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基隆喜市凶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基隆喜市凶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基隆喜市凶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基隆喜市凶宅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51的網紅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0529剛出社會就被騙:一百萬元的社會學費@文/陳泰源 【前言】 「被騙」似乎是人一生當中必定經歷的事情,無論是感情上還是錢財上,我也不例外。誰叫我剛出社會沒經驗又蠢到容易相信別人,急於成功還有一點貪心。 教訓很痛,但只要不貳過,失去的金錢都是值得的。 【做房仲的起心動念】 2010年...

基隆喜市凶宅 在 孟庭謝謝ㄋ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10 04:10:21

#孟庭招生接案中  要開始努力收學生接案了,我整理了一份目前我能想到跟授課相關的資料,包括我個人歷年的經歷和上過課的學生回饋等等。 如果有朋友想學民謠吉他或唱歌,或是有什麼案子可以介紹的,請大家多多關照! (因為文章太長,會把寫不下的放在留言處  🎶民謠吉他課程內容...

  • 基隆喜市凶宅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29 23:15:21
    有 10 人按讚

    200529剛出社會就被騙:一百萬元的社會學費@文/陳泰源

    【前言】

    「被騙」似乎是人一生當中必定經歷的事情,無論是感情上還是錢財上,我也不例外。誰叫我剛出社會沒經驗又蠢到容易相信別人,急於成功還有一點貪心。

    教訓很痛,但只要不貳過,失去的金錢都是值得的。

    【做房仲的起心動念】

    2010年06月我在市議員黨內初選落敗後,對政治這條路已經心灰意冷,決定轉換跑道棄政從商,也確定要捨棄固定底薪的工作改做業務,可又不曉得做哪種比較適合?

    我問自己:窮人買得起保險嗎?(可)、窮人買得起汽車嗎?(可)、窮人買得起直銷產品嗎?(可)窮人買得起房子嗎?(不行)。

    我又問自己:參選後是否覺得錢實在是太重要了?(是)是否覺得多認識一些有錢人對自己肯定有許多有形與無形的幫助?(是)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既然如此,假設我要賺一百萬元,如果是作保險或直銷,可能我的時間就要分給一百名客戶,但如果是做房仲,我只要專心經營一、兩位客戶就可達成,對嗎?(是)

    就這樣,幾經自問自答後,便決心做房仲。

    【我與鄧騙是怎麼認識的?】

    與朋友聊天時,得知房仲這圈子很競爭,還聽說同事、學長姊基本上是不願意教菜鳥的,畢竟,教會了也就多一位對手,可我在從零開始的摸索階段,沒人教肯定事倍功半。

    我突然想起,在初選期間曾經於南京東路四、五段掃街路過一間《建O房屋》,進去拜票時與一名店長交換名片,他叫—鄧國全(以下簡稱鄧騙)。他泡茶請我喝,我也藉機小歇與他打屁,印象蠻不錯的。

    我回去找到名片並與他聯繫,他告訴我最近調去大直擔任店長,邀請我過去與他聊聊。那是我第一次去大直,明水路561號,店名叫《全球富邦房屋》,是由一群投資客共同創立的自有品牌的房仲公司,由於店內才剛裝潢好,還是座落在傳說中有錢人聚集的豪宅區,坪數大又氣派覺得好吸引人。

    鄧騙告訴我,房仲有多好賺,比中樂透的機率高出許多,動不動就是幾十萬、上百萬元的收入。我告訴他,我很茫然也有點害怕,畢竟沒做過業務,也覺得房子動不動就要幾千萬甚至上億元,好像距離我很遙遠?他安撫我,要我別擔心,他會找人教我,只要我肯學、肯努力,做房仲一點都不難。

    我記得他對我說過一段話:「房仲其實用到的專業知識很少,幾個小時就學會了,真正困難的是搞懂人心,你都參選過市議員,肯定沒問題的。」我想,他已經從一般房仲升格為店長,有他罩我放心不少,便答應隔天就來上班,全然把自己託付給了他,並在2010年07月28日取得營業員證照,正式邁向房仲這條路。

    【如何被騙100萬元?】

    從業半年左右,2011年初的某日,店長突然問我是否有興趣投資?我回:「當然想阿,可是負債中,何況我連一間房子都還沒有成交呢!」

    接著,店長拿出一疊關於「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40號二樓」的資料,裡面有房屋權狀影本、買賣契約書,還有賣方、買方(公司股東)的簽名與蓋章。

    鄧騙說:「你看看,這間我們買的價格多便宜阿!最近才剛簽約,等過戶後就要立刻再賣掉賺價差,要不要入股?交屋後就不行囉~」

    我問:「喔?買得很便宜?(耳朵豎起來)那賣掉後,要怎麼算利潤呢?」(其實我根本沒仔細看,也不懂基隆路二段的行情,想說,鄧騙說便宜我就相信了)

    鄧騙:「50萬元1股,一旦房子賣掉,就給你投資報酬30萬元,也就是連本帶利共80萬元,如果到了年底還是沒賣掉,照樣連本帶利算給你。」

    我說:「挖~……可惜我沒錢。」

    店長語重心長地說:「從事房地產,當投資客賺錢比較快,做房仲,房子要賣幾間才能致富?我就是看你負債,希望你早點賺到錢,『讓你父母早日對你刮目相看』(這句話真是打中我心),想說眼前這個穩賺不賠的機會趕緊報你知道,沒關係啦!不勉強。」

    2011年那時,仍處於投資客盛行、瘋狂炒作、短進短出的年代。我想:他說得對,而且能做到店長這個職位不可能會騙人的(如今的我,不懂為何職稱叫店長就能把我唬住?),何況他也知道我負債,要騙就去騙有錢人,騙我幹嘛呢?

    於是我跑去說服爸媽,可爸媽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利潤高到令人存疑,為何店長不自己賺要分享給我?何況我跟店長認識不到半年。我說服不了,當下有點生氣,覺得為什麼父母都不相信、不支持我呢?

    後來我跑去跟一位高中同學報好康,他聽完相當有興趣,只是也很謹慎並要我當「保險」。他說:「我不認識你店長,我是因為相信你才敢拿錢出來,所以窗口只對你,如果你保證這個投資獲利絕對安全,就好。萬一發生意外,你要負責。」

    我轉達同學的意思給鄧騙,沒想到,鄧騙也希望窗口只對我,鄧騙的說法也跟同學一樣,說他不信任我同學,而且他是希望給我賺。(事後想想,鄧騙應該是認為我的個性溫和,討債比較不兇,債主如果是我,對他比較好。)

    總之我答應了,於是跟同學拿了50萬元給鄧騙,後來爸媽得知了,隨即拿出50萬元給我,告訴我:「你把50萬元退還給你的同學,反正都要被騙,欠家人錢,總比欠外人錢好。」

    我告訴同學,可他說:「我錢已經領錢出來了,那也是有利息成本在耶!」

    這時我起了貪念:既然同學不想退錢,而我手邊頓時多了50萬元,那就乾脆投100萬下去吧!這樣回收時連本帶利共160萬元耶!

    結果,我又把爸媽給我的50萬元給了鄧騙,並在2011年的01月04日與店長簽下「投資協議書」,店長收錢時還語帶詼諧地說:「唉啊~這樣我賣掉這間房子可以分得的利潤又更少啦!」我聽了覺得不好意思,只能傻笑並感謝鄧騙給我這個賺錢的機會,期待交屋後趕快賣掉、趕快分錢!但,事情沒有預期那麼順利。

    後來,公司氣氛很奇怪?常有黑衣人來找鄧騙,三不五時公司就被神秘電話奪命連環call,每次我接了,對方都都不講話,不斷被騷擾!有次更誇張,一堆類似警察的人到店裡蒐證,現場大聲喝斥叫我們不准動,接著開始對每個人的辦公桌翻箱倒櫃。

    我驚覺不對,想到怎麼股東們看到我都沒提到我有插股?而且店長這陣子怎麼常常跑林森北路花天酒地,最近也神隱不上班?我趕緊問其中一位股東,股東說,他們壓根不知道我有入股,而且那間基隆路二段的案子,鄧騙也無權介入。

    我趕緊去電聯繫並要鄧騙給個交代,鄧騙說:「我答應要給你的就一定會給你,契約已經寫得很清楚,現在房子還沒賣掉,年底也還沒到,我並沒有違約。」好吧,只能姑且相信,希望自己只是多慮。

    就這樣一直拖著,不小心拖過了2011年06月,那時奢侈稅剛實施,被規定兩年內不能買賣,否則要被課以重稅。沒辦法,只好忍住繼續等,直到年底期限到。由於我已經覺得公司怪怪的,所以那時我已經跳槽至附近的《台灣房屋大直店》了。

    到了年底,我再次與鄧騙聯繫,他竟然說沒錢,請我給他時間,可我已經無法信任他,何況同學也在等我還錢,我要求他無論如何至少要先還我本金,但他還是辦不到。

    我說:「你根本就是騙我,我要告你詐欺!」

    鄧騙聽到我要告他,態度瞬間由軟轉硬:「你去告告看阿?看我會不會告你高利貸。」(靠!原來還有這一招!)

    我整個理智斷線,一直想找他出來,也還好他暫時躲起來,不然可能我會做出玉石俱焚的事情,弄不好,我打死他,上了社會新聞坐牢去,一生也毀了。

    【結論】

    後來鄧騙鬧失蹤,我告他,直到被法院傳喚時才又出現,他跟法官哭訴,說他中風,目前也沒錢還。就這樣,法院能做的就是換得一張紙給我(債權憑證),等哪天他有錢了才能跟他要。

    也從同事們輾轉得知,鄧騙當時騙了很多人更多的錢,縱然他日後有錢,我也不會是優先被還的咖。也知道詐欺罪其實是很難成立的,就算贏了官司罪刑也不重,很多騙錢老手就是經驗老道,所以根本不怕被告。

    至於那位高中同學,我把錢還清之後便與他絕交,因為他明知道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卻還堅持跟我算利息,那也就算了,沒想到他竟然不願意讓我定時定額還款,總想著「我可以跟我爸媽要啊?」三不五時就催我還錢,有夠自私!

    我曾看過一段話:無論你遇見誰,他都是生命該出現的人,決非偶然。很多親友總是說:「恭喜你這麼年輕就被騙,有人到了老才被騙,連棺材本都沒了,有夠悲慘。」當年,我覺得這只是安慰人的狗屎話,現在,則非常認同。

    知道痛才會成長,我感恩剛出社會時就被「騙子領進門」,實在幸運。但我更希望讀者們可以不用親自體驗過這些經歷,看過我的故事就知道該如何趨吉避凶,少走冤枉路。

    總之,我前後總共負債300萬元就是這樣來的(選舉200萬元,加上被騙100萬元),從業的第2年起,開始我「超自虐的省錢人生」,那又是另外一段刻苦的故事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5/200529_29.html

  • 基隆喜市凶宅 在 小胖子的陽春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2-28 18:38:42
    有 263 人按讚

    今天是228, 歡迎廣傳分享什麼才是228的真相
    歡迎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檢驗這篇文章的真偽, 還歷史一個公道
    https://newrocreport.org/archives/2884

    迷思1:二二八事件爆發於2月28日。

    事實:
    天馬茶房的緝菸事件,是發生在2月27日。官方之所以用2月28日命名二二八事件,是因為就在這一天早上,民眾闖入專賣局台北分局,當場打死2人、毆傷4人。隨後並繼續前往總局和前後任的專賣局局長私宅行兇,只是因總局已有防備、前後任局長也正好不在家中,才沒有釀成慘劇。2月28日,是群眾開始無差別使用暴力的開端,這是「二二八」的原始意義。

    不同的團體,對於同一個事件,就會有不同觀點。好比說共黨系統謝雪紅的「二七」部隊,就是以2月27日來命名的,他們當然不會承認28日群眾有什麼不合理的行為,要說群眾的道德至高點,拿27日的事情來講才是名正言順。
    ===================
    迷思2: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是專賣局查緝私菸時不當使用公權力造成民眾死傷。

    事實:
    當時被追打的,反而是專賣局的查緝員與隨行警察。

    延伸資訊:
    我們現在認知的天馬茶房緝菸事件的樣貌,主要是來自一個藝術作品,也就是黃榮燦所製作的版畫「恐怖的檢查」。在版畫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動朝著民眾開槍的便裝緝私人員,也可以注意到,畫面中也有一群手持長槍、身穿制服的人,用槍托敲擊民眾。民眾則毫無招架之力,只能逆來順受。

    實則現場的情況是完全相反。

    從法庭供詞還原案發現場,6名查緝員、4名警察,並非人人帶槍,這是因為陳儀禁止在市內查緝時帶槍,偷帶的拿的也是手槍,不會大張旗鼓持長槍。他們來到天馬茶房時,就跟我們現在看到警察在夜市抓攤販一樣,警察還沒到,攤販早就望風而逃,只是當天逃得急了,地上滿是私菸,而林江邁一介婦人,跑得慢了,這才被抓到。

    在發給林江邁收據的同時,旁邊已經有人開始鼓譟不滿,並扔擲石頭物品,一名查緝員急忙甩開抱著他不讓走的林江邁,這才用槍托敲擊她頭部,他在法庭上辯稱林江邁可能是被旁人丟的石塊擊中,但法官沒採信,判了他4年6個月。

    要知道,故意傷害罪法定刑度是三年以下。刑度頂天,再加上公務員身份加重二分之一才會判到四年六個月。在刑法中,殘人肢體或五官致難以回復正常的傷害行為會被歸類為「重傷害」,除此之外從皮破擦傷到摧筋斷骨的事件就會落入普通傷害的範圍。而以槍托擊傷頭部在普通傷害的刑度要能頂天,這並不能算是很尋常的裁量。

    另一名被群眾追打的查緝員,姑且不論他是鳴槍示警誤殺路人還是慌忙逃命中還不忘蓄意謀殺了一名看熱鬧的民眾,同一個審判庭中,他居然被判了死刑(上訴後改判10年)。過失致人於死的刑度是兩年以下,故意殺人罪才是十年以上。無論是死刑或十年以上徒刑,這是故意殺人罪才會達到的刑度。要判到死刑,更是必須其行為達到窮凶極惡、人神共憤的程度。而地方法院做出的死刑裁判,與其說是針對事實的量刑,更像是對民眾訴求的回應。
    ================
    迷思3:二二八事件是外省人與本省台灣人之間的衝突。

    事實:
    狹義的二二八事件,是台灣的資產家與圍繞著資產家謀生的底層民眾,反撲左派計劃經濟性格強烈的陳儀政權。而同樣是本省台灣人,農民、工人就沒有參與進來。

    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還要包括了「反對陳儀的陣營」與「陳儀政權」之間的鬥爭,以及「反對陳儀的陣營」他們彼此之間的內鬥。而反對陳儀的陣營中,並不只有本省台灣人;站到陳儀這一邊的,也並不都是外省人。
    ================
    迷思4:二二八事件起因是「官逼民反」。

    事實:
    官逼民反說,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的農民與工人並沒有參與動亂,甚至到了事件後期,工人還站到了陳儀這一邊,跳出來反對由民間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擬定的處理大綱。

    而既然衝突的雙方從來也不是「本省與外省」,則官逼民反說,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暴民不只是攻擊官署,還要針對性的攻擊外省人。

    延伸資訊:
    天馬茶房周邊是私菸銷售的大本營,有銷貨當然就有供貨的,有供貨的當然就有走私的,走私當然不會空船而歸,他們也會把本地貨運回去賣,整體是一個跨境的走私集團。與台灣對接的,主要是對岸的福州、廈門,另外還有香港、沖繩、日本、朝鮮,最遠也有中國東北。

    你可以注意到,這些地方都是二戰時大日本帝國的勢力範圍。走私集團最早的源頭,可以追溯到五四運動時所盛行的抵制日貨運動,導致日貨進口地下化。當時日本對中國還享有領事裁判權,大量的台灣人就以日籍的身份,進入中國沿海的城市大搞偏門,中華民國的警方抓到了,

    也只能送當地領事館。中日關係惡化後,日本政府繼續支持這些人在沿海的武裝走私活動以打擊中華民國的關稅收入,因為關稅收入是中華民國當時僅有的穩定歲入。早在此時,台灣的走私集團,就和時任福建省主席的陳儀,有過精彩的交手紀錄,走私集團一度幾乎被消滅。

    1941年中華民國對日正式宣戰,撕毀《中日通商行船條約》,廢除領事裁判權,但此時沿海城市基本都已經被大日本帝國佔領,走私活動更為直接。在長達二十多年的過程中,兩岸的資本家建立起了檯面下的通商管道,這個模式在戰後繼續運轉,只是台灣已經易主,原本支持走私的大日本帝國已經垮台,換了走私集團命中的煞星陳儀上台。在陳儀延續日本時代的政策,以專賣收入作為台省主要財源之一的大方向下,陳儀嚴打走私的作法,就激起了走私集團的反撲。

    這就是我們在事件初期中看到的,專賣局受到民眾針對性的攻擊。

    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是在中國沿海做偏門的,在戰後滯留中國沿海各城,遭到當地居民與政府報復性的清算,在官民聯手迫害下,狼狽逃回台灣(他們並不知道經費與美方船隻是陳儀安排的),也因此在二二八事件中,特別針對外省人攻擊。

    在事件的初期,準確的講是1947年的3月2日以前,陳儀就透過當時的商會會長蔣渭川,以絕不追究個人刑事責任的優厚條件,勸退了其中的絕大部分。狹義的二二八事件,到此基本算是結束了。

    而陳儀拿這批人束手無策的狀況,暴露了當時陳儀政權實力的空虛,反對勢力趁機蜂起,這就是廣義的二二八事件。這些人中,有表面上是台籍日本兵實際由共產黨領導的、有潛伏在三民主義青年團中的共產黨份子、有美國支持的知識份子、有國民黨內反對陳儀的派系、有親日的勇武派、有地方的實業家、有前述的走私集團、有因為侵佔日產與陳儀政府發生糾紛的……不一而足。
    =============
    迷思5:戰後,外省人抱持勝利者的優越感,對於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

    事實:
    當年中華民國派來接收台灣的外省籍官員,都是與日本有深厚淵源的人,與說日語的台灣人溝通,完全無障礙。陳儀本身更是如此,他不但早年留學日本,娶了日本太太,他在來台灣之前的福建省主席任內,就飽受輿論攻擊他「親日」。任台灣行政長官時,還因為留用日本人太多、又把日本時代的台籍官僚(含警察)大部保留了下來,被台灣人一狀告到蔣介石那邊,說他重用日本人、歧視台灣人。

    對滿是日本風的臺灣,充滿著排斥與歧視的心態的,主要是兩種人,第一是當時的本土派,特別是在日本時代大受迫害的本土左派。第二,則是堅定的親日份子,他們看不慣那些原本在日本政府服務、卻跑去中華民國繼續做官的叛徒。

    延伸資訊:
    弄清楚這一點,就不會弄錯像是陳朝輝這種案件。

    陳朝輝,台北工業職業學校礦冶科畢業,自己與妻子兩人在日本時代都是國語家庭出身,父親為日本早稻田大學的畢業生。陳儀治台灣後,陳朝輝受到臺灣省煤礦公司基隆煤礦的重用,在1946年11月升助理工程師。二二八期間,在21師尚未登陸前,曾經收留一對外省夫妻在家裡避難。3月14日,陳朝輝回煤礦公司上班,遭到身穿黑色軍服、說日語的數人帶走。屍體發現時是用日本軍用綁腿布矇眼,嘴中塞棉花,手反綁在後、絞鐵絲,腳也用鐵絲綁著,還綁一塊石頭。(資料來源:《基隆雨港二二八》,頁58-60)

    現在主流見解卻還是認為此案是國軍整21師在清鄉時幹的,連家屬都深信不疑。
    ================
    迷思6:國民黨政權以「漢奸罪」清算原是日籍的台灣人。

    事實:台灣人「不適用」漢奸罪。
    為此,司法院還曾在民國35年做出了一則司法解釋,明令:

    「台灣人民於光復前已取得日本國籍,如在抗戰期間內,基於敵國人民之地位,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應受國際法上之處置,自不適用懲治漢奸條例之規定。」

    事實上,當年陳儀是用的是戰爭罪,而不是漢奸罪,來處理像是辜振甫、葉廷珪等人涉及的案件。

    差別在於,漢奸罪會連帶沒收財產與禁止擔任公職(即使無罪亦禁止擔任公職,這是因為有所謂雙面諜的狀況)。這就是為什麼現在辜家依然有錢,而葉廷珪後來可以馬上出來選舉。

    在當時的人眼中,用戰爭罪處置這些人,其實是一種把這些人保護起來、免受戰後仇日者迫害的做法。

    由於陳儀是台灣行政長官,權力比一般省主席要大得多,如果他願意的話,他是可以發布台灣一地適用的法令,真的把這些人以漢奸罪處斷。但陳儀沒有。
    =================
    迷思7:外省人壟斷權位,台灣人因為不會講國語而被歧視,難以擔任公職,擔任公職的,薪水也只有外省人的一半,差距比日本時代相較於日本人還大。

    事實:
    相較於日本統治時代的五十年,台灣人擔任公職的比例,無論是高中低階,在中華民國時代的第一年都是瞬間爆量。日治末期,台籍僅佔整體公務員的55.53%,這個數字到了二二八事件當時,已經來到了72%。

    國語、中文不好沒關係,只要肯學,陳儀大量開辦了在職中文補習。此外,當時的政府公報都是中文、日文雙語發布。反而是因為當年公務員待遇不好又經常欠薪,大量的台灣人寧可待在民間也不願意繼續擔任公務員,這個現象最明顯的是在醫務人員,還引得長官公署發布署令,棄職或違法兼職的醫務人員,不發給開業執照。
    值得一提的是,維基百科中的二二八事件條目中,引述李筱峰《解讀二二八》,稱:

    「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這是一段偽造的資料,何漢文根本沒有說過上面的話,他原文反而是「稱讚」長官公署時期任用台胞狀況已經大幅改善:

    「此固較之日本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資料來源:〈臺灣二二八事件(2)〉,《國史館》,檔案管理局藏,檔號:A202000000A/0036/2212002.58/1/0001/002/0031)

    至於薪水的問題,由於薪津都是法定給予,並不會出現同一級職,只因為省籍不同所得就有差異。

    延伸資訊:
    硬要說的話,同一級職的台籍公務員與外省籍,要新津出現差距,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領外派加給的外省人。但這一種人僅限於受長官公署出具公函特別邀約來台任職的外省人,台籍非外派,當然沒有加給。

    第二種,是因為部分在台機關,是中央機關,好比說郵政。由於中央不像陳儀那麼好說話,堅持這些郵政人員必須先通過考試才能任用,雙方就僵持在那邊,在爭議解決之前,為了維持機關運作,只能先將這些人先掛在省底下臨時僱用,這部分的確就會出現「臨時雇用者的薪津」與中央「正式雇用者的新津」有所差距。但這也僅限於中央在台機關,並且也不是因為省籍差異所造成的。
    ===============
    迷思8:來台的外省官員都貪污腐化。

    事實:絕大部分的所謂貪污案,都是張冠李戴。
    這些不只職稱、事件,連名字都會寫錯的報導,之所以能夠引用至今,是因為這些報導並不是登在台灣境內的報紙,而是透過共產黨的宣傳系統,發布在上海。當年的上海民眾並不了解台灣的政局,後來台灣的黨外人士不知為何又大量引用共產黨的宣傳資料來理解二二八事件,所以才導致這樣的結果。

    延伸資訊:

    最明顯的例子,是所謂的「李卓芝貪污案」。
    這個案子是要指控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擔任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的任上盜賣印刷機、貪污兩千餘萬的事情(請參閱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

    事實上,李從未當過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他是專賣局台北分局的分局長,上任幾個月,就因為沒能留住日本員工和發生一件底下人的貪污案而引咎辭職。在他辭職的時候,印刷紙業公司(那時還不叫這個名字)還未成立,還是日本員工繼續經營的監理階段。印刷紙業公司(昭和纖維加臺灣紙業株式會社)的總資產價值大概只有44萬台幣左右。

    而且此人也不叫李卓芝,他叫李卓「之」。

    原始爆料者寫錯後,後面所有人不查證照抄,這個「之」就一路錯到今天。台灣本地的報紙有提到此人的可都沒寫錯。這個案子在台灣本地的資料不存在。

    其他如葛敬恩侵吞黃金案,侵吞黃金的其實是美軍。在上海變賣,所以案件從上海紅回台灣,台灣人並不了解。此軍官最後在美受審,日方證人,也就是送黃金的日軍,也押到了美國作證。辯方律師攻擊日軍對美軍有偏見,供詞不可信,最終陪審團沒能達成一致決,差兩票,嫌犯無罪獲釋,此事不了了之。日本人想在遣返中間得到方便,行賄一個地方官員、還只是個秘書長,根本無用。
    再如陸桂祥夥同裘區長變賣日方物資獲利5億元台幣(一說1億)、放火燒縣政府煙滅證據案。

    此案件是上海媒體爆料的,用的幣值是「法幣」,現在幾乎所有引用的人都將它自動換成台幣,也就是誇張了30倍到50倍。當年度台北縣政府總預算僅有2億台幣。

    此外,縣政府失火,是貪污案件見報之後4個月才發生的事情,而且起火點是三和銀行,縣政府是被波及的。

    陸桂祥的案子,其實是原告變被告。

    縣長舉發底下的區長貪污,區長逃回上海後,上海媒體(上海聯合晚報,背後金主為中共上海局)再爆料這些貪污都是縣長指使區長幹的。

    這名區長,是如假包換的共產黨員,化名裘伯紀,本名裘振綱。此人大有來頭,因為他的媽媽是辛亥革命元勳尹維峻,包括裘自己和他的妹妹,都是忠實的共產黨員。妹妹化名「左克」,就是「左派布爾什維克」,1941年跟日軍作戰死於河北,才21歲。這樣一個有字號的角色曾經來過台灣,台灣幾十年來居然無人發現,可謂無能。

    而會引述以上這些案件,用來論證長官公署官員貪污腐化的人,他們最原始資料來源,其實都同一筆:

    張琴,〈台灣真相〉,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1991年版,頁141-143。

    執筆的人叫做張琴。但這是筆名,他真名叫做胡允恭。長官公署時期化名胡邦憲來台任職,擔任宣傳委員會委員兼圖書出版組主任,他來寫長官公署貪污,感覺上就成了長官公署內部的人爆料自己人貪污,實則他是資深的中國共產黨員。

    他透過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刊物《文萃叢刊》發表,反正是在上海爆料,隔著台灣海峽,上海輿論界也搞不清楚臺灣到底怎麼樣。我們現在也輕信他的資料,只是以前上海人隔著的是空間,我們隔著的,則是時間。

    (資料來源:胡允恭,〈臺灣二二八事件真相〉,收錄於李敖編,《二二八研究續集》,頁23-50。)

    而真正比較確實的貪污案,基本都是監察院自己舉發的,後來有些判有罪,而一般會被引述的,反而是那些被判無罪的,而且幾乎不見有人會去看判決書,去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們被判無罪。
    =================
    迷思9:外省政權掠奪台灣的物資。

    事實:由於美國不願意讓日本負擔戰爭賠款,因此將海外的公私日產充當戰爭賠款賠給了中華民國。

    延伸資訊:
    日本的戰爭賠償問題,最早可追溯到〈波茨坦宣言〉。該宣言確立了索賠兩大原則,即要求日本以工業設備及產品等實物賠償、賠償應以日本人民能維持合理生活水準為前提。

    1945年9月3日,國民政府以備忘錄,向美國大使館聲明中國政府決定沒收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以及日本在華經營之事業,以抵償日本侵略所受之重大損失。美方回以「關於日本在華公私財產,對中國政府將之沒收一事並無異議。」

    (資料來源:秦孝儀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第七編:戰後中國(四)》,頁35-36)

    而日本在台灣之公私財產能否視為上述所謂「日本在華之公私財產」?中國戰區美軍總司令魏德邁為此請示美國陸軍部。美方則回覆,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台灣地位的安排,台灣視同其他日本在中國的佔領區一樣,業已回到中國的控制。

    (資料來源:陳翠蓮,《重構二二八》,頁105-106)
    =================
    迷思10:國軍駐軍軍紀敗壞。

    事實:
    部隊一定會有軍紀事件,但客觀地來說,當時所謂軍紀敗壞,並不見得真的是軍人所為。因為當時正值戰後,大量軍人被裁員,而許多並非軍人的平民,也喜歡穿著軍服到處走,甚至是打著軍官之名招搖撞騙,舞刀持槍者亦所在多有,一般老百姓根本難以區分真假。當時的國民政府、台灣行政長官公署,都曾經下令嚴查,禁止一般老百姓穿軍服逛大街。

    而那些由真正軍人犯下的嚴重軍紀事件,當事人幾乎都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受審後直接槍決。

    延伸資訊:
    軍服除了耐穿之外,由於當時大眾運輸都有軍人票,只要穿軍服、或是假借復員返鄉的名義,就能獲得許多優惠,因此大家趨之若鶩。

    「案准國防部本年十一月廿九日勤憲軍字第二八一四號公函開:「查取締非軍人穿著軍服,迭經政府明令禁止,並飭由憲兵司令部登報公告在案。近查,軍人服制改革以來,各地文職公教人員及一般民眾學生,競好奇異,常有穿著軍服及類似軍人服裝者,實屬淆亂軍容,亟應禁止。除分別函呈外,相應函達,即請通飭嚴加制止為荷」等因;奉此,合行電,希遵照。」

    (資料來源:〈電各縣市政府為奉令制止公教人員穿著軍服,轉希遵照〉,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公報,36:夏:1,頁14。)

    另引三則民眾冒充軍人犯案的報導作為參考:



    【中央社訊】本市近常發現有冒稱憲兵之歹徒,持刀執械,藉搜查密藏武器名義,侵入民家行劫。憲兵隊據報,派員嚴密調查,於十月九日有流氓林軍先一名,匿局本市北門街民義旅社,冒稱憲兵特派員,犯案累累,作惡多端,已由憲兵隊捕送有關機關究辦。(資料來源:〈冒稱憲兵,歹徒就逮〉,《民報》,1946年10月21日)



    【高雄訊】在左營方面,惹起的海軍軍人之不法行為,尚未完結之時候,日前穿軍服之怪漢投宿高雄市某旅社,每天呼入遊女,花天酒地經過幾天後,旅社之主人,由怪漢請取宿費八百元及代墊的遊女之纏頭等,此時該怪漢露出惡相,擬出拳銃自稱他是軍官,脅迫旅社之主人,現尚未解決。

    (資料來源:〈要錢!你不識六響仔嗎?參客竟是李逵。投宿人花天酒地,要取值現羊羔面〉,《民報》,1946年1月29日)



    【新竹市訊】葉在瑞浙江餘姚縣人,四十八歲,自昨年十二月底,離開軍籍流浪到本省覓職,上下不就,生活遂告困難,竟意圖不法,乃於台北某印版店,偽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用箋,又在高雄某刻印店,仿冒陳長官私印,文曰「陳儀之印」偽造行政長官命令、通行證明書,派偽令等八紙。又在嘉義火車站拾得省公署農林處封條一張,便穿佩少校軍服自稱緝私大隊長,自今年五月廿三日至同月廿八日,前後五次,往竹南區後龍鄉公司寮港及台中梧棲港,以緝拿私運◯類行商為名,向貿易商某某公司、船頭行等五處,假稱奉陳長官密令,示以文書、封條,脅迫敲詐。走私的人等信以為真,以旅費名目,被詐去台幣共三萬二千元。事被竹南區警察所司法主任馮清浪,指揮警員楊長波緝獲,現在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受審云。

    (資料來源:〈偽造長官圖章,假冒軍人行敲詐,竹南警察所緝獲騙子〉,《民報》,1946年8月17日)



    願以真相破解迷思,以此紀念二二八事件。

  • 基隆喜市凶宅 在 銀色快手(Silverquick)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8-12 18:36:41
    有 10 人按讚


    我很確定所有人都喜歡想像自己心裡有一個其他人從來無法窺探的完整世界,不過我相信這些世界絕少如此完整。——摘自《掛在地圖上的狂想者》
      
     
    〈活水來冊房初訪紀實〉

    我很確定所有人都喜歡想像自己心裡有一個其他人從來無法窺探的完整世界,不過我相信這些世界絕少如此完整。——摘自《掛在地圖上的狂想者》
      
     
    〈活水來冊房初訪紀實〉
      
    必須承認不只一次想去造訪神州先生的藏書閣,在我腦海裡的想像,它必然如《百鬼夜行抄》漫畫裡蝸牛爺爺的書齋,在木質地板上鋪著榻榻米,幾乎觸及天花板的書牆,隨處都是各類的絕版文獻和妖怪圖鑑、奇談集,甚至有畫軸繪卷充滿不可思議的地獄圖和殘忍的民間故事。
      
     
    走進其中,你會感覺到空氣正增強它的密度,古老的言靈和夢占使用的獸骨,化身成蟲的文字在燈光打開的那一刻,窸窸窣窣快速地鑽回書堆裡,不想讓你見到牠們出來散步的畫面,或許還能聽見某幾本書在暗處竊竊私語,交換著當年還未查明的一些信息,或對於不明來歷的造訪者發出各種偏見和質疑,認定人們索求知識純粹只是一種盜墓者的心態,他們殫精竭慮、挖空心思,僅僅為了覓得坊間難尋的孤本,能親睹藏家的夢幻逸品,以滿足己身俗不可耐的獵奇心理。你會側耳傾聽書本們的交談,說不定意外洩漏了主人不可說的秘密。
     
     
    想像著某一面牆其實隱藏著機關,打開之後會有個蟲洞,通往不同的時空,從宋代活字印刷到古騰堡的學徒鑄造鉛字、從清朝木刻道教符籙印版到西川滿正愁煩新刊書冊裝幀要用哪種美術紙才能彰顯其特色與華麗,歷代精華盡收眼底。哲人日已遠,典型在夙昔,書畫名人的私房收藏,打開暗門就能窺其堂奧,這藏書閣便是博古通今,廣納賢人雅士之殿堂,直教人心生嚮往,非得一探究竟不可。
     
     
    講了那麼多年,說好要去神州先生家逛書架,也遲遲未能成行,不是喜歡說客套話,而是不敢隨意去打擾人家的生活。此番書房主人來訊相邀,據說會有故事名人一同前往,身為書蟲的我哪能抵擋如此誘惑,回頭問妻子要不要一起去看看,她出乎意料爽快答應。隔天就在豔陽高照的正午時分,我們戴著安全帽騎上機車小藍整裝出發,還買了三顆超商飯糰準備肚子餓的時候可以吃,還帶了三盒鮮果雪花冰當伴手禮,就像小學生愉快的遠足一樣滿心期待。
     
     
    那是一片已開發完畢的新市鎮,生活機能相當完備,我時常經過這裡,然後沿著新店山區進入台北市,從不曾停留過,或是進入密集的住宅大樓群,這裡的住戶一定不曉得,他們的鄰居藏著記錄台灣歷史的名人,關於這點我比他們幸運多了,一整個是秘密集會的概念,誰能說出通關密語,即可獲得任務的指示,不由得興奮起來,感覺自己是個跑男(韓綜 running man)。依照約定先把機車停在超商門口,打電話通知神州先生下樓來接我們,不一會兒,他出現了笑著和我們打招呼,便穿過花園中庭進入其中一棟大樓,按了電梯,我忙著跑我的腦內劇場,也不知電梯停在幾樓,門一打開,已經有客人在桌邊認真翻開地圖,一頁一頁全神貫注地查閱。
     
     
    其中一人是我前些日子在研究都市傳說、暗網外星人文獻和新世界秩序陰謀論,意外發現的馬雅人,他是批踢踢版上的傳奇人物,以前銀快在玩文明帝國,很著迷馬雅文明和阿茲特克人,他以精通馬雅文明相關主題而聞名,讓我想起在倫敦旅行逛查令十字路Foyles書店,翻閱完一整本厚厚的馬雅圖文集的那種充實感,好多問題想問他,沒想到可以見到本尊,先按捺內心的興奮,看看他們在研究什麼再說。
      
     
    馬雅人的好朋友是教地理的下巴老師,也是學者,他似乎對於各種地圖都有所涉獵,桌面上攤開的是七十多頁的日治時期測繪圖,下巴老師說這些原圖的好處是,出版的年代,發行的出版社和地址以及用什麼作為水準基標進行測量,才知道原本這系列的台灣地圖是以基隆港的平均海水面為基準進行測量,因為基隆港的潮差不到一公尺,而以台中港的潮差為基準的話,潮差有時會多達數公尺。
      
     
    意外得知,原來台中公園有一個台灣地籍測量的原始基準點,位於砲台山上。這些小常識對我們外行人而言相當有趣,每一頁的地形圖,都像是台灣的一小塊拼圖,它的比例尺是五萬分之一,全部攤開來一定十分壯觀,我沒什麼概念,還問他們有沒有一個足球場那麼大,他們說沒那麼誇張,這時候神州先生從書箱取出一疊小冊子,很神秘對我們說如果在那個時代,家中有這個的話,一定會被警察抓出去槍斃,我好奇地看著那疊讀物,想起了全聯中元普渡的廣告爭議。

      
    二二八事件那個年代知識青年的地下刊物;在東京發行的雜誌揭載了親身參與二二八事件倖存者當時的證言;台灣民主建國的思想行動綱領,幾乎就是台灣史的教科書;白色恐怖時期的黨外雜誌,在媒體政令宣言小手冊看見殷海光寫給雷震的一封信;讀到日治時期把一干反日份子當作匪類的剿匪作戰指導原則,從門禁森嚴的情治單位流出的文件史料,某人被監管跟蹤搜查底細以及日常記錄密密麻麻,詳盡的讓人匪夷所思。
     
     
    還有歸還日本的政府官員的通訊名錄,馬雅人很仔細地逐頁翻看,有人名官職級等,目前去向,日本的地址與相關聯繫人,彷彿那個曾經存在過的殖民政府,你依然能按圖索驥找到他們的下落與後代子孫,那些人都是有名有姓有頭有臉,我想任何書寫日治時期小說的作家,巴不得能有這冊名錄當作人物設定集,既真實又虛幻,光想像每一個人的面孔和他們曾經在這片土地上做過的事就覺得好有趣。
     
     
    我們所不知道的過去,被統治階層省略了細節,他們教導人民學習如何遺忘自己的歷史,而當這些歷史攤在同一張桌面上,我頓時有了某些不明所以的感慨,我想起《記憶傳承人》裡面被指定保有歷史記憶的那位導師,在他的腦海中,歷史是古老又鮮活的日常軌跡,而非符號和數字。
     
     
    孩子們並不知道這片土地以前的主人是誰,開拓這片土地的英雄和那些流下汗水和鮮血的人是如何奮鬥與掙扎,彼此爭奪資源不惜械鬥,甚至為保衛家園,不顧一切抵禦外來的侵略。乙未戰爭、北埔事件、土庫事件、苗栗事件、六甲事件、西來庵事件、基隆大屠殺、大嵙崁大燒殺(桃園新竹大屠殺)、台中彰化地區軍事大掃蕩、雲林大屠殺事件、嘉義大屠殺事件,這些都明明白白記載在書裡面,有人不願意忘記歷史,有人選擇要記錄這片土地曾經發生過的事。
      
     
    可以想見我的內心有多麼激動,那些流血的歷史化成字句,彈指之間只是輕描淡寫的翻頁,它震動著空氣中飄浮的微塵,動蕩的年代已成過往,而談笑間干戈化為玉帛,窗台上的風鈴微微發出清脆聲響,炎炎夏日還是書室最為清涼,似乎有幽靈穿梭字裡行間,願無主孤魂皆能成佛往生極樂淨土,我不禁在內心喃喃祈禱著歷史別再重演。
     
     
    不小心話題又嚴肅起來,那些都只是我個人內心的台詞,實際的畫面是,眾人各自沉浸在書堆的想像世界,我最喜歡的有三本書,分別是1930年山根勇藏的《臺灣民族性百談》神州先生翻開〈罵話〉和〈話母〉篇章,說到片岡巖《台灣民俗誌》裡的〈惡口〉篇收入數百句台灣本土的髒話,最長的一句宛如鬼娃恰吉藉屍還魂的咒語,誰能一口氣念完可能會召喚陰曹地府凶靈惡煞銳不可擋「猫仔猫比巴放屎糊蚊帳蚊帳洗無清氣捕猫仔去破戯破無天光捕猫仔使肛尻」。
     
     
    而這本《臺灣民族性百談》則是以學術觀點來評判台灣人髒話文化的本質與語言的特殊性,內文相當有趣,被神州先生慫恿今後有機會將迻譯其內容以饗同好。另有一則〈談漢民族食人文化〉最可怕的是早期移墾社會,市場上可以買到生蕃肉,也就是把原住民當作是山野獸類打獵捕獲便宰殺來食用,還有補血壯陽之說法,最可怕的是當時人皆信之,蔚為風氣,當然亦有提及吳鳳傳說,十足野蠻和文化獵奇。
     
     
    第二本是清光緒年間出版的線裝泛黃小冊《中外戲法圖說》這本書已如咖啡漬的成色,書況完好,內容有魔術和雜耍技法的名稱及口訣,外國的魔術師也傳承了不少技術和中國人交流,只是沒有傳人示範指導,這些書裡的內容就像是有字天書,你看得懂但變不出把戲來,每個名稱都好像江湖中的絕世武功秘技,寫武俠小說想不出招式名稱翻個幾頁,靈感就來,相當實用,還附上道教的符咒,驅鬼避邪的咒語,坊間不外傳的秘術等等,這是老祖宗傳下來的魔法書,真的好想收藏一本,不好意思跟書房主人問價錢。
     
     
    第三本是《私刑類纂‧全》宮武外骨 / 著 半狂堂 / 出版 大正十一年發行,這是介紹各種酷刑的獵奇百科讀物,附有生動的插圖,我打算等冬天再跟神州先生借來翻譯內文,手邊中外酷刑書冊也蒐集了幾本,這本算是開了眼界,附插圖本我還是第一次見到,遂想起月岡芳年的《英名二十八眾句》和丸尾末廣和花輪和一共著之江戶昭和競作《無慘繪—新英名二十八眾句》 人類文明發展到了一個極致,可以從酷刑的花樣繁多和羅織各種罪狀的殘忍行為獲得一種解放的快感,刑罰恰好是相對於欲望無止盡擴張的一種反饋機制,經由懲罰和行刑,觀看和紀錄去展現人類的衝動愚蠢和無知,閱讀的過程腦內啡旺盛,幻想劇場登場,不覺把手邊的飲料一口飲盡。
     
     
    馬雅人和下巴老師看完日本文獻後,神州先生取出一本精裝書冊,超厚的一本書,跟大辭海、辭源那種書有得拼,是日本黑船事件(可以去查維基百科)馬修·培理將軍回到美國後整理的航海日誌和相關文獻,裡頭也記載一行人曾到過台灣並上陸勘查的過程,內有地圖和插圖,印刷精美,顯示出一百多年前美國書籍出版的印刷和裝幀優質水平,兩人讀的津津有味,我則是埋首在《臺灣民族性百談》的內容,也看了一些日治時期的風景明信片,和地名源流這類的工具書,整個下午吸收了大量文史訊息,個人覺得法喜充滿,醍醐灌頂,不亦快哉(硬要賣弄四字成語)。
     
     
    因為下巴老師待會還有事先行離開,但臨行前依依不捨的我們,分成了兩組,下巴老師在門外和神州先生聊天,而馬雅人聊起家鄉和我的妻子老家相隔不到三公里,嘉義東石和布袋是鄰近的兩個小鎮,好多圍繞著家鄉的話題源源不斷,這一聊又是十幾分鐘過去了。我也趁著機會向馬雅人問了幾個和馬雅古文明相關的話題,他也滔滔不絕立即解答我長年以來的疑問,盈滿胸臆的種種疑問總算得以解惑,有緣千里來相會,大抵就是這麼回事吧。
      
     
    最後,主人從木箱裡取出的是吾八書房的地方鄉土玩具蒐藏誌《これくしょん》(意即英語 Collection)以及《限定版手帖》放在我們夫妻面前,沒力很喜歡古拙手感的版畫與圖案,認真地一本一本讀起來,我和神州先生一邊閒聊,一邊端詳吾八書房的裝幀特色。《これくしょん》每期都有不同的專題,像是川上澄生的版畫特集、木芥子特集(源自日本東北地區的人偶,是以木頭手工製作)、西川滿特集、竹久夢二版畫特集等等。
      
     
    《限定版手帖》是作家名流交換私藏絕版書目的同人誌,武井武雄和川上澄生經常發表專欄文章,武井武雄雅好豆本收藏,這些都是同好之間的通信雜誌,輕薄短小,類似今日的小誌和ZINE,他們也會辦分享會和即售會,很多都是手工裝訂,數量有限,每次使用的美術紙和裱貼的圖樣樸拙可愛,教人愛不釋手,神州先生還送了我兩冊重複的《限定版手帖》當作紀念品,不知道以後他的這些收藏品有沒有機會展示順便辦個分享會,我給了他一些可能合作的名單,希望能促成美事。
     
     
    神州先生這時接到一通太太的來電,說已經下班了,他提及我們夫妻到訪逛書架,神州太太提議一起享用晚餐才回去,沒力的電力已經不太夠,但盛情難卻,也機會難得,我說好吧我先去超商補充點機能飲料和元氣果凍,等體力恢復一起用餐敘敘舊,這頓晚餐吃得很愉快,聊起書店種種和夫妻的奇妙作息這幾年的歷程,話匣子一開停不住,在義式廚房餐廳聊到七點多,騎車回到桃園已經八點,沒想到藏書家的書架就像浦島太郎的龍宮一樣,讓人不覺失去了時間感,細細品味這天下午穿梭時空二百年的奇幻旅程,透過書本我們似乎找到了前世遺留的線索,再次領略這片土地的豐富故事。
      
     
    不曉得今天下午,藏書家來到荒野夢二又會跟大家分享什麼藏書秘聞,日治時期的故事八卦,有興趣的朋友歡迎來聽 8/12 活水來冊房說書會:翻開日治文學史最精彩的十五年,入場料二百元,下午一點半可以入場,歡迎大家鬥熱鬧。
      
    荒野夢二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二街 28 號


    文 / 銀色快手(Silverquick) 2018.08.12 AM 06:52
    註 / 神州先生之稱號是銀快夫妻命名,緣起日後另寫專文詳述

     
    圖 左起 銀色快手(Silverquick) 馬雅國駐臺辦事處 地球上的火星人-下巴 拍攝者 活水來冊房 未出現在畫面上的還有我的妻子沒力史翠普yucaio 和活水來冊房的女主人。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