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地下匯兌證人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地下匯兌證人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地下匯兌證人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地下匯兌證人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鄉民挺起來,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中國匯回39億!!!!!!! 原來是發這種大財!!!!!! #大家來抓賭...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 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 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

  • 地下匯兌證人 在 鄉民挺起來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2-04 22: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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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中國匯回39億!!!!!!!
    原來是發這種大財!!!!!!
    #大家來抓賭

  • 地下匯兌證人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2-05 18:22:18
    有 7,618 人按讚

    【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

    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

    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12月3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

    4.我質疑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從2017年10月至今延宕超過一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卻說「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公然說謊。

    謊言被拆穿後,蔡清祥部長竟然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

    5.在2015年12月施行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簽署公約國政府應依照公約內容,於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將屆至,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行政院卻到現在都還沒送到立法院。

    6.大創弊案與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涉及的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行為案,早在今年4、5月間,新北地檢署已完成告發人、日本證人筆錄,以及金流已查核完成,為何遲遲不起訴?反而對外聲稱沒有管轄權,將案子移轉到台北地檢署,雙方互踢皮球。

    7.去年12月我向北檢告發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幫慶富喬事,讓銀行團退回5.5億備償金,結果北檢移轉到雄檢後也毫無下文,到底還要拖延多久?

    8.我多次質疑,檢察署對於偵辦中發現不法行為,保括「非法地下匯兌搬錢至中國」、「非法收受陳慶男政治獻金」,都未通知相關機關進行處分。

  • 地下匯兌證人 在 王炳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6-20 09:30:58
    有 576 人按讚

    王炳忠聲明(2018年6月20日)

    針對北檢以「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罪名,起訴本人、本人父親及本人新黨同事林明正、侯漢廷,完全是羅織罪名、指控不實,且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言論及結社自由,猶如戒嚴時期「刑法100條」、「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復辟。稍早本人透過律師看到起訴書,當中各種穿鑿附會,既驚訝更憤怒,現又傳出法院仍將採取秘密審理,部分媒體亦不斷胡亂瞎拼惡意污衊,本人深感遺憾,為駁斥不實指控端正視聽,特此聲明如下:

    一、大法官釋字第644號解釋表示,審查「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政治言論,以此拒絕人民團體設立,不符合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與言論自由的意旨。新黨青年軍成立的「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等,皆屬憲法保障之人民正當結社,宣揚新黨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和平統一、保障台灣」的理念,乃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更是憲法昭示的國家目標,與刺探機密、滲透軍隊根本無關,本人更從未傳遞台灣公務人員或現退役軍人個資予中共黨政軍人士。北檢竟稱這些組織「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顯然羅織罪名,不僅荒謬至極,更傷害民主法治甚巨。

    二、北檢惡意將同泰公司匯兌案與國安法案混在一起, 再經過綠媒設計下標誘導,造成一般民眾誤以為同泰公司被沒收之新台幣一千五百餘萬元或曾經手之三十五億餘元為本人所有,或與本人有關,製造本人從中共黨政軍處獲取鉅款之假象。但事實上從未有中共黨政軍機關給予本人任何資金,遑論所謂為大陸當局「發展組織」之經費。

    三、中華代天文教拓展協會作為合法立案之人民團體,本就有自己經費收入,與地下匯兌無關,更非中共黨政軍資助之「組織經費」。至於部分媒體歪曲代天協會義工曾小姐為「污點證人」,稱其提供的是「洗錢神秘帳冊」,事實上該帳冊就是代天協會收支表,與協會銀行帳戶相符,何來「洗錢」或「神秘」之有?

    四、本人透過著書立傳、受邀與談、發表文章等,從大陸市場賺取稿費及演講費,乃是正當商業行為。本人所著《我是台灣人,更是中國人》一書,更是自國中以來累積的心血結晶,經大陸文化傳媒公司買斷文稿,出版社出版,並獲大陸主要網路書城「京東網」、「當當網」推介於首頁,躍上京東網傳記類銷售榜第14名,網上幾度斷貨加印,在大陸廣大圖書市場實屬不易。

    五、本人結識相關大陸官員,皆是透過新黨正當兩岸交流活動而來,對方從未向本人刺探台灣機敏情報,亦從未提及或資助本人為其在台發展組織。

    六、所謂本人向信仰之南鯤鯓王爺問事的「神秘手札」,根本是一般的便條紙及不慎浸到水已部分破爛的手掌大筆記本。檢調手上掌握的問事記錄,明明可看出內容一直在請示神明到大陸創業及與友人合夥的事宜,卻刻意斷章取義、穿鑿附會、思想檢查,再藉部分媒體將之炒作為「投共鐵證」,甚或誤導「王爺」是中共官員代稱,簡直含血噴人,荒謬絕倫。

    北檢顯然已淪為打壓異己之政治工具,本人勢將於法院捍衛本人聲譽及清白,決不屈服於受政治力玷污之不實控訴。

  • 地下匯兌證人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12-05 18:30:57

    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

    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

    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12月3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

    4.我質疑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從2017年10月至今延宕超過一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卻說「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公然說謊。

    謊言被拆穿後,蔡清祥部長竟然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

    5.在2015年12月施行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簽署公約國政府應依照公約內容,於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將屆至,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行政院卻到現在都還沒送到立法院。

    6.大創弊案與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涉及的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行為案,早在今年4、5月間,新北地檢署已完成告發人、日本證人筆錄,以及金流已查核完成,為何遲遲不起訴?反而對外聲稱沒有管轄權,將案子移轉到台北地檢署,雙方互踢皮球。

    7.去年12月我向北檢告發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幫慶富喬事,讓銀行團退回5.5億備償金,結果北檢移轉到雄檢後也毫無下文,到底還要拖延多久?

    8.我多次質疑,檢察署對於偵辦中發現不法行為,保括「非法地下匯兌搬錢至中國」、「非法收受陳慶男政治獻金」,都未通知相關機關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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