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徵收不同意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地徵收不同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徵收不同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徵收不同意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436的網紅張世賢,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南172線道路拓寬~民眾陳情土地徵收不同意,施工造成民怨案件。...

 同時也有1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1:14:04

#八百回合經濟談⁡ 〔#桃園市普發五千?政府:#挖某錢~~~〕⁡ ⁡ ⁡ 7 月 27 日,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的市議員徐玉樹在臨時動議中提案,提議桃園市民每人普發 5000 元。⁡ ⁡ 相較於民進黨議員蔡永芳在其後所提出的「針對生活陷困的市民」另行補助,徐議員的提案獲得了在場出席議員的多數同意通過。...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蔡文旭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3-04 10:17:38

上午市議會臨時會主要探討「公有公共工程土地之徵收費問題」。緣於2015年文旭提議開闢大業街「兒7公園」,市府在2016年11月編列7,500萬元的兒7公園土地徵收費,但有議員同仁要求以「公告地價加4成」來徵收,最後刪減為5,000萬元,但徵收未能順利完成。 又市府於2020年11月對兒7公園編列8...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蔡文旭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12-02 12:45:32

今天上午都發處工作報告。黃處長指出,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專案小組於2020年6/19召開第4次會議,結論已同意市府所提「許厝庄聯外道路」及「重慶二街」開闢等2案。「許厝庄聯外道路」長度2公里、寬度20米;「重慶二街」長度700米、寬度12米。小組通過後會再送大會通過,公展一個月以後就可定案。預計明年...

  •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張世賢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20 14:59:54
    有 108 人按讚

    南172線道路拓寬~民眾陳情土地徵收不同意,施工造成民怨案件。

  •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28 19:00:03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來看志祺七七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email,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南鐵東移 #鐵路地下化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15 台南想要鐵路地下化!
    02:54 「借用」突然變「徵收」!
    04:24 居民成立「自救會」
    06:06 官民纏鬥
    07:52 抗爭力道逐漸下滑
    08:56 為什麼爭議再度升級?
    10:04 我們的觀點
    11:42 提問
    12:01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路寬
    |腳本: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土地開發優於土地正義──台南鐵路地下化政策從原軌到東移的轉彎關鍵: https://bit.ly/2G9bOiE
    →反南鐵東移運動的矛與盾──安置、訴訟、自拆,從323戶剩2戶的最後頑抗:https://bit.ly/3jBLXNK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https://bit.ly/3jJgBVT
    →我們的島 第937集 鐵路地下化風暴-南鐵反迫遷:https://bit.ly/3jyx5jd
    →我們的島 第696集 台南鐵路don't移:https://bit.ly/35VRTg7
    →南鐵地下化房屋重建補償調高:https://bit.ly/31RegBT
    →經建會討論通過交通部陳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https://bit.ly/3oC6wgK
    →反南鐵東移運動的矛與盾──安置、訴訟、自拆,從323戶剩2戶的最後頑抗 :https://bit.ly/3mAFW6d
    →土地開發優於土地正義──台南鐵路地下化政策從原軌到東移的轉彎關鍵 :https://bit.ly/34yZ8L7
    →南鐵東移推照顧宅 每坪均價10.5萬:https://bit.ly/3jApQYh
    →賴清德:自救會有5誤解:https://bit.ly/3jBMjE4
    →南鐵拒遷戶張宅清晨拆除 張家阻止無效 20200611 :https://bit.ly/2TxEfty
    →反南鐵東移 24小時聲聲喚 要求行政聽證:https://bit.ly/3jJhrlv
    →南鐵東移住戶將拆完!所有程序已完備?:https://bit.ly/3myaiGr
    →獨立特派員 374集 (台南停看聽) - YouTube:https://bit.ly/3jHFXDy
    →wikiwand 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https://bit.ly/35EvDah
    → 南鐵拆遷戶40坪透天厝只補償120萬? 鐵工局:純屬誤解https://bit.ly/2TyC20W
    →鐵工局 | 臺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簡介https://bit.ly/2TxA6pC
    →【臺南市】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https://bit.ly/3mvotf8
    →針對詹順貴律師誤解南鐵東移背後是土地開發利益 市府再次澄清如下:https://bit.ly/37MOjY0
    →獨/台南鐵路地下化 坐輪椅的呂瑞成拒絕搬遷:https://bit.ly/3e3Ycl7
    →警民對峙!強拆南鐵最後拒遷戶 陳致曉哽咽:抗爭過程我們像個人:https://bit.ly/3mvYu7r
    →【南鐵東移】黃家「保留樓梯」喬不定 交通部加碼提「挪移原梯」平爭議:https://bit.ly/37OzUug
    →南鐵黃春香屋宅今鑑界 確定樓梯在拆除範圍內:https://bit.ly/37V8MtA
    →南鐵「半拆戶」黃春香爭居住權 百人集結反強拆晚會:https://bit.ly/3kOOKoB
    →南鐵東移重啟環評案敗訴定讞 辯護律師:努力,就會有希望:https://bit.ly/3e27Wwp
    →南鐵公聽會淪為形式 居民要聽證 鐵工局:不會辦:https://bit.ly/3jBmPqC
    →楊貴智|聽證會、公聽會、說明會,傻傻搞不清楚?:https://bit.ly/2Tw3VXt

    【 延伸閱讀 】

    →(資料) 南鐵強拆那一夜,抗爭者為何逆轉,簽下同意書?|獨立特派員 第658集 (南鐵‧那一夜) - YouTube:https://bit.ly/2HHXxdl
    →(延伸)【南鐵最後一戶】從助教走進社運 自救會長陳致曉:抗爭過程我家的人活得像是人 -- 上報 / 焦點:https://bit.ly/37K6b5T
    →鐵工局 台南鐵路地下企劃綜合規劃報告:https://bit.ly/31PfEVI
    →成大 台南車站特定專用區都市更新推動計畫 :https://bit.ly/3mtjOdD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如果影片內容有誤,歡迎來信勘誤:hey77@simpleinfo.cc

  •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6-23 09:28:22

    2019-05-22

    公道三沒公道?被拆遷戶抗議市府欺騙不講理。
     
    如果有政府以建設之名要拆你家的房子,結果你自己要多出 70 到 120 萬才夠重建房屋,甚至蓋房子的期間,還要你帶著一家老小到外面租房子。如果是你,可以接受嗎?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案,預計徵收 78 戶民宅。目前已經走到徵收前的「地上物查估」階段。查估完房屋和土地的價格,接下來市府在九月就要正式跟居民協商條件,啟動徵收。
     
    在這次臨時會前,我又再度接到許多當地居民的陳情。他們原本都是協助市府通過都市計畫的「同意戶」,但因為市府現在翻臉不認帳,所以他們甚至還激動地表示要集體到市政府拉布條抗爭。
     
    為什麼呢?關鍵的 3 點,集中在我這次議會的質詢:
     
    1.
    拆遷補償費不足重建經費,居民無力負擔額外成本。
     
    過去這一個月,市府陸續向居民報告他們房屋查估的補償價格,許多居民看了查估結果嚇了一跳,因為補償費實在太低。
     
    我在質詢中詢問工務處長,他才坦承,未來居民要重建新的房子,一坪造價至少要 7 萬。
     
    但目前補償居民的費用,一坪才 5.6 萬。
     
    居民房舍的坪數不一,但根據我們的估算,每戶居民大概要自己再補 70-120 萬,才足夠重建房屋的經費。但其實許多居民年紀都已經很大,退休許久,要如何湊足這筆錢,是非常大的問題。
     
    針對這點,工務處長在昨天的質詢中提到市長可以批准專案的「救助金」來協助這些居民。但市府過去這幾年來,從來沒提過這筆「市長救助金」。過去這一個多月也從未向居民說明。
     
    到底這筆「救助金」要如何發放?額度多少?還有待證實。
     
    2.
    居民提出的「先建後拆」訴求,市府有承諾過居民嗎?現在是不是反悔了?
     
    未來這些拆遷戶將面臨重建,但房子拆了以後,到居民重建完成,還需要約一年左右的時間。這一年當中,居民將流離失所,必須另外租屋度過。
     
    居民於是提出「先建後拆」的訴求,也就是請市府等他們在安置基地蓋好房子,再拆掉原本的家園。在二月的公聽會上,就有居民說,「居民已經被這個案子折騰了三十年,現在要走到最後一步,市府為什麼連這一年都不願意等?」
     
    但市府目前的立場,卻還是堅持拒絕「先建後拆」。理由是這個做法的不確定性過高,也不願與居民協商。
     
    許多居民忿忿不平的是,當初他們簽下市府的「同意書」,支持市府的開路方案,就是因為當時市府默認「先建後拆」的可能。現在翻臉不認帳,是在欺騙民眾。
     
    但如今,當時主導相關事務的都發處、工務處長都已經換人,給居民的承諾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沒人可以證實當初是如何與居民協商。
     
    3.
    上個月議會才做出決議,要求市府在一個月內針對居民的訴求召開協調會。但市府卻拒不召開,改用「家戶拜訪」的方式,一個一個去拜訪住戶。
     
    市府在質詢中說,這樣的拜訪可以更有效地與市民溝通。但諷刺的是,這樣的「拜訪」之後,卻反倒引起居民更大的反彈,準備發動抗爭。
     
    一個坦然的市府不應該只想著「個個擊破」,而應該坦率地面對居民集體的質疑。
     
    ===
     
    質詢完還是覺得相當無奈。
     
    這些「同意戶」居民,其實已經從年輕時代一路抗爭了30年。因為信任市府會照顧他們,所以才幫市府背書,同意協助通過都市計畫。如今還要被市府這樣不講理的對待,實在不公。
     
    我嚴正要求市府在五月的定期會,將相關的補償條例修正案送來市議會審議,確保公道三被拆遷戶的權益。
     
    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的處理方式,也請各位共同關注!
     
    #居住正義不容退讓
    #人民財產應受保障

  • 土地徵收不同意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1-01 16:08:02

    【一日議會 第十次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1097)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顏處長、都發處科長、地政處饒處長、行政處法制科科長,共同參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者是容積移轉許可要點辦法修正,最後的定案會議。

    首先說明的是,容積轉自治條例,是為了解決50年來公設保留地,財政不足,無法徵收的結構性問題,造成公設保留地的所有權人,不但需要無限期的繳稅,也無法進行土地利用開發,嚴重違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

    歷經1964年都市計劃法,法定規定10年內要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1973年無法完成,再度修法延長公設保留地徵收期限15年。

    後來,又經過兩次大法官釋憲會議的解釋,分別是1994年的336號解釋文,和1996年的400號解釋文,才確立了雖然財政困難,無法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也需要立他法來作為補償,這就是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緣由。

    蔡榮豐議員指出來的問題癥結,即使這一個自治條例修正,或是許可要點修正通過,也是沒有辦法根本解決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長期以來,權益受損的問題。

    我有透過中央修法,全國一個區,讓需求容積率移入最高的六都,可以向全國買入容積率,才能根本解決容積移轉,保障私有財產所有權人,政府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設保留地的問題。

    基於建築法規容積率和建蔽率的結構安全考量,同意採用都市發展處的專業,建議修訂許可要點,第七條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2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和第七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4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下修有容積買入需求的土地上線,活絡容積移轉,保障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增加出售公設保留地容積移出的可能,並在三個月內,完成法定程序。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市發展處、地政處,和行政處全體同仁,在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修正上,共同的努力,展現和市政府保障人民權益,解決問題的最大誠意。

    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