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麻電子煙合法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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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電子煙合法嗎 在 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6 12:19:29

【#法普時間】寄送大麻巧克力罰這麼重? 被抓到時說「沒吸毒」反而罰更重? 不可不知道的法律 #五件事! 這兩天的新聞就是,女兒從加州寄大麻巧克力給台灣的媽媽,結果害媽媽可能面臨十年刑期。 有這麼嚴重?! 相信大家看到這則新聞,有各種的聲音出現,很值得討論。 這次的五件事也很扎實,而且可以避免...

  • 大麻電子煙合法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5 23:01:02
    有 2,344 人按讚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

    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 大麻電子煙合法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0 23: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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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普時間】寄送大麻巧克力罰這麼重? 被抓到時說「沒吸毒」反而罰更重? 不可不知道的法律 #五件事!

    這兩天的新聞就是,女兒從加州寄大麻巧克力給台灣的媽媽,結果害媽媽可能面臨十年刑期。

    有這麼嚴重?!
    相信大家看到這則新聞,有各種的聲音出現,很值得討論。
    這次的五件事也很扎實,而且可以避免你很多可能的麻煩。

    🎁〖#收到一個含大麻的包裹就判這麼重?〗

    首先,很多人會說,收到一個含大麻的包裹就判這麼重?!有沒有搞錯,我又不知道裡面有,好倒霉。而且十年也太重了吧。

    恩...
    不是十年,是十年起跳 😂

    大麻這個很天然、很peace的東西,莫名其妙被列入二級毒品
    (會讓你漏尿的K他命也才三級)(K真的別碰),所以罪蠻重的。

    法律是這樣寫的: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

    所以是十年起跳!
    (後面有說可以併科罰金啦,就會讓你的大麻巧克力變很貴)

    注意看喔,法律上沒有管你運輸幾公克喔,就算你大麻巧克力超不純的,在法律上也是運輸二級毒品。

    ---------

    🎁〖#律師寧願你嗑藥,也不要持有,更不用講運輸〗

    這邊有一個很嚴重的bug,很多人被抓到手上有大麻的時候,因為怕事會先說「沒有吸毒」,結果下場更慘。(Surprise!!!)

    你有用二級毒品,法律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起來很可怕,因為三年的不能緩刑。
    不過,初犯的話,法律規定給你個機會,「#緩起訴」,讓你去戒癮治療,所以你不會被關。

    但是你如果是不吸毒,但是「持有」的話,就是直接:
    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你的律師會寧願你吸毒被抓,也不要你沒吸毒但是持有毒品。

    更不用說運輸要十年起跳。
    (自然也不會有人承認販售啦,所以每個小農都說種來自用的)

    ---------

    🎁〖為什麼「沒吸毒比吸毒的」罰更重? #實際案例又有Bug〗

    為什麼沒吸毒的比吸毒罰更重?
    因為,法律上認為「吸毒是 #受害者」

    吸毒者是受害者,運輸的、販賣的才是加害者,所以判重一點是正常的,而且吸毒者需要的不是關起來,是治療! 這個立意我覺得是正確的。

    不過法律是拿來規範大多數的人,自然就會有少數的bug案例誕生。

    例如,前陣子長得像陳奕迅的影評人,因為聲稱持有 CBD 電子煙,結果被搞錯法律的警察給帶去關了兩晚。

    假設(IF...),他的電子煙真的被查出含有 THC (有罪的大麻),那接下來律師會寧願他驗尿被驗出來有毒,也不要沒毒。

    因為確定持有大麻,同時驗出有吸食的話,法律會不管持有的罪名,只罰你施用大麻的部分,最後會像前面那段所說的:去戒癮治療,不起訴。

    但是,你沒吸毒的話,那法律就會往「持有」去起訴,就是可能關兩年...

    一個「被抓的,反而希望驗尿沒過」的概念 😂

    事實上,該影評人是:電子煙驗出來沒有毒,驗尿也沒有毒,就是完全被冤枉,白關了兩晚+手機被扣三個月得重買一支,但是剛好碰上疫情,所以完全沒有新聞要報,很慘很倒霉。

    相關消息: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0865917070241&id=100044405050430

    -----

    🎁〖這次新聞的案例,會不會也不起訴?#怎麼判斷?〗

    這次的新聞也是,這位媽媽一定也說他不知情、沒吸毒,所以新聞標題才可以下這麼重的標題「十年!」

    那到底運輸罪會不會被起訴呢?
    上次柯公子就不起訴,那這次呢?

    會不會被起訴,主要判斷是:#知情不知情

    上次柯公子的案件是海關查獲的,所以柯公子還沒簽收到貨,他說他 #沒簽收、沒打開,那是海外表哥自行決定要寄的驚喜,後來確定不起訴,送去勒戒(驗尿沒過),然後起訴長年在美國的表哥。

    所以這次新聞,很明顯地警方辦案手法改良了,得到情資後(一塊巧克力的重要情資😂),耐心等待,警察還 #假裝成郵差寄貨,等媽媽「簽收」後才逮補。

    很明顯地警察改手法了,差別就在簽收。
    所以到底會不會不起訴,真的還未知數,看來警察打算是「簽收就是知情」來辦案。

    只是,如果「簽收就是知情」,那些簽收到炸彈郵件的,就是同意被炸喔?

    以後你要害誰,就託不會回國的朋友,寄一份驚喜回來就好了,因為簽收就是同意運毒了。
    你身邊的人可能莫名其妙就被消失十年。
    (聽到陳奕迅的歌聲了嗎)

    反正警察是這樣認定啦,那就看檢察官到底會不會拿這些「證據」去起訴了。

    根據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 961 號判決」,我覺得依舊是不起訴(改天再寫專文),不過那位影評人的案例,理論上也有大法官釋憲的保護,不過過程依舊充滿著各種難以理解的bug。(也是改天分享)

    太多法律案件,不是「一般人」的常識能判斷的😂

    -----

    🎁〖購買CBD千萬要注意!#合法的選擇在這邊〗

    寄給媽媽大麻絕對會出事,但是 CBD 就不會囉。

    CBD 是大麻中的萃取物,主要在放鬆、好入睡,在台灣是合法的!(2020年衛福部公布,可合法使用、持有)(跟褪黑激素一樣)所以,越來越多人拿來取代「安眠藥」、「止痛劑」,或是調整疫情時的壓力心情。

    如果媽媽壓力很大、焦慮、失眠濫用安眠藥、皮膚關節疼痛,你想要孝親的話,不要再寄什麼大麻巧克力了,改寄 CBD 軟糖吧!

    我們在美國上市開賣的 LM CBD 軟糖,不只是使用「醫療級」99.9%的 CBD來製作,還取得了台美雙認證,保證在台灣檢驗可以過關,是比其他美國產品「更適合台灣人使用」的 CBD 軟糖。

    想了解的,在 IG 有分享,也可私訊問:
    ➡️ https://www.instagram.com/lefty_life5/

    以上就是這次的五件事 ,快速分享「不小心就被關十年」的法普知識,以及法律上會碰到的bug,這些都是親身經歷時,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還要用時間金錢換得,是很有含金量的分享喔,幫你省時、省錢、省法律災難。

    更重要的是,孝親真的不會提心吊膽,寄合法的CBD一樣也能給長輩一夜好眠喔。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孝親也有更好的選擇

  • 大麻電子煙合法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02 21:01:27
    有 1,752 人按讚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

    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

    🌟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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