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大同公司產品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大同公司產品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大同公司產品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大同公司產品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張哲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這是大同公司在1970年代贈送的墊板,上頭印有1968年發表的第一版「大同頌」之詞曲,歌名為《大同電視冰箱之歌》。(謝謝網友 Erwin Chen 拍攝分享) 歌曲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3320056851365649...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豬豬隊友 Scott & Wend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新家裝潢進度如火如荼!終於要來開箱啦!由於客廳還沒整理好,所以我們先開臥室~(沒錯就是這麼無聊的原因)我們的新家空間不大,設計的時候就希望房間作為好好休息的空間,不擺放多餘的物品。(也擺不下) 感謝我的前主管從我根本還沒有新家的時候就一直說要送我床墊,Emma 床墊是德國品牌,產品歐洲直送,最快隔...

大同公司產品 在 好日曆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1:56:57

在生命中所要遭遇的喜悅或悲苦,隨機、卻也必然。一帆風順,或許不是來自現實,而是來自我們的心境。有些事,跨過了便好。 - 你有想過,悲傷、難過這些令人難受的情緒 為什麼要存在我們的基因之中呢? 這些壓力大又討人厭的東西 如果在演化裡面就被淘汰掉了該有多好 眼前只有幸福愉悅 我們的生活想必會是充滿歡笑...

大同公司產品 在 琦?媽咪日常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16:08:18

文很長 近期的感受很多 但生活的忙碌我們不得不 趕快消化自己的負面 其實任何事業都需要紮根跟努力 我不會告訴你不用一點時間跟投入 就馬上有成績還有收穫 因為我在加入電商的時候 起初也是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去了解 再加上每天去解說到半夜 甚至好幾次已經睡著了 因為夥伴的需要 馬上帶著我的筆記...

大同公司產品 在 自由人生 Sherry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6

#sherryflsinvest - 今天帶大家了解越南ETF和富邦半導體ETF - 首先要先了解ETF是什麼? ETF是一籃子股票,可以追蹤指數、股票、產品,ETF根據追蹤的東西不一樣也分為很多種:債券型ETF、指數型ETF、槓桿型ETF等等 - ⭕️ETF由於是一籃子股票所以相對單一股票的優點...

  • 大同公司產品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12 23: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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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大同公司在1970年代贈送的墊板,上頭印有1968年發表的第一版「大同頌」之詞曲,歌名為《大同電視冰箱之歌》。(謝謝網友 Erwin Chen 拍攝分享)

    歌曲影片: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3320056851365649/

    大同電視冰箱之歌

    曲:李守成
    詞:王安崇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家家歡喜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冰箱最可靠

    當時,必須購買大同公司產品達新台幣一萬元以上才可獲贈大同寶寶,因此,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可當作錢筒的橡膠材質大同寶寶,常被當作飾品放置在所購得的電器(大部分是電視機)上頭,成了「我家有消費能力」的象徵;而與大同寶寶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大同之歌」,可說是臺灣最流行、也最琅琅上口的廣告歌之一。

    大同公司以大同寶寶形象搭配「大同大同國貨好⋯⋯」大同之歌推出的廣告影片在電視上播出後,已成為臺灣民眾共同的懷舊回憶。

    因應產品線的更迭,大同之歌的歌詞有了變動了,至今共有三種版本,不過不管歌詞是什麼,其旋律仍深植人心。

    然而,眾所熟悉的大同之歌卻爆發了智慧財產權的紛爭。

    事實上,這首傳唱40多年的知名廣告歌曲,原本應是「三洋三洋國貨好⋯⋯」,因創作者李守成與三洋未談妥版權費,最後改由大同使用,導致這首歌爆發了著作權糾紛, 李守成狀告大同公司,欲拿回著作權,但於2005年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當時85歲的李守成強調一定要上訴,他主張,在1968年時,三洋公司向他邀歌,表示「不計代價」請他創作「三洋之歌」,不久後作品出爐,歌詞是「三洋三洋國貨好,三洋產品最可靠…」,但雙方對版權費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歌曲未發表。

    李守成表示,他的父親音樂家李金土與大同創辦人林尚志是艋舺鄉親,且他與林尚志之子林挺生也是好友,在當時大同學院教務主任林昭揚的建議下,這首歌改由大同公司使用。

    李守成並透露一段內幕,他說,這首歌的作詞者並非登記資料上的王安崇,而是大同前董事長林挺生,是林親手將歌詞中的「三洋」改成「大同」,並略作修改,於1968年2月完成這首歌詞共56字的「大同之歌」,因林挺生不想出名,而改由大同寶寶的設計者王安崇掛名作詞人,且這首歌一開始乃叫做「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

    李守成說,那時他無條件讓大同使用這首歌,而大同公司將歌曲拿去向內政部登記成為著作權人後,拒絕支付他合理的費用,所以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以爭取自身權益。

    針對此事,大同公司則表示自己享有合法的著作權,且對於雙方對簿公堂感到遺憾。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1985年以前的著作權採登記主義,大同既已完成合法登記,李守成便無法擁有著作權,遂判李敗訴。

    1985年以前的舊著作權法採「登記主義」,著作人完成創作後,須依當時的舊著作權法第8條及第15條向內政部登記,在取得著作權執照後,才可享有著作權;在1985年間,著作權法進行修法,改為「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只要完成著作,不必辦理登記就享有著作權。

    而「大同之歌」在1968年間出爐後,由大同公司向內政部登記,「大同之歌」即成為大同公司的財產,原創作者李守成要拿回著作權,須證明大同公司未獲他同意就將歌曲拿去登記,但大同公司提出李守成在1968年同意讓大同公司取得著作權的證明,所以李守成難以拿回這首歌的著作權。

    2007年高院判決,根據李守成昔日簽署的一張證明書,認定李當時允諾大同以「公開演奏、錄音方式進行宣傳」,且如果不同意,不會到30多年後才出面主張權利,因而判李敗訴。

    2011年3月25日,李因許久未露面,引起鄰居注意,經通知里長、警方後,前往他位於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的住處破門而入,發現91歲的他躺在床上已氣絕多時。

    李守成生前曾向人訴苦,表示原本他並無意興訟,只因經濟狀況實在不好,又想到和林挺生是多年老朋友,「那麼大的公司,多少接濟我一點⋯」,沒想到大同連半毛都不願給,讓他非常寒心。死前兩周,他還曾向警察詢問重新提告的可能,可惜還是抱憾而終。

    最後,讓我們來回味《大同之歌》吧!你熟悉的歌詞是下面哪個版本呢?

    第一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大同冰箱式樣新 電扇電鍋洗衣機
    家家歡迎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二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大同電音最好聽 錄放影機最美麗
    家家歡喜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第三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重電產品真可靠
    家電空調式樣新 視聽電腦真先進
    資訊通信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大同大同服務好 大同產品最可靠

    我是第二版。

  • 大同公司產品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2 18: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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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網友 Fu Jyun Yang 提供這張1970年代發行的《大同唱片:懷念的旋律》黑膠唱片,收錄其中的「大同歌」(另名大同頌)即是大同公司在1968年發表的企業形象歌曲;根據大同公司的官方資料顯示,此歌由李守成作曲、王安崇填詞,最初名為「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亦稱大同電視冰箱之歌),因此可以看到初版歌詞的開頭強調「大同電視最可靠」,結尾處則強調「大同冰箱最可靠」。

    當時,必須購買大同公司產品達新台幣一萬元以上才可獲贈大同寶寶,因此,在那個物資缺乏的年代,可當作錢筒的橡膠材質大同寶寶,常被當作飾品放置在所購得的電器(大部分是電視機)上頭,成了「我家有消費能力」的象徵;而與大同寶寶幾乎是同時出現的「大同之歌」,可說是臺灣最流行、也最琅琅上口的廣告歌之一。

    大同公司以大同寶寶形象搭配「大同大同國貨好⋯⋯」大同之歌推出的廣告影片在電視上播出後,已成為臺灣民眾共同的懷舊回憶。

    因應產品線的更迭,大同之歌的歌詞有了變動了,至今共有三種版本,不過不管歌詞是什麼,其旋律仍深植人心。

    然而,眾所熟悉的大同之歌卻爆發了智慧財產權的紛爭。

    事實上,這首傳唱40多年的知名廣告歌曲,原本應是「三洋三洋國貨好⋯⋯」,因創作者李守成與三洋未談妥版權費,最後改由大同使用,導致這首歌爆發了著作權糾紛, 李守成狀告大同公司,欲拿回著作權,但於2005年被台北地院判決敗訴。

    當時85歲的李守成強調一定要上訴,他主張,在1968年時,三洋公司向他邀歌,表示「不計代價」請他創作「三洋之歌」,不久後作品出爐,歌詞是「三洋三洋國貨好,三洋產品最可靠…」,但雙方對版權費無法達成共識,最後歌曲未發表。

    李守成表示,他的父親音樂家李金土與大同創辦人林尚志是艋舺鄉親,且他與林尚志之子林挺生也是好友,在當時大同學院教務主任林昭揚的建議下,這首歌改由大同公司使用。

    李守成並透露一段內幕,他說,這首歌的作詞者並非登記資料上的王安崇,而是大同前董事長林挺生,是林親手將歌詞中的「三洋」改成「大同」,並略作修改,於1968年2月完成這首歌詞共56字的「大同之歌」,因林挺生不想出名,而改由大同寶寶的設計者王安崇掛名作詞人,且這首歌一開始乃叫做「國貨大同電視冰箱歌」。

    李守成說,那時他無條件讓大同使用這首歌,而大同公司將歌曲拿去向內政部登記成為著作權人後,拒絕支付他合理的費用,所以他只好採取法律行動以爭取自身權益。

    針對此事,大同公司則表示自己享有合法的著作權,且對於雙方對簿公堂感到遺憾。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1985年以前的著作權採登記主義,大同既已完成合法登記,李守成便無法擁有著作權,遂判李敗訴。

    1985年以前的舊著作權法採「登記主義」,著作人完成創作後,須依當時的舊著作權法第8條及第15條向內政部登記,在取得著作權執照後,才可享有著作權;在1985年間,著作權法進行修法,改為「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只要完成著作,不必辦理登記就享有著作權。

    而「大同之歌」在1968年間出爐後,由大同公司向內政部登記,「大同之歌」即成為大同公司的財產,原創作者李守成要拿回著作權,須證明大同公司未獲他同意就將歌曲拿去登記,但大同公司提出李守成在1968年同意讓大同公司取得著作權的證明,所以李守成難以拿回這首歌的著作權。

    2007年高院判決,根據李守成昔日簽署的一張證明書,認定李當時允諾大同以「公開演奏、錄音方式進行宣傳」,且如果不同意,不會到30多年後才出面主張權利,因而判李敗訴。

    2011年3月25日,李因許久未露面,引起鄰居注意,經通知里長、警方後,前往他位於台北市萬華區武成街的住處破門而入,發現91歲的他躺在床上已氣絕多時。

    李守成生前曾向人訴苦,表示原本他並無意興訟,只因經濟狀況實在不好,又想到和林挺生是多年老朋友,「那麼大的公司,多少接濟我一點⋯」,沒想到大同連半毛都不願給,讓他非常寒心。死前兩周,他還曾向警察詢問重新提告的可能,可惜還是抱憾而終。

    最後,讓我們來回味《大同之歌》吧!你熟悉的歌詞是下面哪個版本呢?

    第一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大同電視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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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家歡迎人人愛 品質優秀最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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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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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電音最好聽 錄放影機最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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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版:
    大同大同國貨好 重電產品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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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