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地下匯兌客戶刑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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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地下匯兌客戶刑責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7萬的網紅不禮貌鄉民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真的太扯 原來慶富的委任律師也是共犯 當初獵雷艦弊案,被爆出上百億的銀行聯貸爛帳,事件剛出來的時候,各黨立委都高調,揚言一定要追究到底,結果到了現在,卻只剩下黃國昌還在挖這件事 而且現在越挖越深 原來不只陳慶男父子涉及詐貸洗錢,連他們委任的律師(楊明勳)都明目張膽幫他們洗錢,把錢匯到中...

  • 地下匯兌客戶刑責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01 15:10:34
    有 1,422 人按讚


    真的太扯
    原來慶富的委任律師也是共犯

    當初獵雷艦弊案,被爆出上百億的銀行聯貸爛帳,事件剛出來的時候,各黨立委都高調,揚言一定要追究到底,結果到了現在,卻只剩下黃國昌還在挖這件事

    而且現在越挖越深
    原來不只陳慶男父子涉及詐貸洗錢,連他們委任的律師(楊明勳)都明目張膽幫他們洗錢,把錢匯到中國去

    像這種律師根本應該一併法辦了

    #然後某些人繼續講風涼話罵黃國昌是作秀立委
    #有本事你們就來查弊查得比他多再說

    #然後我敢說不只這個律師有問題
    #慶富少東棄保潛逃去中國了
    #不知道中間多少關節早被他們打通了

    協助慶富非法搬錢至中國、檢方為何縱放獵雷艦律師?

    我一直認為,司法改革,不僅要強化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淘汰,也應該強化對不肖律師的責任追究。

    最近,有許多對司改充滿理想的熱血法律人,也發出了這樣的聲音。
    今天,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針對此主題進行質詢。
    備詢的法務部次長,似乎什麼都不知道。

    既然如此,在此公開請教高雄地檢署:為何縱放律師的違法行為?

    具體而言,在偵辦慶富獵雷艦弊案時,高雄地檢署已清楚掌握下列事證:
    1. 楊明勳是受慶富委任的獵雷艦專案律師。
    2. 就虛偽增資及詐貸的錢,在進入慶富集團相關戶頭後,慶富曾找人提領現金出來,以創造金流斷點,規避後續追查。
    3. 有數千萬的現金,匯入楊明勳帳戶,由其協助以非法地下匯兌,將錢洗至中國。楊明勳並抽頭一部分金額作為酬金。

    以地下匯兌將錢洗至中國是明確的違法行為,涉及《銀行法》的刑責以及《管理外匯條例》的罰責,律師協助客戶做這種非法的事,更是嚴重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

    請問高雄地檢署:慶富弊案今年2月草草偵結迄今,針對楊明勳律師前開的違法行為,採取了什麼作為?是否已依法律的誡命,以職權追究責任並移送律師懲戒?

    還是因為楊律師黨政關係良好、慶富弊案太過敏感,所以沒有進行任何處理?

    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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