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ER821113 (不要問你會怕)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過失傷害有沒有三聯單?
時間Wed Jan 13 18:24:25 2021
請問一下!
車禍提告過失傷害到底有沒有三聯單?
網路上有人說有,又有人說沒有?
問過身邊有經驗的人說有開還po圖給我看!
但是提告時警察跟我說沒有@@...
網路上很多人說沒開單會吃案
只是想釐清提告過失傷害到底有沒有三聯單?
如果沒有三聯單要如何查詢提告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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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86.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10533467.A.E74.html 推 KKyosuke: 車禍對方跑了沒有?01/13 19:05
車禍當下有報警並開立登記聯單,聯單上只有對方姓名跟電話!只是對方愛理不理的,所以
我去警局提告過失傷害了!
因為我有詢問是否有單據,警察一直強調沒有叫我回去等通知就好!
沒給我任何單據或案件編號!
怕過失傷害6個月期限過期!
特別po文詢問
→ KKyosuke: 如果對方身份確定的話,「得」免開立,但是如果你堅持要01/13 19:07
1.身份確定是警察那邊登記聯單的資料嗎?
因為我手上只有對方登記聯單的車牌、名字、手機
2.如果免開,那請問如何查詢提告案件進度?
因為提告完警察什麼都沒有給我,叫我回去等通知,這樣正常嗎?因為網路上一直說會吃案
!心裡怕怕的!
→ KKyosuke: ,警察還是必須開給你01/13 19:07
※ 編輯: PTTER821113 (114.137.186.46 臺灣), 01/13/2021 19:29:46 ※ 編輯: PTTER821113 (114.137.186.46 臺灣), 01/13/2021 19:43:19 推 KKyosuke: 講白一點就是不需要偵查的案子就可以不開01/13 20:10
@@樓下留言說要有...好亂阿!不懂為何搞的那麼複雜
→ rock0807: 被吃案 告訴期間過了找警察賠更好 因為警察薪水跑不掉01/13 22:59
問題是提完告警察什麼都沒給我,只叫我回去等地檢署通知...只是怕過期,又沒証據(而
且幫我作提告筆錄的警察穿便服)...我怎麼知道是誰
推 monica1203: 六個月向警察提告要有三聯單,正確流程.01/13 23:58
→ monica1203: 警察沒給,就去警政署投訴。但要知道員警姓名或員邊。01/13 23:58
→ monica1203: 說實在,現在警察素質很差...他們能省事就省事01/13 23:58
我打去警政署問問好了!作提告筆錄的警察穿便服也不知道是誰!沒要追究責任,只是想確
認有沒有三聯單而已!
※ 編輯: PTTER821113 (114.137.4.154 臺灣), 01/14/2021 10:36:26 ※ 編輯: PTTER821113 (114.137.4.154 臺灣), 01/14/2021 10:37:51 → PTTER821113: 打電話問警政署了,說開了也沒意義,然後我這邊交通01/14 15:27
→ PTTER821113: 隊也堅持不開...(警政署說如果你堅持要還是能開的 01/14 15:27
→ PTTER821113: ,不開可以檢舉不過要名字跟編號),我也不是想當刁01/14 15:27
→ PTTER821113: 民既然可有可無那就算了!01/14 15:27
→ wim1990: 1.開了真的沒用啊,他只要不送就是不送,案件就是卡住,01/14 21:25
→ wim1990: 卡了你再去處理他吧。 01/14 21:25
如同我上面留言所講,可有可無就算了!
第一次發生,難免不知所措,只是不懂簡單的事情怎麼那麼多答案!反正我最後打給警政署
問的答案是沒意義,所以我就沒開!警政署也一直問我有沒有要檢舉人,我說我的目的不是
檢舉,只是想處理事情!
→ wim1990: 2.只要你在期限內提出就不會超過,另外車禍過失傷害本來 01/14 21:25
→ wim1990: 就沒有什麼鬼證據,就只有你們發生的事實而已,要嘛就什01/14 21:25
→ wim1990: 麼行車記錄器還是什麼監視器影像罷了。01/14 21:25
推 jay111101: 不懂你堅持三聯單的意義是什麼?重點是你有沒有做筆錄01/14 23:13
筆錄有做!不是什麼堅持不堅持啦!事情發生了,就只是想處理而已!只是不懂網路上有人
說有,有人說沒有,所以才po這篇文!
警政署也問我強強要開的話警員還是得開,要不要檢舉,我說只是想處理事情而已,不是要
懲處誰啦!既然你說無意義,那就算了!
→ jay111101: 啊!有做代表正式提告就沒有六個月期限的問題了01/14 23:13
再次強調!提告筆錄有做就代表正式提告!
警政署也說這種有無三聯單都沒意義!
謝謝樓上各位大神用心解答!一生平安!
※ 編輯: PTTER821113 (42.73.1.101 臺灣), 01/15/2021 05:43:43 推 JustSad: 沒經驗搞不清楚狀況本來就很正常01/15 11:24
→ JustSad: 三聯單方便查閱追蹤案件處理情況 01/15 11:24
→ JustSad: 是否提告、報案成功,關鍵重點是筆錄。01/15 11:25
→ JustSad: 沒有筆錄,怎麼調查案件?怎麼提告? 01/15 11:26
→ JustSad: 有開三聯單,因為可以查閱案件進度01/15 11:26
→ JustSad: 不太可能被吃案,大家就以三聯單為重點。 01/15 11:27
→ JustSad: 開三聯單,並不代表提告成功。 01/15 11:28
推 JustSad: 簡單說,報案警察本來就要辦理。01/15 11:31
→ JustSad: 有警察很積極,有的會吃案或忘記和裝死。 01/15 11:32
→ JustSad: 上次我提告,警察當時並未製作筆錄。01/15 11:33
→ JustSad: 快逾期,我又到警察局詢問,他們才說忘記。 01/15 11:35
→ JustSad: 有時候未必是故意吃太忙忘記也有。 01/15 11:35
→ JustSad: 開三聯單此時就能提醒作用避免失誤。 01/15 11:36
→ JustSad: 而且每個縣市習慣不一定一樣01/15 11:37
→ JustSad: 天龍國範圍,沒開三聯單一定被講吃案。 01/15 11:38
→ JustSad: 有幫你做筆錄送件,沒開三聯單不必檢舉。01/15 11:39
→ JustSad: 沒做筆錄,沒開三聯單一定要檢舉。01/15 11:39
謝謝解說!
推 love110257: 可惜不能噓不然真的很想噓。你以為過失傷害是什麼案 01/16 07:57
→ love110257: 件喔...對方名字那些都有還要吃,你會不會笑死人01/16 07:57
→ love110257: 又不是什麼多嚴重,或是難以偵破的案需要到吃案,別01/16 07:58
→ love110257: 往自己臉上貼金好嗎01/16 07:58
呃...!理性別戰阿!本次po文是想釐清有無三聯單而已,簡單的事情不只每個縣市不同,
連每個單位也說法不一,才衍生出來的!我已經打去警政署問清楚了!也謝謝你幫我留言解
答啦!
→ love110257: 何況啦,如果真的吃這件了,超過半年讓你不能告,讓 01/16 08:00
→ love110257: 你權益受損不能索賠,那倒霉的也是警察,哪個白癡警01/16 08:00
→ love110257: 察會為了這鳥案件去背責任01/16 08:00
※ 編輯: PTTER821113 (223.137.220.115 臺灣), 01/17/2021 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