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陸翻牆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大陸翻牆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大陸翻牆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大陸翻牆罪產品中有4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香港最新 【曾聲援雨傘運動與反送中運動,香港歌手黃耀明今早被捕,已被保釋】 今(8月2日)早香港歌手黃耀明被廉政公署(ICAC)拘捕,被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可能與2018年立法會補選有關,現已保釋。這是一週內香港第4人遭指涉及選舉非法行為。此前(7月26日),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萬的網紅飆悍館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11 全新現貨商品 開啟小鈴鐺及時同步精華~ 購物網站https://bit.ly/2FCwyi2 2077電馭判客將開跑 https://notorious.buy2077.tw/? 10月鬼滅服飾專區https://notorious-2019.com/list.aspx?tid=110...

大陸翻牆罪 在 Nina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09 08:37:14

最愛發這種圖文不符的照片😙 —此篇為此次去大陸的感想— 雖然強國走極權有效率很富強,從防疫到施打疫苗再到平常強而有力的貫徹政策,比如生活上保障人民,凡是食衣住行民生物資都很便宜,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上來看,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就是因為剝削人民出來的嗎? 有次跟線上作業員在聊天,發現他們加班加到滿的工...

大陸翻牆罪 在 邵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8 15:21:27

只有中國人不知道 - 馮睎乾 什麼叫平行時空?七月廿七日,當全球媒體都在報道香港市民不畏暴力,勇敢站出來反恐反黑時,央視新聞、環球時報、人民日報等大陸官媒,則集中火力為它們的目標觀眾,打造一齣「機場老人慘被圍攻」的師奶肥皂劇,又一次成功操控國內同胞的輿論。 試看央視微博那聳動的標題:「猖狂!無恥...

  • 大陸翻牆罪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1: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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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最新 【曾聲援雨傘運動與反送中運動,香港歌手黃耀明今早被捕,已被保釋】

    今(8月2日)早香港歌手黃耀明被廉政公署(ICAC)拘捕,被指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可能與2018年立法會補選有關,現已保釋。這是一週內香港第4人遭指涉及選舉非法行為。此前(7月26日),前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葉劍青及石守正3人也因2016年立法會選舉前在報章刊登有關「雷動計劃」的廣告,被控非法逮捕。

    30多年前,20歲出頭的黃耀明與劉以達成立了「達明一派」樂團,在創作裡無畏地用音樂暗諷狗仔文化、六四、移民潮與香港主權移交等政治敏感與社會議題,成為80年代香港樂團中,特立獨行的存在。2014年,黃耀明因走上街頭聲援雨傘運動,被列入中國封殺名單。

    2014年12月25日,黃耀明與何韻詩在活動上演唱「撐起雨傘」等歌曲。那年的6月,他的微博被封,而2017年他在中國影音網站的內容被下架,再之後,達明一派的內容也被下架。雖然在中國大陸有不少歌迷,但歌迷們稱自己喜歡的藝人為「404歌手」,必須翻牆才能看見他們作品。

    黃耀明Facebook最後一次更新是在今早8點10分,轉載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獄中書信,她日前因呼籲港人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在這一則貼文下面,有大量民眾留下對於黃耀明的關心以及加油打氣的文字。

    「在回歸前,我們焦慮地以為香港人擁有的權利會瞬間破滅,才發現並不是在回歸那天破滅,原來是慢慢的、慢慢的死去。」2017年,香港主權移交20年時,《報導者》訪問黃耀明,他說起他一路走來的觀察、焦慮與決定:「應該好好用我們僅有的自由來講話、來創作,如果你不用,就會被拿走」、「無論香港人或台灣人都應該看到,不能單一短視認為只有一個市場、一個方向甚至是一種選擇」。https://bit.ly/3zUjMSS

    #延伸閱讀
    【反抗者何韻詩:有些事情逼到身邊,由不得你不去發聲】https://bit.ly/3C6n739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事實從未如此重要,記錄關鍵時刻,#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香港 #黃耀明 #何韻詩 #立法會選舉 #言論自由 #封殺 #反送中 #報導者

  • 大陸翻牆罪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5 22: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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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patreon.com/posts/google-fb-bu-che-53325512

    將之前有關《華爾街日報》報導內容(我真係懷疑有幾多KOL有睇過篇報導、甚至有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A/C睇倒哂全文…)、再加GOOGLE、FB撤出香港嘅兩段分析整合埋一齊。

    見多人走都走去拎WSJ份獨家報導大發議論,但可能連篇報導內文都未睇清楚。所以睇哂篇文嘅我響呢度補充幾句:

    1. 其實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科企從來都抱持反洩漏私隱立場,所有網民/機構私隱都受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保護,歷年亦有大量違反該條例機構遭受罰款;

    黃世七之前亂咁公開口罩用戶資料本身已犯法,同埋周圍叫人起底亦牽涉恐嚇罪,如果有人對佢採取法律行動,根據上述條例佢一樣要面對法律制裁

    2. 而家你響Facebook、Medium等平台唔好話起人底,就算轉貼人地留言都會比FB下架,呢個就係基於私隱政策而進行嘅保護,另外最出名嘅當然就係「被遺忘權」。所以唔好意為起底/侵犯私隱係天賦人權,至少Facebook、Google呢啲科企並唔係咁認為

    3.而家Asia Internet Coalition最擔心嘅主要係兩點。一係《反起底法》比起歐盟原先嘅私隱規定更加廣闊同模糊:例如就算係一幅響公開場合影嘅相,只要你響傳閱過程中「懷有惡意」經已可能犯法;另外佢地亦非常擔心,一般網民假若響平台上面轉發相關連結、資料,而平台又未有及時刪除嘅情況下,當地僱員係咪需要負上刑事責任,面臨監禁處分;

    二係特衰政府已響過去兩年多番要求FB、Google等企業交出「犯法人事」資料,佢地同時亦擔心《反起底法》立法後,該平台甚至僱員將因拒絕配合調查面臨100萬元罰款及5年監禁──Asia Internet Coalition認為呢個懲罰同佢地需要承擔嘅責任係完全不成比例。

    4.目前Google、Facebook、Twitter等機構都未有回應事件,只係搵咗Asia Internet Coalition作為中間人出頭;另外Asia Internet Coalition而家希望同特衰政府開個Video Conference傾下計先,「考慮撤出香港」暫時只係一個施壓式表態,之後會點發展,仲要睇落去先知──就算撤出都可能分好幾個level,例如只係將香港分部完全撤走之類

    尤其豬西八格咁奶共,你估佢唔會派自己班大陸員工同中共拆掂數先?

    又,乜嘢叫「撤出香港」、「中止服務」?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當日Google撤出中國嘅個案,同埋大陸網軍而家玩Facebook嘅情況

    響2010年,Google因為不能接受中共屢屢就審查內容進行干預,因而決定撤出中國。撤出過程中Google啟動以下程序:

    1. 取消配合中國政府的所有審查程式;

    2. 關閉兩個代表中國的網域:Google.cn / g.cn

    3. 將中國所有Google搜尋全部直接連結至Google.com.hk

    4. 停止所有專屬中國地區的地圖、電郵域名

    5. 關閉Google於中國辦公室,撤走/解僱所有員工

    事實上,即使Google關閉所有中國地區服務,中國網民利用上仍然可以連結至其他地區的Google網域繼續使用相同服務;反而因為中共GFW響2010年後至2014年為止,逐步將所有Google相關網址封閉,呢個先係中國人往後再上唔倒Google嘅原因。

    當然,你可以話共慘黨一樣可以封網唔比香港人再上Google,但咁樣的話特衰政府聽日就可以封網,根本唔駛理Google撤定唔撤;所以所謂「Google撤出服務」,同「禁止使用Google」,係完全兩回事。

    另外Facebook一樣可以參考而家班大陸網軍。而家Facebook並無對中國地區提供任何服務,但中國人響翻牆後,一樣可以隨意註冊Facebook A/C,將自己居住地區同身份設定為中國國內,如常使用Facebook服務搞尻反共人士。

    所以Facebook/Google一旦撤出香港,最大可能應該都係關閉香港辦公室、裁撤所有本地員工,停止對香港地區各種客戶及技術支持服務,而無乜可能直頭唔比香港人用Gmail、Facebook、Youtube、Google Map……除非港共同中共睇齊,全面引入GFW禁網,但再講一次,因為禁網唔比用係共慘黨嘅事,咁就同FB、GOOGLE、Twitter撤唔撤出香港無關。

    當然仲有人可以拎當日Facebook響澳洲將全部新聞落架呢個案例黎拗:但大前提係FB響澳洲仲有分公司,有業務來往,咁你先有辦法迫使FB遵守法令;但如果響香港係打算全面撤出的話,既然無錢銀交收,當然就睬你有味。又,正如上面所講,朱西八格直頭響大陸有分公司添啦,人地搵過雜種幫佢個仔改名呀,我擔心FB會全力配合《國安法》執法,多過佢會禁止香港人用FB囉。

    講到香港以後咩都上唔倒,香港無撚得救快撚啲移民(黃標KOL當然順便邑呃下課金)呢種黃屍最受落嘅講法,我分析對大多數人黎講一定唔撚啱聽,但無計,相比起販賣恐懼、利用無知呃傻尻課金,我寧願講基於客觀參考下更加貼近真相嘅事實

  • 大陸翻牆罪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3 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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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2 質詢法務部

    台灣已成「博奕代工島」!
    這三年快速成長的博弈公司,主要被包裝「文字客服」和「軟體研發」兩項業務;它們多半叢聚在台北內湖科技園區,因此該地也被戲稱為「博弈一條街」。網路博弈業薪資待遇佳,但台灣3-4萬多的年輕人趨之若鶩從事的「菠菜業」(博彩),到底有沒有觸法疑慮?
    ﹍﹍﹍﹍﹍﹍﹍﹍﹍﹍﹍﹍﹍﹍﹍﹍﹍﹍﹍﹍﹍
    網路博奕查緝困難,就算抓到賭博罪也難成立!
    ﹉﹉﹉﹉﹉﹉﹉﹉﹉﹉﹉﹉﹉﹉﹉﹉﹉﹉﹉﹉﹉
    👉線上博弈「#薩摩亞模式」專業化分工模式,把業務拆開成許多不同公司,如委外客服公司、資訊公司、行銷公司等等…,從業者可稱他們只是在做單純的「客服工作」,並不知道公司實際的業務情形。
    👉#博奕公司不設在台灣,僅設在台辦事處,而公司大部分的金主,其實都是來自中國大陸,賭客也是以中國大陸市場為主。
    👉金流、資訊流及資通流,#通通都可以有斷點,造成偵查難度非常高!
    ◽金流: 金流都在國外層層轉出,即時便利
    ◽資訊流: 通訊軟體加密、定時銷毀
    ◽資通流: 經VPN翻牆,機房即使設在台灣,位置也可以設在其他國家
    👉博弈網站上直接寫出,#網路博奕不符合賭博犯罪的要件,#依我國現行法規是罰不到的!
    👉大部分博弈網站是讓玩家儲值,以虛擬點數來玩遊戲,但最後能透過「#幣商」#來將點數換成現金,這樣間接兌現的做法,法官認為幣商是「玩家間相互合意之財產移轉行為」、「非以與他方對賭方式決定財產得失」,因此不是賭博!

    法務部應就我國是否要規範網路博奕?及如何規範? 提出相關完善的法規及配套措施,以因應我國面臨的網路博奕產業變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GlJ7yoG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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