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108綜合所得稅申報資訊】
申報期間
由於疫情 依稅捐稽徵法§10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
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
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所得稅申報期間由5/1 - 5/31 延長至 6/30
夫夫 妻妻 夫妻 申報資訊
去年同婚元年結婚的...
0427
【108綜合所得稅申報資訊】
申報期間
由於疫情 依稅捐稽徵法§10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
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
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
所得稅申報期間由5/1 - 5/31 延長至 6/30
夫夫 妻妻 夫妻 申報資訊
去年同婚元年結婚的伴侶們真的好為你們開心🌈
今年申報可以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108年度所得
當然108年度離婚的所得額也能選擇分開或合併申報😢
選擇最能節稅的申報方式
薪資所得
大法官釋字745號俗稱林若亞條款
薪資所得上多了費用核實認列費用
薪資總額3%為限有職業上的工具服裝及進修費能夠扣除
但不要高興的太早薪資222萬以上才有利呢
小窮鬼們還是乖乖定額免稅20萬的薪資特別扣除額就好
長照特別扣除額
若受扶養親屬有身心障礙
除了可扣除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外
又同時符合衛福部身心失能相關門檻
可再扣除最新的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合計共32萬
長照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都設有“排富條款”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長照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1)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
(2)股利採分開計稅
(3)綜合所得淨額適用稅率適用20%以上者
受扶養親屬
未滿20歲之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其他親屬、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
因在學、身心障礙
或無謀生能力(重大疾病、監護宣告等等)
國稅局也將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條件放寬
從免稅額8.8萬改成所得不超過基本生活費者也較為合理
股利所得
股利所得有合併計稅可抵減稅額8.5% 8萬為限
和分開按28%計稅計入應納稅額兩種方式
一般“全戶股利所得”*8.5%不超過八萬
合併計稅會較為有利,但若捐贈金額很大時
大筆的股利合併計稅能大幅增加捐贈的限額
但也涉及到基本所得額的計算
還是要按個別情況計算
找出最有利的方式
執行業務所得
像我們這些小民小眾的網beauty
全年度業配所得不超過18萬
根本繳不出什麼東西來的
所以說有廠商要讓我超過一下的嗎🙃
基本生活費
按納保法所設立人民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按主計處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所訂之
108基本生活費由17.1萬調高至17.5萬
若年收入不超過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免申報綜合所得稅
以單身又無受扶養親屬的小可憐來說
免稅額8.8萬+標準扣除額12萬
全年所得未超過20.8萬就免申報綜合所得稅
但有些所得會先被扣繳一筆
所以未申報可能損及退稅權益
如果沒有疫情的話 系上會去國稅局實習
五月我就在國稅局大安分局當報稅櫃哥了
但看來真的上天不想讓我去認識有錢人
看到綜所稅適用40%稅率 我真的直接嫁
若還是喜歡到國稅局人擠人寫申報書的
真的不要在問列舉扣除額跟標準扣除額
為什麼不能一起扣了好嗎
還有記得保持安全距離
好想接財政部的業配
記帳士會計師稅法考點都在其中
#稅法 #綜合所得稅 #稅務申報 #記帳士 #國稅局 #財政部 #coronavirus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長照特別扣除額
夫妻分開申報子女扶養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離婚率這麼高,分居一定不少
萬一有小孩...這點小知識
雙方最好還是提前知道一下比較好
一對夫妻結婚當下幸福美滿,但是長年下來感情漸漸淡了,甚至彼此選擇分居
不再一起生活,每年5月仍然要一起報稅嗎?台北國稅局指出,針對分居的配偶
財政部有三種特別規定,規範受到家暴、經濟困擾以及未成年子女扶養問題所苦的伴侶,可以免去仍要一起報稅的困境。
台北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是採用「家戶申報制」,只要是結了婚之後的二人
在婚姻關係仍然存在的情況下,除非因為其他法定事由,而分開申報綜所稅,否則夫妻所得都應該合併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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