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轉讓契約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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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轉讓契約書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2-12 1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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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點還錢!

    中廣為不當黨產 應返還國家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即將在16日,首度對中廣舉行預備聽證。對此,立法委員陳其邁、莊瑞雄、葉宜津召開記者會強調,中廣強佔國產70年,是時候該全面返還國家,給全民一個交代。國民黨至今仍實質控制中廣,符合不當黨產條例中對附隨組織的定義,不黨黨產處理委員會應儘速依法認定,並將不當黨產返還國家。

    陳其邁指出,1947年中國廣播公司成立前,前身為「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隸屬於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二次大戰後,1945年10月至11月,中央廣播事業管理處接收台灣放送協會之五個放送局、二個放送所、一個受信所,及所屬之電台、房地產、機件、材料等,將這些財產轉為黨產。

    陳其邁說明,直至國民黨將中廣轉賣給趙少康前,中廣原屬於黨營事業華夏投資所持有的公司。2006年12月22日,華夏與趙少康等4家公司與簽訂「股份轉讓契約書」,國民黨以57億元將中廣賣給趙少康,但截至目前為止趙少康等僅支付10億元。其餘47億元,雙方另於「備忘錄」中明訂,中廣將不動產另行分割至新成立之「資產管理公司」後,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光華投資公司(此債權後為中投繼承)。

    之後中廣所提的分割案,NCC皆以分割減資影響公司經營為由否決之。陳其邁認為,重點第三次分割案中,中廣董事會同時通過「現金減資」案。若分割遭否決,中廣若出售市價至少88億元的松江、林森兩大樓,再辦理現金減資,按趙少康等4家公司持股約98%的比例,趙少康等至少可分回86億元,即可將具爭議性的不動產現金化。

    陳其邁強調,中廣所屬的電台、房地產等,二次戰後本應屬於國產,卻遭中廣強佔至今。其名下諸如板橋機室土地、花蓮機室土地等,經過多年纏訟已經歸還國家,但尚有松江、林森大樓等19筆不動產,尚未歸還國家,按照市值初估合計至少93億元,如果全部都用現金減資的方式,後果將不堪設想。

    陳其邁提到,解決方式就是儘速依照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將中廣認定為附隨組織。因為從「股份轉讓契約書」中,趙少康等支付約定轉讓股份總金額57億元的90%(約51.3億)前,華夏(中投)可推派超過二分之一董事及一席監事;財務主管由中投指派;「1千萬以上資金借貸等事項需經過華夏公司同意」。亦即國民黨明顯實質中廣的董監事結構、財務與人事,按照公司法第369-2條規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中廣應為國民黨之從屬公司。符合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對附隨組織「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定義。

    陳其邁指出,一旦中廣再被認定為不黨黨產,中廣名下現存之19筆不動產與電台等,依照不黨產處理條例第6條第1項及第2項,可將給趙少康等當初付出的10億元後,全部返還給國家。

    陳其邁同時強調,國民黨透過實質控制中廣,違反廣播電視法第5-1條第1項及第6項,黨政軍不得投資民營廣播,亦不得擔任民營廣播之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NCC應立即依法對國民黨處以處新臺幣4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 土地轉讓契約書 在 陳清龍(Jacky Che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9-29 16: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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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梅姬颱風造成農作物損害,農損補助請於10日內(9/28-10/11)向區公所、農業局提出申請,假日公所照常受理,逾期則不予受理。
    -
    提醒您:

    一、農民申請災害救助應檢附相關文件如下:
    (1) 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影本。

    (2) 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

    (3) 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4) 基層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

    二、為何檢附相關文件為土地登記謄本?

    (1)所有權狀無法得知土地全部所有權人持有之範圍使用地類別及使用分區等資料。

    (2)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災害救助系統有關農民耕作土地與內政部地政管理系統資料抅稽核對,因土地異動頻繁,錯誤率非常高,公所人員還要逐一核對修改每位農民資料,所費時間非常久,造成救助時間拖延,為及早完成審查讓農民及早領到救助金,才請農民提供土地登記謄本。

    (3)為達快速審核時效,農業局建請農糧暑盡快修改農產業現金救助系統與地政資訊系統抅稽錯誤率降低,屆時農民即可免再檢附土地登記簿謄本。

    三、承租人可否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即可申請。

    四、原住民保留地可否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之耕作權、地上權、承租權或無償使用權,除繼承或贈與於得為繼承之原住民、原受配戶內之原住民或三親等內之原住民外,不得轉讓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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