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6月15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28(一)🚨🚨 💡個人紓困方案(中央各部會+基隆)懶人包整理:https://npptw.org/9wr5R5 · *15:00基隆疫情記者會* CDC6月15日公布3例基隆確診案例初步狀況(見本文第2張附圖) 🔸案1...

  • 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5 1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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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28(一)🚨🚨
    💡個人紓困方案(中央各部會+基隆)懶人包整理:https://npptw.org/9wr5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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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基隆疫情記者會*
    CDC6月15日公布3例基隆確診案例初步狀況(見本文第2張附圖)
    🔸案13208是50多歲女性,台北市士林護理之家行政人員,機構中有住民確診,匡列為接觸者採檢確診。
    🔹案13319是70多歲男性,是養護中心住民,6/10PCR採檢陰性,因執行養護機構加強版準則,6/13定期監測採檢確診,目前無症狀。
    🔸案13320是80多歲女性,是養護中心住民,6/10PCR採檢陰性,因執行養護機構加強版準則,6/13定期監測採檢確診,目前無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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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
    ◼中央發布養護機構、洗腎診所等加強版準則是每三天採檢: 0(PCR)、4(快篩)、7(PCR)、10(快篩)、14(PCR),基隆因量能夠,因此都於0、4、7、10、14執行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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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12:00基隆市各區已施打1542名85歲以上長者,施打率約6成(剩下約為機構內長者、剛好時間無法配合、居住外縣市、行動不方便等)。
    💉💉基隆市85歲以上長者疫苗開始於6月15日、6月16日接種
    ‼免預約‼ 由市府統一造冊並由里長/里幹事會發送通知單(6月12日全數發送)。
    ➡若未收到通知書之市民朋友,請洽轄區區公所詢問
    ➡住在基隆,但戶籍不在基隆:請與區公所聯繫,領取疫苗接種通知書。
    ➡行動不便長者請通知里長或區公所,由市府來協助安排。
    ♦長輩收到公費疫苗接種通知書後,請攜帶1⃣公費疫苗接種通知書2⃣健保卡3⃣接種評估及意願書,至指定地點施打疫苗
    ◼施打對象:1936年(民25年)12月31日前出生之長輩
    ◼施打時間:在6月15日至16日集中施打(但若如果時間無法,還是能夠施打,請先跟在地區公所或衛生所聯繫詢問)
    ◼施打時段:在6月15日至16日分上午時段、下午時段(注意,請依指定施打時間提早30分鐘報到)
    ◼施打地點:仁愛區(仁愛區公所)、中正區(中正區公所)、中山區(中山高中)、安樂區(建德國小禮堂、武崙國小禮堂)、信義區(市立體育館)、暖暖區(碇內風雨籃球場)、七堵區(七堵火車站、百福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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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苗施打狀況💉💉
    ◼日本捐贈的AZ疫苗第一批已於6月11日到基隆,共12000劑,依據中央第一、二、三、五、七類來施打,接著會針對是第六類75歲以上長者(基隆市約有23000多人)。目前基隆疫苗數量優先為8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是75歲以上長者),總人數7258名。並於6月15日至6月17日針對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二(909人)、第三類(1565人)之港務檢疫、港務運作人員等共2474人。
    ◼統計至 6/8 基隆市累計獲配發11,600劑公費AZ疫苗,10,616劑已施打(施打比例91.5%),剩餘數量皆已完成預約,預計於6/11施打完畢。
    ◼本市第一類醫事相關人員有意願接種且完成登記者,皆已全數完成接種。(市長6/7表示基隆市第二類與第三類人員還有6086人還未施打)
    ◼首批莫德納疫苗:本市獲配1,100劑(中央配發至四家專責醫院,長庚:600劑、部基:300劑、礦工及三總:各100劑),提供院內尚未接種之風險等級1、2之醫事及非醫事人員接種
    ◼6/2(三)與6/4(五)中央撥補共3800劑已針對以下人員施打:1⃣診所及地區醫院之非醫師人員500人2⃣長照機構工作人(含社工)+復康巴士司機共900人3⃣警察外勤人員共200人4⃣環保局外勤一線清消人員共300人5⃣公車處司機(全部人員)260人
    ◼5/27(四)AZ疫苗3000劑疫苗撥發到基隆市並於5/31日全數施打完畢( 醫療院所醫護及相關人員2000劑、地區醫院醫事人員及診所醫事人員430劑、消防救護警察防疫旅館第一線人員與民政防疫關懷人員570劑。)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9日下午發布新版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其中將警察納入第二類施打對象,擴增第5類機構(住宿型長照機構、居家式及社區式照顧機構、洗腎機構)施打對象,以及將75歲以上長者提前至第6類施打對象。並增加第7類施打對象(須報請指揮中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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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篩資訊🔥
    ➡️篩檢對象(限基隆市民)
    為確保醫檢量能、避免人潮群聚,目前優先提供以下狀況民眾預約:
    ◼ 已出現疑似症狀(發燒、流鼻水、喉嚨痛、嗅味覺喪失、全身痠痛)
    ◼ 與確診個案足跡重疊或自覺有風險應篩檢之民眾
    ➡️申請方式(二選一即可):請於一至五8:00-17:00進行網路預約 https://reurl.cc/4ykAZv 或撥打電話(02-2428-3844,有疑問亦可撥打此專線)
    ➡️篩檢請準備健保卡及身分證,主動告知旅遊史、職業別、COVID-19疫苗接種史,全程戴醫用口罩、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快篩流程:預約完成,經審核接獲衛生局通知後,於指定時段前往站點採檢,採檢到結果出爐順利約10分鐘
    ➡️快篩地點:三軍總醫院基隆(正榮院區)、礦工醫院(八堵院區)、市立醫院(院本部)、基隆新市府大樓預定地(中正路)
    ❗️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如果沒有接獲衛生局通知,請勿自行前往快篩站點要求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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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2⃣️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目前防疫旅館有200間房數,使用量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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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政府紓困方案🏦
    (詳細資訊請見:https://tinyurl.com/yawchpuj
    1. 中小企業紓困單一窗口(專線電話2422-4897)
    2. 一億元中小企業防疫喘息貸款
    3. 提供100萬青創融資及5年利息補貼
    4.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延長12月
    5. 安心及時上工補助
    6. 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
    7.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8. 防疫旅館員工薪資及市民入住補助
    9. 市有房地出租店鋪租金減免
    10. 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使用費減免
    11. 促參場館土地租金及權利金減免
    12. 稅捐緩繳及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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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快捷公車與 #基隆市公車 調整班次🚌
    因應疫情停課、居家上班等,通勤人數變少,基隆市快捷公車調整班次如下:
    ▪1088:於平日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38班,假日班次減少發車次數10班、為20班。
    ▪2088: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4~5分/班,調整為6~8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10~15分/班,調整為30~60分/班
    ▪1579:尖峰發車間距原本是15~20分/班,調整為20~40分/班;離峰發車間距原本為30~40分/班,調整為60~120分/班

    🔥🔥基隆市公車處因應疫情各路線6月12日起調整班次
    詳細請見👉https://www.klcba.gov.tw/document.aspx?no=6&pageid=178
    *5/26(三)起夜間公車停駛!
    另外原城隍廟公車站也因為施工,102、501、502、503、505、506、508、509、801、802、803於原護國城隍廟前候車站也調整至孝二路85號(國際百貨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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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5/26 14:00 CDC記者會公告)
    ◼基隆市各人民團體及合作社所有大型集會活動如理事長(理事主席)交接典禮、會(社)員(代表)大會、參訪活動、各類頒獎典禮、年度定期盛會等,皆停辦至6月28日(隨疫情發展修正)
    ◼環保局本日(6/15)消毒行程: https://tinyurl.com/sbyxvz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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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7/2(五)|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暫停至6/28(一)      ·
    ⚠️高中以下學校&幼兒園相關措施
    ➡️畢業典禮|配合停辦,或採線上轉播方式
    ➡️畢業考(國小六年級、國中九年級、高中三年級)|各校可採多元方式評量
    ⚠️國中教育會考|補考6/5(六)~6/6(日)及分發作業|維持辦理

    🔥也請家長們注意防疫照顧假,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請見勞動部懶人包):https://npptw.org/SwUI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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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教育部也於5月28日宣布,6月份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期間,不向家長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復課後再依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收費。私幼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將納入紓困4.0,教育部將爭取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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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福利場館】
    ➡️關懷據點、日照中心暫停至6/28(一)
    ➡️親子館、祖孫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暫停至6/28(一)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輔具資源中心(仍可電話諮詢但暫停開放現場諮詢)、身障社區式日間照顧、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暫停、身障家庭托顧服務暫停至6/28(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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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基隆流動夜市|5/15(六)起停業一個月
    ➡️成功市場|休市至6/23(三) 0:00
    ➡️仁愛市場|休市至6/24(四)0:00
    ➡️基隆愛四路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基隆廟口夜市|延長休市至6月29日零時
    ➡️八斗子觀光漁港 魚貨直銷中心|自主休市至6月30日
    💥💥市長已於6/2宣布,傳統市場已於6/1開始進行身分證尾數分流、會嚴格來執行
    🔥6月8日起基隆市販賣雞、鴨、魚、豬、牛等生鮮肉品攤商,一律比照崁仔頂漁市防疫規格:採取雙罩一套(面罩、口罩與防疫手套)之防疫措施。採買民眾一律不准徒手碰觸生鮮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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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至6/28(一)|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各家餐飲業者以外帶為主、若無法做到相關防疫措施則停止提供內用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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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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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6/28(一)|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至6/28(一)|暫停
    可多家利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民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
    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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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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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05 07: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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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旦法學教室第2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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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會議解釋於109年5月29日做出了釋字第791號解釋,並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告爭議多年的通姦罪違憲。解釋文提及,刑法239條通姦罪,對憲法第22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合。同時釋字第554號解釋亦因新的解釋作出而失效。有關通姦罪是否除罪化,早在20年前,當時身為法官的葉啟洲教授即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才有釋字554號解釋的產生。儘管社會共識並未形成,791號解釋文作出,對臺灣也算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也將爭議多年通姦罪是否違憲的議題,劃下完美的句點。

    🔸有關商業事件審理法已於去年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今年1月15日公布。不過施行日期,則由司法院另行訂定之。此新訴訟制度的變革,起因於2017年由總統所召開的司法改革國事會議決議而來。決議內容明白揭示,臺灣應推動設置商業法院,以使商業紛爭之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具可預測性等要求。並就其管轄事件範圍、是否為專屬管轄、採二審或三審制,以及法官專業人數與專家證人制度等事項,研擬相關配套。司法院也非常有效率地在二年內完成法案草擬,同時也順利的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基於這樣重大訴訟制度的變革,本刊也特別邀請了許士宦教授,以連載的方式來詳細介紹新法的立法原則與內容,讓讀者先睹為快。
     
    【#法學教室】
    ◾檢舉學術倫理事件可能構成名譽權侵害?──評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280號民事判決/許育典 教授

    ◾權利保護之必要/謝碩駿 教授

    ◾借名登記之出名人將借名財產信託登記與第三人是無權處分?/吳從周 教授

    ◾共有不動產經協議分割及裁判分割之效力/吳明軒 法官

    ◾人壽保險續期保險費未繳之效果/卓俊雄 教授

    ◾擇一共同正犯/許恒達 教授

    ◾專利移轉登記之請求權執行/林洲富 法官
     
    【#特別連載】
    ◾商業訴訟程序之新變革(上)──當事人主導型訴訟模式之邁進/許士宦 教授

    單獨宣告沒收/林鈺雄 教授
     
    【#新聞法律】
    ◾學生權利救濟範圍的擴大──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評析/李仁淼 教授
     
    【#法學論述】
    ◾提供消息之人及獲悉消息之人內線交易責任之認定/戴銘昇 教授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教授

    ◾刑事法類
     
    【#時事直擊】
    ◾侵害同性伴侶間婚姻關係之民事責任/翁毓琦

    ◾網路與著作權

  • 士林地方法院登記處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25 22:31:50
    有 697 人按讚

    《大老婆的逆襲》
    ~從頭到尾,最該死的就是那個男人了。

    她是第三者,也是大老婆。
    事實上,她並不認為自己是別人口中的那種「小三」或「狐狸精」。那齣大受歡迎的偶像劇裡不是這麼說的嗎?「在感情的世界裡,不被愛的那個才是第三者。」就算沒有她的存在,他和前妻遲早也要分手的,都貌合神離、同床異夢了,何必要勉強在一起呢?
    所以,對於他和前妻離婚後信守承諾,娶了自己,她是一點都不會感到愧疚的,人本來就應該追求自己的幸福啊!更何況她還懷孕了,誰教他的前妻不會生,才留不住這個男人的靈魂。
    雖然順利扶正了,但總是不能太囂張,她低調地和他去登記結婚,不舉行鋪張的婚禮。畢竟肚子漸漸大起來了,要是在婚禮上,新娘挺著肚子,算算時間等於留了個他當初離婚前偷吃的證據,罪證確鑿,總不能讓他萬夫所指吧!
    「大老婆」的生活比想像的要無聊多了,尤其是她即將臨盆,該買的、該訂的,前幾個月都處理好了,在剩下倒數卸貨的日子裡,她每天都待在家中。
    她深信,兩人新組成的這個家,才是真正美滿的家庭,一個真正充滿愛的家庭。
    然而,或許是上天在嘲笑她吧!就在這最後一段待產期間,她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張刑事傳票,上面的案由寫得清清楚楚:

    ──妨害家庭

    「她是怎麼知道的?!」
    和他結婚之後,她盡量不公開活動,就是怕他前妻從別人口中得知自己異常大的肚子,而回頭算出受孕日期。
    難道,紙就是包不住火嗎?

    「你一定納悶我是怎麼知道的吧?」
    一通電話,打到了他和她的美滿新居。他的前妻大概也以告訴人的身分收到刑事傳票了。
    「你自己想想,你和他之間的事情,除了你以外,還會有誰知道?」
    原來,一切都來自於男人的陣前倒戈!
    他的招供,換來了前妻的諒解。難怪男人這陣子常常夜不歸營,電話鈴聲一響起,就跑到房間裡去接,藉口一堆。她大概是還不習慣正宮的生活,居然一點都沒發現這些蛛絲馬跡!

    ***

    「離了婚的前妻,還可以對離婚前的通姦行為提告嗎?她現在又不是配偶!」
    這是她來事務所的目的,確認一下自己的「權益」,以及應該如何「自保」。
    「只要是在知情後的六個月期間內,即使是離婚後,前配偶也一樣可以提告。」面對激動無比的她,大律師仍一本正經地回答。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
    我想,大律師的回答應該不符合她的期待吧!她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語調,反覆地再三確認,就是不願相信。
    她原以為自己已經安全上壘了。

    從小三因懷孕而扶正成大老婆,卻也因為再度「偷吃」的丈夫,而讓她被前任大老婆告──最該死的就是那個男人了。
    不過,從頭到尾把兩個女人耍得團團轉的那個男人,幹嘛要承認?他不是也會一起被告嗎?
    是沒錯,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告訴乃論之罪(例如通姦),即使只對共犯一人提起告訴,其效力還是會及於其他共犯。也就是說,就算只告小三,通姦的配偶還是會一起成為被告。
    不過,我們的刑事訴訟法也很「貼心」地設計了一個制度,就是在妨害家庭罪的告訴中,如果只對配偶撤回告訴,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因此,在妨害家庭的案件當中,有些大老婆就會選擇單獨對配偶撤回告訴,以換得家庭的圓滿,正所謂「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在這種情況下,第三者還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通姦罪居然可以只有一個被告?這應該有邏輯上的錯誤吧!沒有他的存在,我要怎麼通姦?」她忿忿不平地抱怨。
    其實,我更好奇的是,為什麼那個大老婆有辦法對前夫不計前嫌地不提告,反將了「前小三」一軍呢?難道是角色互換了,地位也跟著互換,前段婚姻的缺點成了過去,過去卻變成了美好?

    ***

    「你們一定覺得我活該吧?最可惡的是,他前妻居然發存證信函到我以前的公司去,把這件事讓我的主管和同事們知道。我可以告她妨害名譽或騷擾嗎?還是妨害秘密罪呢?」
    看樣子,那位前妻還滿嗆的。
    「你講的這些狀況要成罪都還滿困難的。如果她說的是事實,構成妨害名譽的機率不高,而妨害秘密罪也不是在規範這種事情。」大律師也很無可奈何,他也很希望能感同身受啊!
    「我就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對付她嗎?」她說得振振有詞,讓我搞不清楚到底誰是小三、誰是大老婆了,又好像也都是。
    以前曾看過地方法院的一個判決,有位人妻得知丈夫外遇,因為氣不過而跑到小三的工作場所,對小三飆罵「不要臉」、「賤人」等侮辱的話語,被小三提告公然侮辱罪。但是,最後士林地方法院的法官判大老婆無罪,理由是法官認為大老婆的行為是「情感表述」,屬於意見表達,因此判決她無罪。法官的判決,有時真的會隨著自己的正義感而轉彎。

    ***

    「或許,你還有一線生機。」
    幫小三脫罪,不知道會不會遭到大老婆的圍剿。
    「目前法院實務上的見解,如果是離婚後的通姦告訴,因為已無維護家庭圓滿的必要,所以若對前配偶撤回告訴,對相姦人也會一起撤告,或許你老公的前妻沒注意到這點,只要她一對你老公撤告,你也會跟著沒事。」
    和律師談過之後,她輕鬆了許多。
    不管如何,妨害家庭罪充其量是罰金,民事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大多判幾十萬到一百萬,她也還賠得起。
    摸摸肚裡的孩子,比起經營一段不願成為過去式的婚姻,面對這筆罰金,或許簡單得多了?

    摘自《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8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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