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外幣非投資型考古題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外幣非投資型考古題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DanSir (香蕉牛奶)看板License標題[心得]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單考試心得時間Tue...
考試科目:人身保險業務員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
(好長的名字啊…)
準備時間:兩星期共12小時
背景:考過壽險、投資型保單
這科比起其他證照,難度真的算蠻低的。
沒有計算,就是把細節背熟。
投資型保單、全委保單和保險業投資辦法之間有些細節不同。
如果沒看熟可能會錯亂。
像是全委保單能連結股票、不能連結結構型。
一般的投資型標的可以連結結構型商品,卻不能連結股票。
我是直接整理出來每個之間【不同】的項目。
相同的、都有的就不記了。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的投資項目規定很細。
每個投資上限和%數、投資等級很容易搞混。要做表格。
投資型保單的評等跟保險業投資的評等要求又不太一樣,
這些是比較需要做表格去整理的。
其他像日期的部分比較不多,
我就沒有特別做出表格來看。
像是這科考試所有出現過的保存期限都是五年。
或者一些保人、受益人的規定,其實跟壽險考試有重複到。
所以準備起來不會太吃力。
另外分享一個蠻好記的小技巧。
因為這張證照有講到金管會、中央銀行以及財政部所規範的法規。
一開始常常會被這三個主管機關給搞混了。
後來聽到一個很棒的技巧,就都記起來了。
金管會﹝爸爸﹞ 中央銀行﹝媽媽﹞ ←→ 財政部﹝爸爸﹞
↑ ↑
保險公司 → 外匯業務﹝老婆﹞
因為這科是保險,所以以保險公司當第一人稱。
金管會是保險公司的主管機關(爸爸)
而現在保險公司要要從事外匯業務,
就是討了一個外匯業務的老婆,
要去遵守丈人、丈母娘的規定。
而只有自己的爸爸可以打自己的小孩,
所以只有金管會可以處罰保險公司(罰錢)。
而丈人丈母娘不能處罰保險公司,頂多就是不把女兒嫁給他(駁回、撤銷外匯業務資格)
然後用這個觀念去延伸,很多考題跟法規就比較不容易搞混了。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 中央銀行訂定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 金管會訂定
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 → 金管會訂定
管理外匯條例 →行政主管機關 財政部
→業務機關 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媽媽,所以會管瑣事。
民間外匯、銀行、外匯調度都是他管理。
財政部是沙文主義的爸爸,只管理國家大事。
政府、公營機構以及國庫相關的管理。
媽媽必須將自己所做的決定按期向沙文主義爸爸報備。
所以,外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中央銀行應將外匯之買賣、結存、結欠及對外保證責任額,按期彙報財政部。
其他的部分就是多看幾次就可以了,準備的時間不用很長。
每天稍微翻一下,要準備的東西真的蠻少的。
不過考題會比較細、比較活。(比起投資型保單)
投資型保單只需要背熟考古題,不會有問題。
而這科如果只是把考古題看熟可能會蠻不OK的。
像我自己在考前一天做考古題的時候是96分。
而考出來的分數只有78分。很多題目和考古題都不太一樣。
如果想要考過還是以看課本為主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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