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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大台中登山隊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身體不適依然奮力登頂,是挑戰?還是玩命? 》 從南湖必經的多加屯測候站用400mm長鏡頭,一窺對面的雪山主峰與隨侍在右的兄弟北稜角,不愧是台灣第二高峰,五月初還能有皚皚殘雪,真是不簡單。而也正是因為這樣的不簡單,吸引著各路人馬,不分時節與天候前仆後繼蜂擁而至,只為朝拜這一脈之主的和藹容顏。...

  • 大台中登山隊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5-28 23: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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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體不適依然奮力登頂,是挑戰?還是玩命? 》

    從南湖必經的多加屯測候站用400mm長鏡頭,一窺對面的雪山主峰與隨侍在右的兄弟北稜角,不愧是台灣第二高峰,五月初還能有皚皚殘雪,真是不簡單。而也正是因為這樣的不簡單,吸引著各路人馬,不分時節與天候前仆後繼蜂擁而至,只為朝拜這一脈之主的和藹容顏。

    登山是好事,挑戰自己也是好事,但是,當身體出了狀況依然堅持奮力前行,真的是值得歌頌的非凡事蹟嗎?

    多少的山難是因為「體力不支」而導致遺憾,我想大部分沒有走過過夜高山行程的朋友對這個導致山難的因素不甚熟悉,可能會覺得「山難喔?應該就是迷路啊、墜崖呀、被魔神仔帶走啊等等可怕的事件吧?」比較少人會直接想到「身體狀況」這個非常可怕的隱性原因。

    說到台灣的登山,絕對無法不提到前輩「林文安」,在苗栗中雪山的山頂,還有著他的紀念碑,憑弔這位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登山天王。從日治時代就開始爬山的他,對台灣的山林通曉程度無人能及,走過台灣幾乎所有超過3000公尺的高山,連不爬山的人都可能聽過一兩次的「百岳」,也正是他在1970年代發起制定,希望能帶起登山風氣的登山標竿。

    這樣一位在山裡打滾、探勘開闢許多百岳路線的大前輩,為什麼會在「中雪山」頂立牌紀念,而不是更氣派的「大雪山」、「雪山」甚至「玉山」?原因很悲傷,1975年5月20日,山難消息傳出,林文安前輩在中雪山辭世,死因:體力透支。

    雖然林文安前輩當時是剛從馬博橫斷下來,隨即帶著幾個新手前往中雪山,又遇到惡劣天氣與箭竹海擋道迷路,在全濕又寒冷的箭竹海中來回奔波找路,而氣力放盡撒手人間,但也正說明了:山難的發生,往往不是單一原因,連這樣一位高手中的絕頂高手,都會因為「天候+身體」的因素被召回山神身旁,更何況新手呢?

    「不管發生什麼事,堅持到最後一刻、永不放棄!」,那是對在社會上、學業上等等與生命安全無關的事情。對登山來說,只有「回頭是岸」才是真理,「永不放棄」叫作找死。

    認識山難,首先認識一件事情:山上沒有救護車。

    對,設想一下今天你去爬山,只要身體有狀況,你只有四個選擇:自己走下山、被別人扛下山、被直昇機運下山。誒?不是說四個嗎?怎麼只有三個?喔對,還有一個你不會想選的:用袋子裝下山。

    標準的登山流程,是只要發生足以影響身理機能的「健康意外」,不管是外傷還是高山症,在自己用藥品處理後第一要務就是「開啟撤退方案」,三十六計走為上策,只因硬ㄍㄧㄥ不是成仙就是call機。山永遠都在,挑個好日子身心皆宜再戰,會有更多意想不到的收穫和舊地重遊的溫馨感,寧可改天「噢~那個時候我就是在這裡一直吐後來撤退,哈哈哈!」也不要成為別隊嚮導口中的「當年有個人在這裡走了,大家要尊敬」。

    高山症的唯一解藥就是下山,任何的藥物與熱水都只是舒緩而已。

    身體、天候、地形、路況,是山難的四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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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身體出問題,再好的天氣也是枉然,光是高山症引發的腦水腫肺水腫就能要你的命,更別說是精神恍惚的過斷崖、嚴寒中的體力透支、精神不好影響路線的判斷了。

    2.天候出問題,再好的路線也能瞬間變成噩夢,大草原好美,但毫無遮蔽所有的雨都往身上倒就知道有多幹,這時裝備不對就會導致身體出狀況,濕透失溫樣樣來。

    3.地形過於困難,當裝備不足、攀登者經驗不夠、大風或大雨的時候,就很容易失足墜谷,這也是為什麼雪霸國家公園將百岳劃分等級ABCC+。

    4.路況不夠熟悉、經驗不夠豐富、地圖判讀失準、大霧影響判斷,導致迷途摔死凍死餓死時有所聞,現在都還找不到人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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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四個元素排列組合成15個山難可能,更別提其他次要原因了,千變萬化無所不有,完全無法就一個點去預防。了解山難是怎麼發生以後,更顯得南投縣政府、雪霸國家公園”禁止獨攀“的規定有多荒謬可笑:沒有一個元素是組團時就可以降低風險或防止發生的,不然今年大台中登山隊在北二段走兩個人是怎麼回事?霸南山屋到現在還沒找到人的夫婦是怎麼回事?奇萊邱高事件那三個人是怎麼回事?他們難道都是獨攀?我們不需要治標不治本、本末倒置的管理單位。

    獨攀是經驗、裝備、生理機能都健全的人在做的事情,新手獨攀一進去就先收集了兩個山難元素「路況」和「地形」,當然大大增加了出事的機率,為什麼不檢討為什麼沒有教育好新手登山知識,反而只會禁止高手精進自己的經驗與體能呢?你以為每個人都能一天就從登山口到翠池山屋住嗎?這種隊伍這麼好組嗎?就因為高手數量少新手數量多,所以犧牲高手的權益來降低新手出事的機率嗎?這是一個先進國家的政府會做的事嗎?

    從來只有兩件事能夠預防山難的發生:「經驗」與「教育」。

    有經驗你就會知道各種狀況要怎麼處理,有教育你就會知道什麼狀況該做什麼事,就不會連吐20多次還要賭命上雪主。講一句難聽的:連學校老師都這樣「視高山症賭命硬撐完成登頂的”小學生“為一種榜樣與驕傲」,那我們又要怎麼期待這個社會的登山知識水準能預防山難發生?

    唯有正確教育、宣導什麼是「登山」、「敬山」、「對自己負責」,不要抱著「挑戰攻頂」的心情上山,發現苗頭不對就「快閃」,才能讓大家都能走得久、走的多、走得遠、走得精彩、走得驕傲。

    至於封山、禁止獨攀等等,只會讓更多的人爬黑山,萬一發生問題,連搜救的範圍都定不出來,浪費更多資源地毯式搜索,可謂愚痴偷懶不想做事。有正式申請入山的案子,還能依照計劃書推斷他大概在什麼位置、增加搜救的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山難存活率,那才叫管理、才叫負責、才叫真正的「管理單位」。

    如果問我什麼是老手與新手的差別?那我會這樣回答你:老手會回頭,新手不知道何時該回頭。所以林文安前輩獨攀無數次從沒出事,他的辭世,是因為身為領隊的責任,要帶著菜鳥們「走出去」的責任感,驅使他就連四肢都失去溫度了依然拼命尋路,直到生命的盡頭依然滿懷歉疚,這也是為何林文安值得紀念;我想,今天讓他再選一次,前輩依然也會做這樣的決定吧!

    想要安全開心的爬山嗎?那麼,就先學會「回頭」吧!只要學會回頭,距離山頂就只有一步之遙了。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人都抱著健康的心情與充足的知識,用雙腳與身體感受這座島嶼上最珍貴的美麗資產:山。

  • 大台中登山隊 在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4-19 2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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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到了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草案相關新聞,只看標題會感受到此法立意良善、欲改善現有山難救災體制的缺失與民眾準備心態的不足,令人振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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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篇評論針對的是第一版,也就是被該篇新聞所刊登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避免誤會再起,特此進行文章修正與加註。

    而在第一版草案公開以後,收到眾多訊息回饋與協調的台中市消防局已已將各方意見再予以修正,如附連結資料:

    本條例並未規定一定要攜帶衛星電話,係指應攜帶下列裝備:

    一、具有衛星定位功能之器材。如:衛星定位儀、可定位之智慧型手機或其他具定位功能等器材。

    二、可供緊急聯絡之通信設備。如:衛星電話、手機、無線電或可對外通訊等裝備。

    另亦未要求領隊須具備專業嚮導證照,而是要求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如EMT證照等),以利登山客發生急病或意外事件時,擔負照顧之責。

    本條例所規範之登山保險機制係指進入轄內特殊管制山域,應由領隊帶領, 並依登山路線難易強制投保登山綜合保險,如發生意外,所生搜救相關費用由保險給付。

    請大家指教

    附件:
    臺中市登山管理自治條例
    https://drive.google.com/open......
    草案逐條說明
    https://drive.google.com/open......


    所以,也要感謝台中市消防局這樣用心協調各單位,致力於促進登山安全。
    希望這個自治條例能真的發揮功用,而不是再度成為阻礙山友親近山林的戒嚴法條;如果有任何相關的建議希望傳達給台中市消防局,也歡迎各界直接去信局長信箱,傳達給他們知道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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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點進去詳閱之後,卻有點令人失望,正所謂魔鬼藏在細節裡。

    關於這個法規的立意,使用者付費、責任自負,我非常贊同,也與我去年寫下山難國賠相關評論的觀點一致。但今天看了這個法規,我只想問:「入山團體或個人應攜帶衛星定位儀、衛星電話或無線電等專業設備,攀登高海拔山域須有專業嚮導」,這句是什麼意思?

    1.為何獨獨針對高海拔地區訂定這種條文?
    官員們知道海拔1000~3000公尺中間的中級山域,才是山區最凶險難行的地帶嗎?人來人往、路跡明顯、商業團一堆的高山明定需要專業嚮導來帶;杳無人煙、路要自己開、完全沒有商業團的中級山卻可以自由來往,這個條文是不是有奇怪的地方?還是單純是我想太多?

    2.「不准進入未開放之山域」,當自己是山大王?
    本次參與草案制定的單位裡面,我看見了非常不意外,會提出這種山大王意見的單位。在那個單位轄下,有著數條非常安全,卻打死不肯開放的登山路徑,每條都是百岳經典。雖然大家都照走不誤,但不能照程序申請就是非常不爽,我們想手法卻沒地方能守,這單位真是病入膏肓無可救藥。請問我們花錢納稅是叫你們來封山的?無能至此還要把其他有良心的單位拖下水,說真的這種要不得的官僚管理心態,你們還是留在自己轄區就好了,不要把整個台中市拖下水。

    封山並不能禁絕人民入山,反而增加爬黑山的數量、更加無法控管入山人員的素質,倒行逆施本末倒置,出了事你們還是一樣要去救,封起來大家都不管你照走,誰進去都不知道是有比較爽嗎?山這麼大,你封一個登山口,我在500公尺外自己再開一條路就能進去了,這麼鴕鳥我看的也是都要醉了。

    全面開放山域、落實入山人員登記管理與經歷審查才是正途。封山只是一個將自己當做山大王土皇帝的獨裁心態而已,山是大家的,我們納稅叫你來管理,不是請你來當皇帝。

    3.這個「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什麼是由地方自訂?
    從台中出發的路線,可以從苗栗、新竹、宜蘭、花蓮、南投走出去,光一個合歡北峰,登山口是花蓮縣,合歡北峰就是在台中市境內,今天在山頂發生山難需要救援,要算在誰頭上?這條法規管不管得到?同理從武陵農場(台中市)爬雪山,卻在翠池(苗栗縣)發生山難,這條法規適不適用?登山這種跨越尺度非常大的運動,今天用一個地方角度來訂定規範,是不是有點不恰當?這種法規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才是正途,否則地方政府步調不一致,皮球愛怎麼踢就怎麼踢。

    4.有專業嚮導帶路,並不能降低山難風險。
    最近才發生的無明山山難,是由知名商業團「大台中登山隊」出團,5宿10餐6800元整,這種等級的商業團,嚮導怎麼可能不專業?但已經往生的兩位山友用生命告訴我們,嚮導再怎麼專業,並不能避免山難發生,只有自己做好準備才能避免山難發生。

    說穿了,登山嚮導只是讓你安心、讓你不要迷路的領頭羊而已,真正要平安下山,還是只能靠自己。

    沒錢有沒錢的走法,登山險再怎麼貴也不會比請專業嚮導貴,而專業嚮導是個人經驗累積與做足準備功課後,可以憑個人意志選擇是否需要的一種「服務」,怎麼能強制規定呢?

    所以我想再次詢問訂定這樣規定的官員,這種擺明了讓人民無法遵守的「排窮」條款,真的有助於降低山難的發生率嗎?

    難道做足準備功課與訓練的學生、還有經濟比較沒有餘裕的山友都不准上山,除非砸大錢請專業嚮導來帶團、砸大錢買或租衛星電話、砸大錢參加商業團,才准上山嗎?

    官員們知道有能力有經驗的山友,自己組隊登山一次的費用,是參加商業團的1/5甚至不到嗎?

    如果我已經自己帶隊爬過50座百岳,只是沒有時間去考”一年二次“的登山嚮導考試,還是要砸大錢請「專業嚮導」來”帶路“,我才能爬高山,不然就是違法嗎?山這麼大,政府訂下這種擺明讓山友難堪,沒錢的人再有經驗都不准上山的條文,到底是何居心呢?站在這種資本主義至高位、帶有濃厚圖利商業團意味、把責任都推給專業嚮導的條文,真的有助於解決山難問題嗎?

    只有讓登山知識更普及、教育人民「對自己負責」的概念、落實專業山難救助團隊的編制與訓練、山難落實使用者付費、全面開放山區不要逃避責任封山了事(封山根本是鴕鳥,隨便查一個商業團的出團列表,滿滿是洋洋灑灑的”封山路線“,你怎麼封我怎麼繞,主管單位再鴕鳥沒關係,人民都在看、都在幹)、嚴格落實出入山登記與回報制度,才能真正達到降低山難發生的風險與落實山林管理的良方。

    關於這則新聞,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幸好它目前只是草案,希望政府開放更多對話的空間,讓真正在山裡走跳的山友能參與和自己密切相關的法官制定,而不是又淪為一個「山下引導山上、官僚凌駕專業、理想霸凌現實」的花瓶法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