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土地使用分區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土地使用分區英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使用分區英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產品中有5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重點整理來了~~順手轉發呀❤️ ➖➖➖➖➖➖➖➖➖➖➖➖ 1.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 其實在中文上許多人常常把這三個詞彙翻譯成國家。 在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Rowling Chen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9 23:43:39

宏碁電腦董事長施振榮給他子女的一封信 如果你也認同請轉貼給你的子女以及朋友們請他們轉給子女 各位好友, 這是我給我的小孩的一封家書. 謹提供你參考; 如果你贊同我的想法, 想要轉傳. 歡迎 ! 如果你不贊同我的想法, 就把它晾在一旁, 也是 OK 的 ! 如果你想提出不同的觀點, 當然會更歡迎 ! ...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陳惠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21:50:14

惠敏今(12/18)天到中央黨部參加「建立完善制度,守護健康環境」記者會,和三位不分區候選人陳椒華 環保鐵娘子、白卿芬 我想守護你、詹智鈞一起公布「環境正義」政見,提出「推動水源保護區管理及精進空污法規」、「檢討廢棄物管理法規、推動掩埋場相關制度」、「修正礦業法 告別霸王條款守護山林」、「落實非核抗...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李婉鈺 Adrean Lee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1 11:04:05

究竟是誰害了打火英雄? 農地違建?還是工業地的炒作? 小英總統:「#檢討裝備」這句話,我們還要聽幾次⁉ 看著電視上,台中大雅農地違規工廠暗夜大火,兩名消防弟兄枉死,每看一次、心痛一次。現在,我們已經很清楚了,這是一起 #制度殺人事件。 中央政府、尤其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不能再裝傻,不能只是再以一副...

  •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6 20:04:05
    有 190 人按讚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重點整理來了~~順手轉發呀❤️
    ➖➖➖➖➖➖➖➖➖➖➖➖
    1.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
    其實在中文上許多人常常把這三個詞彙翻譯成國家。

    在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就是主權國家,會用sovereign state 來稱呼,有時會簡稱 State (大寫)

    為什麼會特別說大小寫?比如像是美國、美利堅合眾國(英語: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縮寫為USA,一般稱為United States(U.S.或US),或America)國名英文中的State ,是指形成美國這個主權國家的構成份子 state(小寫),這個在中文裡翻譯為州。這些州並不是主權國家,只是在美國內部的組成份子。

    我們在看條約或者公約的資料時,有時會看到 Contracting State 這個詞,這邊的 State 會大寫,意即指的是主權國家。

    因此我們要注意看上下文關係,如果是在看與美國有關的資料,若是小寫的 state 那就是稱呼美國內部的州。

    在國際法上主權國家是 sovereign state,但如果有某個主權國家的議員用 country 這個詞時,我們要注意的是這個 country 可能是指稱某個地域、地區區域,指稱某個上面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但這個地域不一定是國際法上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特別是當這個地域缺乏外交能力的時候。

    舉個例子,像是英國(其實稱聯合王國比較正確),全名是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國際標準簡稱聯合王國(英語:United Kingdom,縮寫作UK)或不列顛(英語:Britain)

    英國由四個構成國組成,分別為英格蘭、蘇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而聯合王國UK國家政府就是用 country 來稱呼她內部這四個構成分子。

    因此若看到英國相關資料,看到英國稱台灣為 country,那就是指台灣是不具有國家法人格的自主運作的單位。

    因此,如果聽到有人,尤其是屬於大英國協體系的國家,用 country 稱台灣,不要高興得太早。

    Nation 著重是人的部分,這個詞合理翻譯是民族而不是國家,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都是Nation State,也就是所謂的「民族國家」。若 nation 翻譯成國家,就會變成「國家國家」。

    Nation是指由一群有共同文化、語言、歷史,對彼此有共同感、歸屬感的人所構成的民族。

    Nation 這個詞其實就是指人,那為什麼會有人把它翻譯成國家?或者大多數會把Nation、Country、State通用?

    原因是,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除非四處飄泊,否則都會長駐某處,並透過長久共同生活 形成共同的文化、語言、歷史,並會在特定範圍內落地生根繁衍後代,進而集結成一個團體。

    這群人會共同抵抗外在生存威脅,無論是抵禦野獸、抵抗外敵人、躲避氣候災難、或合作取得糧食。這群人是為了生存而聚在一起,為了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共通語言、文化,因為共同完成事情而有了歷史、形成共同體的意識。這群人會慢慢建立維持自己生存的專屬區域,進而形成邊界。若有其他族群侵入邊界就會產生競爭。而這群人可能會在對抗外敵的過程中進一步凝聚起來。族群為了生存而形成的專屬區域邊界跟地質上的邊界不一定相符,但可能會有差不多相符的地方,例如以河川或是山脈稜線為邊界。

    這群共同生活的人會慢慢形成Nation(民族),而這個Nation的生存邊界涵蓋的區域就會成為Country。因為當一群人共同生活時,會出現領導階層,建立治理機構階來管理這群人跟生活區域,從而符合 country 的定義: 有人、有土地、有治理當局,能自主運作的區域。

    那Country怎麼變成sovereign state?

    現代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概念,是在十七世紀誕生。當時有一群代表各自 country 的領導者共同簽訂了西發利亞和約,創造出主權平等及領土完整性這些關於 sovereign state 的規則。當一個 country 接受並遵守 sovereign state 的框架與相關規則時,這個 country就會具有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的地位。

    所以很多地方Nation、Country、State是可以互換。

    基本上,當一個 country 願意遵守國際法秩序,願意遵守主權國家所形成的國際社會的規範,並得到國際社會其他成員的認可,就會得到主權國家的地位。

    這時候可能會有人問:是不是沒得到其他國家認可就不是主權國家?

    這在早期是這樣沒錯。西發利亞主權體系是歐洲出現的,在當時歐洲人會覺得自己文明開化,所以如果有個地區要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時,需要其他既有主權國家的承認。因為在當時的邏輯會認為,既然國際社會是由主權國家構成的,要成為主權國家加入國際社會,就必須被既有成員承認你夠格,而且必須接受主權國家之間的規範。

    所以,在當時如果現有的主權國家不願意承認某個主張自己是主權國家的地區是主權國家時,這個地區就會遇到麻煩。而不願意承認的主權國家還可能會運用影響力,透過政治操作讓其他國家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這時候就會很麻煩。

    歐洲許多國家在過去都是開船到處建殖民地,「發現」新大陸。當他們到新大陸遇到當地人時,可能會發現這群人確實是個Nation,他們生活的地域也滿足Country的要求,可是他們不懂sovereign state的原則,所以歐洲人不會承認這群人有soveriegn state,從而不承認這群人能得到領土完整跟主權平等原則的保障,所以歐洲人覺得自己可以任意侵略原住民的地方、把原住民的土地當成無主地 (terra nullius),並利用無主地先占來主張自己擁有領土主權。

    當時的「無主地」概念與現在有落差。

    在國際法剛出來時,只要不是sovereign state的領土就會被當作無主地,所以才會出現那些殖民者到某地方完全不尊重當地的民族生活的地區,不把他們當成主權國家,認為這不是領土,因此能透過「無主地先占」來取得領土主權:因為不承認你是主權國家,所以否定你控制下的地方是主權領土,又因為不是主權領土就是無主地,於是可以透過佔領來取得領土主權。

    這時候就會知道Nation、Country 無法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只有sovereign state能提供法律上的保護。

    後來文明進步、重視人權概念以後,所謂的「無主地」概念就重新被檢視。透過尊重人權,而承認人具有決定自身未來的自決權,而由一群長久生活某處的人所構成的民族在與自決權概念結合後,就產生了可以用來建立主權國家的民族自決權。

    也就是在國際法規則中,認可民族可以透過行使自決權來建立國家。

    在這情況下,當某個民族要行使自決權建國時,通常就會以生存的範圍當作建國後的領土範圍。此時Nation民族生存的範圍不止是Country,也同時是此民族行使自決權建國成sovereign state之後的領土,這就是為什麼這三個詞有時會被當成同義詞的原因。但我們還是必須了解在什麼時候可以通用而什麼時候並不能互換。

    之前有說過,一個主權國家可能是好幾個民族共同成立的,一個民族也可能會成立好幾個國家。所以Nation跟sovereign state不是一對一,而是多對多的概念。可以數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一個國家,可以一個民族成立數個國家。

    所以Nation不能直接翻譯成國家,不然今天遇到數個民族成立的國家時就會很難描述了。

    所以要看前後文也要看使用者所處的邏輯,如果是指有這一群人共同成立的主權國家時才可以把Nation翻成國家,只是盡量避免這樣混用。比如說 聯合王國(英國)在使用的Country就不一定是指主權國家,很有可能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史明前輩之所以「台灣民族主義」,正是因為台灣民族還未形成才需要倡議。以現在狀況來說「台灣民族」還在形成中,且邊界還很模糊,再加上一些歷史緣由造成的麻煩,因此法理建國派並不是主張民族自決,而是主張住民自決。

    台灣上有原住民族的各族存在,其實可以各自主張行使民族自決權,但問題是各部落人的數量跟資源有限,加上與其他非原住民族在文化、交通、經濟各層面的重疊與結合,要明確切割出領域邊界有許多難關要克服,而在中華民國政權下更是難以克服。

    因此我們主張的台澎住民自決權,是以共同經歷過日治時期這個殖民時代的歷史事實為基礎來劃定人的範圍,並不是血統論,而是用客觀史實跟客觀的法律身分,無論屬於哪個民族、哪個民族邊界,只要是曾共同經歷殖民,就是共同體的一份子,可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

    目前台灣的情況,有一群人但是Nation還未完整形成,共同體的認知明顯尚未整合完成,地理區域的Country則涵蓋了金馬東沙等中國領土,所以邊界很尷尬,而sovereign state則因為還沒完成建國程序所以不存在。因此,法理建國派在地理界線上,會先將國際法上的中國領土金馬東沙先排除留待之後處理,並主張依據客觀史實,優先以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台澎為範圍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

    在國際法上台澎還不是一個主權國家,台灣是一個自主運作的單位,有的人會說台灣是事實獨立,有人說事實上的國家,但在國際法上沒有這樣的說法,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就是sovereign state 。

    那些稱台灣是Country的某國議員,他們的國家都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如果了解台灣的狀態覺得很難過的,可以把這心情轉化成建國的動力!

    (這邊補充一下,「在建立國家時,『得到他國承認』是否是必要條件」的部分,可分「構成說」(Constitutive Theory)跟宣示說(Declaratory Theory)兩種。前者是必須得到他國承認才能有效建立一個國家,後者是國家是否有效建立與有沒有得到其他國家承認無關。「承認」在國際法通說上不是國家必要條件,但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後「承認」就可以發揮「外交效果」在國與國之間喔!)

    關於事實獨立這個詞,在國際法上是沒有這個詞彙,這是政治詞彙。

    台灣是自主運作的單位,那這個框架情況是什麼?ROC政權治理台澎的這個行為,ROC政權是依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同盟國分區授權佔領劃分了日本的領土,ROC政權就受這指令「代表盟軍全體成員」來台,以佔領執行者的角色受降跟實施軍事佔領。

    《一般命令第一號》把日本在二戰時佔領的領土跟日本自己的領土,劃分成不同區塊由不同的盟軍成員佔領。

    ROC政權是盟佔代管者,它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一般命令第一號》,分區佔領的區域是同盟國劃定好的。佔領者在佔領地扮演的角色相當於一個國家的治理政權(政府),所以能做國家政府能做的事,但絕對不能要求佔領地人民效忠它。

    基本上盟軍全體成員都會遵守分區授權佔領的規則,將當地的社會秩序、衛生、教育、醫療等維持在正常運作水準。

    ROC政權對台澎南沙的治理權限是來自於同盟國分區佔領安排,而金馬東沙因為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其他國家當然會基於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不多加干涉「中國領土」金馬東沙,ROC政權就是以中國政權(國家政府)的身分來統治金馬東沙。

    台澎人也沒有在1945投票讓ROC政權來台,所以ROC政權絕對不是台澎人叫來的。大家要看清楚ROC政權為何可以在1945年來台澎,如果沒有《一般命令第一號》它是不可以到領土主權在當時屬於日本的台澎。
    ➖➖➖➖➖➖➖➖➖➖➖➖➖➖

    2. 護照的作用

    passport英文直翻就是通行證,最主要的用途是辨識持有此證件的人從哪來。

    實質功能就是如果從某地來的人不能入境,至少還可以回到出發地,不會無處可去。

    國家通常會對自己的國民發護照,並告訴其他國家自己將護照持有者當成自己的國民看待,如果護照持有人在海外發生事情,發照國家會為他出口氣。

    例如美國護照持有者到加拿大被欺負,回美國跟國家政府哭哭,美國政府就可以要求加拿大給個交代。

    在護照內頁,會看到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要求其他治理單位(通常也是國家政府)給予此人合法合理的對待,如果對此人沒好好對待,則發行此本護照的單位會跳出來。簡單來說,就是發行護照的單位會罩他、保護他,所以我們稱之為「護」照。

    由於發行護照的單位會保護持有人,而發行護照的單位通常是國家政府,因此會讓人誤以為只有主權國家才能發行護照,所以能發行護照的就是主權國家,這是錯誤的觀念。事實上,不是主權國家的地方也是可以發行護照的。例如港澳不是主權國家,是屬於中國主權國家的領土,而他們的治理單位也會發行護照。港、澳原本都是其他國家為了進行貿易而建立的殖民地,此地人民會去其他地方做生意進行商業行為,所以殖民者就會發給他們一個通行證去做生意。當港、澳回歸中國主權國家治理時,因為當地人民還是要繼續跟其他地方維持貿易關係,所以他們的治理單位發行該地區專屬的護照方便當地人民維持原有的經貿關係。

    現在港澳的人拿護照雖然可以方便進出他國,但如果他們到海外被欺負,港澳的人要找誰幫忙出氣?當然是找PRC政權外交部,而不是找港澳特別行政區政府。

    現在我們說護照很好用,通常是說可以免簽進入許多國家,但其實如果在海外出事,並不是光靠「免簽」可以幫忙的,還是要主權國家透過外交途徑來出面處理。

    目前ROC政權發的護照,到國際上那15個承認他是中國國家政府的國家還會有點「保護」作用,如果是到其他180個國家,這本護照很難發揮什麼保護作用。

    當然,有些國家例如美英,有特別針對ROC政權在台灣的狀況特別立法,把ROC政權這個台灣治理當局「當成」國家政府來看待,讓它可以替台灣人出聲。但如果遇到不把ROC政權看作中國合法政府代表,甚至把台澎人看成中國人、台灣當中國領土的國家,ROC政權發行的護照就只是單純的通行證,如果被這些國家欺負,找ROC政權就沒什麼保護作用了,搞不好找PRC政權的「中國大使館」還比較有用。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是因為想跟台灣人做生意、覺得台灣人文明水準夠又有消費能力有利本國觀光發展,所以給台灣人免簽,而不是因為ROC政權有多棒。所以不用擔心建國以後,這個國家發行的護照會不好用,因為其他國家仍舊要跟台灣人做生意、歡迎台灣人去觀光。

    【文末補充】

    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發行的護照可以免簽入境的國家/地區數目,之所以會比PRC政權發行的護照還多,就是因為,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無論喜不喜歡PRC政權所代表的「中國」,他們都還是想跟住在香港、澳門地區的人往來,所以給管理香港、澳門地區的特區政府所發行的護照免簽 。台澎建國之後也是一樣。 無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的人到時候喜不喜歡、承不承認在台澎建立的國家,只要他們還想跟住在台灣的人往來,就會給治理台灣的國家政府發行的護照免簽,給台灣人方便。

  •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27 17:49:23
    有 0 人按讚

    一「名家論壇》海人/護藻礁,別藉環保之名行政治動員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熱愛台灣,所以在乎台灣生存危機」
    一「黎時潮:藻礁與政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31846200288783&id=584986081641475

    【粉紅風暴狂襲! 藻礁公投突破20萬連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60996325756030&id=241284961029

    蘇志成:藻礁公投過關,持續南電北送、中電北送,讓北部人過零成本爽日子的時間應該不會太久

    因為中火發電已經不敷中部自己的使用(拜盧市長拼命抵制環保燃氣機組改裝之賜)

    而隨著台積電台南廠以及高雄橋頭科學園區的落成,用電需求大增,南部縣市首長也不會允許南電北送犧牲南部人的權益

    屆時保住竹科工業用電,北部民生用電分區限電應該是唯一合理的選擇

    我看大家連署簽這麼爽,口號喊這麼響亮,想必關燈點蠟燭沒網路可用的時候應該都不會有怨言

    #別跟我講備轉容量
    #我解釋過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020316291353493&id=100001254844402

    新時代柯學中藥:你是否因人情幫朋友簽公投連署書或單純路過想說反正簽連署又對你生活沒影響
    你有沒有想過這份填上身份ID 地址 手機的個資 有可能是留向中國國台辦及詐騙集團手上啊 還很多人把全家個資都雙手送給統促黨

    統促黨正趁這次島礁公投在各地設攤連署點 但你看不出來他們是統促黨 而統促黨員多次涉入詐騙集團案 是否這些你自己填寫的個資 之後會成為你家破人亡的關鍵呢
    是否這些正在連署的各社團 最後資料會共享呢?

    #統促黨正期待收集台灣年輕人個資
    #別以為只是順手幫忙最後有可能害慘身邊親友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9142513188900&id=102477577855397

    Zohan Narciso:先說結論,我不支持此次連署

    1.「天然氣發電」是目前火力發電中排碳量最少的,
    #因此在綠能還沒發展起來前燃氣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2.台中火力發電廠正在努力的方向就是將燃「煤」機組日漸汰換,改成燃「氣」機組。

    3.此次大潭電廠的天然氣發電
    #是台積電最重要的電力來源,

    4.如果天然氣可以在2025年前接軌,#讓核2核3退役。

    5.除非支持以核養綠,
    否則不應該反對現階段台灣興建或擴增天然氣發電廠。

    6.現在的方案就是在發展與永續之間平衡的結果:
    1. #不再開發新地只用舊有地
    2. 從原本232公頃改為23公頃
    3. 成立觀新藻礁野生動物自然保留區

    7.請問一下,#如果藻礁公投真的通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要設在哪裡?環團明明知道台北港方案已經被新北市議會提案否決。

    8.我認為沒有比現在更可行更好的方案,不要一直活在象牙塔裡鄉愿,不食人間煙火,我們都需要用電,只能找出一個折衷、對環境傷害較小的方。

    黃子一:【關於藻礁】#逆風大長文

    我周圍80%的朋友都在支持,希望加入連署
    雖然立場不同,但我願相信會關心此議題的人都是愛台灣這塊土地的人,這樣就夠了,意見不合可以討論,因為我們初心一致。

    先說結論,我不支持此次連署
    由於此議題涉及很多面向,我試著以我自己的理解去反駁環團以及各類妖魔鬼怪的主張
    註1:我個人不是很喜歡環團,但我不是說環團是妖魔鬼怪

    首先是天然氣發電,天然氣發電是目前「火力發電」可行的發電能源中排碳量最少的方式,比起傳統的燃煤,其碳排大大減少,也因此在綠能還沒發展起來前,燃氣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以台中火力發電廠來說,目前正在努力的方向就是將燃煤機組日漸汰換,改成燃氣機組
    而此次爭議,大潭電廠的天然氣發電是台積電最重要的電力來源,如果天然氣可以在2025年前接軌,讓核2、核3退役,完成2025非核家園
    (除非是支持以核養綠,否則不應該反對現階段台灣興建或擴增天然氣發電廠)

    接著是選址問題,目前爭議的點是為什麼不在台北港,非要蓋在藻礁「旁邊」,請注意,是旁邊!旁邊!旁邊!,是蓋在以前已經填海造陸過的地方,該地在藻礁旁邊
    我不否認,蓋在那邊一定會影響到藻礁,絕對不會是0影響
    但我們必須從歷史脈絡下去看,原先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會影響到藻礁的面積是232公頃,蔡英文與鄭文燦上任後,將該地設為「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留區」,只使用以前已經填還造陸後的區域,會對藻礁造成的影響只剩下23公頃,並未新增任何填海、破壞藻礁地區,對觀塘潮間帶保留現況則不予開發,藻礁會被完整保留。

    如果是環團堅持的台北港呢?
    首先台北港如果設置接收設備,天然氣船需要以低溫液化的型態將天然氣打到儲存槽,接著透過油管輸送到44公里外的大潭電廠,才足以供應大潭電廠機組,而天然氣管線若供電廠使用,需使用大口徑油管,且因危險性不可經過人口密集區,加上重新開挖鋪設管線的成本過高,濱海公路內側多為私有地,油管勢必會經過防風林及海岸邊的國有地,恐怕會破壞長達44公里的海岸生態與候鳥、生物棲地。
    雖然現在的方案的確會破壞藻礁,但根據目前最新的研究結果,該地區的活體藻礁覆蓋率低於10%,況且海岸生態與民眾生命安全也很重要,比起對少部分藻礁的傷害,長達44公里的油管的開挖設置,不但要耗費鉅資,未來還很難不破壞土地及地下水,管線還必須途經許厝港濕地。

    另一方面,台北港台北港方案早在2015年就已經被國民黨提案否決了
    而且講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到時候政府真的要蓋在台北港,我才不相信環團因此閉嘴勒

    現在的方案我認為就是在發展與永續之間平衡的結果
    1. 不再開發新地,只用舊有地
    2. 從原本232公頃改為23公頃
    3. 成立觀新藻礁野生動物自然保留區

    希望環團們可以告訴我,以現階段台灣的用電需求,請問到底想要台灣怎麼發電才符合你們心中的完美?

    環團明明知道台北港方案已經被新北市議會提案否決,卻還在質疑民進黨沒有思考過台北港方案,說未來可以移到台北港?
    我請問一下,如果藻礁公投真的通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要設在哪裡?

    結論:

    1. 台北港方案是國民黨否決的
    2. 國民黨原先要開發232公頃的藻礁,是現在執政的政府設立保留區,並留下藻礁的
    3. 此議題根本已經變為國民黨在操弄民粹的議題,希望大家要小心多方思考,我們都愛台灣這塊土地,但議題一但變質,早已不是當初的初衷
    4. 關於第三接收站,目前環團、時力、綠黨、國民黨等,我看不出有誰可以提出更好的方案

    這種議題本來就很為難,要怎麼在永續跟經濟發展間做平衡,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
    我不支持的原因僅僅因為,我認為沒有比現在更可行更好的方案了
    我們不能一直活在象牙塔裡鄉愿,不食人間煙火
    我們都需要用電,那對我來說就只能找出一個折衷、對環境傷害較小的方案了
    不可能什麼都不要,要非核家園,又不用其他能源發展

    最後,最可笑的就是國民黨居然支持連署,要不要想想現在這個狀況是誰搞出來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9752942164869&id=634529868

    Yik Lim:國民黨加部份韓粉動起來,連署就可能過,他們才是最大的肉粽串連署網路。這個議題,大學生加社運團體在短時間沒那麼大動員能耐,一天幾千人可以,不會破萬,破萬只有政黨組織加黨公職地方系統下海才能辦到。催票最後13天,剩20萬份,目前一天新增2萬份,自己動手算下這數學。

    還在迷信「他們只是想表達意見」的小清新們清醒一點,1124要再來一次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891124441431210&id=100016009862895

  • 土地使用分區英文 在 蔡壁如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2 15:10:19
    有 1,483 人按讚

    #守住台東池上美景,#繼續監督太陽光電

    八月底,池上居民許先生特別北上來向我陳情,國產署要和台東縣政府種電的事。9月7日我對財政部長蘇建榮、國產署署長曾國基強調,民眾擔憂種電將破壞景觀影響生計,討論後曾署長承諾不會堅持開發。各相關部會在16日研商決定「暫緩」後,昨天晚上國產署發布新聞稿正式確認。

    台20甲線是池上重要的景觀道路,每年吸引相當多觀光客前來,也和池上米的高品質相互輝映。許先生說他從小就看著這片漂亮的風景長大,沒想到可能因為政府的種電政策再也看不到這片美景,才勇敢站出來掛布條,跟朋友借貨車裝喇叭,跟台東縣政府抗議。

    台鐵當年建造台東機廠未果,而把這塊地交付國產署,因「國有非公用」必須加以活化,土地使用分區有超過50筆「特定農業區」,卻因為所謂「荒廢」而做了錯誤的開發方式。

    既然政府將朝向有機、青農創業的方向來活化土地,池上光電案不應該只是「暫緩」推動,而是應該完全停止開發,以免像是高雄中崎有機農業專區,農民養地做得很辛苦,卻因政策改變「橋頭科學園區」恐怕使一切歸零。

    另一方面,蔡英文總統2025非核家園的再生能源目標要達到二成,分派給各部會有「配額」的指標,才是造成地面型光電亂象的源頭。我們很慶幸,有居民站出來守住池上美景,但其他的太陽光電發展,假種田真種電、農地破碎、溼地生態消失…等威脅仍在,還要繼續監督。

    太陽光電的好處是,削減中午用電的尖峰,我認為應該優先發展「屋頂型」為主,而不是容易破壞景觀和生態的「地面型」,經濟部應該檢討比例,反轉過來。所以我在9月9日和環保團體開記者會,要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必須納入更多工業大戶,加強企業社會責任,讓工廠屋頂加緊鋪設太陽能板。

    有些事情可以協調行政部門處理圓滿,就不必勞師動眾開記者會抨擊,我也希望財政部全面檢討目前三類國有土地種電案件,在能源發展與環境護育間取得平衡,讓經濟發展和環境永續共存共榮。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