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夜班加班費計算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夜班加班費計算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ves522 (manson)看板CVS標題Re: [討論] 全家夜班薪水??時間Wed Ju...
※ 引述《calvin918323 (文)》之銘言:
: 我在全家上夜班
: 店長說我是月薪制
: 月休四天
: 薪水23K
: 我覺得頗低
: 請問各位大大這個正常嗎?
: 又或者說
: 我們店長有違法嗎?
大家好,鍵盤檢查員來為大家解惑
首先,以原po寫的條件來看,最低月薪應該給多少呢??
七月一日起,月新制勞工基本工資為20008元
如果以每日上8小時,不超時的情況
(超時前兩小時要給時薪的1又3分之1以上,後兩小時要給1又3分之2以上)
這邊的時薪算法是(20008/30/8)
然後月休四天,只要符合7休1或14休2 都是合法
最極端的例子為休頭尾,中間連續上12天
以2週84小時,每日工作8小時來說,每月應休天數為7天,所以少休的天數(時數)
就是加班費費或補休啦(需由勞工決定)
加班費怎麼算呢?這有點複雜XD 鍵盤檢查員覺得乾脆都給1最好算
所以就是多給3天工資,如果有人想知道最精準的算法,我有空再寫給大家看
但是絕對比給1還少
是故最低薪資應為 20008+(20008/30*3)=22009元
所以原po的條件是沒有違法的(每日沒有超過8小時的加班及沒有國定假日的情況下)
至於覺得合不合理(香蕉只能請到猴子),就看你個人想法羅
等等~~這不包含當月有國定假日的喔,如果有國定假日,看當月有幾天
應休天數直接+n(現在法令一年有19天,有興趣的可以去看勞動基準法實行細則)
如果你還是休4天,就在多加3+n天加班費吧
希望有為大家解惑到
至於有人會說為啥算出來時薪只有83元啦,比現在基本時薪120還少
月新制的勞工有含例假日薪資,也就是說你休假是有薪資的
但是時薪勞工就沒有羅(傳說中的有做有錢)
兩種制度早就脫勾了
感謝大家~~
ps:如果遇到單位有疑似違法的,請不吝跟各縣市正府勞工局處聯絡,除了解惑之外
還可以讓檢查員們知道哪家廠商違法,進而進行檢查改善勞動條件
要不然全台廠商這麼多,除了專案抽查外,真的要靠大家揪出無良店家啦
政府是有在作事的,不要再躲在鍵盤後面說__不意外了
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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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0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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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2:13:32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2:14:33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25:48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29:12
不得擅自變更工時(因為今天上6小時不是你願意的,不能歸責於勞工)
除非那2小時你同意用請假方式處理(例如補休或自己的假)
隔天的10小時,就是8+2,所以還是要給你2小時加班費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0:01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0:49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5/2015 23:42:08
可以將四周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日去,但是每日不得超過2小時
所以要先排好班之後,由勞資會議同意後,才能變更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0:00:06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0:00:57
讓我們先來回答Y大的問題,您說的工時9小時有包休息時間嘛??
所謂的休息時間是指不受雇主監督管制,可以任意離開工作崗位,自由運用的時間
如果休息時間還是必須待命在工作崗位上(例如一個人的大夜班)
你不可能跑掉不顧店,那就要算工作時間,這樣的話,每天就會加班1小時
月休4日,每月加班時數約為26H-27H
以現在基本工資來說,加班費為(20008/30/8*1.34)*26H或27H
所以工資為20008+(20008/30*3)+(20008/30/8*1.34)*26H或27H(所謂延長工時工資)
=22009+2904(26H來算)=24913元起
但是我前面又提到
超過2周84小時工時的加班費計算有點複雜,所以我說用1去算,可能會讓鄉民們造成些許
落差,以為23K是違反法令,但是仔細算起來,可能差不多啦,明天我在專門打一篇文
教大家怎們算超過2周84小時工時加班費
不過大家要特別注意,在求職時,要清楚詢問薪資結構
剛剛大家開的條件都是月休4天,然後總薪資為多少之類的
可是呢其實雇主應該告知你們的薪資結構,也就是底薪多少,有沒有其他津貼
另外加上加班費(超過2周84小時的,包含國定假日勤的),加起來大約會是多少
避免爾後有爭議,要不然薪資結構沒講清楚,你可以說23K不包含加班費阿
你應該再補我每月超過2周84小時加班費,那就不只23k羅
另外關於薪資結構(名目),可以參考勞基法實行細則
原則上每個月都領的到的都必須納入工資計算,工資是計算加班費,資遣費,
投保金額等等的指標,所以之前高雄什麼台郡他底薪很低,但是在計算工資時
比需把它那些亂七八糟的津貼都加在一起,作為計算其他東西的基準
換個工作說,例如便利商店大夜班,加班費基準就有可能是底薪+夜班津貼
然後再去計算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給予的工資
希望大家看的懂喔!!
鍵盤檢查員要睡了,明天再寫加班費教學XD see u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1:01:41
※ 編輯: ives522 (119.14.107.182), 07/16/2015 01: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