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地方自治條例例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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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地方自治條例例子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衛生局、環保局業務報告】 本日(5月10日)是衛生局與環保局的業務報告,我特別針對衛生局的 #防疫措施(活動舉辦把關與疫苗接種)、 #進口豬肉及加工品檢測和把關 等大家關心的議題來討論。在環保局的業務報告則是討論 #廣告物管理、 #溫室氣體管制方案與低碳永續家園,以及我的非常關心 #國家新城 ...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

  • 地方自治條例例子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0 2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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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環保局業務報告】
     
    本日(5月10日)是衛生局與環保局的業務報告,我特別針對衛生局的 #防疫措施(活動舉辦把關與疫苗接種)、 #進口豬肉及加工品檢測和把關 等大家關心的議題來討論。在環保局的業務報告則是討論 #廣告物管理、 #溫室氣體管制方案與低碳永續家園,以及我的非常關心 #國家新城 後山等產業道路 #偷倒垃圾的問題與 #獵鷹計畫執行,並附議 #電動共享機車的議題,希望環保局能與交通處以低碳運輸的規劃來評估。
     
    衛生局業務報告
    🖥 衛生局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0DR_0.mp4
     
    💉防疫措施:活動舉辦把關、疫苗接種情形
    近期國際疫情趨勢緊張,再加上本土案例也有增加,同時,又碰上媽祖生與母親節,有些廟宇直接取消媽祖繞境、有些仍持續舉辦;而母親節活動也有在里民活動中心吃蛋糕等室內外群聚活動(有的有維持社交距離、有的因為人潮太多沒有),發現不少民眾可能由於天氣變熱,參與活動時並未全程配戴口罩,雖然最近幾案本土確診案例的足跡並沒有來到基隆,但都是在鄰近且很多基隆人每天會經過的新北、台北市繁忙地區,因此我特別請教是否會因為近來的疫情發展加強防疫措施,或是和民政單位配合加強活動舉辦方以「Covid-19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評估活動舉辦必要性與舉辦後的相關措施。
     
    在疫苗施打上,今天(5月10日)開始開放第七(軍人)、第八類(65歲以上長者)公費對象進行疫苗接種,除了衛生局報告中提到的醫事人員疫苗接種狀況外,我請教衛生局其他類屬的公費對象接種狀況及宣導情形如何。
     
    👨‍💼衛生局長回覆:
    中央已經頒布大眾集會指引,包括必要性審查(有沒有必要舉辦),以及要舉辦必須要有條件(社交距離、口罩、流量管制、量體溫、萬一有狀況的後送等等)中央早期公布有分四大階段,第一階段是有社區的案例出現,第二階段比較嚴重,其標準是有未明的感染源,此時集會室外500人、室內100人以上不准舉辦。
     
    目前比較接近上述的第一階段,因感染源都能追蹤到,並未達到第二階段的狀況,活動劇版是根據大型集會指引,衛生局已經精簡成一張表,讓活動舉辦方利用這張表查核,若有集會問題,可以跟疾管科聯絡。
     
    針對疫苗的部分,目前施打1708人,醫事人員476人。施打率不高,雖然媒體報導很多,但是AZ疫苗在聯合國觀點,是極低機率(百萬分之1.5)會造成50歲以下女性血栓,但這個機率遠小於不施打的風險,由於國際疫情嚴峻,施打疫苗很重要。今天開始目前會努力以流感疫苗推動、有經驗的院所,極力尋找適合的合約院所來增加施打率。
     
    🐖進口豬肉及加工品檢測把關
    去年政府去年11月提出五大步驟宣示把關,除了進口前查廠、邊境查驗、新增貨號並將第一層流向通知在地衛生局外,在豬肉生產鏈末端的消費者選擇相關的就是衛生局如何確保各通路末端「清楚標示」,以及如何「嚴格稽查」是否「標示確實」。
     
    目前豬肉原料(生豬肉)的使用上會要求下游攤商依規範「清楚標示」,並檢具與上游廠商的進貨單、交易憑證、輸入產品的進口報單或其他足以證明產品原產地資訊資料,然而還是有魚目混珠的疑慮。
       
    例如,上下游報導(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44332/ )中提到,某小吃店老闆出示一張屠宰證明,可以證實店內的小腸、豬肚購自台灣肉品市場。然而單據上並未註明購買重量,店家多久可以消化掉一次購買量,也無從得知,或是若餐廳使用多種豬肉原料,絞肉購買證明是證明店家自製的紅燒獅子頭來自台灣,卻無法順便讓進口豬肉製造的香腸加工品被認知為台灣原料。這些例子要問的是用部分原料取得台灣豬的證明卻沒有標示清楚其他產地,該怎麼確定標示確實、同時給消費者讓具有「知情權」下做出選擇?
       
    而在豬肉加工品上,因為有調味與過多干擾因子,業提到快篩試劑無法檢測萊劑含量,可能會造成偽陰和偽陽的狀況,僅能檢測生豬肉(快篩試劑業者也特別提到)。我特別提到,我知道在進口、查驗後,第一層流向會通知在地衛生局,但我特別以加工製成為例、提出假設:某批進口豬肉在通關,先到彰化等工廠加工成肉鬆或早餐肉送到基隆早餐店來,那基隆衛生局會被通知嗎?最後,像這樣的標示與後端查驗要如何確認與進行?衛生單位要怎麼稽查呢?
       
    👨‍💼衛生局長回覆:關於萊豬的管制,若有美豬進口的話中央都會知道,並分配到各個地方縣市衛生局。四月份基隆衛生局有接到有兩家,已經查核快篩完畢,基本上豬肉都是透過這個系統管理。關於「加工原料是否能夠使用快篩」其實是有疑問的,能否檢驗的關鍵在於準確度如何,必要時可以檢驗,陽姓代表存在、陰性卻不代表不存在,若加工過程可能會影響檢測結果,則需要檢驗專家做正確回答。
     
    🙋‍♀️薇仲會後討論:由於時間不夠,我在會後特別和局長與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確認,科長特別補充,快篩試劑確實無法檢驗許多加工品(如肉鬆)。在進口豬肉成為加工品的生產鏈,若以我假設的案例來說,進口豬肉會在進入某地工廠通知該地衛生局,並由該地衛生局確認使用原料與標示,並以「原料產地」、「(加工)產地」標示於包裝上。若真的進入到基隆,基隆衛生局則會透過標示查驗確認包裝和相關上游證明資料。
     
    ---
     
    環保局業務報告
    🖥環保局業務報告D-live: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100510DR_1.mp4
     
    廣告物管理:旗幟廣告管理與稽查
    《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上路後,我們發現未經核准、沒有標示核准文號的旗幟廣告,懸掛狀況不但沒有比條例修正上路前改善,還有更惡化的狀況,不用特別稽查,經過某些主要幹道就可以看到大量未核准的旗幟廣告。
     
    根據《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張貼廣告及旗幟廣告是環保局的管理範疇,業務報告內容中,環保局也有提到民眾付費使用的狀況。我特別請環保局說明關於違反條例第六條——沒有經過審查、沒有核准文號的張貼廣告及旗幟廣告,環保局接到檢舉的狀況,以及稽查、勸導及開罰的情形與金額,並說明未經核准就張貼廣告和廣告旗幟,環保局是否會主動巡查或拆除?以及相關規定的宣導情形如何?

    👨‍💼環保局長回覆:沒有經過申請的廣告就不得懸掛與張貼,張貼廣告依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處1200到6000元,因手邊沒有資料、相關處罰金額再回報。
     
    🙋‍♀️薇仲追問:依據《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二十條(前略)除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依建築法規定、張貼廣告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罰外,那旗幟廣告是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若未補辦手續則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或命其自行拆除嗎?👨‍💼環保局長則回覆:執行細節的部分跟我們目前處理模式有出入,我們會把相關的SOP順過後再提供議會。(薇仲orz:2021年1月5日修正施行的條例怎麼現在還沒有確定SOP...)
     
    🌍溫室氣體管制方案與低碳永續家園
    溫室氣體管制方案中有許多各局處的目標,在環保局主管的目標上有輔導協和減少重油、回收量與垃圾減量、綠色採購機關執行率等,除了空品淨化區有特別以二氧化碳吸附的公斤數作為量化達成目標,想特別請環保局說明其他目標的設定預期的溫室氣體減量或是其質化意涵?另外,輔導協和電廠減少重油使用量的成效上,2018年的成效比預估的還要好,但在2019年、2020年沒有達到溫室氣體管制方案核訂本中原本訂定的策略目標,請環保局說明原因,並說明今年開始的輔導目標和規劃。
     
    另外,在先前低碳永續家園計劃中的節電種子是不錯的公民節能教育與社區協作,未來是否還有相關經費或計劃能加深社區的廣度與深度,讓公民更能經由相關知識培訓並透過社區參與並了解家戶節電?同時因為減碳是未來城市的重要目標,市府目前也正在進行《基隆市發展低碳城鄉自治條例(草案)》,我特別請環保局說明研擬狀況,以及本市的減碳目標及規劃。並特別請秘書長也督導各局處儘速檢討節能、減碳相關計畫(低碳永續家園、縣市共商住商節電計畫與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之目標達成率,並基於此基礎上提出未來的方案。
     
    👨‍💼環保局長回覆:溫室氣體減量方案會盡量去做、目前府內也在檢討將官,協和電廠減少重油記得有達標,但相關的二氧化碳減量數據手邊沒有資料,會後再提供。另外,二氧化碳減量主要針對的是業務報告中提到的管制對象:協和電廠和敦南科技基隆廠。並再次說明低碳永續家園過去是環保署補助的相關計畫,目前由於綠電發展和綠能基金的設置,節電相關業務回到能源局,環保署不再給補助,環保局需要用局內預算去執行。低碳自治條例正在開始準備相關擬定,不論是作為補助依據或是相關計畫目標之依據,目前正在參考其他縣市案例。
     
    💣偷倒垃圾問題與獵鷹計畫執行狀況
    許多產業道路因較少人煙,因此被鎖定為不肖業者偷倒裝潢廢棄物的熱點,我特別也以國家新城後山(我家)的自強產業道路為例,由於垃圾偷倒點是非常多私人地主共有的地,很難有一致性的防治設施投入,因此去年我們有與環保局討論除了協助清除外,是否能設置移動式監視設施以預防不肖業者或亂丟垃圾之民眾。同時,我也請局長局長說明「獵鷹計畫」的啟動機制、執行次數、巡查範圍、執行內容等相關成效,以及移動式監控系統6組的使用狀況。
     
    👨‍💼環保局長回覆:自強產業道路兩處道路入口有監視器,環保局有嘗試在偷倒點附近設置移動式攝影機,每次都被拆掉,需要有強制力的警察局去設置。另外移動式攝影機都是以市預算去購買的。
     
    🛵電動共享機車與交通處研商評估
    討論到最後,我也附議張顥瀚議員提到的電動共享機車固定示範點計畫,尤其是目前交通處與公車處正在進行公車營運改革,其中一個項目則是發展跨區公車,然而,大眾運輸的發展並沒有辦法如此快速,因此也許能在期間透過固定點的電動共享機車設置、提供跨區通勤的共享運具。由於電動共享機車低碳排量,同時也不會如汽車佔用過多的既有道路空間,若以固定停車點來設置,也比較不會佔用市區既有的機車停車格,希望環保局能和交通處來研議與評估,並思考此類低碳運輸的可能性。
     
    👨‍💼環保局長回覆:此部分會跟交通處來討論,並納入低碳自治條例補助或試辦機制來思考。

  • 地方自治條例例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04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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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15:中共要打過來還需要理由嗎?中共最會先射箭再畫靶,看看西藏簽了和平協議也是被揍(屬於中國所以不是條約)。新疆也是蓋了集中營再說伊斯蘭教如何不好要防止恐攻,先做了再隨便塞一個理由這就是中共經典套路。

    A115:

    嗯西藏(以下稱圖博)是簽協議,不是條約,條約才是國與國才能簽訂的。

    因為藏區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沒有被割讓出去,所以與台澎領土狀況不同。

    圖博並沒有獨立建國,而是自治狀態,早先圖博就是大清帝國領土範圍,宣統皇帝退位詔書有說成一合漢滿蒙回藏的大中華民國。

    所以圖博是中國內政問題,因其領土主權屬於中國。

    圖博是「企圖獨立」的自治區,不會是已經獨立完成的主權獨立國家。重點仍舊在於圖博的政治領導者態度反反覆覆,沒有哪個獨立國家是這樣的,回顧歷史可以看到很多端倪。

    從大清帝國開始,藏傳佛教各大活佛的繼承人就需要透過「金瓶摯籤」制度,得到中國政府(大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認可。

    雖然是高度自治,自稱國,但現實上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

    1929年貢覺仲尼向蔣介石轉達了達賴喇嘛「不親英人,不背中央,願迎班禪回藏」的聲明。此後圖博還多次表示達賴喇嘛願意輸誠中央,圖博的行政、軍事、外交等事務歸中央管理,由中央派出駐藏長官,西姆拉問題達賴喇嘛聲明可由中央解決等。蔣介石分別致電達賴喇嘛和噶倫,表明了中央政府對藏區的態度。在致噶倫書中指出:「政府秉承遺教,一視同仁,藏衛雖遙,其地為中華民國之領土,其人為中華民國之國民,無不盡力扶植地方自治之基,以爭存於世界。」」

    中華民國政權的「喇嘛轉世辦法」,1936年制定,1973年暫停適用,2004年廢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00011

    1942 年圖博政府「外交局」,打算以這個單位跟中華民國政府往來,結果1943年打消這個念頭,還決議說:「西藏應與中央保持感情,不應與中央西藏辦事處斷絕關係。」這邊使用了「中央」一詞,看得出來圖博(西藏)並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戰後,圖博為了推動圖博獨立,組織了一個「慰問同盟國代表團」,以祝賀同盟國二戰勝利名義赴英、中、美三國進行活動。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通知西藏派代表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表示此次圖博(西藏)代表前往南京出席國民大會,可以提出各種要求,中央政府將盡力解決。

    藏人擬定了一份「西藏全體僧俗民眾會議報告書」準備提交國民大會,並蓋有噶廈和三大寺的印章。報告書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國與西藏的關係一直是「檀越關係(英語:Patron and priest relationship)」(施主與福田),盼能繼續維持;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日後也將獨立運作;過去中國以武力奪取明顯屬於西藏的領土,如青海、西康等地,違反國際規定,應交還西藏;西藏一直是獨立的國家,自己管理自身的內政、外交、軍事事務。」

    結果也沒照這個報告書做,當地政治領袖還派一堆代表去參加制憲國民大會,明白提到圖博(西藏)自治的憲法條文也是通過了。台澎人雖然也有被拐去開會,但至少憲法條文裡沒講到台灣。

    雖然憲法不具備國際法效力,但是圖博領土主權仍舊是屬於中國的。

    這就是圖博(西藏)與台澎的差別。

    圖博想獨立,但一直沒完成獨立,然後藏人把自治的狀態誤認為已經完成獨立。藏人會主張圖博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恐怕是對國際法的瞭解不夠,而且搞不好country/nation/sovereign state的用語差異一樣造成誤解。

    -

    那我來講一下東突厥斯坦(以下稱新疆)

    大家的以為新疆是中華民國邊疆地區,秋海棠嘛~

    現在大部分的人以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不知道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好ㄅ那我就以中華民國當時作為中國代表時的立場來談。

    1947年時,中華民國憲法剛頒布,其中第6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左列規定選出,第一款很簡單就是各省三百萬人以下5人,超過三百萬人以上,每一百萬人增加1人;再來第二款蒙古各盟旗選出者;第三款西藏選出者;第四款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你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西藏是一款、蒙古是一款、邊疆地區是一款,然後沒有新疆?

    新疆當時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省,新疆省,不是邊疆地區。
    蒙古跟西藏也不是邊疆地區。

    在憲法裡面規定是這樣子,以前在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有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總共要選出6人。
    以前還有個法律叫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裡面說邊疆地區是指六個邊疆民族,哪六個呢?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
    所以你有發現很有趣的嗎?

    邊疆地區指的是上面這些,不是新疆蒙古西藏喔!

    為什麼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立憲,後來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然後第二屆在台灣選的哈
    (先不討論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問題)
    當時會這樣是因為西藏蒙古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把他們單獨拉出來,保障名額。

    那所謂的邊疆地區其實是少數民族的地方,所以啊當時立憲是要保障當時中華民國的少數族群。

    有點像是對目前台灣原住民的保障名額也是六名,一樣的概念。

    美麗的巧合,醜陋的誤會,事實上原住民也不喜歡被特別對待,這個先不談。

    問題來了
    新疆不是邊疆地區,也不是在憲法中與蒙古西藏放在一起?
    記得 蒙藏委員會嗎?為什麼沒有新疆?

    追本溯源,其實新疆是1884年左宗棠就把它納入大清帝國一部分了。
    所以比起我們理解的西藏蒙古還要更早進入中華秩序底下。

    所以新疆並不是邊疆地區的存在。
    你打開維基百科上面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吧?!

    重點來了,1947年新疆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然後1949.12.7中華民國流亡到台澎領土(當時屬於日本合法領土)。
    所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並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立的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中華民國秩序下新疆是一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秩序下1955年把新疆改成自治區。

    無論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政權如何定義新疆,它都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從未被割讓出去。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

    蒙藏委員會沒有新疆,這跟中華民國當時延續大清帝國的制度有關。(國際法角度來看,國家法人格都沒有改變,大清帝國的statehood 等於中國statehood;大清帝國與大明帝國是不同statehood,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朝代,好這個先不談)

    深入探討一下,更之前啊,大明帝國時以漢族為中心時,湖南那邊就是少數族群。邊疆地區要從更早大明帝國時來看待。

    新疆跟蒙古西藏不同等級,1884年新疆早就變成中國一省。

    也有人認為新疆本來就有獨立性、自主性,但大家都不了解領土主權的定義是什麼,領土主權的取得在二十世紀以前就是允許武力擴張、戰爭征服領土。把人民控制起來就當作控制當地了。

    (現代國際法,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享有選擇跟放棄國籍的自由。這個就先不談)

    總之,客觀史實1884年,新疆是中國的領土延續至今。

    新疆的例子都與台澎無關。

    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台澎的國家,中華民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沒辦法實效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地區,雖然都是中國的領土,但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主要的中國領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理中,中華民國政權只有控制金馬東沙而已。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你搜尋邊疆地區就變成以「台灣省」角度來看待,例如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中提到的,相關判例法官會以台灣省內原住民啊高山森林來看待邊疆地區了~是不是很有趣?

    追根究底邊疆地區根本跟台澎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硬拗到要跟台灣省有關哈哈

    -
    最後,台灣人擔心的和平協議,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方格子文章 https://vocus.cc/user/@redlover770305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 地方自治條例例子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2 1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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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地球日🌍|基隆市的能源轉型政策】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來跟大家分享我的平常背包裡一定會攜帶的環保用品(所以我才會每天都背那麼大一個背包XD)。實踐永續生活愛護地球,除了常常參與淨灘,更要從源頭來解決問題,其中如降低生活消費造成的不必要浪費(一次性包裝)以及少吃肉、減塑、減少垃圾等,都是減輕人為汙染或畜牧對環境的傷害!(也跟大家說,我已經成為草食動物快19年了~)
        
    另外一件日常生活能做的事情就是節省能源⚡,如節電、節省不要必要的資源浪費,更重要的是關注能源轉型政策,公民參與能源轉型等。因此,照片中我拿的那份厚厚的文件,就是「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建議我們可以進行城市能源轉型的監督方向!
     
    以下會跟大家來討論,為什麼要談能源、基隆能做什麼?以及,我們美麗的外木山即將為了使用不到二十年的天然氣發電附屬設施而被填上 #443個籃球場面積😱,除了要求降低生態衝擊替代方案,更值得我們一起來反思能源使用的問題以及能源轉型中忽略的環境永續與「轉型正義」。
     
    因此,這個時刻極為重要!🔥🔥🔥 要一起來來監督一直對外木山海岸保育不敢發出聲音的基隆市政府,應該拿出地方政府的職責和骨氣,擬定目標,跟市民一起為能源轉型積極地行動🥊!
     
    🆘拒絕協和電廠填海造陸,守護基隆外木山海岸💪
    🆘連署持續進行中,行動守護外木山 https://forms.gle/Sr4oyGDvxoiyU9eT7
     
    🔋 #為什麼要談能源
    大家日常生活中最常用能源之一:電力,在生產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極大負擔,不同燃料的電力部門會產生不同類型、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以化石燃料(煤、油、天然氣等)做基礎的火力發電和核能發電造成最大的問題就是碳排放。
     
    相信大家都知道碳排放會造成地球高溫,是氣候變遷的主要問題,會造成極端氣候如洪水、乾旱與颶風等,破壞人類的居住地,同時,也會讓海洋承受大部分的高溫,導致珊瑚白化、珊瑚生態系消失(海洋升溫2度C即會消滅所有的珊瑚和四分之一的海洋生態系,意味著失去健康的海洋和漁業資源)。也就是說,毫無管制的各生產部門碳排放會導致氣候變遷,讓環境失衡並造成氣候難民,同時也讓許多和自然共存的歷史文化、以及我們賴以維生的自然資源與居住地消失。
     
    而能源部門生產過程的碳排放佔比相當高,因此當世界各國為了減緩二氧化碳排放與減緩極端氣候的災難,開始著手討論2050年零碳排目標時,能源部門就是要因應環境永續和環境正義來進行轉型的重點。
     
    🐔#為什麼是基隆市
    大家可能以為能源轉型是中央政府的責任,NO❌、NO❌、NO❌,包含林右昌市長也經常錯誤認知...。
     
    能源轉型的內涵不只是「發電」、也不只是「節電」,還要搭配資訊公開與智慧管理,更重要的是透過民主治理與公民參與引入更多民間的動能,和各地的公民一起來發揮創意,用行動改變低效率的能源使用的狀態,並省下環境不正義的電力使用。
     
    能源轉政策最適合由各地城市來推動──因未能掌握各地的特性,因地制宜提升基礎能源建設、進行再生能源發電規劃,推動有創意的節電方式,並和市民一同尋找最適合現地的公民參與模式,讓公民在行動中提出創意且有效解決能源不正義的議題。
      
    🤝#省下一座用不到20年的天然氣接收站 #拒絕外木山填海造陸
    尤其在現在,基隆重要的觀光地外木山正在遭受嚴重的威脅,為了一個使用不到20年的天然氣附屬設施(儲氣槽、接收碼頭與高達14公尺綿延數百公尺的堤防),要在電廠外側海域進行填海造地「18.6公頃」、相當於 #443個籃球面積,除了會衝擊景觀、沿岸海流,在這個填海造陸範圍內,總共有74000多株珊瑚會被埋沒,衝擊外木山、也就是基隆西岸的自然海岸,而以珊瑚礁為棲地的四分之一物種會消失,也會大幅毀壞外木山漁業資源。
     
    用天然氣發電會製造許多碳排放,在台灣能源轉型的規劃也將其當作「帶動再生能源」的「暫時」方案,學者更指出,隨著再生能源發展,2025年後天然氣發電若下降到35%,新天然氣儲存設施到2040到2050年左右,使用量可能只剩下五成左右,也就是破壞基隆外木山海岸和美麗生態的天然氣附屬設施,最後只使用不到20年。
     
    針對這個高成本投入卻低效益、低使用年限的填海造陸接收站方案,前任環評學者和民間都呼籲非常多的工程上替代方案,更重要的是,若基隆有自己的能源轉型目標,例如「省下一座使用不到20年的天然氣接收站或儲氣槽」,我們可以來規劃我們自己的能源政策──從再生能源提升、市民節電與更多公民參與,一同為我們的海岸來做更多環境努力。
      
    🏃‍♀️🏃#基隆能源轉型吊車尾 #快整備盤點跟上其他城市啊
    2017-2018年基隆市在多個NGO組成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縣市能源轉型政策評比」中是最低分的D組,也就是能源治理較被動、對能源轉型理解和動力有待加強。也因此,我在第3次市長總質詢(總質詢只有一小時,時間來不及先做書面)與第4次市長總質詢都有提到基隆能源轉型治理的問題。
     
    我一再提醒市長和市政府,國際上以及台灣本土也有非常多以「城市」作為行動單位,積極面對能源議題的例子。基隆作為海港與漁業的城市,也是未來可能因海平面上升、珊瑚礁消失而遭受重大衝擊的城市,相較其他城市,我們應該更積極來思考如何行動。
     
    除了首爾激勵人心的「省下一座核電廠計畫」,東京、橫濱、山梨的零碳排策略或是奧斯陸的氣候預算與明確的時程規劃,台灣也有非常多縣市正在引入民間參與、發揮創意來擬定能源治理政策⚡,例如:台北、台中及台南市,都制定了因應氣候變遷及低碳城市的自治條例,除了清楚規範各部門的能源目標與工作(包含建築、運輸等多個面向),更明定獎勵與裁罰機制。而如新北市也建置了能源資訊平台,透過地圖資訊整合來呈現節電計畫與再生能源的發展,另外,如嘉義市發展出包含發電節電補助方案、設置「綠能節電中心」、「社區與住家綠能服務團」到民眾家中協助評估再生能源裝置與節電健檢的「千屋計畫」。
      
    基隆的問題就如同能源轉型推動聯盟的六大訴求所提到,沒有「能源政策及能源治理的專責單位」,多個以市長為召集人的相關業務小組又沒有發揮高治理層級的作用,各業務分散在不同局處缺乏整合管理,也缺乏相關政策擘劃與推動執行的法源架構。更重要的是,雖然有「節電種子」等業務,但仍非常缺乏引入民間資源及帶動民眾參與的機制,像是大家常講的苗栗國都有進行節電的參與式預算了,直接面對填海造陸問題的基隆市政府真的不能再毫無想法和動作了!
      
    就如同能源轉型推動聯盟建議的六大監督方向,我們正在不斷建議市府要啟動訂定自治條例的法制工作,並設置高治理層級的能源政策專責單位來整合各局處的能源業務。另外,也建議基隆市府要參考國際及台灣不同縣市的經驗,將創意和民間的能量引入能源政策和計畫,讓市民一起來思考用電可能會帶來的環境問題或不正義。
     
    能源轉型跟我們非常相近,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也希望並用行動來一起「省下一座填海造陸、用不到20年的天然氣接收站」!💪

  • 地方自治條例例子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4-19 10:16:32

    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除了籌錢讓學校買空氣清淨機,不見市府空汙減量決心,更何況還是違法募款!
     
     
    2.修正《環保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完善《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
      
    今年高雄市的電動車補助拖了四個月的主要原因是委員空窗三個月且基金見底,我要求環保基金在設置要點裡新增「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條文,並善盡說明責任,避免名額認定不公平、讓民眾等待的問題再發生,也要檢討補助無法年年延續的問題,否則民眾沒有誘因汰換。
      
      
    3.檢討垃圾處理費隨水徵收
      
    一來隨水徵收本不合邏輯,二來變相懲罰使用環保餐具需要用水清洗的民眾,三來高雄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水徵收的方式每度水4.1元是全國最高,雙北隨袋徵收的垃圾處理費是全國最低。高雄若有心要推垃圾減量,應參考雙北成功和台中失敗的例子來認真研擬更好地推動辦法,而非因遇到阻礙就擱置,繼續使用更有問題的徵收方式。對此局長僅承諾 #會再評估。
      
      
    4.「石化專區」和「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區」兩者明顯不同
      
    韓國瑜市長說高雄缺一個石化專區,經發局長伏和中緩頰說「市長比較接地氣,講循環經濟很多人聽不懂」,指兩者是一樣的意思。我今天質詢環保局長兩者的定義一樣嗎?是市長不懂循環經濟還是市民不懂?局長答覆 #有機會的話會和市長解釋。
     
     
    #衛生局
     
    5.醫療觀光小組納入法制局、勞工局及醫護工會代表
      
    局長僅回覆會遵循中央法規、不會違法,且勞工意見會向「醫師公會」諮詢。顯然局長對於醫療行銷、醫療廣告等可能觸及醫療法規、遊走法律邊緣的推銷行為絲毫不警惕,更顯見局長的勞動意識很有問題,怎麼會找「公會」諮詢勞工問題呢?!再者,市府欲合作的五大院所高醫大附醫、高雄榮總、義大醫院、高雄長庚、阮綜合可是出了名的血汗,局長怎能完全不替基層醫護人員把關勞動權益?
     
     
    6.制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
     
    我向衛生局長為護理人員請命,護病比超標、待命制、花花班的勞動問題已層出不窮,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危勞認定新制,主管機關須擬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現在衛福部、退輔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已擬定方案送銓敘部核備了,為何高雄市衛生局遲遲不送出?所屬高雄市管轄的醫院護理人員就比較命苦?局長承諾今年底前會完成。
     
     
    #勞工局
     
    7.建立工會陪檢制度並實施
     
    勞檢法規定勞檢時需通知工會,但目前仍只有企業工會可進行陪檢,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仍被排除在外,我要求局長盡快研擬相關計畫,讓工會陪檢制完整落實。
     
     
    8.完成勞動教材專區設立
      
    勞工局過去的勞動法制教材僅提供少數資料上網,我要求應在網站上設置完整教材專區,讓企業、學校都能使用正確且即時的勞動資料,供民眾索取,讓勞動教育進到校園和各行各業。
      
      
    9.勞動法制教育結合勞博資源
     
    高雄市勞工博物館具豐富的勞工文史資料,我要求勞工局應整合勞博文史資源來做更完整的勞動教育規劃,讓勞動意識透過更多元的方式進入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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