問題」是婚姻的三大殺手之一吧!

    「不過,我倒覺得你老公要是開口了,下場會更慘吧!」我想,結了婚的人應該都懂為什麼。

    「或許吧!但是看他置身事外,我就感到很不公平。為什麼我們女人就要忍受這些事情呢?」

    「沒辦法,我覺得面對婆媳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裝聾作啞,大家都會比較愉快。」

    在事務所裡,看過太多公婆影響到兒媳之間感情的案例,真的很想勸天下的公婆們,適度關心就好,只是尺度真的很難拿捏。
    聊到了婆家的事,她突然話鋒一轉。

    「對了,我問你喔,我們結婚時,我婆家用我老公的名字買了我們現在住的房屋,頭期款是他們出的,但是後來貸款都是我們自己付的;在現金的運用上,我的錢都拿去做生活開銷了,貸款的錢則是從他的薪資帳戶轉過去繳的,這樣對我來說不是很沒保障嗎?我每次都叫他應該把房子過戶一半給我,他一直不肯,拿他爸媽會不高興當擋箭牌,讓我很沒有安全感,這房子我應該有一半的權利吧!」

    跟老公談不出個結果,她心有不甘地尋求我的支持。

    「夫妻財產一般是登記誰的就是誰的,只是在離婚時,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問題。他爸媽付的頭期款是無償取得的,不用拿來分配,但是貸款的部分,如果是用他婚後賺的錢來清償,就要成為剩餘財產的分配標的了。」這類的問題,我被問過不下上百次了。

    「那也不公平啊!他的父母我也有孝順到,為什麼頭期款的部分我不能分?這對於女人也太沒有保障了吧!」

    第二個殺手「金錢」出現了。
    「沒辦法,法律並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跟兼顧所有的公平正義。」
    ***
    「那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她突然壓低聲量,彎腰靠近我的耳邊。

    「說吧!」我也希望能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你跟你老公都多久做一次啊?」

    「……」哎呀,這太害羞了啦!

    「不好意思說啊!」她掩嘴輕笑,竟然略有大嬸婆的模樣。緊接著,卻又沉下臉來。「我和我老公……這兩年,十個手指頭拿來數都綽綽有餘了。」

    救命啊!我一定得知道這種事嗎?那個畫面可別半夜出現在我夢裡。

    「像這種狀況,不是聽說也可以構成離婚的原因嗎?」她問。

    「呃……這會是法官判決離婚的參考因素之一沒錯,但不見得會構成判決離婚的主要原因喔。」我盡量委婉地解釋。

    唉!真希望阿富律師快來救我。每次看他跟當事人談這些有的沒的都很輕鬆自在,怎麼輪到我自己上場就渾身不對勁?

    「是喔?我也不是想離婚啦,只不過,女人總希望可以讓自己的男人寵著、愛著。次數本身並不是問題,而是我會擔心,他是不是對我沒有慾望了,只對外面的女人有興趣。」她低頭撥弄著桌上的糖罐,和剛剛的大放厥詞比起來,沮喪的聲音透出了幾分小女人的脆弱。

    我想,很多人妻應該都有這樣的擔憂吧!更要不得的是,夫妻之間什麼都能溝通,就只有這點一溝通起來,到了晚上,反而更顯彆扭。

    「次數」變少,到底能不能當作外遇的徵兆?這應該是個具學術價值的研究方向。

    「該來的,不會因為你擔心就放過你;沒有的事,你瞎操心也沒用。還是省點心,喝你的貴婦下午茶吧!」我仰起頭將伯爵茶一飲而盡,故作瀟灑,也裝作沒看見她對於這個話題意猶未盡,而心有不甘的眼神。

    為什麼女人有了婚姻,仍然會心煩意亂;男人有了婚姻,卻仍心猿意馬呢?

    文章出處
    律師娘的第一本書《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81258?sloc=main_mb

  • 夫妻房子有貸款可以過戶嗎 在 我在大陸的日子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9 21:37:31
    有 85 人按讚

    親愛的大家晚安啊~2020要進入Q4了,大家都還好嗎?

    話說我從一月開始,包含旅館已經住到第八個地方了;在日本的妹妹也邁入第四個駐紮處,今年是搬家年嗎?

    我算過,到大陸開始我已經住過16個房子啦~下面來講講對「大陸住房」的感想,大家對房子有興趣的話,也歡迎參加本周六的分享喔: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99742097933445/

    一、為什麼大陸人那麼重視房子?
    二、買房與租房
    三、買房SOP
    四、租房SOP
    五、住處與生活,漂泊與定居

    以下內文!

    -----

    一、為什麼大陸人那麼重視房子?

    1.什麼都跟房子綁在一起
    2.親眼看著身邊的人過好日子
    3.房子就是城市的股票

    1.什麼都跟房子綁在一起
    大陸是一個「資源集中、發展中」的大集體,現在你搶到什麼資源,都能在未來放大N倍。

    而這些資源是什麼呢?教育、養老、職業、買房。
    差不多是一個青壯年已婚人口,最在乎的幾件事了。

    這些資源靠什麼分配呢?戶口。
    你要怎麼把遷戶口呢?暫時性的集體戶口不算,真正落戶口呢...對大部分人來說,先決條件是要有一套在城市裡的房子。

    房子+戶口=資源=生存與命運

    ---

    2.親眼看著身邊的人過好日子

    至少在北京跟上海,十年前買房跟沒買房完全是兩個命運。

    你可以親眼看到本地人多買一套房,放租、讓孩子成家不用憂愁;
    可以看到外地人來到北京,因為早早拿了戶口、買了房子,真正在這個城市紮根,改變後代的命運;
    還能看到買了多套房的人,買賣收租,一輩子享樂不盡。

    退保障生存與發展,進能過上舒服日子,你看著不想要嗎?

    ---

    3.房子就是城市的股票

    大陸很多地方都還在發展,杭州、成都、深圳都在五年內成為新興城市。
    而你如果在那裏有套房子、落下戶口,你就在這房子裡紮下了根。

    不用被房東驅趕、生病了可以享受城市醫保、孩子可以在這裡上學高考,你的累積可以一直持續,成為你曾經羨慕的那些人。

    你不再是這個城市的人力,要拿青春去博機會,賭輸了摸摸鼻子回到老家;你是有根在這個城市的人,這個城市有你的位置,總有機會東山再起。

    -----

    二、買房與租房

    買房我只是聽說,但是租房我真的是超級熟!

    我在大陸這九年,租過的房子高達16間;而我長大到現在,換過的地方有39個。

    我隨時隨地都能安營拔寨、風吹落地。
    這技能很不錯,但卻不是好事情,因為不斷地重頭來過,是很大的耗損。

    什麼事情都要有累積,每次遷移你總要耗損一些,人有多少時間可以耗損呢?
    還有就是...心理上來說,多少會受到一些影響。

    我現在慢慢能理解買房的人的心理,除去物質的需要,有時候還是心理的需求。

    而當你進入買房世界的時候,二手房、預售屋、經濟適用房、新房,那又是另一門學問了。

    我覺得,買房就是一個選擇的過程,選擇
    從一個擁擠的地方,接受現實,擠出空位來;
    跟著一群人去開闊新的地方,從荒蕪中一起走向殷實;
    跟隨政府與運氣的安排,在中間帶撐出一片天來.

    ---

    三、買房SOP

    我身邊的大陸朋友,他們大部分買房呢,都是因為結婚:

    1.雙方談對象,時間到了考慮婚嫁
    2.雙方父母見面多次,最後幾次談買房
    「我家可以出多少,你家可以出多少?我們一起給孩子在上海買個房。」

    3.雙方開始找仲介看房
    一般在小夫妻所在城市買,綜合考慮雙方工作地點+未來發展+交通+房價

    4.通過仲介向賣方出價
    5.經過一連串驗資、貸款等流程,順利過戶
    6.裝修
    7.擺酒
    8.入住
    買在偏遠地區的,可能會交給仲介打理出租幾年,等生孩子在去住

    9.入住

    婚前男方自己準備房子的也有,父母提前給孩子準備房子的也有;我還聽說上海父母一般會給獨生女準備一套房,不管住不住,這就是女兒的底氣。

    我感覺普遍來說,大陸結婚是男方準備婚房、采禮、女方準備裝潢跟車。

    ---

    四、租房SOP

    哈,這完全是我的守備範圍,我一周內能搬家!

    1.在豆瓣論壇、自如仲介、微信群上先搜過一遍
    2.看房
    3.簽約
    4.打包行李
    5.把原先的房子解約或轉租
    6.叫保潔打掃、業者搬家
    7.入住,規整物品
    8.熟悉環境,繼續生活

    如果是不帶家具的房子,又會增加買家具、家飾、家電,辦水電網煤的流程,比較費勁,可能要再增加一周的時間。

    除了租房之外,我還很擅長轉租...擅長租房的人,一般也擅長把房子租給別人,類似「久病成良醫」的概念?

    ---

    五、住處與生活,漂泊與定居

    每次離開一個地方,我都覺得剝了層皮,主要是情感的耗損。

    那些你熟悉的人再也見不到了,你投注的感情又化為空氣,這點是最難受的。

    你的生活片段,從此消散;
    你看著陽光下的樹蔭感到雀躍、在夜空下的麻辣攤上收拾心情,那些瞬間彷彿不曾存在,你生命中的一部分消失了。

    當然這些久了你也會忘記,而且痛苦會一次比一次輕微。

    我第一次從上海房東家離開時,從上海哭到蘇州,哭得不停抽氣
    後來也不記得哭了,怎樣的事都「哦」一下,好像有什麼東西一起消失了。

    這些年,的確看到了很多東西,完全體會自由的美好;
    過著不同的生活,與不同的人相處,看到很多世界。

    但是量變產生質變,當我斷裂到一個程度之後,開始許願: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在一個地方,跟一群人與這個地方慢慢長大,一起變老。」

    你的住處寄託了你的生活、存放了那段時間的記憶;
    而漂泊十年、二十年,你受不了一切都只能在飄渺中追憶,於是想著定居。

    但這時候,恐怕也不是你說了算了...嗯,能被風吹起來的人,可能命中帶傘吧?

    -----

    以上...寫完之後,喘了一口大氣。

    希望有一天人們不被土地所束縛,能更自由地探索這世界上美好的一切,創造新世界。
    想走的時候可以自由自在地探索,想留的時候能被土地所接受。

    就這樣啦~話說週六的分享結束後,有一件事要跟大家說啦~讓我從現在開始醞釀一下>_<

    總之,周六講大陸租房的活動,歡迎來看看喔!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9974209793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