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產品中有4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律師會會成為第二個教協?】 「香港律師會」將本月24日改選5名理事,參選成員各自有本身的背景及經驗。但值得注意的,是參選者是否曾經對政治高度表態,從而影響到個人專業判斷。發現有律師會理事會參選人疑與「蘋獨」沆瀣一氣,滿腦子「光時抗爭」,若獲選為律師會理事,會否造成「播獨」危機? 有參選理事的候...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1月1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oAjn_bMqG90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的推薦目錄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4:47:02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1-05 15:28:54
7/12-13/12 新聞概要 7/12 -中大遊行警拘8男指未經批准集結,3學生另被指煽動分裂國家;區議員陳易舜李嘉睿、中大校友楊子雋被捕 -16歲少年認刑毀「喜茶」收銀機,判200小時社服令 -多間銀行收警通知暫停戶口,許智峯證實父母太太銀行戶口再被凍結 -周庭本周三高院申保釋,FB專頁代發文...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9-07 17:51:29
24/8-30/8 新聞概要 . 24/8 -黎智英涉嫌恐嚇記者,被裁定表證成立 -陳彥霖死因研訊開審,預計需時11日;母稱女兒多次入女童院曾企圖自殺;外公指其性格開朗但中二起人生有改變 -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警及的士司機鄭國泉,法庭批撤銷檢控傳票,許智峯冀司法覆核 -特朗普發表爭取連任政綱,獨...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1-10 10:30:0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11月10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oAjn_bMqG90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1 086914 9
( 戶口名: Leung Wai in Tammy)
- 轉數快FPS 3204757
- PayMe 94515353
- Paypal : tammyleung96@yahoo.com.hk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
明報社評
立法會延任復會未幾,政治波瀾又起,外界關注人大常委會是否加插議程,處理立法會運作受干擾問題,不排除有多名泛民議員被「DQ」(取消資格),泛民表明會以「總辭」應對。香港政治對立尖銳,街頭雖然回復平靜,政治戰爭從未休止,立法會成為主戰場,上月復會以來三度流會,泛民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一天超過10次,迄今僅通過4項無爭議的法案。針對有爭議法案「拉布」是一回事,令議會半癱瘓「攬炒」又是另一回事;同樣,阻止政治攬炒是一回事,倘若出手過重,也有可能引來激烈反彈。政治互動規律,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事情做得太盡,物極必反。一國兩制各有分際,不理局限只管死鬥拒絕溝通,香港難有寧日。
蘋果頭條
美國財政部周一在網站宣佈制裁四名通過「港版國安法」鎮壓香港異見者的港警高層及中國駐港官員,包括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李江舟,以及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財政部網站在《美國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最新名單中,列出四人的中英文姓名、住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護照號碼等資料。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發表聲明表示,四人因參與執行「港版國安法」而被制裁,指這輪制裁行動顯示美國決心追究閹割港人自由及破壞香港自治的關鍵人物。他在twitter貼文,指該四名中港官員人「涉及破壞香港自治、損害法治,通過含政治動機的拘捕鎮壓異見等的政策與行為」。
東方正論
中美貿易戰、反修例暴潮以及世紀肺炎接二連三爆發,本港經濟疲不能興,各行各業危在旦夕,裁員潮結業潮陸續有來,相信年底情況更惡劣。《東方日報》為民發聲,早提出撤除樓市辣招以搞活經濟,政府遲遲未採取行動,本報鍥而不捨,各界呼籲,終令頑石初點頭,今日獨家披露,政府將會撤銷工商舖的額外印花稅徵費,為振興經濟邁出一步。回顧樓市辣招由來,當年金融海嘯後樓價狂彈,港府為壓抑樓市炒風,於2010年推出辣招,徵收額外印花稅,之後一再「加辣」,再收取雙倍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星島社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明兩日在北京召開,消息透露將會加插議程,制訂涉及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框架安排,授權特區政府執行決定取消議員資格,其中原定九月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曾被選舉主任褫奪選舉資格的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極有可能「中招」被取消資格。十九名延任的民主派議員昨日緊急召開會議商討對策,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會後宣布,一旦人大常委會落實DQ的決定,民主派將義無反顧集體總辭,對DQ的荒謬決定作出最強烈的抗議。消息透露,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會明確指定被取消議席的議員,而是制訂一個框架,規定議員違反《基本法》104條關於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行為,並授權特區政府執行人大決定,取消相關人士的議員資格。
經濟社評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要求港府將疫情當頭等大事來抓,方能恢復通關,而確實這是香港刻下民生經濟最重要的任務。本報亦探知最新通關標準(見下文及昨天「美圍打中國更狠 華戮力奮發自立自強」報道),港府須立即改變心態,切勿再拖拉不決斷,要立定決心清零,應調派有魄力及最好的人手領軍,並投入資源支援配合,切勿再用溫水煮蛙式控疫,否則情況只會每況愈下。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上京爭取恢復通關,內地因應香港實際情況,據報有關部門已願意降低通關標準,由原先要求連續14天本地零確診,降至連續14天累計少於10宗,才逐步恢復有限度通關;要全面通關,港府務必要做到本地14天零感染。過去9個多月,本港疫情從未斷尾,歸根究柢是港府未有下定決心將清零當首要目標,只滿足於將確診數字保持在低水平,跟內地不惜代價,達致清零目標截然不同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6-08 06:00:00【笑料】政棍反23換來國安法!李柱銘等漢奸忽然愛上23?| 高Sir正能量 08062020
1. 一哥日前出席圓卓會議,句金連連,年青人要記住!
2. 政棍反23換來國安法!李柱銘等漢奸忽然愛上23?
3. 漢奸花招一鑼鑼,包括:
- 黃絲工會又想搞罷工公投,今次連中學生都話要搞罷課參加埋一份?
- 有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及「香港思流」,在尖沙咀鐘樓外見記者,呼籲巿民響應6月16日的港島大遊行?
-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出口術唱衰國安法?
- 黃絲區議員再次挾持區議會舉行「十七區特別區議會非法大會」企圖干預國安立法?
全部真係離晒大譜!
4. 台灣領導人蔡英文不斷打壓高雄市長韓國瑜,以致被罷免,成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首位被罷免的直轄市長,証明什麼?
高Sir 創作2金句支持國安法
平生不作叛國事
國安立法唔駛驚
國安立法 人人有責
唔係漢奸 使乜害怕
*支持國安法 & 守護香港 做個醒目選民至掂檔活動*
因為我們今年非常嚴峻 ,我們建設力量目標要保住35+ ,所以我們一班KOL發起!團結就是力量!希望大家配合支持。
請參與行動: https://forms.gle/Z4sMNs4srLrtE7pMA
#小市民憑良心
#做實事講真相
#男人幫大聯盟
#KOL100
#青年快閃社區清潔大行動
#人間記者會
#青年護旗手
——————————————————
五星正能量? 真係爆哂燈?
請大家幫幫手:
1. 訂閱「高松傑 - 高Sir正能量」youtube 頻道 (訂閱係免費架) https://youtube.com/jackyko1109 ;
2. 撳?搶先睇
3. 贊好並留言支持;
4. 將影片分享開去。 -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5-25 06:00:00【左右夾擊】彭定康誣告北京出賣香港 老點手足吹噓BNO居英權⁉️ 台灣蔡英文加入戰團修訂《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企圖干預國安法⁉️| 高Sir正能25052020
1. 英國走狗彭定康死唔斷氣!誣告北京出賣香港, 老點手足吹噓BNO居英權⁉️
2.全國人大會議審議「港區國安法」並即將於本周四(28日)表決,香港《國歌法條例草案》亦將於周三(27日)恢復二讀辯論,台灣的蔡英文晚上在fb發帖,稱關注香港局勢,又指「香港情勢一旦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加入戰團企圖干預國安法⁉️
*支持國安法 & 守護香港 做個醒目選民至掂檔活動*
因為我們今年非常嚴峻 ,我們建設力量目標要保住35+ ,所以我們一班KOL發起!團結就是力量!希望大家配合支持。
請參與行動: https://forms.gle/Z4sMNs4srLrtE7pMA
#小市民憑良心
#做實事講真相
#男人幫大聯盟
#KOL100
#青年快閃社區清潔大行動
#人間記者會
#青年護旗手
——————————————————
五星正能量? 真係爆哂燈?
請大家幫幫手:
1. 訂閱「高松傑 - 高Sir正能量」youtube 頻道 (訂閱係免費架) https://youtube.com/jackyko1109 ;
2. 撳?搶先睇
3. 贊好並留言支持;
4. 將影片分享開去。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律師會會成為第二個教協?】
「香港律師會」將本月24日改選5名理事,參選成員各自有本身的背景及經驗。但值得注意的,是參選者是否曾經對政治高度表態,從而影響到個人專業判斷。發現有律師會理事會參選人疑與「蘋獨」沆瀣一氣,滿腦子「光時抗爭」,若獲選為律師會理事,會否造成「播獨」危機?
有參選理事的候選人曾經在2019年反修例黑暴期間,曾署名Selma Masood在社交平台寫上「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光復香港,時代革風,西九龍法院支持抗爭,香港人加油….」等字句,經翻查更發現Selma Masood與參選今次律師會理事之一的馬秀雯英文名字,是同樣的寫法。另外,更有署名「馬秀雯」的IG留言 ,諷刺在黑暴期間遇襲的律師陳子遷,是與何君堯同樣的混蛋。如果這些證據都證實是馬秀雯的所作所為,如斯強烈的政治表態,若成為律師會理事後會帶來該會甚麼影響?
馬秀雯早前與新聞界茶敘時卻變臉地說,律師會並非政治團體,律師本身是爭取客人最佳利益,今次參選並不關乎政治派別、或「黃藍」標籤。而對國安法的態度,馬秀雯認為公眾不應違法,對條文有疑慮、或擔心時,法律從業員應該向公眾解說。但有法律界人士指稱,馬所說的沒派系及不分「黃藍」,與她個人表現並不相符。有人目睹她在黑暴期間經常與時任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以及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等人為伍。亦有出席各類反修例集會如法律界黑衣遊行,所戴口罩均只有黑色及黃色兩種,質疑馬秀雯的政治態度與參選宣稱並不相同。
不過,在馬秀雯在宣布參選律師會理事後,包括她曾經戴上黃色口罩照片,以及在社交平台部分內容,都經已被刪除。是否她又在掩飾些什麼呢?
外界關心這個專業團體,會否在眾多聲稱「開明派」成員(即黃人)獲選入理事會後,令這個屬於維護香港法律核心價值的組織,變成利用法律去挑戰政府管治的團體?所以在整個由20名代表組成的律師會理事會中,各成員如何履行《基本法》下的香港法制是十分重要。月底的投票改選其中 5 名理事,如開明派奪取 4 席或以上,將會首次取得律師會的主導權。
香港律師會負責監管事務律師,現有 20 名理事,去年林洋鋐、彭皓昕等「開明派」獲取 4 席,令律師會理事會的「開明派」增至 7 人,如果該派系在8月底改選再奪得 4 席或以上,便可取得律師會主導權。同時,今次選舉理事後,律師會將改選新一屆正副會長,現任會長彭韻僖已連任三屆,按章需要「交棒」,如「開明派」在理事會中多數,會長一職亦會落入該派系手上。
法律界擔心上述結果會造成114年的香港律師會會終止歷史,律師會是負責監管、接管及紀律聆訊成員的法定職能,如律師會理事會控制,政府可能會孤注一擲收回律師會的專業監管權,律師會將會淪為一個註冊團體。故此,該界別成員認為這次理事會改選,投票必須非常謹慎。否則只會步「教協」後塵,因為中央政府不會再容許任何反中亂港的團體繼續禍害香港。
朱庭萱
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芒果佬總算肯公開痛批蔡英文對港人「口蜜腹劍」。
食港人人血饅頭的燒山+喪寶+沈某人,食屎啦!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比起英美澳紐、加拿大等國聲援港人的言行一致,去年初大選因香港蒙難,升高反中姿態而獲人民的認同取得壓倒性勝利,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
《毓民橫議》台灣「聲援港人」竟成口蜜腹劍
2021-06-16 07:00:00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圖/取自網路)
作者/黃毓民
「道不行,乘桴浮於海。」
曾幾何時與大陸咫尺之遙的香港,是中國人逃避惡政治的一塊乾淨土,如今卻因「黨國體制,極權統治」取代「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暴政肆虐,萬馬齊喑,乃出現九七年主權移交後第二次移民潮。高舉民主人權大纛的西方國家言行一致,紛紛中門大開,歡迎港人避秦;一水之隔的台灣寶島,民進黨政府口蜜腹劍,過去兩年來曾不斷對面臨困境的「香港地區」居民表示伸出援手,實相卻是為港人申請居留定居設置重重路障。
在國安惡法在香港出台之後一個半月,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依據《港澳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版本正式頒布施行。修正上述《辦法》旨在反滲透:第二十二條第一項「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其中第十款是「現(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之後,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必須在申報書「據實申報」,再經移民署聯同陸委會、國安局、調查局等政府機關「聯審」批准,才予許可居留定居。
去年底香港情勢惡化,行政院陸委會曾表示「將跨部會朝三方向放寬港澳居民來台居留定居的制度及法規」。異哉,所謂「放寬」,原來與「收緊」同義!
「共匪謀我之心未死」,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頒布之《反滲透法》就是為了「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香港已經淪為「匪區」,亦是滲透台灣的「前進基地」,豈可不防?
對於蔡英文政府的「講一套做一套」,台港的「鐵粉」還是會以「國家安全」為其緩頰。不過,那些志切「投奔自由」及正在苦等居留定居許可審批結果的香港人,便會感到十分焦慮了。
二、
日前香港媒體報導,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網頁中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六月一日有新修正版本,除必須「確實申報是否現(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另新增第三項:「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
陸委會回覆媒體查詢時指出,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居留,如有危害國家利益風險,申請不會獲批。
移民署這項有關「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居留」必須「確實申報」的新規定語焉不詳,而且並非「事實陳述」。
在這裡,我要稍為說明香港公職人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及效忠」的事實背景 :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二0一六年十月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多名反對派議員因修改誓詞內容及在宣誓期間的言語和行為遭到質疑,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同年十一月七日通過的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說明宣誓是出任《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列公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並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解釋」也明確宣誓人如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高等法院於是根據「人大釋法」,褫奪六名立法會議員資格。
除《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涵蓋的五類公職人員外,二〇二〇年七月頒布施行的《港區國安法》第六條也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行政區政府據此制定《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並於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翌(廿一)日刊憲公布,正式生效。特首林鄭月娥在法例通過後說:「明確規定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特區公職人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也是參選或出任該公職人士的根本義務和責任。條例為公職人員的宣誓首次訂立非常明確的法定標准,為維護『愛國者治港』原則踏出重要一步。」
於是,「區議員就職必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明確宣誓要求,統一監誓人的安排,完善處理違反誓言情況的機制,以及就相關情況在公共選舉中加入參選限制。」在此之前,區議會作為諮詢機構,議員就職不須宣誓「擁護及效忠」。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控制全港十八個區議會的其中十七個,在惡法卵翼底下,特區專權政府「輸打贏要」,除在「新選舉法」取消區議會推選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一百一十七個席位,及立法會功能組別「區議會二」五個席位,更要通過宣誓「擁護及效忠」,把部分本土派年輕議員掃地出門。
至於政府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今年一月十五日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已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簽署聲明或宣誓的要求。聲明或誓言的內容是:「我謹此聲明,本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移民署在《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新增必須確實申報「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的規定,顯然是「因應」港府最近對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要求,但為什麼把「效忠特區」變成「效忠政府」?申請居留定居的港人如曾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不是可以填「否」?抑或在移民署眼中「效忠特區」等於「效忠政府」?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特別註明: 「如未據實填寫,應自負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責任」,然而,移民署在申報書上的「效忠港澳政府」的指涉不就正是「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嗎?
三、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北京「全國人大」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隨即發布新聞稿指出:「北京背棄對港承諾,香港的核心價值漸失,國際地位也受到衝擊,台灣依『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設置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明天(七月一日)正式營運,提供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陸委會又強調,「民主自由與人權法治為台港共享的普世價值,台灣朝野均非常關注及支持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政府也持續密切關注香港的情勢發展,並提供國人及港人必要的協助。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的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比起英美澳紐、加拿大等國聲援港人的言行一致,去年初大選因香港蒙難,升高反中姿態而獲人民的認同取得壓倒性勝利,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台灣當局將香港定位為有別於中國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而上述條例第十八條清楚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如今卻是,《港澳關係條例》仍在,但不再把香港視為「特別區域」,「十八條」當然也就「備而不用」了!
令人感慨的是,台港兩地同樣面對中共的打壓,前者倘若朝野一心,尚可抗衡一時,後者卻是肉隨砧板上,任由宰割;二者「地異心同,精神一貫」,互相奧援,本是應有之義,奈何政治是「勢傾則絕,利窮則散」的權力遊戲,形勢比人強,真的是沒有什麼是非可言!
作者簡介
黃毓民,1951年出生於香港。以新聞傳播及新聞教育工作為終身志業,歷任報社採訪主任、編輯、主筆、社長及各大報社專欄作者;八十年代初曾任《美洲中國時報》港聞版編輯;九十年代中創辦《癲狗日報》、《癲狗周刊》及《癲狗馬經》。八十年代中曾任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教授兼系主任。九十年代末,投身資訊科技領域,建立互聯網內容供應平台Hong Kong Cyber,二千年在創業版上市。
黃毓民亦是香港著名時事評論員,歷任各大電台、電視台節目主持人,以評論尖銳、敢言著稱,深受歡迎。
二〇〇六年開始從政,是「社會民主連線」創黨主席,曾任兩屆立法會議員,八年議會生涯,堅持「沒有抗爭,哪有改變」的政治理念,不畏權貴,批判中共及港共政權,政治抗爭形象深入人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宣告退出政壇,回歸文化傳訊及教育工作,現任普羅政治學苑主席、網台MyRadio創辦人及《癲狗日報》電子版社長。
http://www.umedia.world/news_details.php?n=202106160630018875&fbclid=IwAR3cLy-kTUIfwaZp4cjA3go47AsiUBUmZ5xOHfCpAyyuTHk1oUm-7zQiwO4#20210616063001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