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夫妻不同戶籍報稅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夫妻不同戶籍報稅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nancy3379 (nancy)看板tax標題Re: [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及扶養時間Thu ...
※ 引述《onelibrary (library)》之銘言:
: 去年結婚今年首次想以夫妻合併報稅遇到下列問題:
: 老公稅率級距12%,自己5%
: 未結婚前我申報扶養自己的爸媽、姪子和姪女(均為同一戶籍)
: 爸媽均未滿60歲,僅有萬餘元利息所得及保費支出,無其他收入
: 姪子未達就學年齡、姪女讀幼稚園
: 今年度老公本來想分開申報,但發現他要繳的稅很多,我不必繳稅
: 因此想以自然人憑證合併申報(老公作為納稅義務人,我們夫妻不同戶籍)
: 但遇到一個目前不知道該怎麼解決的問題....
: 即便老公加入我為配偶,卻無法申報扶養我爸媽和姪兒女
: 都顯示為與申報人不同戶籍無法申報扶養...但扶養岳父母不是不用同戶籍??
: 必須以我為納稅義務人才能申報扶養,不懂為什麼不能以老公為申報人??
: 為省去檢具證明,本來想讓老公扶養我爸媽、我自己扶養姪兒女
: 不知道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能否如此操作??
: 還是只要先將我的所得帶入、加入上述扶養親屬、再帶入我老公的所得
: 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即可以最經濟的方式替我計算出應繳稅額?
: 而不必自行規劃該以什麼樣的方式扶養親屬最划算
: 先謝謝回覆的網友
1、你可以跟老公分開計算,但合併申報,因為標準扣除額二個人18萬可以掛在你老公那扣抵,而且你父母可以給他扶養
2、你父母可以老公扶養,沒規定要同戶籍
3、你姪子跟姪女,他父母所得沒有超過85000(免稅額嗎),如果有超過可能容易被查核,之前報可能沒事,但最近二年查核較為嚴格喲!!
4、至於為何你跟老公一起申報,父母會跳出不行,系統問題可以問一下國稅局人員
5、其實你設為你為納稅義務人,你老公設為配偶,但國稅局計算時,應該還是會以最有利的來計算,如果變成你老公為納稅義務人時,他會幫你直接更改
6、你可以簡單算一下如下:
(一) 如果以你為納稅義務人:
(你的所得-免稅額85000*你跟扶養人數 - 標準扣除額 - 薪資特別扣除額)*稅率=綜所稅
(你老公的所得-85000-薪資扣除額128000)*稅率=綜所稅
(二) 如果以你老公為納稅義務人:
(你老公的所得-免稅額85000*你跟扶養人數 - 標準扣除額 - 薪資特別扣除額)*稅率=綜所稅
(你的所得-85000-薪資扣除額128000)*稅率=綜所稅
看看如果資料是以你為納稅義務人,系統是不是會直接幫你為最有利的方式--以你老公為納稅義務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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