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埔重劃區土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大埔重劃區土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大埔重劃區土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大埔重劃區土地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551的網紅陳致曉 願同弱少鬥強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砲房」是公共利益,是要求人民犧牲基本人權的「必要性」嗎? 徐世榮: 苗栗大埔徵收區成為「一樓一鳳」的性交易「砲房」! 首先,要幫《自由時報》彭記者澄清一下,苗栗大埔不是重劃區,而是剝奪人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的區段徵收區,二者絕不可混淆。 再者,劉政鴻在當地徵收了150多公頃,當初信誓旦旦的說會...

  • 大埔重劃區土地 在 陳致曉 願同弱少鬥強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7 2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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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砲房」是公共利益,是要求人民犧牲基本人權的「必要性」嗎?

    徐世榮:
    苗栗大埔徵收區成為「一樓一鳳」的性交易「砲房」!

    首先,要幫《自由時報》彭記者澄清一下,苗栗大埔不是重劃區,而是剝奪人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的區段徵收區,二者絕不可混淆。

    再者,劉政鴻在當地徵收了150多公頃,當初信誓旦旦的說會引入高科技產業,將創造許多就業機會,人口也必然會大量增加,眼前是一片的榮景。但是,如今呢?除了建商蓋的房子外,就是荒蕪的雜草,由於空屋率非常的高,現在甚且成為「一樓一鳳」的性交易「砲房」!

    請問,劉政鴻及苗栗縣政府要如何向人民交代?又,為什麼他們一點責任都沒有?縱然劉政鴻自己不講話,那麼當時支持劉政鴻的馬英九、吳敦義、江宜樺等人可以講個話嗎?

    最後,要請問大家,政府可以這樣隨便的徵收人民的土地及強拆人民的房子嗎?

  • 大埔重劃區土地 在 翁章梁 Weng Chang-Lia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29 2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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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第一所非營利的大埔美幼兒園今天揭牌,正式服務園區年輕工作者,及鄰近社區的小朋友,今天小小孩大家排排坐、表演,有的小孩子不受控制大哭,有些自行下舞台自己玩自已的,老師都非常有愛心,或抱或安撫,好窩心!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承接營運的責任,這裡的設施規劃非常好,我們一定要完善園區的服務,才能讓大家到嘉義來就業,未來大林有28公頃重劃區土地的規劃,一定可以帶動房市及居住人口,由工業帶動商業發展。

    至於收費是平價收費,每個孩子每月收費3500元,第三胎以上2500元,弱勢家庭則免費,小英政府育兒福利由馬政府時的200億提升至600億,目標是要我們年輕人敢生敢養,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吧!

    #大埔美 #非營利幼兒園 #政府支持 #敢生敢養

  • 大埔重劃區土地 在 漂浪島嶼--munch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7-07-12 16: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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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收的毒樹毒果理論

    當一個非法手段,取得的徵收成果,政府還有臉繼續推動,還不趕快終止,坐視錯誤一再延續。

    利用非法的錯誤,製造都更政績,政府就是不法得利的共犯!

    這個案子,集諸多弊端於大成
    檢調查出,自辦重劃,弊端連連
    大法官解釋,正當法律程序猶有不足
    公辦重劃程序,也稍嫌簡陋
    建議主管機關,宜速定市地重劃條例,始能根本解決問題

    請參考鏡週刊2017年7月月12日的專題報導

    此案重劃會涉嫌以虛增人頭地主取得重劃主導權,並浮報重劃工程費用等手法,讓富有公司分到較精華的交通轉運站土地等惡劣手法,謀取上百億元土地開發利益,損害原地主權益。

    以人頭灌水增加地主,主導黎明重劃案。由於重劃辦法規定,須由逾半地主及取得過半土地才能主導重劃,富有公司除了四處徵得地主同意開發書,幕後還有人在4塊僅30幾坪大小的土地,安插700多位人頭,讓重劃案順利過半通過。離譜的是,這些人頭地主平均持有土地面積只有一張名片大小,花2,000元就能買地投資,還可表決影響土地分配結果,其中很多地主都是長億集團旗下的月眉公司員工或透過富有公司介紹而來(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711inv016/)。

    最引人矚目的是,原在交六轉運站精華區的地主,被騙轉運站用地,屬於公共設施用地,重劃會與賴家進行協議拆遷,還稱配地會在原址附近,不過,重劃會後來竟然將賴家分配到重劃區南側靠近烏日的區域,與原址直線距離相差約3公里。事後地主自知上當,提起訴訟討公道,案件在審理中,重劃會竟然一大早就派人拆屋,自救會痛斥儼然是「大埔案翻版」(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711inv014/…)。

    第3個手法是涉嫌虛增重劃工程款,原本重劃經費預估66億元,後來卻增加到69億元,楊文欣等人向地主稱,重劃後可拿回原有的52%土地,最後地主只分回50%土地,地主們懷疑楊家從中詐取2%土地。
    檢調根據2008年8月送審的重劃計畫書,發現公共設施工程費(不含電力、電信、自來水、瓦斯4大管線)編列21.4億元,到了2011年送核的「費用負擔總額」,公共設施工程費(不含4大管線)卻增加為33億元,爆增逾11億元。
    其中,重劃會的刺絲鐵網、地上廢棄物處理、側邊溝U型溝的單價,硬是比同年度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提供的工程價格資訊單價,多出1.6億元(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711inv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