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報案證明單查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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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報案證明單查詢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879的網紅啾啾姊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匯錯帳號該怎麼辦?一萬多雖然不是什麼大錢,也是要認真工作幾天才能賺到,就這樣轉到別人帳戶了還完全沒發現。 事情是這樣的,七月初時收到通知才知道我搞了件大烏龍,房東說我五月的房租沒給,一直到他七月初查明細才發現,請我盡快把漏掉的房租補給他。 難道我真的忘記匯錢?先不管內心雷電交加,趕快查詢五月的匯...

  • 報案證明單查詢 在 啾啾姊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9 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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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錯帳號該怎麼辦?一萬多雖然不是什麼大錢,也是要認真工作幾天才能賺到,就這樣轉到別人帳戶了還完全沒發現。

    事情是這樣的,七月初時收到通知才知道我搞了件大烏龍,房東說我五月的房租沒給,一直到他七月初查明細才發現,請我盡快把漏掉的房租補給他。

    難道我真的忘記匯錢?先不管內心雷電交加,趕快查詢五月的匯款紀錄後,發現的確是我出包,總之先收拾慌張的情緒把費用補給房東,接下來就要想辦法把錢要回來。

    後來也幸運,對方收到消息就很乾脆的把錢歸還,結束這場匯錯帳號的烏龍事件。

    本來覺得這事太蠢還是別聲張,但是這年頭大家動不動就在團購轉帳匯款的,講講我的笨事給大家笑也好,萬一哪天手滑至少還有個怎麼處理的印象,不至於太慌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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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流程我整理到最後面,這邊把來龍去脈再講清楚一點。

    我五月份房租雖然匯款了,但那是不常用的網銀,沒留意到「常用帳號」裡頭的帳號還是舊的就匯了款,而去年中房東雖然沒講原因,但早有通知我改匯到新帳號。

    既然是舊帳號,那應該還是能收到吧?確定狀況後就電話告知房東這個狀況,沒料到那個帳號是他前妻的戶頭,就是因為離婚才請我們改匯款到他的帳戶,既然確定是我耍蠢,那還是乖乖補上五月房租,並且想辦法自己去追回這筆帳。

    雖然不是大錢,但突然多一筆可能一去不回的支出還是個重大打擊,只是抱怨跟生氣都不能解決事情,摸摸鼻子把錢補上後就開始跑流程了。

    先試著聯絡前房東太太,很遺憾,畢竟離婚等於人生重來,電話和Line之類的聯絡方式全盤換過也是人之常情,所以隔了一天沒回應後,我這邊就開始跑程序。

    先把匯出明細整理印出來,同時帶上刷好的存摺和手邊有的聯絡方式、原本要匯的正確帳號等資料過去,越齊全越好,至少要讓收款行確定你是真的弄錯而不是別有目的。

    收款行是郵局,櫃台聽完我的說明後就請主管來處理,確認了明確的細節,也問了我本來想匯款到哪一個帳號,一比對發現帳號差很多,不是簡單的手滑按錯,我只好在櫃台放送房東離婚的溫馨小故事。(他們必須再三確認你是真的匯錯不是有其他意圖)

    因為當場聯絡不到對方,郵局主管就請我留下資料以及填寫一張聯繫受款戶/轉出戶申請書,以便後續處理。

    他們會先試著電話聯絡收款人,如果聯絡上了就會把我的聯絡資料交給對方,如果電話聯絡不到,郵局就會隔一段時間發信通知,第二封信件仍然沒回應的話才會進入下一個程序。

    這個流程一般都需要兩週左右,所以要耐心等待郵局的回覆。

    很幸運走到這邊我就和收款人聯絡上,畢竟是有往來過,也真的有那筆錯誤匯款紀錄,確定我不是詐騙後,對方不廢話的要了帳號,三分鐘後我就收回這筆款項了。

    確定入賬後就傳訊和對方回報並且鎮重道謝,當天下午也收到郵局主管來電,確認我已經收回款項他們才能結案,我也終於能從這大半個月的緊張自責中解脫了。

    ▲那萬一沒聯絡上對方呢?

    那天詢問過郵局的主管,萬一聯絡不上,他們會給我一張證明單,我再拿相關資料到附近派出所報案讓警政系統協助找人,雖然時間會拖更長,但一般小老百姓到這個流程通常就能找到人了。

    ▲但是萬一對方死不肯還呢?

    這下就要進入司法程序去提告了,不管是原告被告,只要跑法院對一般人來說都非常麻煩就是了,腦子清楚的人不會為了這點小錢浪費那麼多時間。

    因此萬一哪天跟我一樣笨匯錯帳號,在台灣這種鋪天蓋地的戶政制度下,能拿回來的機率還是很高,只是要花時間跑程序滿累的,這種笨事我來一次示範就好(泣)

    最後阿啾再把「萬一匯錯帳號後的處理流程」整理一次,希望大家都沒有機會用到。

    ▲如果有對方聯絡方法請直接和對方聯繫
    ▲準備自己的存簿和轉帳明細等證明資料,到收款方的銀行櫃台辦理
    ▲等待對方聯繫(視每間銀行處理程序會有不同時間)
    ▲若對方無法聯繫上,銀行會給一份證明,拿這份證明到警局報案讓警政單位介入
    ▲萬一對方仍不肯還款才會進入訴訟程序,這是民法的不當得利,除非有明確對方拒絕還款的證據才能告侵佔,不要告錯條目囉。

    https://joujou.tw/money-be-back-2021/

  • 報案證明單查詢 在 蔣根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02 09:00:06
    有 161 人按讚

    好友,早安愉快!
    根煌向您報告兩項重要的民生訊息:警政署為避免過去時有所謂「警察吃案」的疑慮,自本月1日起實施「警局報案新制」,將簡化報案流程,不再開立「三聯單」,統一整合為「警察機關受理案件證明單」。

    有鑑於民眾屢有所謂「警方吃案」之誤解,此後警方統一將交通事故時開立的「當事人登記聯單」,汽、機車失竊或遺失的「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四聯單」⋯⋯等各類報案紀錄表透過E化整合,統一格式為「警察機關受理案件證明單」,提升受理效率。

    另外,請駕駛人請注意!新莊、泰山區違規停車委託民間辦理拖吊之「誼通拖吊場」,自本月1日起遷移至「泰山區信華六街35號」,新址臨近台65線快速公路橋下的新莊區中環路3段,距離機場捷運「A5泰山站」步行約14分鐘可抵達。

    新北市交通局亦提醒用車民眾,如遭拖吊時請查看地面上是否留有拖吊車輛車號、保管場名稱及電話號碼等資訊,若字體模糊不易辨識,可利用「新北市政府違規車輛拖吊網頁查詢系統」https://carweb.ntpc.gov.tw/
    或去電語音專線☎(02)2225-7666查詢。

    根煌也要誠心提醒市民好友,不要貪一時方便,將愛車任意違規停放,不僅影響交通秩序與安全,萬一被拖吊時荷包失血,也會影響好心情,屆時難免就得不償失了喔!

  • 報案證明單查詢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25 10:06:59
    有 3,961 人按讚

    【嘉瑜監督有成!
    質詢要求報案一律要有報案單!
    警政署從善如流
    統一受理案件證明單三月起上路!】

    ✅統一報案格式 落實不分報案備案,皆有所憑據!

    嘉瑜與服務處同仁長期服務以來,都會有民眾陳情疑似吃案,或是協助報案等事件,嘉瑜相信在基層員警破案率的要求下,這些問題是早已存在已久的,一般民眾可能也搞不清楚報案跟備案的差別,導致時常有人誤以為備案就是報案,嘉瑜主張民眾只要走進派出所,無論是備案或是報案,警方都應將內容登載,現行的報案程序皆會輸入E化報案系統,並提供民眾完成報案的三聯單。

    反觀備案,多數警局派出所,僅是將報案人的內容及聯絡方式紀錄於所謂備案登記簿上,民眾完成備案後,既無任何證明備案完成的憑據,更無從得知自己案件的後續處理與追蹤結果,才衍生出如此多疑似吃案的問題!

    嘉瑜就在上會期質詢時也表示,眾多民眾目前前往警局報案備案完成後,往往備案後就不了了之,我相信這並非是警局打擊犯罪的本意,且不管是報案或是備案,警察都有責任建立一套系統供民眾與警方內部做查詢。
    如此一來,若真有案件發生時,不僅可以從過往備案紀錄中搜尋到必要證據外,也能讓民眾藉由手中的備案完成查詢單等憑據,清楚明瞭地知悉作為備案人的權利義務在哪。

    而在本月(2月)23日警政署將行之多年的報案三聯單統一格式,改由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作為報案的憑據!根據刑事局設計的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涵括了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維法、失蹤人口、身分不明、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它案類,將來只要民眾向警方報案,都可請求警方開立證明單,以證明曾向警方報案。未來民眾報案證明,將採用統一格式,不再開立「三聯單」,此項政策預計於3月1日正式實施。

    警政署終於落實民眾不分報案備案,皆有所憑據的目標!不僅能簡化報案流程、提升受理效率,也能減少警方吃案,造成許多爭議事件的發生。

    嘉瑜十分欣慰看到警政署從善如流,能採納嘉瑜的建議,積極有效地做出對民眾有利的變革。在新的會期,嘉瑜也會後續追蹤、監督此項政策變革之成效!

    ❗️相關質詢、新聞連結:

    👉20201105 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報案備案分不清?】 https://reurl.cc/9ZR5an

    👉20201123內政委員會【如何落實報案三聯單】 https://reurl.cc/6yQDmO

    👉【報案三聯單走入歷史 警政署正名「事件證明單」3/1上路】https://reurl.cc/R6yj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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